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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新版多篇】

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 篇一

漳州師範學院教學質量評估實施方案(試行

漳師教[20xx]30號

教學質量是高等學校的生命線,科學有效的教學質量評估體系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學校、教師、學生共同參與的質量評估體系,實現對教學過程和效果的有效測評和監控,不僅有助於師生強化質量意識、提高教學管理效率,而且有利於推進我院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建設,從而保證我院教學質量穩步提高。為此,教務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學質量評估基本原則及指導思想

教學質量評估的基本原則: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確定執行教學質量評估標準。

評估指導思想:從強化教學質量監控入手,以評促建、以評促改、推動教學管理、教學內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調動師生教和學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教學運行機制。

二、教學質量評估的範圍

教學質量檢測評估系統,主要包括以下三個系列:

1、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系列:包括教師師德和教風檢查、日常教學工作質量檢查、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三個方面。

2、學生學業質量測評系列:包括作業質量測評、考試質量測評、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測評、專業見習(實習)質量測評等。

3、教學管理工作質量評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評估、系級教學管理工作評估、系級教學工作評估、校級(主要是教務處)教學管理水平評估等。

三、教學質量評估的具體內容

鑑於學生學業質量測評已有一套相對完整和嚴格的制度,故本方案側重於對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評估,系級教學工作及教務處教學管理水平評估方案另行頒佈。

1、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

(1)同行評議。由本教研室主任組織全教研室教師,在認真聽課的基礎上填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教師用表)》(見附件1),對被評教師教學質量情況進行評議打分,取其平均值作為同行評議分。

(2)學生評議。由任課班學生採取無記名方式填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學生用表)》(見附件2),對任課教師的課堂教學情況進行評議打分,取其平均值作為學生評議分。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工作一般在學期末由各系組織進行。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學期總評分中,教師同行評議佔40%,學生評議佔60%.

2、教師日常教學工作質量檢查

(1)教學常規自查。一般在期中進行。教師根據自己應履行的教學工作職責,對半學期的教學情況,包括課程計劃的執行、上課出勤、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等進行自我檢查,填寫《教學常規教師自查表》(見附件3),各教學單位彙總後形成總結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報教務處備案。

(2)系級教學常規督查。由各系組織教學督查員例行教學常規巡視檢查,填寫《教學督查情況登記表》(見附件4)。每月由系對督查情況進行彙總後在適當範圍內予以公佈。

(3)教學巡視檢查,由教學巡視員進行教學常規巡視檢查,填寫((教學巡視情況登記表》(見附件5),每月由教學巡視組對教學巡視情況進行彙總在適當範圍內給予公佈。

(4)教學事故處理。由教務處根據各系和教學巡視員所報教師違規違紀情況予以審核,填寫《教學事故和違規違紀情況登記表》(見附件6),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5)召開學生座談會。一般在期中階段進行。由各系分別組織,教務處有關人員參加,聽取學生對教師教學、教學管理、教學條件等方面的意見,填寫《學生座談會記錄表》(見附件7)。各系根據學生的意見和建議提出相應的處理辦法,報教務處備案。

(6)學生信息員反饋。由各系選派的教學信息員每月填寫一份《教學信息員反饋表》(見附件8),直接送交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再由教學質量管理科彙總後向有關教學單位反饋,各系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7)隨機聽課評課。校領導、教務處幹部、教學巡視員等進行日常隨機聽課,填寫《隨機聽課評議表》(見附件9),並及時向被聽課教師提出反饋意見。

3、教研室工作質量考評

(1)教研活動。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進行一次教學研究活動,可就教育教學理論、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等進行探討。每次教研活動須填寫《教學研究活動記錄表》(見附件 10)。

(2)聽課活動。除了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完成規定的聽課節數,填寫統一印發的《教師聽課記錄本》之外,各教研室每學期應組織本室公開課或示範課1-2次,全室教師參與聽

課、評課,填寫《公開課評課記錄表》(見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評估。每兩年對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進行一次評估,由各教研室填寫《漳州師範學院教研室工作評估申請表》後,教務處組織專人根據《教研室工作評估表》(見附件12)進行審核評分,從中按一定比例評出全校先進教研室,予以公佈表彰。

4、系級教學狀態評估

(1)每學期末由教務處根據《系級教學管理工作考評表》(見附件13)的指標內容就各系的教學常規管理、教師教學工作及教學效果等進行考評。

(2)系級教學工作評估。每四年對全校各系的教學管理水平進行一次綜合評估,按照《系級教學工作評估表》(另行頒佈)進行量化評分。

四、教學質量評估的運行

1、教學質量評估實行校、系、教研室三級管理體制,以校級管理為主導,系級管理為主體,教研室管理為基礎。

2、根據不同層級、類別教學評估在內容、條件、難度、週期等方面的區別,應合理安排各類評估的時序和頻度。系級教學工作評估、專業辦學水平評估等宜3-4年開展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實施;課程建設評估、教研室工作評估等宜2年左右開展一次;教學常規檢查、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系級教學管理工作考評應在每學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學期初第1-2周統一佈署,第1-18周教學運轉調控,第9-15周檢測評估,第15-17周總結交流。

4、教師日常教學工作質量檢查以期中教學檢查為主,貫穿學期始終。教學常規督查、教學事故處理、學生信息員反饋、隨機聽課評課等在平時進行;教師教學常規自查、學生座談會、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學專項檢查等在期中進行;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系級教學管理工作考評等在學期末進行。

