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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彈性離校”的意見建議

基層反映:關於“彈性離校”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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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彈性離校”的意見建議

今年新學期,南京市開始實行“彈性離校”政策,每天下午放學後,學校可將孩子託管至18點(冬季是17點),以解決部分國小生家長按時接孩子之難。年輕的父母雙方一般都會有較為固定的工作,而幼兒園、國小的學生還遠不能照顧自己,這就需要家長進行接送。但是,大多數家長的下班時間可能與學校的放學時間衝突,以康巴什為例,幼兒園接園時間為下午5:20到5:30之間,國小為4:50到5:10之間,家長需要與單位協調工作時間,存在家長疲於奔命、焦慮不已,要麼丟掉工作、全職照管,要麼讓老一輩“披掛上陣”,再上“前線”。有調查顯示,我國近80%的嬰幼兒都是由祖輩參與日間看護。針對以上情況,“彈性離校”有以下幾點好處:

一是讓家長可以在下班後從容接小孩放學,不必再與單位協調早下班接小孩的事情,讓工作和家庭可以兩全。

二是可以解放祖輩,讓他們有自己的晚年生活,有自己的時間到處走走看看。

三是不必再僱傭保姆接孩子或者將孩子放在社會的“託管班”等待家長來接。

建議如下:

一是選擇我市部分國小試點“彈性離校”政策。積累相關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類問題,為今後進一步推廣打下基礎。

二是實施自願申請“彈性離校”制度,防止發生副作用。例如:要防止借托管之名,行補課之實,加重學生學業負擔;防止藉機亂收費,變“自願託管”為“強制託管”,全體學生放學後均留在學校,造成管理困難。

三是政府向試點幼兒園、國小撥付專項資金,解決場地、資金、人員等各項費用,在規定了指導性意見後,可以讓各學校自行安排“彈性離校”的具體措施,發揮“家委會”的作用,鼓勵一些有才智的家長共同參與進來,進行體育、科技、藝術等方面的輔導,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政府出資聘請退休老師、志願者等到校代管孩子,保證學生安全和快樂,讓家長放心和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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