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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税收徵收管理,強化税務稽查

規範税收徵收管理,強化税務稽查

第一篇:規範税收徵收管理,強化税務稽查

規範税收徵收管理,強化税務稽查

新的税收徵管模式實施以來,我市徵管、稽查狀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徵管、稽查質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隨着經濟形式的發展,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在税收徵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税收徵收管理及税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其作用

(一)税收徵收管理的概念及意義

税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其基本職能是滿足國家的基本財政需要和對經濟運行實施有效的調控。税收徵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税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税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税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税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合理化的一種活動。税收徵收管理是税務管理的核心,在整個税務管理工作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税收徵收管理,對於完成税收收入計劃,保證財政收入和實現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及監督,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⒈税收徵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貫徹實施。

⒉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財政職能。

⒊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調控經濟的職能。

⒋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監督的職能。

⒌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增強公民的納税意識、提高納税的自覺性。

(二)税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作用

税務稽查是税務機關依法對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税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税務檢查處理工作的總稱。

首先税務稽查的意義具體講是税收經濟職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徵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税收徵收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是監督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税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務,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環節;是嚴肅税收法紀,保證税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的有力保障。

其次税務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⒉有利於保證税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職能的正常發揮。

⒊有利於税收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⒋有利於促進納税人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⒌有利於提高税務機關征管工作水平

税務稽查作為税收徵收管理的主要環節,在整個税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徵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徵管規範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涉税企業監控不力

⒈申報不實,難以監控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務系統進行了徵、管、查三分離及取消税務專管員制度的徵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徵收服務廳,實行了納税人自行申報。徵管改革雖然改善了企業納税環境,但增加了税務部門掌握納税企業動態信息的難度。因為納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進行納税申報。而有限的徵收人員只能就企業的納税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對應關係進行書面的形式核審,對其申報的納税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實質考證,所以對納税企業的檢查只能依靠税務稽查,但税務稽查又受到税務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以及稽查時限等條件限制,因此對納税企業税務稽查的深度和廣度不能保證,造成對納税企業監控不力。

⒉對税源監控不力,產生漏徵漏管

對涉税企業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導致税源不請。首先,對一些不申報的“地下經濟活動”和一些外地來津無證經營活動的個體業户無法掌握,產生了漏徵漏管;其次,對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詳細的瞭解,只能簡單定額收税,極易形成漏徵漏管;再次,缺少對重點税源户的長期跟蹤監督,不易獲得足夠的企業信息,對納税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不能較透徹分析,對企業的納税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的預測,形成漏徵漏管。由於税源不清監控管理弱化,不僅增加了税務稽查選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對納税企業的日常管理,同時也使偷税、逃税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異地徵收不利於税收徵收管理規範化

全市開始實行新的徵管模式,為了實行模式改革的平穩過度,新的徵管模式繼承了條塊管轄形式。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新興企業經營手段靈活,行政管理薄弱,異地申報納税不僅給經營者帶來諸多不便,也給税務機關在管理上造成困難,形成“看的見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見”怪現象。另外,異地徵收極易形成漏徵、漏管。如坐落在紅橋區的企業需要到南開區申報納税,而有的税種(車船使用税、房地產税、印花税)按税法規規定應在企業坐落地進行申報納税。異地申報納税造成企業只能在其主管税務局進行所管税種的納税申報,卻漏掉了在座落地應該進行的納税申報。

異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亂,增加了規範徵收工作的難度,也給偷税者創造了機會。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規範,缺乏監督

⒈選案盲目性強,缺乏監督

稽查選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納税企業完全、真實的信息基礎之上的。由於對企業的監控不到位,對納税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不能全面掌握僅靠企業會計報表的表面數據和工作經驗進行選案很難抓住重點。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很低,並帶有較強的盲目性。另外,由於“人情”關係和“同事”效應的干擾,加上選案工作崗位長期不變,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往往使有背景、有關係的大户免於檢查,造成税負不公平。

⒉檢查面寬,不能體現重點稽查的原則

由於缺少對納税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上。而税務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員的數量和稽查人員本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限內將眾多的納税企業查深、查透。不能體現稽查工作以點線為主,通過對少數違法行為的查處來影響廣大納税人的行為的目的。同時,大面積、拉網式稽查不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納税人的負擔。

⒊個別稽查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種種不規範現象

個別税務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差,不能適應偷税與反偷税,騙税與反騙税,避税與反避税鬥爭日趨尖鋭複雜的新形勢。面對納税人高智能的偷騙税手段,束手無策,聽之任之,加上責任心不強,造成該查的不查,該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嚴,只得讓税款白白流失。不僅助長了納税人偷騙税行為,也使原本依法納税的企業產生不平衡心態,抱着僥倖心理竟相偷逃税,導致違法案件屢禁不止。税務稽查人員每天都與納税人打交道,經常接觸錢和物,一些稽查人員意志薄弱,為私利所趨,執法犯法,置國家利益於不顧,為蠅頭小利出賣國家賦予的權利與納税人私下拉手,參與違法行為。有的利用自己對税收法規的熟知能力及業務技能幫助納税人作假帳或通風報信、包庇縱容,查而不報,查大報小,避重就輕,嚴重破壞税法的嚴肅性,干擾了税收工作,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⒋税務文書不統一,不規範

