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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食品安全法情況彙報

農業局食品安全法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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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食品安全法情況彙報

 

州食品安全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於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的公佈施行,對規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州農業局高度重視,組織幹部職工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動我州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現將《食品安全法》貫徹實施情況彙報如下:

一、廣泛宣傳,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義

食品安全直接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關係國家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立法指導思想,對於依法規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義。深入宣傳,有效提升全社會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識,是貫徹實施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為此,我們通過多種形式,在全州農業系統掀起了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高潮。通過學習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義,正確理解和把握《食品安全法》的基本精神,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幹部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決貫徹《食品安全法》,將法律規定的各項職責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確保全州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羣眾身體健康。今年3月26日,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州農業局組織各縣(市)農業局、州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州植保站等相關單位,在**縣尹集鎮開展了《食品安全法》相關知識的宣傳和諮詢活動。據不完全統計,各縣(市)共發放有關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培訓資料達1200餘份、懸掛標語10幅,出動宣傳車40餘台次,諮詢羣眾1萬多人次。

二、深入學習,深刻領會《食品安全法》精神實質

我局自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的學習貫徹力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並把任務分解到單位和個人。把兩部法律和一個條例的學習列入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計劃,確保農業執法人員準確理解、全面掌握法律條例,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局科、站長以上領導幹部中廣泛開展學習《食品安全法》的活動, 5月28日,州農業局黨組成員楊開顏副局長在全州農業系統120多人蔘加的“培育壯大特色農業產業研討班”上作了關於“強化標準化管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題講解,使培訓人員對標準化生產管理知識有了更深的瞭解。局長馬文科在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會上為幹部職工領學相關法律法規,並就學習領會《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充分認識全程全面監管新理念。《食品安全法》確立了“全程全面監管,生產經營者負首責、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參與和監督”的監管理念,建立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我們農業部門按照要求和職責分工,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引導生產經營者形成重質量、重信譽、重自律的意識,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形成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長效機制。二是要準確把握農業部門法定職責。《食品安全法》明確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業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賦予的各項職責,依法強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切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三是要全面理解《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食品中農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制定;農業部門要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將思想統一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上來,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階。同時,州農業局在行政執法和送放心農資下鄉活動中,採取多種形式把法律條文和精神宣傳到執法相對人,進一步增強了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農民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為法律的貫徹實施打牢了基礎。

三、結合實際,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一)深入開展2009年、201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 “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是我州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重要內容。全州農業部門通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針對當前工作中暴露出來的一些突出問題,逐個產品、逐個環節地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同時,整治以農產品上使用禁用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全州農業行政執法系統,開展了依法打擊非法生產和經營甲胺磷等五種違禁高毒農藥“黑窩點”,加大了對違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和添加高毒農藥成分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確保了農產品安全。

(二)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按照省農牧廳要求,着力推進監管隊伍建設,加快州、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步伐。近期,全州深入推進以農業綜合執法為重點的農業執法體制改革,通過完善農業執法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檢驗檢測機構與執法機構間的聯動機制,加強農業執法裝備建設,強化執法隊伍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

三) 加大技術指導,實施無公害生產。為確保我州農產品質量安全,全州各縣(市)派出農業技術人員深入各生產基地開展技術指導工作,協助基地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都有高、中級技術人員掛鈎進行技術指導,鄉鎮農技站派出2-3名技術人員常駐基地參與直接管理。在基地管理中,特別強調農業投入品的安全管理,做好生產安全用藥記錄,嚴禁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全面推廣應用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化學農藥,控制純氮肥用量,嚴格按安全間隔期採收上市,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加強了對已認定的無公害生產基地監管工作,州、縣(市)、鄉農技部門加強了生產技術服務和標準化培訓,提高生產者科學生產水平。進一步強化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的監督,發展循環農業、生態農業,促進了農業可持續發展。

