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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駐紀檢組黨風廉政情況彙報

派駐紀檢組黨風廉政情況彙報

我中心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和區紀委第六派駐紀檢組的指導幫助下,緊緊圍繞“工作葆先進、服務上台階”總定位、總目標,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派駐紀檢組黨風廉政情況彙報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

我中心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對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議事決策,無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將“三重一大”制度與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推進城鄉居保事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將“三重一大”列為班子建設和領導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對涉及城鄉居保事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以及關係單位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堅持集體領導、集體決策。圍繞“三重一大”制度,我中心始終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羣眾路線、堅持依法決策、堅持責任追究的辦事原則。

二、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點排查情況

今年以來,我中心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和法規,從組織機構、業務運行、基金財務、信息系統等方面修訂完善了《內控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參保登記管理、保險費收繳、個人賬户管理、關係轉移等業務環節的操作流程;同時明確了崗位責任制,確保了業務操作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紮實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域廉政風險查糾工作,對廉政風險點深入摸排,加強對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出各經辦環節風險點23個,落實風險防控措施45條,織密基金安全防護網,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三、規範資金流程情況

編制完善三公經費使用流程。實行“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實事求是向財政局報送全年“三公”經費預算,經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聯席會議審核後實施;年底向財政局上報“三公”經費支出情況,紀檢監察、財政、審計部門將根據上報情況進行抽查,實現“三公”經費“零增長”和逐年縮減。明確“三公”經費一把手負責制。嚴禁公款同城宴請,嚴禁使用高檔煙酒,嚴禁公款購買禮品,嚴禁工作日中餐飲酒。當年“三公”經費支出必須當年結清。建立健全單位財務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制度的約束作用,實現“三公”經費的制度化管理。

對下撥各鎮(街道、經濟區)的城鄉居保業務費,及時制定和完善《2017年亭湖區城鄉居保業務費使用管理辦法》,並提請區人社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籤後印發文件。同時,編制《亭湖區城鄉居保業務費審核撥付流程圖》,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由我中心根據全區城鄉居保收繳保費情況及各鎮(街道、經濟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照區政府同意的結算標準和區人社局城鄉居保業務費考核辦法擬定分配方案,經區人社局領導審批同意或發文後,上報區財政局審批撥付。       

四、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2017年,我中心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區紀檢組及局黨委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鄉居保基金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城鄉居保繳費長期實行現金徵繳的現狀,雖然票據校驗及管理逐步規範,但仍然給涉嫌犯罪的鎮、村經辦人員提供了可乘之機,存有基金安全風險隱患;二是由於人少、事多,個別工作人員辦事拖拉、責任心不強等原因,偶爾出現退保、待遇領取等服務事項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引起羣眾不滿。

下一步,我中心將認真對照區紀委第六派駐紀檢組及上級部門要求,針對排查出的問題和不足,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1、規範基金管理,杜絕安全風險。加強區、鎮(街道、經濟區)、村(居)三級經辦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票據領用和校驗管理,做到日清月結;杜絕鎮、村經辦人員收取現金,2018年起全面實行預存代扣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定期由稽核科及基金科進行現場檢查,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點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

2、明確崗位責任,實行限時辦結。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科學分工,明確職責,狠抓督查問責,堅決杜絕推諉、不作為的現象發生,確保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服務事項。

3、完善制度機制,嚴肅責任追究。健全完善各項工作規章制度,形成按制度辦事的行為準則規範。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為重點開展勤儉節約活動,治理享樂之風和奢靡之風。我要帶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期開展對照檢查,對實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地方及時改善,確保各項機制健全到位,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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