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證明(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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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證明 篇一
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流程圖
當事人提出申請 — 管理所收文 —管理所核准 —登記或不予登記
二、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雙方須提供如下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單位的:
1、《房地產證》或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2、改變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價款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個人的:產權證明(房地產證、購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驗原件留複印件)或街道辦、居委關於產權的書面證明。
(二)房地產租賃合同書(使用房屋租賃管理機關提供的統一格式合同書)。
(三)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單位的: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複印件);
2、以被委託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委託人須在授權委託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當經過公證或認證;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驗原件留【本站】複印件)、委託書原件。
個人的:
1、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2、委託他人代管或辦理的,須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3、共有房屋須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境外共有人須出具經過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書。
(四)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單位的: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複印件);
2、境外企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護照(驗原件留複印件);
個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境外人士須提供護照或居留證件(驗原件留複印件);
2、房屋用途為住宅的,須填寫《暫住人員信息登記表》,提供20~49週歲女性計劃生育證明;3、委託他人代辦承租手續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
(五)已作為資產抵押的房屋出租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原件。
三、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其它事項
(一)轉租合同的登記(備案)
辦理轉租合同登記(備案)的當事人需提交下列資料: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2、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3、已登記(備案)的原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變更時,需按合同登記(備案)的要求出具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所重新進行合同登記(備案)。
房屋證明 篇二
茲證明座落於XXXXXXXXXXX,建築面積共6051.8m2,房屋所有權歸XXXX有限公司所有,該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用房,屬於非住宅,是合法建築。因暫時還未取得房產證件,故此前往貴局給予辦理經營場所變更手續為盼。情況屬實。
特此證明!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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