(四)加大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力度。農業投入品管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生產監管的第一道關,各縣(市)農業主管部門強化領導,靠實責任,組織工作人員,加大對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力度,嚴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進入農業生產中,特別是杜絕甲胺膦、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的使用,建立健全制度,加強誠信宣傳,落實監管責任,責任到人,狠抓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工作,狠抓農藥准入和安全使用工作。要求從事種子、化肥、農藥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户和農資連鎖店一是建立質量管理制度。種子、農藥、化肥進貨渠道實行責任追溯制。二是建立銷售記錄制度。包括銷售憑證、倉庫記錄和財務帳簿等備案保管,必須對購買者開具銷售發票,寫明村、農户姓名、產品名稱、數量、規格等。三是建立承諾制度。要求堅決不購銷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農農資產品,保證產品質量,因質量問題或指導失誤等原因引起的損失賠償等承諾制度。在在今年的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中,全面開展了農資市場檢查,會同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以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種子、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為重點,進行了拉網式全覆蓋清理清查專項治理。3-5月份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021人(次),印發宣傳資料9150份,整頓檢查農資經營市場、門店及經營企業户93個,查獲各類農資9331.8公斤(台件),立案查處數10起,查處結案數10起,挽回羣眾經濟損失10.8萬元,在檢查中,未發現違規生產、銷售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國家明令禁止的劇高毒農藥行為。通過專項治理行動,規範了農資市場,有效地維護了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確保了全州農業生產的健康、順利進行。

(五)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沒有農業標準化,就沒有農業現代化,就沒有食品安全保障。農業部門把農業標準化作為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切實加強對農民羣眾的指導和服務,在繼續開展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建設的同時,建立健全了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在全州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立了生產技術檔案,推動了農產品生產過程質量可追溯制的建立,促進了農業標準化發展。同時,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等優質安全農產品品牌,截止目前 ,全州已有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19個,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面積達88.68萬畝,認定面積佔全州耕地面積41.44%。生產的無公害農產品54個,已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32個,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保護地草莓、黃瓜、西瓜、露地茄子、花椒、番瓜、番茄、厚皮甜瓜、辣椒9項地方標準,按標準化種植的農產品基本覆蓋了我州生產的主要優勢農產品,種植的無公害蔬菜面積11.57萬畝,其中設施蔬菜面積3.92萬畝(日光温室面積2.04萬畝,塑料大棚面積1.876萬畝);2009年生產的無公害蔬菜產量22.6萬噸,農產品抽檢合格率98.5%;在促進農民增收的同時,為我州消費者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優質農產品。

四、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認識不夠。有些幹部在工作中,片面地認為《食品安全法》只是食品衞生部門的工作,主要是餐飲行業中才會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而沒有從深層次瞭解食品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從食品的源頭開始,生產、流通、經營等每一個環節都應該加強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確保整個食品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

建議對相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和廣大市民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力度,提高他們的自覺守法維權意識。

(二)經費不足。農業部門每年都要對農業投入品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不斷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但抽樣、執法檢查等監管經費卻是嚴重不足,由於州、縣財力困難,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工作、無公害農產品檢測和監管經費沒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州、縣都沒有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線長面廣,工作量大,所需資金全部由農業部門墊支,壓力非常大,嚴重影響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和監管工作,影響了農業執法效果。

建議今後將農產品抽樣檢測、執法檢查等監管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機構不全。按照中辦發[2009]4號文件精神,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農業部成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局,省農業廳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目前,**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機構已在2008、2009年兩次上報州編制委員會,但至今未批覆,機構未成立,沒有人員,沒有編制,沒有辦公地點,沒有檢測設備。其它各縣(市)除**縣和**市有檢測機構和簡單的一台農藥速測儀外,其它各縣還未成立檢測機構或機構未健全,大都掛靠在縣農業局或者農技站,沒有人員編制,無專門的工作人員,工作分工不明確,具體工作無人幹,沒有檢測儀器。我州唯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市富臨農貿批發市場有檢測設備、無檢測人員,沒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監管力度不夠。

建議成立州、縣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專門機構,做到機構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確保監管工作有效開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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