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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可能生活》讀後感--學會尋找可能的幸福(精選多篇)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學會尋找可能的幸福(精選多篇)

第一篇:《論可能生活》讀後感--學會尋找可能的幸福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學會尋找可能的幸福(精選多篇)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學會尋找可能的幸福

這是一本有關幸福生活的書。可以給想要幸福的人找到出口。一、生活是幸福的讚賞通過大的哲學視野來探索細處的關乎每個人生命的細小話題倫理學的根本目標是為了詢問生活意義。趙汀陽在《論可能生活》裏,從對生活的意義叩問入手,以生活本身的目的為主題。

在今天,關於生活意義的叩問似乎已經變得奢侈與可笑。隨着社會機制日益發達,人們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在社會規範中遺忘了生活,就好像行為僅僅是為實現體制的規範目標的行為,而不是為了達到某種生活意義。社會成功了而人失敗了。生活本意在於創造幸福生活,幸福是生活的根本目的。幸福是什麼?幸福,從心理上的一種滿足感…所以我同意——幸福是一種幸福感。幸福應該是一種感覺,所以幸福不幸福不是別人能夠説了算的。

作者的觀點,抨擊了傳統文化中“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説法。這種觀點的可悲之處在於,很多時候,我們完全忽略了內心的感受,而只在意跟別人比較是否在人之“上”。

史鐵生説:“我們都沒有自己的底線,得到過還想的到更多;失去時,卻從來沒有想過,還有比失去更糟糕的事情。”我認為生活的每個階段都是幸福,只是有時候我們把幸福的底線劃得太高了,所以輕微的、小的幸福感就在底線以下——根本就算不上什麼。活着,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啊,至少它給了你體味更多的幸福的機會。

二、生活的目的,是什麼使生活值得生活極端悲觀主義者叔本華曾如此分析生活:如果願望沒有實現,我們因為不滿而痛苦;如果願望得以實現,我們就因為饜足而痛苦。一句話,生活是痛苦的。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離間了生活與生活目的,生活目的成了遙遠的目標,生活也就似乎總是在“苦”中醖釀。但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還以“先苦後甜”來自我安慰。最後就算有了好結局,我們依然感覺不到生活的快樂,感覺不到“甜”。這又剛好切合叔本華的思想了——“因為饜足而痛苦”,或許也(來源説明好範 文網)只是認命:生活本來就是痛苦的。

《論可能生活》批駁了叔本華把生活目的看成某種結局,以“利”來支撐生活的觀點。他認為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是把生活目的理解為期望給予完成的某個最終目標。因為這類最終目標就是設想進行一系列行為而終將獲得某種結局,但任何行為及其結局都是生活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所以,把某種結局看成生活目的或生活意義是致命的傷害,無論達到或沒有達到這一結局,都是痛苦,都沒有意義。

但是我有些不解,既然幸福的感覺是屬於個人的,為什麼不能用利來支撐,如果我的幸福感是源於利益,要我用道來支撐自然就是違揹我內心的感受了。

另外我還有一個疑問,趙汀陽提出了無立場哲學的這一嶄新的思想。作者的“無立場”思維的深層意義是認清事實、看清道理,是為了創造可能的道理。在學術研究上,無立場固然能夠確保客觀性,但是知識的大廈不是空中樓閣,必然有着前人知識的根基,所以每個人的思維中不僅僅是自己的思維,也有着前人思想的影響,所以誰又能説自己就是“無立場”了?無立場哲學的思維這是一種理性的狂妄嗎?

第二篇: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論可能生活》給我啟發很深。書頁上摺痕頗多,批註也密密麻麻。偶有幾次夜深人靜,手捧書卷回想往事,竟潸然淚下。感觸最深者,是作者對幸福及其追求方式的論述。

作者趙汀陽指出了幾種對幸福的常見誤解。有人認為在規範內生活,才能獲得幸福,但是無論這些規範來自人世還是宗教信仰,都貶低了人的主體性和創造性,甚至可能背離人道;還有人認為獲得了快樂就是幸福,不管這種快樂來自利益或者慾望的滿足。的確,幸福常表現為快樂,但快樂是消費性的,幸福卻可以保留下來,為生命留下永久的意義。

所以,作者認為幸福生活等同於有意義的生活,這就要求在規劃任意一段生活時,着眼於生活意義的最大化。如果人像其他動物那樣只是生存,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但人作為創造者,給了生活以意義。