5、畢業論文(設計)、教育實習(見習)、專業實踐等教學環節的質量情況將另行組織專項測評。

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教務處。

漳州師範學院教務處

二0XX年十一月八日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教師用表)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表(學生用表)

教師:________ 課程:___________ 系別_______年級______班______ 年 月 日

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 篇二

以學校最少班級人數為基數分5分,其他班每多1人加0.1分,加滿5分為止;體育教師利用非體育課對學校進行足球訓練,每課時加0.1分,加滿2分為止。

6、活動組織

(1)校本課程(興趣班)輔導(1+2分):能按學校要求積極參與學校校本課程的開發與授課,有開發的適用性的校本教材1分;參與校本課程及興趣班上課,並有計劃、措施,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活動效果良好,得滿分2分;無故缺勤不上課一次扣0.2分,活動效果一般者視情況酌情扣分,不參與活動者不得分。

(2)綜合科目教師積極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各類比賽、表演、匯演等活動,每次組織教師得2分,多次組織的累計加分,加滿10分為止,不參加活動或無故拒絕組織參加活動者不得分。

7、其他

(1)參加教研:積極參加學校每學期開展的其他教學教研活動,以學校賦分為準。

(2)任務完成(5分):能及時圓滿完成各級佈置的任務,計5分,否則酌情扣1-2分。

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 篇三

為充分調動廣大國小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成績。特制定本教師教學綜合量化評估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xx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試行)》、《xx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規範(試行)》和《xx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師德建設規範普通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若干意見》等為指導,綜合考慮教師的師德表現、工作態度、專業發展、工作量、工作難度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既看結果,更重過程,以教師工作的特點與規律為依據,遵循客觀、全面、科學、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評估方案。

二、評估目的

1、發揮評估的導向功能;

2、發揮評估的激勵功能;

3、發揮評估的鑑別功能;

4、發揮評估的促進功能。

三、評估指標與方法

(一)職業道德(10分)

1、認真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溜堂、不曠課;不諷刺、挖苦、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向亂徵訂、亂收費、亂罰款;不搞有償補課;不向學生或家長索要、變相索要財物或接受家長禮物和宴請。否則,一經舉報或檢查發現,每項每次扣2分。

2、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項教研活動,每少參加一次扣1分。

(二)教學業務

1、課堂教學

(1)教學水平(10分):每學期組織人員進行聽評課活動,以教導處根據參加活動的情況得分為準。本學期凡參加縣級講課比賽獲一等獎的記滿分。

(2)聽評課(2分)

按照規定校長、業務教幹、教師聽評課分別不少於20節、40節、20節,聽課節數足量,點評及時,質量高記2分,少一節扣0.2分,質量不高酌情扣分,平時檢查按照進度進行。

2、教師備課、作業(10分)

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備課、設置並批改作業,綜合科目常規檢查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個名次依次遞減0.5分。連續一週不備課者不得分。平時檢查佔50%,期末檢查佔50%。

語數英教師依據《xx縣國小教師大集體備課實施方案》使用,並進行二次備課,要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看出原有教案中的不足之處,採取勾畫、補充、刪減、調整等方法對原電子教案進行作必要的修改。根據修改情況、書寫情況進行賦分。綜合學科按照學校具體要求(書頭、打印二備等形式)進行備課,根據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內容充實等情況賦分。連續一週不備課者不得分。

根據《xx縣作業設置及要求》佈置適量、難易程度恰當的作業。教師批改要連續、有記錄、有日期、有錯題訂正,單元作業整體不好的要設置補救作業,重視講評,每次作業要詳改,有激勵性語言,定等級。一週以上不批閲者不得分。

3、教學成績

(1)語文、數學、英語科目(100+0.4分+縮小分×0.3):學期(中)末進行質量調研,主要考查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年級組平均分第一名記滿分,其餘班級平均分與之相差1分(包含1分)之內記滿分,相差1--2分(包含2分)內減1分,2--3分減2分,以此類推,相差6分以上者減5分。期會考試成績佔20%,期末考試成績佔80%。

(2)綜合科目考評(10分):主要在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具體操作方法是:隨機決定一個所帶的班級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依據新課標要求和教材所列內容根據不同的年級隨機抽測部分學生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現場抽查考核(7分)與相關知識問卷(3分)相結合(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抽測本項,不抽測本項現場抽查滿分按10分算)。抽測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個名次依次遞減0.5分。

(3)縣抽考全縣第一、第二名分別加0.4分、0.2分,倒數一、二名倒扣0.4分、0.2分,其餘名次不加分也不扣分。

(4)進步獎。接手新班級該班級期末考試比上學期期末考試第一名平均分差距每縮小1分(含1分)加0.3分。

4、寫字(10分):

由2部分構成,教師個人成績和學生成績。

(1)教師個人成績(5分):門廳小黑板粉筆字書寫4分,能按時更新(週一、三、五更換),書寫質量好得滿分,否則無故每少更換2次扣0.1分,扣完為止(週二、四早8點檢查,週五下午大課間時間檢查);每學期末進行一次粉筆字展評,評出一、二等獎,一等獎1分,二等獎0.8分。

(2)所代班級學生成績(5分):本班學生寫字成績即該班語文、數學老師的成績;帶多個班級的老師取所帶班級學生寫字成績的平均分。不代課的老師沒有學生寫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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