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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説描寫四忌(寫作技巧)

小説描寫四忌(寫作技巧)

描寫四忌的第一忌諱:無論文筆多麼優美,都不要讓描寫使你的敍述陷入中止。

小説描寫四忌(寫作技巧)

小説的作者必須牢記這點:不要過分描述任何事情,無論它是特頓山脈,是夕陽,還是懷基基海灘上的斑馬。否則,敍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響,也將使讀者的注意力出現危險的空白。

請記住愛勒莫o雷納德的金玉良言:“我總是力圖去掉那些讀者會跳過去的內容。”讀者的確願意跳過那些無效內容。何謂無效內容?“任何偏離故事主線的內容都可稱之為無效內容。”與敍述無關的任何説明、解釋和描寫都是無效的。它們猶如截流的堤壩一樣阻擋着故事情節的發展。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在講述一個醫生、一個律師或一個捕鯨者的故事時,不能透露有關這項職業的種種常識。而,應該巧妙而不露聲色地做到這點,應該將這些常識與主人公的行動、衝突和敍述的主幹很好地交織在一起。應該讓描寫生動豐富而又服務於主人公的各種行動。可以描寫紫色山巒後漸沉的夕陽,河邊飲水的老牛,但為什麼不是通過小説主人公的眼睛來描寫這一切呢?他或她觀看着這番景色,由此聯想到一個寧靜的過去,目前處境的感受,或由此讓我們領悟到他(她)的性格,以及一切能推動敍述向前發展的情節。

這就引發了第二大忌諱:不要浪費過多的時間來描寫並非重要的環境

有這樣一段描寫,或許能説明問題。科莉從列車的車窗向外看,這列車正載着她經過鄉村駛向舊金山,她將在那兒舉行婚禮。列車在愛瓦的比格利弗鎮(標牌上寫着:人口251)停下,她看見了一排排毫無生氣的房屋,全都千篇一律,就連房前熟睡的大黃狗都如出一轍。

早先,比格利弗曾是一個繁榮的礦業小鎮,但現在它已沒落,不再有往日的生機。她看見一個拄着枴杖的男人在站台上賣報。該鎮由馬修。克魯姆(1850-1899)於1892年建立,它最能引以為榮的一件事就是1912年特迪。羅斯福在這兒呆了整整一天,“棒極了”,他説道。列車呼嘯了兩聲,科莉便告別了比格利弗小鎮,以後再也沒見過它。

在一部長篇小説裏這樣的文字都是在浪費篇幅,更不要説短篇小説了。讓這段描寫小鎮的文字能保留下來的惟一理由,只能是科莉或多或少地將它與自己的過去或將來聯繫在一起。試對比:儘管科莉從未見過,但她仍然十分了解這個小鎮,它和所有的小鎮一樣,科莉憎惡它們。她來自一個和比格利弗極為相似的小鎮,只不過叫別的名字,地處西弗吉利亞罷了。現在,謝天謝地,她將去一個城市,一個繁華的大都市,在那兒,她的美貌和音樂天賦都將得到賞識。她迫不及待地等着列車駛離這座醜陋的小鎮。

或相反的反應:科莉立即愛上了這個小鎮,它綠樹成行的土路、刷得粉白的小教堂和熟睡的大狗捍衞着一派寧靜的氛圍。也許在結婚後,她能説服愛德離開擁擠的舊金山,而到一個酷似比格利弗的小鎮定居,她婚後打算要三個孩子,這種小鎮將是撫養子女的好去處。

以上兩個例子,對小鎮的描寫都具備充足的理由,從中我們能瞭解到一些有關主人公的情況,包括她的希望、她的夢想以及她的性格。因此,對實物合理有效的描寫應是人物對周圍環境的反應。可以對環境賦予任何情感,如例一中是“恨”,例二中則是“愛”。

小説家大衞o羅吉曾宣稱:“一部好的小説中的描寫絕不僅僅是描寫。大多數背景描寫的危險在於一連串的漂亮的陳述句和敍述的中斷將讀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描寫的第三點忌諱是:不要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上浪費讀者的注意力。

