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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縣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縣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縣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在助推社會養老事業和產業發展過程中,先行先試,開展了諸多探索,形成了有益經驗。省衞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等X部門聯合印發《甘肅省“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實施辦法》,預計到X年,X歲及以上人口規模將從X年底X萬人增至X萬人左右,佔比從X.X%增至X%左右,邁入中度老齡化社會,但與健康老齡化相關的服務機構、人才隊伍、服務能力和政策支持明顯不足,醫養資源整合效率不高,穩定的長期照護費用支付機制尚未全面建立等問題日益凸顯,亟待關注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養老服務設施薄弱,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置欠賬較大,缺乏後續管理運行經費支撐,城鄉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運營不夠規範,缺乏有效運行機制和監管措施。居家養老服務水平不高、基礎設施薄弱,缺乏統一的運作標準、社會影響力不足等,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發展。如X縣僅有縣級福利中心X個、鄉鎮(中心)敬老院X個、鄉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X個,入住老人X人,均為社會老人和農村特困供養對象,市場養老有效供給嚴重不足。

二是管理機制亟待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運行機制上缺乏管理手段,協調缺乏效力,服務缺乏活力。雖然由民政部門主管,但涉及衞生教育、文化體育、公安消防等諸多部門,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完善政策法規體系、規範行業管理、整合養老服務資源等方面,各有關部門還沒有形成工作合力,缺乏高效的養老服務體系管理體制。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積極性不高,養老服務業市場化程度不高。內部運行機制缺失,管理不規範、服務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問題依然存在。

三是養老資源供需不均。養老服務供需總量不平衡,養老機構的建立受到規劃、資金、土地建設和管理水平等多個方面的制約,根據民政部《養老服務設施普查公報》顯示,X年甘肅省養老機構X家(全國平均為X家),養老牀位X.X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牀位X.X張(全國平均為X.X張),全國排名第X,與周邊的寧夏、陝西、新疆等地相比排名靠後,不管是從數量還是從輻射範圍上,均與總需求有較大差距。從養老牀位分佈和入住率來看,養老機構一牀難求和牀位閒置現象並存,結構性矛盾突出。從養老機構性質看,公辦養老機構數量高於民辦養老機構,民辦養老產業仍顯薄弱。養老服務區域不平衡,分地區而言,養老機構城區多,農村少,地區發展不平衡。

四是養老服務人才匱乏。受傳統觀念、社會地位、工作待遇、發展空間、宣傳不到位等因素影響,以及養老機構醫療護理人員不能平等享有與醫療機構執業人員同等的職稱評定與職級晉升等權利,導致從事養老專業的優秀人才較少,醫療護理人員流動性較大,養老機構存在護理員招不進、留不住、隊伍不穩定等難題。培訓力度不夠,服務水平不高,雖然能夠定期開展養老護理人員培訓,但實操課程偏少、方式單一,沒有實施有效的職業技能標準,再加上開設養老護理專業的學校較少,缺乏醫療護理專業系統培訓,養老服務隊伍總體素質和服務水平還不高。據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對全省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顯示,截至X年X月,甘肅省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僅有X多人,其中養老專業護理員X多人,只能滿足實際需求的X%,人均X:X的養護比,遠低於人均X:X的全國平均水平。尤其老年心理護理、老年康復保健和養老機構經營管理等專業人才缺口問題比較突出,養老服務行業正在面臨全線“用人荒”,年輕護理人才更是奇缺。

二、對策建議

一是完善制度體系,合理規劃佈局。加快老年法律法規探索與完善,在社保、醫保、就業、福利、保健等方面對勞動就業、收入保障、醫療保健及社會保險進行立法探索,形成較為完備的法律兜底,為相關政策制定和推出提供依據,真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快服務政策體系構建與確立,通過評估,引導和規範老年人選擇適宜的養老平台,滿足老年人個體動態變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完善社會力量進入養老事業的各類補貼、獎勵等優惠政策一攬子一站式解決方案。對進入養老領域的社會資本的資質、審核、養老機構的硬件要求、人員配備、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精神慰藉水平、老年人的入住申請與審核、老年人與服務方糾紛解決辦法等方面予以明確,加快相關標準和規範的制定出台,為社會辦養老機構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市場主體。切實落實土地供應政策,積極採用劃撥方式對養老機構提供土地,採用有償方式供地,在地價上適當給予優惠。深化養老服務市場供給側改革,加強政策創新,優化養老服務發展環境。積極籌建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通過智慧養老模式,提供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呼叫救助、居家照料、健康服務、安全防範為主要服務內容的智能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完整的適老服務體系和產品供應鏈,實現個性化、智能化、精準化服務。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加快社會組織培育和人才培養,鼓勵社會力量、組織參與養老機構建設、服務,建立促進社會組織承接養老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人才培養建設,吸引高素質人才參與到養老服務隊伍中。

三是深化醫養融合,提升服務水平。鼓勵養老機構內設或合作設立醫院、門診等醫療機構,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改革試點,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鼓勵社會資本舉辦護理院、康復醫院,大力扶持培育醫養康養型機構發展,全面提升全省醫養融合整體水平。增強養老機構人文關懷功能,積極探索加強養老機構和圖書館、展覽館等文化展館之間的聯合聯動,建立各種公共圖書和視聽資源在養老機構有序流動機制,滿足老年人的閲讀和欣賞需要。降低老年大學的進入門檻,積極開展老年教育,促進老年文體活動常態化。組織文藝社團、劇團等定期走進養老機構服務演出,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採用發放消費券的方式鼓勵老年人進行療養、旅遊、教育等方面的消費,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重視發展養老信息產業發展,建立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老年人信息的動態管理、全自動預警、安全追蹤定位、實時線路優化救助等功能,依託系統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台,豐富居家養老服務項目。

四是健全激勵機制,夯實人才基礎。與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辦學模式,有計劃地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課程培訓,開闢養老服務培訓基地,培養老年醫學、護理、營養和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針對大多數“有技術少文化”的服務和護理人員,完善培訓政策和方法,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全面實現持證上崗。完善養老服務人員專業培養、資質管理、職稱評聘、職業教育、科研創新全過程人才培養體系。在高校設置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招生規模,完善繼續教育與職業培訓,打造梯次分明、結構合理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對公辦養老機構可考慮參照社區工作人員的編制辦法,按一定比例給予專業能力強、熱愛社會養老事業的專職人員以較穩定的身份和較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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