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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大代表履職陣地建設運行情況的報告

關於人大代表履職陣地建設運行情況的報告

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

關於人大代表履職陣地建設運行情況的報告

現就我鎮人大代表“家、站、點”履行陣地建設運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

為拓寬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的履職渠道,豐富代表履職形式和內容,在區人大常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對照人大有關代表活動陣地建設的標準和要求,積極推進人大代表活動陣地規範化建設,認真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履職活動,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活動陣地平台作用和代表主體作用。

(一)陣地佈局科學。全鎮幅員面積70.13平方公里,共有2個社區、8個村,總户籍人口3.17萬人。按照《****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於人大代表履職陣地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統籌區委對**鎮總體定位和鎮黨委發展規劃,建立“1+5+N”人大代表履職陣地建設體系,“1” 即在鎮政府辦公地建立1個人大代表之家;“5” 即按照“產業相近、功能相似、地域相鄰”原則,設5個片區人大代表工作站;“N”即根據需要設立人大代表聯絡點。

(二)功能定位清晰。鎮人大代表之家為人大代表服務,用於組織代表開展學習交流、培訓研討、會商通報等;按城鄉結合部的實際設立***社區工作站,突出選民羣眾關於歷史遺留、提高人居質量等需求;按產業相近設立產業園片區和鄉村振興片區,產業園片區突出選民羣眾關於徵地拆遷、安置補助等情況,鄉村振興片區突出選民羣眾關於種植、灌溉、惠農政策等情況。

(三)目標任務明確。2022年計劃建成1個家、2個站、3個點,即鎮人大代表之家、產業園片區人大代表工作站、鄉村振興片區人大代表工作站。2023年建成另外3個站和3個點。

(四)建設標準正規。投入**萬元,按計劃完成1個家、2個站、3個點的基礎建設及文化佈置,對照“有場地設施”“有標誌標識”“有工作制度”“有形象展示”“有檔案資料”的要求進行建設。

(五)管理運行有序。採取固定與流動相結合方式,每月10日在4個工作站接待選民,由區鎮人大代表輪流在工作站接待選民及羣眾來信來訪並認真作好記錄,廣泛收集意見和建議,為代表解決問題和答疑並轉辦羣眾意見,有力督促了羣眾反映的有關農村產業發展、交通基礎建設、歷史遺留等問題得到解決,認真做到為選民做實事。

通過紮實開展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一是宣傳政策有了好平台。以代表工作站、聯絡點為平台主動向選民宣傳現行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使選民對自己所關心的社保救助、教育衞生、惠民幫扶等方面的政策知曉更詳盡,瞭解更深入。二是瞭解民情有了好渠道。通過每月在工作站站點開展代表接待日活動,實現了代表與選民的“零距離”接觸,最直接、最真實地瞭解選民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打通了最後一米。三是推動工作有了好角度。有利於深入瞭解事關選民切身利益的問題,特別是選民反映強烈且有條件解決的問題,形成了選民與代表、代表與政府、政府與選民之間的良性互動。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職能定位不明確。受代表自身職能限制,代表在工作站接受選民意見建議後,一般無法直接處理,需將羣眾指出的問題轉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容易將代表工作站接待羣眾活動等同於“信訪接待”。一旦出現處理不及時、不到位或問題解決相對困難,讓選民產生出原來代表也不能幫忙處理的想法,降低了代表聯絡站在羣眾心中的信任度,難以發揮其實際作用。

二是主體意識不突顯。目前,代表接待選民活動主要是由鎮人大主席團或代表小組安排組織,對羣眾反映問題意見的反饋督辦也以主席團為主,沒有真正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在接待活動中,代表們基本還處在“站崗應付”狀態,沒有主動深入地瞭解和督辦來訪羣眾反映的問題意見。同時,對選民羣眾反映問題意見的督辦,代表們往往感覺力不從心,而且受代表自身資源、履職能力等因素所限,督辦的效果也存在差異,職務代表督辦的效果較好。

三是履職素質待提升。個別代表對代表職務認識不到位,缺乏履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以致參加聯絡站活動的積極性不高,有的甚至存在消極應付態度,對年初安排的接待活動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常會因工作衝突、外地出差等原因推掉接待活動,存在代表參加不均衡的問題,機關、村(居)代表參與度較高,企業代表參與度相對較低。履職活動的記錄不規範。

三、工作建議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利用人代會、主席團會議,組織代表學習,認真研討。組織代表深入學習《代表法》、《組織法》、《環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提高人大代表思想認識、履職水平。

二是拓寬站點功能。代表進站要全員化,各級代表尤其是職務代表要按照要求進代表聯絡站開展活動,起率先垂範作用。代表活動要實效化,不管是接待選民、視察調研、執法檢查或者徵求意見,各種活動都要出實效。處理手段要多樣化,對收集的問題要進行分析研判,屬於區域內普遍性和共性的問題要梳理彙總,形成閉會期間意見建議交由相關部門辦理,或者作為審議意見向相關部門提出;屬於區域內的重大問題,可以約見相關部門負責人或者就某個事項召開專題詢問會。

三是健全活動機制。促進人大代表活動規範化、制度化,要確定議事日,學習培訓日,法制宣傳日,做到人大代表活動季季有重點、月月有活動;製作統一的代表進站點活動記錄表,完善意見收集、轉辦、督促工作機制;通過不斷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行之有效、富有創新的活動來充分發揮“家站點”的作用,激發人大代表盡責履職的熱情,發揮好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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