現行的税收法律對每一個執法環節都規定了相應的執法文書。然而,一些單位井未完全準確使用。那種“重組織收人,輕法律文書”的思想大有人在。他們認為使用規範的文書只是“畫蛇添足”,認為工作太煩瑣,所以常出現以口頭告知或“便條”代替“法律文書”的現象。或者責令納税人限期納税時,不下達《限期納税通知書》查封(扣押)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不使用查封扣押證,不開具《查封商品、貨物、財產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即使使用了執法文書也有不規範的現象,如:使用過期税務文書;文書填寫不規範、不完整;漏填項目;字跡潦草,反覆塗改。還有的沒有加蓋税務機關的印章對於應當登記備(立)案的資料不登記備(立)案等等。

鑑於税收徵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認為,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採取有利措施,儘快加以規範和解決。

三、規範税務徵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一)規範税務徵管工作,加強對納税企業的動態監督

⒈強化税源管理的基礎地位

對税源户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部門(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局、國税局、地税局等),税務部門只是這一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因此,要強化對税源户的管理,必須建立與其他管理部門相聯繫的協調機制。為此,首先應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儘快完成與其他子系統的計算機聯網,形成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的採集和掌握納税企業信息。建立納税企業的信息庫,對各類信息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項指標和數據,測定企業應税額,並與企業的納税申報進行比較,以核定納税申報的真實性。對有意瞞報的企業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税法的統一公平。其次,強化對税源的監控管理。税源監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礎,通過規範税務登記管理和網絡信息資源共享,有效的減少漏徵漏管,使無税務登記的“地下經濟組織”得到監控。

⒉規範税務稽查選案

税務稽查的準確性是建立在稽查選案針對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規範稽查選案工作是至關重要的。首先,要對納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準確的瞭解多渠道掌握納税企業動態信息;其次,必須建立健定期輪崗制和監督機制,對税務稽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還必須加強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有意讓企業欠税、瞞報欠税和有意漏選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税法統一與税負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稽查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和複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潔的税收隊伍。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税務幹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各級税務部門在普遍重視税收業務技能培訓與提高的同時,認真學習税收法規、政策及刑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複議條例以及其他涉税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員較系統的熟悉法律理論知識,準確把握具體條法,正確理解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辯證關係,深刻認識依法治税的含義,逐步提高執法者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行分類等級制,拉開收入分配距離,對不稱職的人員予以下崗培訓或辭退,形成可上可下、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以全面促進税收隊伍素質的提高。

⒉加強對稽查人員的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制度税務是指税務監察部門通過多種形式落實各項制度,對各級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執法情況進行監控,以確保執法隊伍的廉潔。如制定税務稽查人員廉潔自律規定、職業道德規範、設置羣眾舉報箱、舉報電話,開展向税務幹部家庭發放公開信徵意見書等活動,強化家庭監督。通過有效的監督機制及時發現處理税務稽查人員執法不嚴、濫用職權、徇私王法、等嚴重破壞税法貫徹執行的行為。加強執法監察首先要進一步規範稽查工作的內容、程序。確定稽查程序四環節本意是強化對稽查權利的制約。但就目前實際情況看,各環節尚未完全實現相互制約。從取證到執行由一個或兩個包辦的現象仍然存在。只有嚴格落實四環節徹底分離才能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税收政策,規範稽查行為,促進稽查工作健康發展。其次,不斷完善,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度。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做到執法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執法責任制可把建立錯案追究制度作為突破口。目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是抓落實,應設置執法過錯追究委員會,制定較全面的操作辦法和處罰決定,並將各項辦法、規定公示於眾,接受羣眾的監督。對於違法不究者,除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外,對其直接領導也要進行連帶處罰。而且還要通過開現場會、發簡報等形式子以曝光,加大警示力度。

⒊完善税收執法檢查制度和複查制度

税收執法檢查制度對保證税法的嚴肅性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可以從兩個方面着手:一是本級税務機關組織自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税收政策進行對照檢查,自我糾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改進、提高。二是由上級税務機關對下級税務機關組織開展的税收執法專項檢查,幫助下級税務機關糾正深層次問題。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按照規定進行懲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或處分和誡免甚至撤職。就目前執法檢查制度而言,其檢查頻率,檢查力度仍有侷限性,還不能真正及時發現隱蔽問題。做好基層税務機關幹部思想工作,端正自查態度,放下思想包袱,確實認清税收執法檢查制度的重要性。鼓勵基層税務機關就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具有創新性建議和措施,並配以相應的獎勵制度,形成一條上下結合的執法檢查陣線。

複查制是抽查部分已審查的稽查案件進行重新檢查。這項制度推行以來收效並不明顯。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鑑國際税收管理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對我國依法治税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比如:對税務稽查監督制約分兩個方面:一是税務稽查税前制約,即在處理前,通過稽查對案情事實及適用法律進行審核。二是税務稽查事後制約,即在檢查內部設有一個質量檢查處。其職責是對已結案的税務案件進行案頭抽查複審,不面對納税人。我國的複查制度可參照美國事前事後制約方法,挑選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具有豐富稽查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較穩定的機構,從事稽查事前規範工作以及事後的案件質量檢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獎懲制度,促使稽查人員深入學習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規範執法行為,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建立完善的計算機管理體系