但追求生活意義,也有其常見誤區。以求學為例,家長常這樣告訴子女:考個好高中,才能考個好大學;考個好大學,才能找個好工作;找個好工作,才能找個好老婆……似乎求知之目的,只在於工作、老婆,而無關乎身心成長,而一代代青少年的人生,因此而孤獨、偏狹、枯燥。類似的行為都可以這樣分析:如果行動a只是為了實現行動b,不管行動b是否實現,a都可能是無意義的。因為假如b沒有實現,按照該邏輯a自然沒有意義。即使b實現了,會帶來一種幸福感,但以犧牲a為代價,這種幸福感會大大打折;並且a 這段生活只能成為“準備生活”,也算白活。

因此,作者認為,行動能否帶必然帶來幸福,在於行動是否具有自成目的性(autotelicity)。這樣的行動,給人帶來一種無需代價的幸福。即只要有正確的方式或步驟,這樣的行動過程自身就可以給人帶來幸福,要是行動有良好的結果,又增加了額外的幸福。所以,必須去探索、思考、辯證自己的哪些行動是具有“自成目的性”的,這樣的行動必然會讓你的生活充滿意義。一般人所忽視的是:這樣的行動或許未必是一些大事,更多體現在生活的細節中,因為我們是通過細節來感受生活的。如此一來,無論我們追求真理愛情,還是買房購物,或是喝茶走路,都可以獨具意義、洋溢美感。生活本身成了幸福事業,所謂名利野心,反而會是瑣事。

誠如作者所言,幸福稀少珍貴,或許不在於其難於追求,只是人們理解她的方式有誤。但願此書讓我們有些感悟,讓自己的人生,以幸福的方式展開。

第三篇:《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論可能生活》讀後感

小時候,幸福是一顆甜甜的糖果。長大後,幸福是一通短短的電話。現在,幸福已變得的模糊不清,我曾想是因為我擁有的太多了,還是過去擁有的太少,只要得到一件就會容易滿足,就會感到幸福。多數人總會認為幸福就是擁有快樂,就是自身的慾望得到滿足,就是獲得利益。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中,我們卻越發的感到不幸福,甚至苦惱,痛苦。常常感歎幸福怎麼這麼難,也會自我安慰的説:“邁過這個坎就會豁然開朗了,達到某個高度就擁有幸福了。”這樣的場景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斷的上演着,我們似乎總在繞着幸福跑,卻總也抓不到幸福。

直到讀了趙汀陽的《論可能生活》才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幸福。現在社會表面上看上去成功的迴避了諸如幸福這樣特別困難的問題,它試圖用快樂替代幸福,認為這樣生活就萬事大吉,但現代社會中的許多快樂無助於增加幸福,與快樂相比,每一種幸福都是非消費性的,它會以純粹意義的方式被保存積累,會永遠成為一個人生活世界中抹不掉的一層意義,幸福正是生活本身的成就,是人生中永恆性的成熟。幸福也不是慾望的滿足,慾望被滿足恰恰意味着這種滿足的意義是有限的,因為追求滿足就是期望有一個結局,而有一個結局的事情的意義必定是有限的,但只有具有無限意義的事情才是幸福的源泉,具有無限意義的事情是做不完的,所以值得一生去追求和珍愛。過分的滿足或重複的滿足令人厭煩,而幸福卻多多益善。與利益相比,利益是為了生活,但生活並不是為了利益,幸福的事情是生活目的,利益是實現目的條件,而幸福是生活目的的實現的效果。

幸福是存在於行動中,必須身體力行。作者認為知足常樂不可信,幸福是實實在在的,幸福的幻覺是難堅持長時間。心想事成,萬事如意也不是幸福,因為我想要的不一定是對我好的,誤導我們去相信不一定是我想要的,幸福問題必須要捲入他人問題。宗教信仰中的幸福也不是真正的幸福,因為人們只能把幸福落實在現實世界中而不能指望另一個世界。幸福的一個關鍵就在於幸福不能僅僅通過好的結果來定義,還必須由美好的行動過程來定義,否則不可能有幸福。幸福的行動應該是給予性的,自由給予使人幸福,它直接地,無代價的使生活變得更豐富,幸福是絕對的收穫。

此外,作者認為幸福問題的根本性表現為:1.如果沒有幸福,生活中的任何一種幸福都將失去最終的價值根據,我們將不知道一切事情為了什麼。2.幸福是建立公正和規範的一個必要條件。

