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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信訪工作條例》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的調研與思考

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信訪工作條例》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的調研與思考

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信訪工作條例》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的調研與思考

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信訪工作條例》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的調研與思考

2022年5月1日起,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信訪工作條例》正式施行,標誌着信訪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改革轉制以來,全省消防隊伍忠誠踐行重要訓詞精神,充分發揮同老百姓“貼得最近、聯繫最緊”的職業特點,把消防信訪工作牢牢抓住手上,為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羣眾在涉消領域根本利益做了大量工作。隨着隊伍改革持續深化特別是《信訪工作條例》的實施,消防信訪工作面臨着全新的形勢,如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時代消防信訪工作,提升消防信訪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現實課題。

一、當前消防信訪工作的主要困難

信訪工作歷來被稱為“天下第一難事”。從基層工作實踐和調研瞭解的情況看,消防信訪工作之“難”,主要體現為主觀上的思想認識轉變難、客觀上矛盾問題化解難兩個方面。

從主觀方面看,思想認識不到位,是導致消防信訪工作難辦的重要根源。特別是以下六個方面的思想誤區,在基層消防信訪工作中最容易滋生髮展。一是“於已無關”的思想誤區。覺得信訪工作是領導幹部的事、信訪部門的事,誤以為信訪程序“兜底”救濟就是信訪部門“兜底”包攬,信訪工作責任意識、主動意識虛化淡化。二是“先入為主”的思想誤區。片面認為羣眾上訪吵事鬧事、得寸進尺、借題發揮的多,戴着“有色眼鏡”看待信訪羣眾,缺乏設身處地把羣眾的小事當成自己大事來對待的意識。三是“一轉了之”的思想誤區。只強調“矛盾在基層化解”,新接到的信訪事項,不問下級曾經是否處理過,一股腦層層往下轉辦,既增加了基層工作負擔,也容易引起羣眾不滿。四是“掩耳盜鈴”的思想誤區。以“鴕鳥心態”應對反映情況複雜、辦理難度較大的信訪事項,寄希望於哄着、騙着、晾着信訪人,“讓時間去解決問題”,孰不知矛盾不會自然消亡。五是“避實就虛”的思想誤區。在信訪事項的處理或答覆中不善於分析信訪人的真實訴求,甚至“答非所問”,有意無意迴避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導致信訪人反覆上訪。六是“就事論事”的思想誤區。一個信訪事項辦了就完了,很少結合暴露出的短板漏洞舉一反三改進工作,致使個別領域、個別問題同類信訪反覆發生,信訪監督促進工作的作用發揮不明顯。類似這些思想誤區,歸根到底是以人民為中心思想樹得不牢的表現,嚴重製約和影響消防信訪工作的開展,應當高度警惕並堅決杜絕。

從客觀方面看,矛盾問題化解難,是困擾消防信訪工作開展的重要因素。從基層實踐來看,消防信訪矛盾問題化解難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依法分類處理難。一些信訪人“信訪不信法”,原本應當通過行政複議、民事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問題,都習慣於通過信訪途徑向上反映,覺得法定途徑費時、費事、費錢,偏離了信訪工作的原本定位。二是逐級走訪引導難。信訪人“信上不信下”觀念較為普遍,認為只有上面重視下面才辦事,不理解、不配合上級依法轉辦基層職權範圍內信訪事項,一定程度增加了辦信辦訪人員的工作負擔和牴觸情緒。三是過高期望解決難。很多棘手信訪事項都源於信訪人過高的期望,比如一些火災原因認定不服類信訪事項,背後往往伴隨着賠償糾紛,信訪人為謀求個人利益,訴求多超出現有證據證明範圍,在法規政策內難以解決。四是理性上訪勸導難。個別信訪人信奉“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庸俗哲學,纏訪鬧訪偶有存在,極個別甚至還有過激行為,容易干擾基層正常執勤戰備和工作秩序。五是改革過渡解釋難。近年來,因隊伍改革帶來的信訪問題不容忽視。一些改革政策仍在制定完善的過程中,面對信訪人的緊迫關切,一線辦信辦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缺乏有力支撐,極易陷入“兩難境地”。六是就地聯動管控難。消防隊伍特殊的管理體制,容易讓消防信訪事項孤立於地方信訪工作體系之外,特別是“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信訪動向情報傳遞慢、人員就地穩控協調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主客觀兩方面不利因素交織疊加,是影響消防信訪工作成效的主要原因。透析疑難複雜消防信訪事項,其背後的思想認識之難與問題解決之難往往交織疊加在一起,呈現出相互依存、螺旋遞進的關係。而且,客觀方面來自信訪人、信訪事項本身的複雜不利因素,更容易加深基層辦信辦訪人員對信訪人的誤解和對信訪工作的牴觸情緒。反過來,基層辦信辦訪人員思想上的認識誤區,一旦通過信訪事項的處理傳導給信訪人,極易導致信訪矛盾升級、處理難度增大,甚至由此次生辦信辦訪人員被投訴舉報的風險。