隨着計算機在税收領域的廣泛應用,開發研製規範、統一的計算機應用程序,擴大計算機在税收工作中的應用範圍,儘量以計算機代替手工操作,在税務徵收管理、稽查過程中減少人員的執法隨意性日益重要。

⒈強化計算機功能

進一步開發軟件應用系統,使計算機的税控功能涵蓋税務登記、納税申税、税源動態、税款徵收、納税檢查、減免税管理等全部內容,對納税人的涉税事項進行全方位監控。進一步強化税務稽查監控功能,開發運用税務稽查應用系統,強化專用發票監控功能,對專用發票的發售、管理、使用、交叉稽核和防偽税控,全部納入計算機管理。只有使計算機各項監控功能齊全,系統開發建設模式科學、合理,信息採集、加工輸出和儲存真實、準確,才能充分實現對徵、管、查全過程的有效監控。

⒉完善計算機網絡

在開發強化計算機功能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計算機的上下縱向、左右橫向和內外雙向聯網,建立全國及區域性税務信息收集及處理機構。一是建立各級税務機關之間徵管、計會、税政、法規、稽查、監察各部門、各環節的網絡,實現税務信息內部監控。二是建立與各相關部門的網絡,如與海關、工商等部門聯網,實現税源有效監控;與銀行聯網,實現税款徵收入庫監控;與重點企業聯網,實現重點税源監控,保證税款及時足額入庫。

總之,税務稽查作為税務徵管工作的基礎工作,必須用科學嚴格的管理制度來規範,以保證税務徵管工作的高效運行,真正把税務徵管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第二篇:規範税收徵收管理,強化税務稽查

新的税收徵管模式實施以來,我市徵管、稽查狀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徵管、稽查質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隨着經濟形式的發展,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在税收徵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税收徵收管理及税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其作用

(一)税收徵收管理的概念及意義

税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其基本職能是滿足國家的基本財政需要和對經濟運行實施有效的調控。税收徵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税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税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税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税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合理化的一種活動。税收徵收管理是税務管理的核心,在整個税務管理工作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税收徵收管理,對於完成税收收入計劃,保證財政收入和實現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及監督,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⒈税收徵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貫徹實施。

⒉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財政職能。

⒊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調控經濟的職能。

⒋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實現税收監督的職能。

⒌税收徵收管理,可以增強公民的納税意識、提高納税的自覺性。

(二)税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作用

税務稽查是税務機關依法對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税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税務檢查處理工作的總稱。

首先税務稽查的意義具體講是税收經濟職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徵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税收徵收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是監督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税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務,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環節;是嚴肅税收法紀,保證税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的有力保障。

其次税務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⒉有利於保證税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職能的正常發揮。

⒊有利於税收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⒋有利於促進納税人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⒌有利於提高税務機關征管工作水平

税務稽查作為税收徵收管理的主要環節,在整個税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徵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徵管規範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涉税企業監控不力

⒈申報不實,難以監控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務系統進行了徵、管、查三分離及取消税務專管員制度的徵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徵收服務廳,實行了納税人自行申報。徵管改革雖然改善了企業納税環境,但增加了税務部門掌握納税企業動態信息的難度。因為納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進行納税申報。而有限的徵收人員只能就企業的納税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對應關係進行書面的形式核審,對其申報的納税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實質考證,所以對納税企業的檢查只能依靠税務稽查,但税務稽查又受到税務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以及稽查時限等條件限制,因此對納税企業税務稽查的深度和廣度不能保證,造成對納税企業監控不力。

⒉對税源監控不力,產生漏徵漏管

對涉税企業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導致税源不請。首先,對一些不申報的“地下經濟活動”和一些外地來津無證經營活動的個體業户無法掌握,產生了漏徵漏管;其次,對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詳細的瞭解,只能簡單定額收税,極易形成漏徵漏管;再次,缺少對重點税源户的長期跟蹤監督,不易獲得足夠的企業信息,對納税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不能較透徹分析,對企業的納税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的預測,形成漏徵漏管。由於税源不清監控管理弱化,不僅增加了税務稽查選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對納税企業的日常管理,同時也使偷税、逃税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異地徵收不利於税收徵收管理規範化

全市開始實行新的徵管模式,為了實行模式改革的平穩過度,新的徵管模式繼承了條塊管轄形式。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新興企業經營手段靈活,行政管理薄弱,異地申報納税不僅給經營者帶來諸多不便,也給税務機關在管理上造成困難,形成“看的見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見”怪現象。另外,異地徵收極易形成漏徵、漏管。如坐落在紅橋區的企業需要到南開區申報納税,而有的税種(車船使用税、房地產税、印花税)按税法規規定應在企業坐落地進行申報納税。異地申報納税造成企業只能在其主管税務局進行所管税種的納税申報,卻漏掉了在座落地應該進行的納税申報。

異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亂,增加了規範徵收工作的難度,也給偷税者創造了機會。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規範,缺乏監督

⒈選案盲目性強,缺乏監督

稽查選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納税企業完全、真實的信息基礎之上的。由於對企業的監控不到位,對納税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不能全面掌握僅靠企業會計報表的表面數據和工作經驗進行選案很難抓住重點。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很低,並帶有較強的盲目性。另外,由於“人情”關係和“同事”效應的干擾,加上選案工作崗位長期不變,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往往使有背景、有關係的大户免於檢查,造成税負不公平。