以上對幸福的解讀,讓我進一步明白幸福的含義,使我有明確的目標去追求幸福,不至於南轅北轍。

第四篇:論可能生活 讀後感 演講稿

品 <<論可能生活>>有感

------你的可能生活

大家好,在開始我的演講之前,我先驗證一個問題,這個問題關乎我的一輩子------請不認識我的同學站起來一下。好吧,果然是自己不認識自己。説實話這個問題我已經糾結很久了,直到老師提出課內實踐----我眼中的世界,我才下定決心把我眼中的世界挖掘出來。可是呢,有碰到這麼一個問題,我在鏡子裏看到的我的眼睛是我的嗎?我眼睛看到的又是世界的本來面目嗎?哲學就是這麼活力無限啊,把人都給繞暈了。

好,既然這樣,我果斷選擇了《論可能生活》這本書,看看別人的世界,反觀自己。但是,晴天霹靂啊,在聽完兩個女生對這本書的條分縷析之後,我的世界頓時崩塌了。所以今天你們看到的是我好不容易拼湊的零碎的世界,講的不好別忘了鼓掌啊.。

首先我們先來回顧一下趙汀陽的可能生活。趙汀陽開篇用英語來引出倫理學的本質問題,研究範圍和最終目的。得出結論後,也就是幸福,提出他的基本分析方法即無立場。最後是關於可能生活的論述,如何幸福生活。

什麼是倫理學呢?在學完醫學倫理學之後,大家的三觀應該被倫理老師多多少少影響了一番。這些規範總是被倫理用來勸導人們做或者不做某種事。這是我們對倫理學的最初印象。倫理是經驗十足的老師苦口婆心跟你説不要看上你前桌的女生,你們的另一半還沒出生,而你現在的任務是好好學習為了將來幸福的生活?是各個機關單位宣傳欄裏張貼着防腐倡廉,腆着肚子對我們説着很難辦啊?還是千篇一律的中學生守則?或者你的她給你制定的愛的戒律?

沒錯,我們想想便會發現,這些規範被制定的依據是什麼呢?另一條規範?

還是普遍的羣眾心理?還是説這些規範行為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幸福,有足夠的解釋力嗎?羣眾心理從來都是自私自利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被制定好的規範總是用來限制別人的。所以倫理應該是對行為的哲學反思,探討的是是否應該這樣做,探討最根本的人性,而不是單純的去制定規範。也就相應要求就事論事,按照事實和問題的立場去尋找立場,即無立場方法論。

很多人都提出過這樣一個問題:生活的意義是什麼?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我就是衝着作者給出生活的意義的答案去看。結果他給了5個字-----自成目的性。弗洛伊德認為人一旦思考這些問題,他就開始患心理病了。大家小時候有背過一句詩“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我們在生活中,沒有拋棄生活,就已經承認了它的意義,但是説不清楚。這五個字前人已經講過了,我就不畫蛇添足了。

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大家都對意義,幸福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張愛玲文記裏有這麼一句話: “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為了什麼呢?我告訴你,是去經歷和享受。沒做過的事情要做一做。無,則努力追求,有,則盡情享樂。”西方倫理學則認為決定幸福的是美德,是至善。有一些人就把幸福拆了開來,説“幸”是“土+¥”代表房子和人民幣; “福”是”衣+一口田” 代表衣服和糧食。

的確,人是具有生物性的,生活必須先生存,必要的物質需求滿足了才能談得上追求意義。人同時具有社會性,一個人脱離社會是過不下去的,著名詩人顧城曾經在新西蘭的孤島上生活很長時間,他在那裏養了幾百只雞,每天殺雞,最後把自己的戀人和自己也給殺了,這就是心理性格的扭曲,更談不上幸福了。 趙汀陽的幸福引入了可能生活的概念。

他比較瞭如下概念:幸福感與幸福,幸福與快樂,幸福和利益,中國傳統先

苦後甜思想,廉價的自我宣傳快樂等,在此不贅述了。

他談到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既然幸福不是一個有限的目的,那麼是不是説過程比結果更重要呢?比如我們去參加一個比賽,絕對不是單純的為了參加而參加,這顯然是一種無聊甚至愚蠢的活動,那要是説結果比過程重要的多,那得不到冠軍的亞軍怎麼辦,也許你會這樣勸失敗的參賽者,“沒事,就當一次體育鍛煉好了”.東北漢子會這樣回答:“我x,體育鍛煉來着丟人現眼啊?”他把這兩種態度否定掉,提出我們應該關注的是行動本身,而不是參與過程,就像談一段戀愛,關注戀愛當中的自己內心的體會,而不是外在的形式,或者結果。