二、加強消防信訪工作的座標方向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在長期實踐中形成了許多好傳統、積累了許多好經驗。《信訪工作條例》深入貫徹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統總結我們黨長期以來領導和開展信訪工作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將其以黨內法規形式確立下來,是新時代開展信訪工作的“總依據”和綱領性文件。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堅持以重要論述為根本指引,深學篤用《信訪工作條例》,在迴應和解決現實難點中把準高質量發展的座標方向。

一要厚植政治底色。強調,各級黨委要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真正把解決信訪問題的過程作為踐行黨的羣眾路線、做好羣眾工作的過程。《信訪工作條例》明確新時代信訪工作“三個重要”的定位,確立了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第一原則,深刻揭示了信訪工作的政治屬性。加強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辦,深刻認識信訪工作的政治屬性,準確把握新時代信訪工作的性質作用、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實踐要求,充分發揮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根本保證、最大優勢,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

二要站穩人民立場。把信訪工作喻為“送上門來的羣眾工作”,強調信訪工作的首義,在於時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員,把心貼近人民。《信訪工作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其維護的是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服務的是最廣大的人民羣眾,充分彰顯了“人民信訪為人民”的價值取向。加強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始終堅守信訪工作的人民立場,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羣眾之所想、急羣眾之所急、解羣眾之所困,努力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羣眾在涉消領域的根本利益。

三要秉持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訪矛盾,是關於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內容。《信訪工作條例》作為我們黨第一部全面規範信訪工作的黨內法規,對於堅持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理順信訪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時代信訪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為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強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始終堅持走信訪法治化發展道路,嚴格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及有關配套制度,依法按政策就地解決羣眾合理訴求,帶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四要增強程序意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統回答了信訪工作是什麼、信訪形勢怎麼看、信訪工作怎麼看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信訪工作條例》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明確了各類信訪事項提出、受理、辦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構建了較為完整的信訪工作監督體系。加強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始終堅持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不斷規範和優化涉消信訪事項處理程序,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件消防信訪事項辦理過程中,感到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五要強化責任擔當。強調,各級黨委要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不斷開創信訪工作新局面。《信訪工作條例》系統總結過去信訪工作實踐成果,明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落實、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協調、信訪部門推動、各方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加強消防信訪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為黨分憂、為民解難,按照“各方齊抓共管”要求,進一步增強信訪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做好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工作,奮力開創新時代信訪救援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三、規範消防信訪工作的措施建議

改革轉制以來,消防總隊堅持把推進信訪規範化建設,作為加快隊伍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特別是《信訪工作條例》頒佈實施後,通過邊學習邊研究、邊探索邊實踐,初步形成了十個方面加強改進消防信訪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是加強黨委領導。各級消防機構黨組織要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將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考核考評和績效評估體系,每年定期研究信訪工作。領導幹部應當閲批羣眾來信和網上信訪,結合基層調研等工作,定期接待來訪或主動下訪,按照“一崗雙責”包案化解重要、疑難信訪事項。總隊、支隊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明確信訪專兼職幹部,大隊也應當明確信訪專兼職幹部,統籌負責信訪接待登記、協調聯絡、分辦督辦等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堅持分工協作,着力規範各級消防機構內部信訪職責分工。信訪工作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信訪工作,牽頭接收、轉送、交辦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分析研判信訪形勢並提出意見建議,統籌指導下級單位信訪工作。其他內設機構按職能職責承擔具體信訪事項的主辦責任,牽頭與信訪人見面談話,依法依規提出是否受理意見、組織調查核實、迴應化解矛盾、反饋辦理結果,指導下級職能部門依法依規辦訪息訪。

