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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精選多篇)

《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精選多篇)

第一篇: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

《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精選多篇)

《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

看了《論可能生活》這本書,覺得有點困惑,有些地方不太讀的懂。也許是我這個年齡還不能對此產生共鳴,獲得更深刻的理解。總體感覺這是一本有關幸福生活的書,可以給想要幸福的人找到出口,提供一些幫助得到啟發。

生活是幸福的讚賞,通過大的哲學視野來探索細處的關乎每個人生命的細小話題倫理學的根本目標是為了詢問生活意義。趙汀陽在《論可能生活》裏,從對生活的意義叩問入手,以生活本身的目的為主題。

在今天,關於生活意義的疑問似乎已經變得奢侈與可笑。隨着社會的飛速發展,經濟的高度發達,人們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做什麼事都想着利益,認為只要對自己有益滿足了自己的利益就是幸福。在社會規範中遺忘了生活,就好像行為僅僅是為實現體制的規範目標的行為,而不是為了達到某種生活意義。社會成功了而人失敗了。生活本意在於創造幸福生活,幸福是生活的根本目的。幸福是什麼?幸福,從心理上的一種滿足感。所以我同意——幸福是一種幸福感。幸福應該是一種感覺,所以幸福不幸福不是別人能夠説了算的。(轉載需註明來源:)

作者的觀點,抨擊了傳統文化中“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説法。這種觀點的可悲之處在於,很多時候,我們完全忽略了內心的感受,而只在意跟別人比較是否在人之“上”。人心都是不滿足的,在人之“上”並不能滿足這些人,他們只能擁有一時的滿足感,而不會擁有長久的幸福感。也許他們在取得成功的時候會説自己是幸福的,但是這種感覺不能長久,在一段時間之後,他又會不滿足於目前所擁有的。

第二篇:《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倫理學是關於優良道德的科學,是關於優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和制定過程以及實現途徑的科學。趙汀陽的這本書為讀者描繪了一個真正的倫理學的世界。

提到倫理學,我們似乎很少在課堂上涉及它,但實際上它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本書就對幸福——倫理學的第一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追求幸福是人生活下去的動力。如果不能追求幸福,那麼人生就毫無意義。人類的生產、消費等社會活動,根本上是為了能夠生活得更好,就是一種對幸福的追求。

那到底什麼樣的人生才是幸福的呢?幸福一直是一個尤其含糊的概念,因為它聽上去過於美麗,於是人們喜歡在各種各樣的場合使用它,無論是繁華或是樸素、輕鬆或是嚴肅的場合,以至於幸福與快樂、富裕、權利和完美之類相混淆。幸福的概念就像“時間”、“宇宙”等基本概念一樣現實存在,人們不可能不知道什麼是幸福,但要具體量化幸福,給它一個明晰的定義,似乎有些困難,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因為大多數人的“知道”不一定是理解,更多是體會,是感性的“懂”,而不是理性的“知”。

幸福不是某種主觀意向被滿足的結果,通常人們關於幸福的理解大概可以概括為“心想事成”,這沒有錯,但還有所欠缺。“心想事成”是我想要一樣東西,並且得到了它,這看起來似乎是幸福的一種表現,但是關於“想”和“成”卻有幾個可疑的問題。首先,這雖然是我要的東西,但它是否真的對我是有益的,並不是我的主觀上可以判斷準確的。可能會發生我想要的正好是對我有害,或者是沒有意義的東西的情況。就像我們有可能好心辦壞事,對自己也同樣如此。所以“我想要的”並不等於“對我有益的”。其次,由於知識獲得不夠充分,或是心理不成熟,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而別人誤導我去相信這個“成”就是我想要的。我們不斷被他人告知什麼才是我們真正的需要,至於這些是不是真適合我,並不清楚。另外,在許多時候,我所“想”並不是我自己能夠給自己的,而是必須由別人給我的。因此,幸福就要依賴他人,就不是自己決定的事了。

由此看來,幸福的原則是超越了主觀性的。幸福並非總是與主觀意願恰好一致,並非每個人在每個時刻都知道如何獲得幸福,許多人往往只能拿快樂糊弄自己。但無論如何,追求更好的生活總是好的,至少有沒有一個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我們要做的就是在追求的同時,明確“所求”對我們的人生是否有價值,方式是否合情合理,時刻保持一份理性。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幸福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第三篇:《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