⒉檢查面寬,不能體現重點稽查的原則

由於缺少對納税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上。而税務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員的數量和稽查人員本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限內將眾多的納税企業查深、查透。不能體現稽查工作以點線為主,通過對少數違法行為的查處來影響廣大納税人的行為的目的。同時,大面積、拉網式稽查不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納税人的負擔。

⒊個別稽查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種種不規範現象

個別税務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差,不能適應偷税與反偷税,騙税與反騙税,避税與反避税鬥爭日趨尖鋭複雜的新形勢。面對納税人高智能的偷騙税手段,束手無策,聽之任之,加上責任心不強,造成該查的不查,該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嚴,只得讓税款白白流失。不僅助長了納税人偷騙税行為,也使原本依法納税的企業產生不平衡心態,抱着僥倖心理竟相偷逃税,導致違法案件屢禁不止。税務稽查人員每天都與納税人打交道,經常接觸錢和物,一些稽查人員意志薄弱,為私利所趨,執法犯法,置國家利益於不顧,為蠅頭小利出賣國家賦予的權利與納税人私下拉手,參與違法行為。有的利用自己對税收法規的熟知能力及業務技能幫助納税人作假帳或通風報信、包庇縱容,查而不報,查大報小,避重就輕,嚴重破壞税法的嚴肅性,干擾了税收工作,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⒋税務文書不統一,不規範

現行的税收法律對每一個執法環節都規定了相應的執法文書。然而,一些單位井未完全準確使用。那種“重組織收人,輕法律文書”的思想大有人在。他們認為使用規範的文書只是“畫蛇添足”,認為工作太煩瑣,所以常出現以口頭告知或“便條”代替“法律文書”的現象。或者責令納税人限期納税時,不下達《限期納税通知書》查封(扣押)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不使用查封扣押證,不開具《查封商品、貨物、財產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即使使用了執法文書也有不規範的現象,如:使用過期税務文書;文書填寫不規範、不完整;漏填項目;字跡潦草,反覆塗改。還有的沒有加蓋税務機關的印章對於應當登記備(立)案的資料不登記備(立)案等等。

鑑於税收徵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認為,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採取有利措施,儘快加以規範和解決。

三、規範税務徵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一)規範税務徵管工作,加強對納税企業的動態監督

⒈強化税源管理的基礎地位

對税源户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部門(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局、國税局、地税局等),税務部門只是這一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因此,要強化對税源户的管理,必須建立與其他管理部門相聯繫的協調機制。為此,首先應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儘快完成與其他子系統的計算機聯網,形成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的採集和掌握納税企業信息。建立納税企業的信息庫,對各類信息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項指標和數據,測定企業應税額,並與企業的納税申報進行比較,以核定納税申報的真實性。對有意瞞報的企業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税法的統一公平。其次,強化對税源的監控管理。税源監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礎,通過規範税務登記管理和網絡信息資源共享,有效的減少漏徵漏管,使無税務登記的“地下經濟組織”得到監控。

⒉規範税務稽查選案

税務稽查的準確性是建立在稽查選案針對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規範稽查選案工作是至關重要的。首先,要對納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準確的瞭解多渠道掌握納税企業動態信息;其次,必須建立健定期輪崗制和監督機制,對税務稽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還必須加強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有意讓企業欠税、瞞報欠税和有意漏選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税法統一與税負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稽查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和複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潔的税收隊伍。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税務幹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各級税務部門在普遍重視税收業務技能培訓與提高的同時,認真學習税收法規、政策及刑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複議條例以

第三篇:強化税務稽查制度是我國税收徵管改革的關鍵環節

強化税務稽查制度是我國税收徵管改革的關鍵環節

摘要:税務稽查是税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税收法規對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税義務和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徵税人執法行為和結果依法進行考核、評估、依法查處涉税違法行為,維護國家税收秩序的過程或程序。關鍵字:税務稽查審計税收徵管

正文:税務稽查又叫税務審計,是税務人員依照税法對納税人的購銷經營活動及納税情況進行的稽核和檢查的總稱。但就我國近十年的税務稽查實踐而言,這種界定並不能涵蓋其豐富的實際內容。

税務稽查處於徵納矛盾的焦點,隨着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其內涵亦日漸豐富。稽查人員在檢查納税人的同時,也在對徵税人執行税法公正與否,公務活動規範與否作出評估。不僅如此,在騙税與反騙税、發貨票的製假與打假實踐中,打擊對象既不是納税人,也不是徵税人,而是涉税的犯罪分子。為此,有必要給“税務稽查”重新正名。

税務稽查是税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税收法規對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税義務和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徵税人執法行為和結果依法進行考核、評估、依法查處涉税違法行為,維護國家税收秩序的過程或程序。可以暫且稱之為“大稽查”,與原有舊稽查體制以示區別。

稽查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税收徵管的重要環節,是制止偷税、漏税,發揮税收職能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徵管模式下,稽查既是“三位一體”中的執法主體,又是“四大系列”中的一大系列。各地税務稽查組織在外防偷漏、內防不廉、促進徵管等發揮了重大作用。稽查在整個税收工作中,乃至在國有宏觀經濟管理中都佔有重要地位。