三是暢通信訪渠道。積極適應時代發展,探索融入地方信訪信息化建設總體佈局,依託當地信訪工作部門信訪信息化平台,打造網上信訪主渠道。規範信訪接待場所設置,引導羣眾到指定接待場所走訪提出信訪事項。探索由大(支)隊統一受理所屬消防站信訪事項,堅決維護一線執勤戰備工作秩序。保持其他信訪渠道暢通,依法主動公佈並及時更新信訪接待方式途徑,嚴格規範單位值班室、傳達室、收發室等的信件簽收管理,確保羣眾來信及時接收處理。

四是依法分類處理。各級消防機構應當建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明確具體信訪訴求的法定辦理途徑。對舉報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不服具體行政行為、質疑火災認定結果、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等應當通過消防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信息公開等法定途徑處理的,及時轉相關業務部門導入相應法定程序處理。必須充分認識到,發揮信訪工作“兜底”功能,不是信訪程序大包大攬,只有無法導入其他法定途徑的信訪訴求,才能適用信訪程序“兜底”。同時要特別注意,檢舉控告類信訪事項應當依法直接送紀檢部門接收、受理、辦理和反饋,防止信息泄露造成工作被動。

五是規範辦理程序。各級消防機構應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受理處理信訪事項,引導羣眾依法逐級走訪;建立完善信訪部門接收分辦和內設機構決定受理、調查接談、處理送達等內部工作機制,壓實職能部門辦信辦訪主體責任;總隊、支隊兩級機關要建立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制度,推動形成“大隊初處、支隊複查、總隊複核”三級處理格局,把矛盾問題化解在基層。信訪文書是記載、反映信訪工作的重要載體,要統一、規範消防機構信訪文書格式,以文書格式化引導工作程序化,提升消防信訪工作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六是隊地協調聯動。要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主動加強與地方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協調溝通,保持同信訪、公安、宣傳、通信、公路、鐵路、機場等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組、社區等基層單位的緊密聯繫,建立信息共享、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對“三跨三分離”、可能或已經發生非正常上訪行為、重要敏感時期纏訪鬧訪等的複雜信訪事項,要第一時間主動報告地方黨委政府和信訪工作部門,協調上訪人户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政府,穩妥有效做好接待處理、勸返維穩等工作,構建隊地協同聯動防範化解信訪突發問題的機制。

七是提高羣工能力。各級消防人員應當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依法依政策辦事,認真解決羣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切實維護羣眾的合法利益。信訪工作沒有“局外人”,人人都可能,各級都有接訪處訪責任,人人都可能成為辦信辦訪人員。要狠抓幹部羣眾工作能力培養鍛鍊,特別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提高接談技巧和協調處理問題的能力,帶着温度工作,體現人文關懷,幫扶救助到位,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切忌冷漠推諉、簡單粗暴,避免節外生枝導致矛盾升級,防範發生信訪次生問題。

八是做好安全防範。各級消防機構應當重視信訪接待場所安全防護條件建設,配齊危險品檢測、音視頻監控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來訪接待場所安全工作制度和突發事件應對預案,增強安全防範和控制能力,教育引導信訪人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加強與駐地公安機關的應急聯動,積極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危害公安安全、侵害人身及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來訪接待場所疫情防控措施,確保來訪羣眾和信訪工作人員健康安全。

九是加強監督檢查。總隊、支隊級單位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結合實際,建立信訪工作督查機制,定期組織信訪工作部門、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督查組,對下級消防機構信訪責任制落實、信訪工作開展、重點信訪事項辦理等情況實地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檢查、監督問責。被督查單位應根據督查意見認真整改落實,並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督查組要跟蹤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結合實際不斷加強和改進有關工作,縱深推進消防信訪工作轉型升級。

十是嚴明信訪紀律。紀律嚴明是消防隊伍的優良傳統,也是做好消防信訪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級消防機構要加強對信訪工作及相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重視並及時處理羣眾對不依紀依法辦理信訪舉報的反映,辦信辦訪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信訪工作紀律。對在信訪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分清責任、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切實維護消防信訪工作良好秩序和消防隊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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