這是初學者最容易犯的錯誤。這裏有個突出的例子,摘自一位中學生的習作。

他緩緩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走到門口,他猶豫了。他用滿是皺紋的濕手握住了金屬門把,感覺涼冰冰的。他將它慢慢地擰向左邊,叭地一下推開了棕色的櫟木門。然後,他一步一挪地走進了正午的驕陽下,腳下的舊鞋吱吱作響,他拾級而下,發動了他那輛1959年產的福特牌小貨車,開進城裏,殺死了他的兄弟。

顯然,文章把重點放在了並不重要的行為上。

這點告誡還可以擴大為,不要將故事重點放在無足輕重,只在故事中起承上啟下作用的人物上。例如,“一位有着猙獰面孔、和寡居的母親一起從南斯拉夫來的傳者”,或“那位有着薩克斯管色的頭髮、嚼着口香糖的女招待,正在為成為一名法庭速記員而學習”,都有可能將我們的注意力從餐桌上那對戀人——我們的主人公身上轉移開來。

描寫的第四點忌諱是:不要概括,要具體。

“天空是藍色的,鳥兒飛來飛去,遠方的山模糊不清,綠色的田野散發着好聞的香味。”讀者會立即知道面對的是一位業餘作家,或説得好聽一點,一位懶惰的作家。為什麼呢?因為這段描寫是以概括的方式,描繪了一幅既模糊而又毫無重點的場景。作者完全可以對這一景色作出另一番描寫:天空是孩子們畫中的那種天空,徹頭徹尾的深藍色。綿延的山脈看上去就像恐龍的脊背,人字形的大雁在頭頂盤旋。青翠欲滴的田野散發着陣陣新別的牧草的清香。

如果必須描寫靜態的景物或天氣,請發揮點創造性,就像維吉尼亞o沃爾夫在《浪花》中對酷熱的描寫那樣:太陽的烈焰擊打着南部羣山的層巒疊嶂,一直射入深不見底的河牀,高高的吊橋下的河水頓時收縮;烈焰擊打着果園的牆壁,每一塊磚石都幾乎達到了熔點,紫紅紫紅的,熾熱得彷彿一觸即化,一碰就會變成一堆滾燙的碎末。

關於寫作忌諱概括化,沒有人比俄國偉大作家契河夫説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誡一

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認為,對於自然的真正描寫應該相當簡略並與主題存在相關性。應該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寫,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絛紫色的金光一瀉而下“等等。在描寫自然時,要抓住細節,而且要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即使閉上雙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寫的場景。如果你這樣寫道,”在水壩上,一隻破玻璃瓶的瓶頸折射出一星亮閃閃的星光,塑像倒映出圓形的黑影,一隻狼慢慢地出現在視野之中並開始奔跑“,你也就將一個月朗星稀的夜晚的效果描寫到了極致。”顯而易見,這裏要説明的問題就是,“在細節描寫中要具體”。

有一本小説,作者是這樣開頭的:“女主人公在公共汽車上專心致志地讀着書。”什麼書讀得這樣專心致志?作者沒有交待。

多好的一個機會錯過了!如果她讀的是《安娜o卡列尼娜》、《花花公子》、《帶着癌症生存》、《足不出户學法律》、《領域與意識流》、《怎樣寫浪漫小説》或《格雷解剖學》,我們就可以對她的性格有所瞭解,因為以上的每一本書都反映了一個截然不同的人物。

如果是一位年輕漂亮的小姐在讀一本關於癌症的書,讀者會深感興趣;一個小女孩在讀《領域與意識流》,讀者也同樣會感興趣;而一位老婦在讀《花花公子》,讀者則會好奇心大發。毫無疑問,這都會比“她專心致志地讀着書”,使讀者對女主角瞭解得更多。

因此,坐下來寫作的時候,請記住,不是“一杯飲料”而是“一杯馬丁尼”;不是“一隻狗”而是“一隻長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個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輕少女”;不是“一頂帽子”而是“一隻高頂回角帽”;不是“一隻貓”而是“一隻阿比西尼亞貓”;不是“一支槍”而是“一支0.44口徑的新式自動手槍”,不是“一幅畫”而是一幅“馬奈的”奧林匹亞“”。

將描寫四忌與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為一,就得到了一條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寫時都應該遵循的一條規則:要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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