税務稽查的目的和意義是增強納税人自覺納税的觀念,最大限度地縮小納税人應納税款與實納税款之間的差額,税務稽查工作成效大小的標準也只應在促進納税人自覺依法納税的程度來衡量。只有全面加強税務稽查,形成長期、穩固、有效地查處打擊税務違法犯罪機制才能真正為維護税收新秩序提供良好保障。但是,長期以類,我國的税務稽查一直處於落後、被動的狀態。這主要表現在功能不完善,稽查力量不足,稽查機構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稽查制度不統一,運作程序不規範;

稽查經費嚴重不足,稽查手段落後;法制觀念淡薄,稽查執法力度不夠;税務稽查的法律保障體系有待完善;

所有這些都説明稽查工作現狀與其地位和作用很不相稱,因此,加強税務稽查工作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因此,在新徵管格局下強化税務稽查必須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科學地確定稽查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以往的税務稽查只是一種反偷漏的手段,總是以查堵税款的數額説明稽查工作的功過。這樣就使稽查成了組織收入過程中的一個“蓄水池”平常徵管放任自流,一旦任務“缺口”,即通過稽查取而用之,既完成了税收計劃,又突出了稽查成績,這也許正是造成偷漏欠税年年查、年年補的一個深層原因。

所以,走出誤區,首先應是觀念更新,所以,在新的徵管格局中,應全面科

學地確定稽查的目標和任務,勢必改變長期以來的“粗放型”徵管,“突擊性”稽查所含有的水份。衡量稽查工作成效的標準只應是通過稽查是否達到了預防,打擊税收違法,優化納税環境,提高納税人自覺意識,而不僅僅是查補偷漏税額多少。通過科學、全面的稽查工作,將涉税犯罪控制在最高限度,促使每個納税人都依法自覺履行納税義務,是税務稽查的最高境界。

二、建立規範、有效的各項稽查制度

這是做好税務稽查的重要保證,筆者認為全國應儘早制定一套統一的稽查制度,它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推行稽查長負責制和等級制度

將稽查人員聘為稽查長、稽查員、助理稽查員三級。其中稽查長負責稽查事項的實施和處理,稽查員在其領導下負責具體稽查事務,助理稽查員協助稽查員工作。這樣有助於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也便於在不搞職稱評定的情況下,對外開展業務。

2.嚴格約束機制,促進廉政建設

(1)建立執法守則和迴避制度,確保執法行為的合法性;

(2)堅持公開辦案,從速處理;

(3)堅持稽查、處理、執行三分離制度,實施稽查須有兩人以上,如實稽查,

(4)做到集體定案,處罰到位。

3.建立、健全税務稽查工作具體規程

科學嚴密的稽查工作規程主要應包括掌握案源、制定檢查計劃,報告入庫、檔案管理等環節。筆者認為應將以下幾個原則納入整個稽查規程之中:一是科學嚴密原則,通過各種渠道將納税人應税活動置於稽查嚴密監控下;二是依法辦事的原則;三是監督制約原則,四是協調統一原則,稽查組織內部之間,與其它部門之間應互相聯繫,協調運轉。

4.完善執法監察制度

由税政、徵管、監察等部門組成執法檢查組,定期對稽查人員的文書製作,檢查行為、處理決定等進行監督考核,俁證稽查質量。

三、推行科學的稽查辦法,提高稽查功率。

1.健全完善信息系統

信息時代的税務稽查各項決策不僅需要豐富的經驗,而且同樣需要理性、準確預側。從這個意義上講,缺乏完善的信息情報系統導致税務稽查始終無法走出盲目、被動的誤區。

由於新税制推行了憑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税款制度,反偷打假防騙的任務更加艱鉅。“金税工程”的推行,既是税務稽查情報信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良好開端。筆者認為,除應儘早實現我國税務稽查電腦聯網,這一系統還應包括:

(1)結合電腦管理,建立納税人納税情況資料庫,制定各個時期重點稽查對象,藉以提高稽查針對性。

(2)建立年度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的評價篩選體系。

(3)在隨機抽查基礎上實行全查法,以充分了解税法執行和日常税管情況,強化税務審計。

與此同時,要加強同銀行、保險、海關、外貿等部門聯繫,實行電腦聯網,建立深層次情報網絡,及時掌握涉税動態;再則,廣泛接受羣眾的舉報。總之,

通過以上多種途徑,全方位、多層次獲取案件信息,為準確、及時、有效地開展稽查工作提供目標和重點。

2.講究科學的稽查技巧

富有經驗的稽查專家,主要看納税人串報及有關税收信息(銷售額、購進額等)是否正確,為提高稽查準確性和效率,可建立一套可供選擇的稽查參數系列。如經營性質、購進、銷售額、年購銷率等(反映貨物增值税度),凡納税人串報表中購銷率低於同類經濟活動納税人的就應列為稽查對象了。

四、加大處罰力度,完善税務稽查處罰體系

在一些發達國家税務稽查史上,時常可見官高職要者因偷税而被重罰、判刑、他們的罰則是對人身權、財產權、名譽權的剝奪,其嚴厲程度可見。

而在我國,以補代罰、以罰代刑,造成了違法涉税分子屢查屢犯的被動局面,究其原因,首推現行税法處罰罰則不完善。

有鑑於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我國的現行税務罰則作一些修正,現提出如下建議,以資參考。

1.加大處罰力度,對重複違章應課以重罰,以示與初犯區別;對偷、漏、騙税數額巨大,嚴重影響税收經濟秩序的,可以提高量刑標準;

