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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2021年季度反洗錢自查報告

銀行2021年季度反洗錢自查報告

黨家峴支行2021年一季度反洗錢自查報告

銀行2021年季度反洗錢自查報告

會寧農商行運營部:

今年以來我支行認真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切實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法律義務,嚴格按照人民銀行及總行要求,組織我行員工積極開展反洗錢相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反洗錢制度得到有效落實,現將相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1、我行根據年初人員變動實際情況,重新成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網點負責人為反洗錢第一責任人,運營主管為網點反洗錢專管員,其他成員為反洗錢初審人員,反洗錢專管員負責本網點反洗錢工作正常運轉,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

2、反洗錢專管員負責進行本網點反洗錢培訓、轉培訓、報表上報、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崗位工作人員均能夠認真履行職責,能夠按規定識別客户身份資料,對獲得的客户身份資料、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嚴格保密。

二、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1、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我行每週組織全體人員學習《甘肅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會寧農商行反洗錢內控制度》等有關國家相關法律制度,並責任到人,落實制度學習、執行。 2、客户身份識別、資料和交易記錄情況。在櫃面辦理業務與客户建立業務關係或發生掛失、激活社保卡等特定業務時,按照規定審核、留存客户身份證件核查件。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真實、完整,按照反洗錢規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錢信息失泄密情況。 3、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對大額交易個人20萬元以上按規定及時上報,數據採集完整。

3、認真做好反洗錢系統案例協查、調查。主要對大額或一天筆數較多等異常資金交易及時關注,認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總行報告重點可疑交易情況。

綜上所述,我行各崗位基本能夠履行反洗錢職責,但在工作中還是缺乏一定主動性,缺少反洗錢相關制度學習和宣傳,培訓工作有待加強。反洗錢崗位工作人員反洗錢意識薄弱,需要不斷增進相關知識,改進反洗錢工作,我行會根據自身的欠缺,彌補不足,強化工作,有效提高我行反洗錢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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