《論可能生活》讀書筆記

這本書以無立場方法論重新分析了幸福和公正問題,試圖重建一種綜合中西理論優勢的當代美德倫理學。其中關於幸福的兩條原則:自成目的和他人禮物,典型地表達了作者在美德倫理學上的當代推進。

翻開這本書,我不禁大為頭疼,這是繼《教育哲學》之後又一本略微晦澀難懂的書籍。果然讀第一遍時,毫無頭緒。儘管作者已經將重要的句子加粗,仍然在我可憐的、貧乏的理解之外,如:“任何一種‘應該’都有可能是不應該的”。讀了兩遍都一頭霧水,直到聯繫上下文時才明白,這句話是在論證規範是必須的,但它在價值上不值得尊重,重要的是人性,而不是規範。要區分生活本來的樣子和它“應該”是什麼樣子這就引出生活的意義。現代社會傾向於以形式去掩蓋內容,而實際上生活不是為了社會機制,而是為了生活本身的意義,社會須服務於生活。

生活以人為本,生活的本意是創造幸福,什麼樣的生活才能達到這一目的呢?作者繼而提出“可能生活”這一概念。可能生活是以“可能世界”為背景創造的。“可能世界”是萊布尼茲以來非常重要的邏輯和哲學概念,他認為可能世界是由無數個現實組成的。同樣,可能生活是指如果一種生活是人行動所能夠實現的,那麼就是一種可能生活。可能生活越多,生活也就越豐富,而生活的規範手段——倫理學從根本上只有兩個問題:幸福與正義。因為人什麼都想要,一切以利益為中心。接下來的章節論述了倫理規範的各項指標或要求。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幸福就等於是好的生活。如故不能追求幸福,聖湖就變得毫無意義,因而過於不幸的人有禮有自殺,儘管自殺被大多數人認為是不明智和不允許的。對於可能生活,作者是這樣理解的:例如某人缺乏友誼生活,我們不能認為他其實想要但假裝不要友誼,因為他在主觀上可能真的不想要;也不能因為我們想要因此認為他也想要。因為一個人的生活不能衡量他人生活。因而,某人缺乏友誼之所以是一種不幸(無論他是否意識到),是因為他作為一個人本來意味着可以獲得友誼的幸福且本來可以獲得這一幸福,不管一個人想不想要,但缺少一種可能生活就是缺少一種可能生活。

要論證作者提出的可能生活的合理性,作者提出了“無立場”懷疑論。正如在導論中提出的“任何一種應該都有可能是不應該的”這一論點,例如,我們應該好好學習,應該拾金不昧,之類的句子沒有被尊重的理由。現代倫理道德規範只是確立我們行為的標準,而不是真理。也就是説,它不一定是正確的,即使是真理,也只是相對正確。但是,去哦們可以懷疑真理,卻不能動搖真理。任何一種立場都可以懷疑,我們依靠的就是存在。如蘇格拉底的“產婆術”,通過連續發問讓人們認同他的觀點,然而他的提問也是自己內心情感、態度的反映,不是存在,因而,這一方法是由漏洞的;再如斯金納,他的方法實質上是讓人們為了另一些利益(不被懲罰)而放棄一些利益——遵守道德規範;又如現代倫理學,分析的只是一些支離破碎的個別行為和特定利益,所以從來都不關注人性。

作者對於現代倫理學的批判是尖鋭而深刻的,集中體現在本書的附錄中。我最欣賞,也由衷讚歎的是附錄一:兩種罪行和閉着一隻眼的倫理學。什麼樣的罪行最需倫理學關注?作者提出了兩種罪行:一是極端犯罪,而是瘋狂犯罪。極端犯罪例如搶銀行,恐怖襲擊之類,窮兇極惡,確實有着明確目的和利益取向的、頭腦清醒的罪行;而瘋狂犯罪則是“為罪惡而作惡”,如虐殺戰俘,虐待兒童等等。有兩部關於變態心理和犯罪的電影,我很喜歡,是《槍王》和《七宗罪》,罪犯失去了理智和人性。

倫理學最應關注的當然是後者。然而,現代倫理學在規範社會秩序,塑造令人滿意的道德生活方面卻非常欠缺,似乎人人都不滿,似乎很少有人能做到。其實道理非常簡單,可以用一件小事來説明。如果一個學生想要他的成績達到60分,那他自豪把目標定為80分,如果他僅僅定60分,那麼很可能,他60分都考不到。規範亦如此。現代倫理學規範給予人們最低的要求,於是人們達不到這個要求。沒有美,善就沒有意義;沒有深刻的生活,規範就沒有意義。