2.現行税法對涉税違法行為所定處罰彈性過大,有的含義不明,未更多地授予税務稽查機關和人員執法權力和手段,應在立法上予以考慮解決;

3.參照國外成功做法,建立判例法制度,藉以起到以案釋法,併為公正執行和税務司法提供依據;

4.要加強與司法、公安、銀行制度的協調與合作,保證稽查工作順利開展。

五、加快完善税務稽查保障體系。

5. 針對我國公民税法意識薄弱,偷、騙、抗税案件時有發生,應迅速組建税警、税務審判庭、税務檢查分隊(室),賦予其相應執法權,樹立稽查權威感,提高稽查剛性,真正做到保障市場經濟公平競爭,國家收入及時、足額入庫。

參考文獻:《税法》經濟科學出版社

《税收管理與稽查》高教出版社

第四篇:以税收管理員制度來規範税收徵收管理

税收管理員制度實施以來,我局根據國家税收總局下發的《税收管理員制度(試行)辦法》的要求,全面組織實施、認真部署,到目前為止,税收管理制度在我局已全面得到了落實,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税收管理員制度的落實情況

實行税收管理員制度是為了推進依法治税,加強對税源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優化納税服務、切實解決目前“淡化責任、疏於管理”的問題,更好地提高税收徵管質量和效率。我局是從以下幾方面貫徹落實的。

1、加強税務登記管理,實施税源源泉控管

税務登記管理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最難管的一個環節,今年我們藉助税源普查之風,要求各分局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納税人進行全面摸底清理,使税收管理員清楚地知道轄區每户納税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納税申報情況、税源動態情況,充分發揮税收管理員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注重部門協調配合,加強與工商、國税等職能部門的信息登記交換情況,實行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社會綜合治税護税網絡”,增強管理實效,實現了税源在源泉上得到了監控。今年,我局在税源普查中清查漏徵漏管户179户,特別是浮山分局、永安分局在這次税源普查中清理漏管户成績顯著。

2、依託税收管理員手冊,規範税收管理員行為,管户與管事相結合

税收管理員制度是規範税收管理員行為的制度,是加強税源管理確保税收收入的有較措施,我們根據税收管理員手冊填寫的要求,結合税收管理員規範,嚴格要求税收管理員管户與管事相結合,從納税人的户籍管理到納税申報、税款徵收、巡查巡管、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納税評估、税源分析等進行掌握、分析、落實,且全部記載於税收管理員手冊上,並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完整、清潔,所有的資料數據要與機上的數據相符,充分以税收管理員手冊上的數據來衡量税收管理員每月所做的工作情況,並以手冊記載的情況來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3、實行行業管理,責任到人。為了便於管理,我們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對所有的税源實行分行業管理。對税收管理員明確監控任務和工作標準,使税收管理員知道自己該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同時各分局與各税收管理員簽訂了目標責任狀,確定其任務和責任,按照制度的規定月月進行考核評估,並與當月的獎金掛鈎,通過考核評估來調動税收管理員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實現了税源管理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4、深化評估分析、增強評估實效。今年以來,我局對納税評估更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涉税信息採集,嚴格了納税評估程序,同時加強部門配合,增強評估實效,使我局納税評估工作上了一個新的台階。2014年,我局對“三合機電、三六電機、信用聯社”等113家納税人進行了評估,共評估出税款640多萬元。實現了“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查、以評促收”的工作局面。

我們根據宏觀税收分析和行業税負監控結果以及相關數據設立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對篩選出來的評估對象我們按照預先設立的評估指標、預警值以及相關數據來開展納税評估,

在納税評估對象的篩選上,我們結合各項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和税收管理員掌握的納税人實際情況,參照納税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經營規模、信用等級等因素進行全面綜合審核對比分析,從中發現有問題或疑點的納税人作為重點評估對象,另外對重點税源户、特殊行業的重點企業、税負異常變化、長時間零(負)税負申報、信用等級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務檢查發現較多問題的納税人列入納税評估的重點分析對象。

對評估對象確定後。我們查看納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規定的程序、手續和時限履行了申報納税義務,各項納税申報附送的各類抵扣、列支憑證是否合法、真實、完整,納税申報表、附送表及項目、數據之間的邏輯關係是否正確,適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項數字計算是否準確,申報數據與税務機關所掌握的相關數據是否相符,收入、費用、利潤及其他有關項目的調整是否符合税法規定,申請減免、緩批、退税、虧損結轉,獲利年度的確定是否符合税法規定並正確履行了相關手續。

通過評估,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分別採取税務約談、調查核實、税務處理、並提出今後的管理建議;對有偷税、抗税行為的依法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等方法進行處理。

5、加強考核機制,強化事後監督。工作成績的好壞在評比和考核中得出結論。我們根據《咸安區地方税務局税收管理員考核辦法》及《咸安區地方税務局税收管理員工作考核評分表》的要求,每月按照税收管理員工作手冊填寫的情況及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認真地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的結果同税收管理員的經濟利益、能級管理和評先評優掛鈎,並且每個月及時地進行獎懲兑現,嚴格實行責任追究,使税收管理員制度做到“工作範圍清、工作內容清、工作職責清、工作獎懲措施清”。到目前為止我局共有8人未按規定落實税收管理員制度受到懲罰,懲罰金額共計400元,6人能出眾地完成税收管理員工作而得到300元的獎勵。從根本上解決了“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問題。