對於如何獲得幸福,他提出兩個必要條件,創造性和給予性。創造性即跟可能生活有關,每個人有每個人自己獨特的生活,有多種可能性,而你們的可能生活只存在你自己的創造之中,不是套數學公式,更不是山寨別人的幸福。給予也就跟道德聯繫在一起。一個為非作歹,欺負他人的人創造出他的幸福生活你信嗎?可能大多數人都會斬釘截鐵的説他不幸福,為什麼,因為這不符合道德倫理,因為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喜歡幹壞事的還很幸福要不就被冠上邪教,要不就是心理變態。我們再深入一下道德,給予性的行為如果惦記着回報,也就低了一個檔次,離幸福也有些遠。一個幸福的人根本不會去考慮是否會獲得回報,這個給予的行動本身就已經魅力十足。比如單戀,對喜歡的人付出,本身就是一種幸福,就算不能獲得對方的愛,結果的痛苦也不能影響給出愛的幸福。相信在座各位都深有體會吧。

最後用一句人話總結一下,我其實還不知道幸福是什麼,但是我知道我現在很幸福。謝謝各位!

參考文獻:

1 《什麼是幸福》 王俊人 廣東教育出版社2014.7 2 《看開》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第五篇:讀論可能生活有感

讀論可能生活有感

歲末年初所讀書中,《論可能生活》給我啟發最深。書頁上摺痕頗多,批註也密密麻麻。偶有幾次夜深人靜,手捧書卷回想往事,竟潸然淚下。感觸最深者,是作者對幸福及其追求方式的論述。

作者趙汀陽指出了幾種對幸福的常見誤解。有人認為在規範內生活,才能獲得幸福,但是無論這些規範來自人世還是宗教信仰,都貶低了人的主體性和創造性,甚至可能背離人道;還有人認為獲得了快樂就是幸福,不管這種快樂來自利益或者慾望的滿足。的確,幸福常表現為快樂,但快樂是消費性的,幸福卻可以保留下來,為生命留下永久的意義

在理想世界之外,沒有一個時代是完全令人滿意的。即使如此,仍有某些時代與另一些時代比較而言,較為接近理想狀態。這讓後人追慕不已。但如果從歷史的角度進行考察,人們一般都會發現,那些所謂理想的黃金時代,亦並非總是如傳説般美好。然而,我想在此討論的主要問題,並非判定某個時代的是非;而是想從個人的角度出發,考慮如何在我們生活的時代裏安身立命。

個人對時代的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世界觀。在一個顛倒是非的時代裏生活,個體性的痛楚可想而知;除非你放棄自身的價值標準,與骯髒的時代媾和。壞時代的表徵之一,即普遍性的倫理崩潰:多數人安於肉體生命的延續,而不顧這是以另外一些肉體的受傷或消失為代價。毫無疑問,“肉體倫理”極為脆弱,原因在於:絕對之善的匱乏或絕版,註定今日之倖存者,極有可能在明天狼入虎口。人人自危的時代,道德冷漠症如流行性感冒一般,製造出大量的病患者。

因此,我認為,行動能否帶必然帶來幸福,在於行動是否具有自成目的性。這樣的行動,給人帶來一種無需代價的幸福。即只要有正確的方式或步驟,這樣的行動過程自身就可以給人帶來幸福,要是行動有良好的結果,又增加了額外的幸福。所以,必須去探索、思考、辯證自己的哪些行動是具有“自成目的性”的,這樣的行動必然會讓你的生活充滿意義。一般人所忽視的是:這樣的行動或許未必是一些大事,更多體現在生活的細節中,因為我們是通過細節來感受生活的。如此一來,無論我們追求真理愛情,還是買房購物,或是喝茶走路,都可以獨具意義、洋溢美感。生活本身成了幸福事業,所謂名利野心,反而會是瑣事。誠如作者所言,幸福稀少珍貴,或許不在於其難於追求,只是人們理解她的方式有誤。但願此書讓我們有些感悟,讓自己的人生,以幸福的方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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