第四篇:《論可能生活》讀書感受

《論可能生活》讀書感受

這是一本有關幸福生活的書。可以給想要幸福的人找到出口。一、生活是幸福的讚賞通過大的哲學視野來探索細處的關乎每個人生命的細小話題倫理學的根本目標是為了詢問生活意義。趙汀陽在《論可能生活》裏,從對生活的意義叩問入手,以生活本身的目的為主題。

倫理學的根本目標是為了詢問生活意義,它所關心的是什麼樣的行為方式、生活形式和社會制度最能夠創造幸福生活。生活意義/好生活/幸福是三位一體的倫理學基本問題。這一點本來當然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人的行為是為了構成某種有意義的生活而不是別的。但是隨着社會機制日益發達,尤其是現代的生產、分配和傳播製造了大量的表面目標和利益而掩蓋了生活的真實意義,各種體制和標準把生活規劃為盲目的機械行為,人們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在社會規範中遺忘了生活,就好像行為僅僅是為實現體制的規範目標的行為,而不是為了達到某種生活意義。社會成功了而人失敗了。這在倫理學中表現為在面對生活事實時使用社會觀點而不是使用生活觀點去進行最後解釋。當然,倫理學無論如何不是為了反對規範和社會,問題僅僅在於,任何規範和社會安排都必須以生活的理由去解釋,而不能以規範和制度自身的程序合理性去辯護。以程序合理性(形式)去迴避或掩蓋實質合理性(內容)問題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特徵。

第五篇: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論可能生活》給我啟發很深。書頁上摺痕頗多,批註也密密麻麻。偶有幾次夜深人靜,手捧書卷回想往事,竟潸然淚下。感觸最深者,是作者對幸福及其追求方式的論述。

作者趙汀陽指出了幾種對幸福的常見誤解。有人認為在規範內生活,才能獲得幸福,但是無論這些規範來自人世還是宗教信仰,都貶低了人的主體性和創造性,甚至可能背離人道;還有人認為獲得了快樂就是幸福,不管這種快樂來自利益或者慾望的滿足。的確,幸福常表現為快樂,但快樂是消費性的,幸福卻可以保留下來,為生命留下永久的意義。

所以,作者認為幸福生活等同於有意義的生活,這就要求在規劃任意一段生活時,着眼於生活意義的最大化。如果人像其他動物那樣只是生存,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但人作為創造者,給了生活以意義。

但追求生活意義,也有其常見誤區。以求學為例,家長常這樣告訴子女:考個好高中,才能考個好大學;考個好大學,才能找個好工作;找個好工作,才能找個好老婆……似乎求知之目的,只在於工作、老婆,而無關乎身心成長,而一代代青少年的人生,因此而孤獨、偏狹、枯燥。類似的行為都可以這樣分析:如果行動a只是為了實現行動b,不管行動b是否實現,a都可能是無意義的。因為假如b沒有實現,按照該邏輯a自然沒有意義。即使b實現了,會帶來一種幸福感,但以犧牲a為代價,這種幸福感會大大打折;並且a 這段生活只能成為“準備生活”,也算白活。

因此,作者認為,行動能否帶必然帶來幸福,在於行動是否具有自成目的性(autotelicity)。這樣的行動,給人帶來一種無需代價的幸福。即只要有正確的方式或步驟,這樣的行動過程自身就可以給人帶來幸福,要是行動有良好的結果,又增加了額外的幸福。所以,必須去探索、思考、辯證自己的哪些行動是具有“自成目的性”的,這樣的行動必然會讓你的生活充滿意義。一般人所忽視的是:這樣的行動或許未必是一些大事,更多體現在生活的細節中,因為我們是通過細節來感受生活的。如此一來,無論我們追求真理愛情,還是買房購物,或是喝茶走路,都可以獨具意義、洋溢美感。生活本身成了幸福事業,所謂名利野心,反而會是瑣事。

誠如作者所言,幸福稀少珍貴,或許不在於其難於追求,只是人們理解她的方式有誤。但願此書讓我們有些感悟,讓自己的人生,以幸福的方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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