二、税收管理員制度推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税收管理員思想上認識模糊

税收管理員制度明確規定了税收管理員的職責,雖然税務機關都組織了專門的培訓,但許多税收管理員對自身的職責瞭解不清,在思想上仍然存在模糊認識。認為税收管理員制度與過去的專管員制度沒有多大的區別。在實際工作中,税收管理員職責履行較好的是税法宣傳、催報催繳等,而輔導納税人健賬建制,提供相應的納税服務等開展情況不夠理想,尤其是納税評估工作,多數税收管理員對納税評估不甚瞭解,不知如何着手開展工作。

(二)税收管理員整體素質參差不齊

税收管理員制度要求税收管理員不僅要熟悉税收業務、計算機基本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知識。而目前在徵管一線的税收管理人員中,有些人已無法滿足税收管理員制度的要求。雖然學歷教育、後續培訓不斷在加強,但不思進取、安於現狀人仍然存在。現有人力資源不能適應信息化建設和現代化管理的需要。主要體現在“三低”:一是計算機應用技能低,常出現錯誤操作的現象,有個別管理員甚至連打字都不會。二是管理質量低,致使管理工作滯留在催報催繳、政策宣傳、發票審核審批等層面上,不能管得更深、更細。三是財務知識水平低,不能將財務知識與税收法律法規有機結合起來,致使納税評估

這項重要的工作流於形式。

(三)管户與管事結合還不到位

目前,由於案頭事務性的工作增多,已讓税收管理員顯得疲於應付,而對數量眾多、類型多樣的納税户,管理員想紮實走訪調查,深入瞭解税源確有困難。而部分税收管理員還存在“重管事輕管户”的思想,缺乏深入實際,腳踏實地的精神,調查瞭解不深入,影響了税收徵管工作的開展。還有的管理員將更多的徵管重心和注意力都放到了納税大户的重點税源的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部分非重點户、非重點税源、某些行業和非重要部位及環節的管理,勢必造成税源管理“頭重腳輕”,徵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税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存在較大隱患。

(四)人機結合存在脱節現象

税收管理員在使用税收徵管軟件中,存在着脱節現象,很多工作無法在税收徵管軟件系統中完成,相應的還要在紙質材料中去做,這樣推行的信息化建設就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也會導致失去系統的全面監控

(五)信息掌握不完整準確 影響納税評估

納税評估工作是税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廣泛、準確、完整的涉税信息是做好納税評估的基礎和前提。但從目前掌握的信息數量、質量情況來看,要對企業進行正確的納税評估是遠遠不夠的。首先,從社會信息來看,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企業在市場上的定位、生產、銷售、利潤、納税等情況要有橫向比較;其次,從現有税務機關掌握的企業信息來看,申報數據不準確、不完整,徵收人員對數據更新不及時;第三,從涉税相關信息來看,與工商、國税等部門信息溝通不及時,造成對納税人生產經營狀況、人員變化情況不甚瞭解,重點行業的生產經營數據無法取得等問題,直接影響區域經濟税收形勢分析以及對税源實施有效監控,也直接影響了納税評估的效果。

三、深化税收管理員制度的幾點建議

税收管理員制度是強化税源管理,解決“淡化責任、疏於管理”問題的主要着力點,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合理配備人力資源,明確職責,實現最佳税收管理。我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着手,落實税收管理員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税收管理員職責

税收管理員既要負責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納税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又要負責核實税務登記和納税申報等信息,提高基礎數據的質量,還要負責所管税源户的調查,採集相關的涉税信息,並將信息傳遞到下一個環節。在落實税收管理員制度的過程中,要加強徵管部門力量,優化税收管理業務流程,由徵管部門實施信息化比對和開展納税評估。一方面對紙質資料與電子信息進行比對,以確認電子信息的準確性,夯實税源監控管理的基礎。另一方面根據從不同渠道獲取的相關信息,開展納税評估,針對評估結果,提出採取監控措施的建議,進而提高税源監控水平,為税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加強税收管理員綜合素質培訓

現階段,税收管理員不僅要完成税收徵收管理的各項組織管理和協調配合工作,還承擔着納税評估等一些研究性和技術性較強的工作,這就對税收管理員的知識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強有關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税收管理員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尤為重要。一方面,制定徵管業務培訓計劃,採取網上授課、以會代訓、一案一分析等形式,開展計算機知識、法律知識、財務會計、分行業税收政策等培訓或開展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税收管理員的業務水平,增強其開展税源監控管理的業務技能。另一方面,加強對税收管理員的教育引導,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增強税收管理員的工作素養及其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税管員的税源管理水平和效率逐步提升。

(三)正確處理好管事與管户的關係

税收管理員擔負着管户與管事的雙重職責,兩者不可偏廢,而且同等重要,要對税收管理員合理分配工作任務。管事較多的同志,責任區要相對小一些,管户要少一些;相反,管事較少的同志,管户的任務要重一些,使工作形成梯次搭配,科學、合理、最優化、有效地使用税收管理員。另外,税收管理員的時間和精力也要作合理的分配。在同志們之間密切協作的基礎上,妥善安排時間,既要保證有充足的時間去轄區巡查巡管,又要及時處理工作流程上的業務,做到管事與管户工作“兩不誤”。

