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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低價團”等現象反彈亟待關注

基層反映:“低價團”等現象反彈亟待關注

基層反映:“低價團”等現象反彈亟待關注

基層反映:“低價團”等現象反彈亟待關注

《旅遊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至今已多年,零負團費、強制購物、虛假宣傳等“出遊陷阱”曾一度銷聲匿跡。然而,隨着中秋、國慶等旅遊旺季的到來,“低價團”、誘導消費、非法組團等亂象也變着花樣重現市場,並逐步升温,管不住、理還亂,根結在哪兒?

一是導遊薪酬機制不合理,開動腦筋與遊客“博弈”。導遊處於產業鏈的末端,收入無保障,一些導遊便通過更加隱蔽的方式帶客購物拿提成,來提高自己的收入。對於大部分導遊來説,帶低價團也着實有不少委屈和無奈,很多導遊沒有底薪,只有一些導遊服務費,在自身利益沒有保障的前提下,就不得不在旅行社的低價策略中與遊客正面博弈,於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旅遊頑疾玩起了“躲貓貓”、“打擦邊球”。2016年5月《法制晚報》刊登《黑導遊高速上要加錢威脅甩客 旅客不從遭毆打》一文報道,去年國慶期間,“黑導遊”陳某以低價吸引遊客參加八達嶺一日遊,在去往景點途中強迫遊客補交參觀費,遭拒後在高速上言語威脅、暴力毆打遊客申先生。在法庭上,陳某認罪,但他也頗感委屈地為自己辯解,“我們這麼幹也是迫不得已,靠團費根本不掙錢。我們導遊也沒工資,多收費很正常。”最後,昌平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罰金2000元。2017年3月《高端旅遊週刊》刊載,“合理低價遊問題頻出,中國式導遊被指一面打人一面捱打”這一行業怪圈的探討中,導遊薪酬制度改革一直被認為是破題的一大關鍵。

二是低價旅遊界定難,一些旅行社玩起了“變戲法”。在市場上,各個旅行社的經營成本不一樣,根據季節、時間、地點、住宿標準、餐標等各個旅行社所能拿到景點低價也不同,低價旅遊很難界定。很多“低價團”,旅行社會跟遊客簽訂補充協議,而貓膩就出在所謂的補充協議上,協議上説遊客需要去當地某購物店購買東西,當然寫的不是強制性的,但當遊客到了之後,很多事情就由不得遊客了。2018年8月25日,百度新聞“百家號”報道:今年4月,74歲的常州市民呂某報了998元9天遊覽港澳等8個城市的旅行團,旅行途中不幸身亡。記者粗略算了下,該團全程不計門票、食宿等費用,僅火車票、輪渡費已達1225元,但團費卻只要998元/人,而且繳納了團費就可以在9天內暢遊香港、澳門、廣州、深圳、桂林等8個城市。但實際行程中,購物行程安排遠遠超過了景點遊覽,且要求所有人必須下車,在兩個店完成規定時間或金額的購物後才能重新回到車上,導致遊客老呂體力不支最終身亡。日前,常州市旅遊部門對相關旅行社及相關責任人開出罰單。

三是旅遊發展不完善,很多遊客易受“低價團”誘惑。低價團的“操作”已然成為眾所周知的祕密,但依然有人自願入坑,只因低價旅遊團迎合了許多人貪圖便宜的心理,有需求就有市場,旅行社正是抓住了遊客貪圖小便宜的心理,所以“低價團”反而在“夾縫中”漲勢迅猛。近兩年,包括《消費主張》在內的許多媒體都報道過,雲南一些旅遊線路不合理低價遊盛行,旅行社和導遊強制誘導遊客購物,然後再收取購物商店高額回扣的現象。2017年4月15日,雲南省出台了22條措施,嚴整旅遊亂象。但2018年5月11日,《央視財經》刊登《旅遊低價團藏玄機 央視記者卧底暗訪揭內幕》一文,央視記者報名參加了報價僅為999元/人的“北京直飛雲南騰衝瑞麗雙飛5日跟團遊”(當時北京直飛雲南芒市的機票價格約2000元),商家稱只有2個購物項目,同時還有温泉等贈送項目,但記者體驗後發現“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2017年10月,南通市公安局就消費者旅遊消費習慣、消費觀念等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參與調查的人羣中,14.3%的人羣喜歡搶購“低價團”,59.6%的人羣認為需要問清楚細節再決定參不參加“低價團”,僅有26.1%的人羣果斷拒絕“低價團”。

針對“低價團”旅遊頑疾,提幾點建議:一是出台關於導遊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意見,以便有效減少導遊因待遇低而強迫、誘導遊客購物的現象;二是通過法律的手段引導旅行社慢慢走向正軌,以保障在未來的旅遊市場環境中消除“零負團費”;三是深化機構改革,將服務中心轉化為投訴平台,實行一站式處理,提高效率,方便遊客;四是強化遊客維權意識,規範旅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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