(四)細化税收管理員職責

明確税收管理員職責和任務是推行税收管理員制度,實現對税源有效監控的基礎。一是税源劃片管理。税收管理員按片劃分管理範圍,負責對轄區內納税人税務登記審核、定期定額核定等日常管理,及時瞭解轄區税源變化情況,定期撰寫税源分析報告;“追蹤入户”,核實停業户、非正常户的真實性,清理漏徵漏管户。二是税源分析評估。充分利用各種信息資料以及日常檢查瞭解的情況,加強對納税户生產經營情況和納税申報真實性的分析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或及時提供納税諮詢服務。三是税源建檔監控。税收管理員負責對所管納税人綜合資料和分户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納税人檔案,準確記錄管户基本情況、税款徵收情況,掌握納税人生產經營和財務變動情況。四是税源分類管理。税收管理員根據納税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納税情況,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納税信用等級的納税人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抓大不放小”,嚴格對重點税源户進行日常監管,提高税源監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以信息化為依託 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實行税收管理員制度,應充分依託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與其他部門信息交換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拓展信息來源渠道,充分依靠信息化技術的支撐,強化税源管理,以實現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轉變,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一是實現税收管理員制度與納税評估制度相結合。將納税評估與責任區管理相結合,強化監控管理,不僅為納税評估提供詳實的信息源,保證納税評估的信息需求,而且便於納税評估與其他徵管手段的銜接,也便於納税評估促使徵管整體推進。二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納税評估質量。按照總局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和要求,適時、積極地開發和使用納税評估軟件,

充分利用税務系統內部現有的信息化成果,逐步實現税企聯網,實現徵收管理信息化監控。從企業納税申報資料中精選出與日常税收管理相關的信息,比如納税人的異常扣除、申報表中的毛所得、同一地區、同一行業、同一類型企業的綜合情況等數據制定一定標準,讓税收管理員利用掌握的信息分析企業納税申報情況,並從中發現企業是否存在異常納税,從而為税收管理員納税評估提供可參考的相關數據,提高納税評估和税收管理水平。三是提高納税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選調一批思想作風優良、業務水平過硬的幹部充實納税評估工作崗位,堅持學習經常化、制度化,對他們進行統計分析、現代化網絡技術等相關科學的專業培訓,增強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

第五篇: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貨物運輸業税收徵收管理的通知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貨物運輸業税收徵收管理的通知

國税函〔2014〕102號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4-01-25

字體: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

自2014年10月總局下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貨物運輸業税收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税發〔2014〕121號)以來,各級國税、地税部門協調配合,在加強貨物運輸業税收徵收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近期媒體反映和總局調查瞭解的情況看,貨物運輸業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發票管理不嚴、信息採集質量不高、審核檢查不到位、協查運轉不順暢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貨物運輸業的税收徵收管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地方税務機關要嚴格按照國税發〔2014〕121號的規定,進行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税人認定。對不符合自開票納税人認定條件的,堅決不能認定為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税人,已認定的,取消其自開票納税人資格。

二、地方税務機關要嚴格貨物運輸業發票管理,建立健全貨物運輸業發票管理辦法。對新辦貨物運輸業企業,要認真進行走訪調查,到納税人生產經營場所實地瞭解情況,對不提供營業税貨物運輸業勞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提供使用貨物運輸業發票,防止利用貨物運輸業發票“引税”現象的發生。

三、地方税務機關對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税人轉為非正常户的,要立即停售貨物運輸業發票,防止非法領用貨物運輸業發票但不申報納税現象的發生。

四、要落實納税申報審核工作。各級地税徵收機關在受理納税申報時,要對各類納税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和基本數據邏輯進行審核。受理貨物運輸企

業營業税申報,要比對申報的金額與發票清單彙總金額,確保上傳的清單是徵税以後的貨物運輸業發票存根聯數據形成的清單。如發現申報有問題的,要及時處理,不斷提高納税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五、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對納税人申報的營業税營業額和企業所得税營業收入進行比對,防止納税人不如實申報收入逃避納税義務等情況的發生。

六、要積極開展貨物運輸業營業税納税評估。對貨物運輸業發票使用和申報異常的企業,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約談或實地調查。涉嫌税收違法行為需立案的,應及時移交稽查局查處。

七、各地國税徵收機關、地税徵收機關必須按照規定期限,完整地採集貨物運輸業發票清單。省級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應按期將彙總的貨物運輸業發票清單上傳總局。

八、國税機關、地税機關要加強協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貨物運輸業徵管情況。要建立貨物運輸業管理數據交換渠道,交換管户情況和營業税申報數據。對利用貨物運輸業發票進行偷逃税款的重大案件,要加強聯合檢查,提高聯合辦案水平和税務檢查效率。

九、國税機關、地税機關要嚴格按照總局要求,對比對異常貨物運輸業發票進行審核檢查,及時交換審核檢查信息。國税機關經審核檢查,認為需由開票方主管地税機關繼續審核檢查的,交由開票方主管地税機關繼續審核檢查,開票方主管地税機關應將結果反饋給國税機關。

十、國税機關、地税機關要將貨物運輸業徵收管理情況納入執法檢查重點內容,對不按規定實施徵收、管理、檢查和信息傳遞的,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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