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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一

為規範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各職能部門對聘(僱)用員工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準發放。

8、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

9、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員工與學校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1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學校審核

3)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祕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培訓機構規章制度 篇二

根據《北京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高、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68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於20小時,自學時間累計不少於48小時。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72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於24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48小時“的規定,為保證培訓課時要求,提高培訓質量,對參加會計培訓人員出勤特做如下規定:

一、參訓學員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會計培訓,帶上規定的培訓教材和必要的學習用具,認真聽講做好筆記,不得遲到和早退。

二、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時,應事先請假,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由主管老師安排以後批次相應的課程上課,不得缺課。

三、每次上課由班主任負責點名,點名時間不定。

班主任要認真負責,確實做好點名記錄。

四、學員出勤情況,記入學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檔案,作為年檢重要依據,凡當年未參加培訓或參加培訓未滿規定學時的,一律不予年檢。

五、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可不參加當年繼續教育,在下一年度一併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課程:

(1)年度內在境外工作超過六個月的;

(2)年度內病假超過六個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況的會計人員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後確認。

最新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三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校區主任、副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校區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前台承擔責任;因校區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最新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四

為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信息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審核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持(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信息;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核,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為;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衞生;

五、愛護教學設備,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衞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後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訓機構規章制度 篇五

鋼琴室規章制度河池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民族文化藝術教學部鋼琴室管理規章制度為保證鋼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務於教學,加強鋼琴室的管理與監督,保證鋼琴室的使用安全與清潔衞生,現特作如下規定:

一、鋼琴室是學校重要場所,歸學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藝術教學部負責管理。

二、任何學生組織及部門需要借用鋼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藝術教學部提交書面申請,並由借用部門負責人簽寫《鋼琴室借用協議書》。(注:申請需要寫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時間。)

三、鋼琴室使用注意事項

1、鋼琴室管理人員(包括實訓期間的指導教師)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內嚴禁攜帶任何飲料或食物進入琴房。

3、學生進入鋼琴室必須佩戴校牌,對號入座,不得擅自調換自己的座位;電子鋼琴不得隨意調換。鋼琴和電子鋼琴上除放置樂譜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隨意移動鋼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內一切設備、物品之前,學生先檢查是否有問題,如有問題立刻向管理人員彙報;如果在正常練琴情況下發現有損壞,請立即告知管理人員,如不上報,後果自負。

5、琴房內外嚴禁喧譁打鬧,不允許在琴房內聊天、睡覺或做其他練琴以外的事情,經巡查發現立即登記,嚴肅處理,如需討論問題可以在練琴結束後進行。

6、教師、學生離開琴房時必須放好琴凳、蓋上琴蓋、關閉電源、電扇、門窗,要愛護本實訓室內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環境衞生,每次課結束後要打掃衞生,保持室內衞生整潔。

7、每次上課或訓練結束時要填寫使用記錄表。

8、未經允許不準將其它專業的學生帶入琴房。

9、琴房內嚴禁充電或使用其他電器,一經發現立即全部沒收。

10、要愛護琴房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保持琴房乾淨整潔,不準在牆上刻劃塗寫,不準亂扔紙屑。

11、琴房由專門的人員管理,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可與管理人員發生衝突。否則取消練琴資格。

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實施。

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六

為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信息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審核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持(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信息;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核,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為;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衞生;

五、愛護教學設備,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衞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後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訓機構規章制度 篇七

鋼琴教師管理制度全職美術教師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受聘教師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災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絕中心的工作。

2、上課提前10分中做好準備,如遲到、早退罰款10元。

3、教師正課時間不準請假,違者扣50元。

4、家長投訴教師經常遲到早退,將加倍處罰。

二、安全問題

1、認真組織教學,安排好侯課、課後學生的安全問題,實行責任到人。

2、任課教師確認家長在候,方可讓學生離開,做到安全交接。

三、上課制度

1、任課教師嚴格聽從中心安排,嚴禁自主更換學員、嚴禁自主改變課時。如改變課時未到前台登記導致未及時通知家長,扣罰50元。

2、認真上好每一節課,中心將依據教師授課質量、學生進步情況及信息反饋,實行獎罰、考級通過率、100%獎勵100元、市級、省級比賽一、二、三名分別獎勵200、100、50。如續費率80%以下課時費則按標準的課時費續費率百分比發放。(例:35*續費率70%=26)備註: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況導致沒有續費例外。

3、上課期間不準接聽與本中心無關的電話、不準會客,違者罰款50元。

4、教態大方、自然、親切、穩重、儀表端莊、衣着整潔、舉止文明。

5、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講普通話,上課時不擅離教室,沒月必須開展一次教研。違者罰款50元。

6、每月都要進行電話回訪家長,主動詢問學生練琴情況,及每月要上交學生進度表。違者罰款50元。

7、熱愛學生、誨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學相長,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

四、考核制度

1、教師在課餘時間應潛心業務、刻苦練琴、以平和的心態接受中心階段性業務考核。每個教師必須手上有3首8級以上的歌曲。如抽查不達標扣罰50元。

2、中心隨時抽查任課教師授課對象的學習成績,依據成績,獎罰分明。

3、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中心規定時段內的每日備課任務,違者,視情況罰款。

4、如發現私自到其它培訓中心授課及私自拉學生家教,立即開除並扣除全部工資。

5、教師必須清點學生課時情況,如發現超出課時扣罰50元。

6、如教師每月到課率為100%獎勵50元。

7、教師每月課時費為隔月發放,如十月份課時費則為十二月發放。每月課時費扣起30%年終發放作為考核。

五、接待制度

1、在無課時間,教師有接待來訪家長的義務和職責。

2、與來訪家長交流時,切勿談及或影射其它培訓中心的師資和教學上的不足。

六、琴房管理制度

1、上課教師要全面保持琴房環境衞生。

2、課前課後眼見琴房清新淡雅,大到桌椅板凳,小到書本鋼筆,皆井井有條、各就其位。任課教師應課後把書本及雜物收拾好,離開時把電器電源關好,違者扣罰20元。

七、道德規範

1、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的利益關係,把“奉獻”做為人生價值的前提。

2、熱愛集體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踏踏實實幹好本職工作。

3、積極學習教育理論,不斷充實新的知識,總結新經驗,努力提高教學水平。

4、學高為師,身正為範。全面提升自身修養,做一名德藝雙馨優秀教師。

八、所謂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和行動準則,“有制則鐵,無制則失。鐵源其治,治其不制”。為了你和中心的共同發展,望各位教師自覺遵守為是!天使少兒藝術培訓中心20XX年XX月X日

培訓機構規章制度 篇八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培訓中心,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培訓中心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培訓中心門窗,經常巡視培訓中心,確保培訓中心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培訓中心領導反映和聯繫。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三、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培訓中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培訓中心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或每週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培訓中心領導彙報。

4、後勤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培訓中心設施設備。

四、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衞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2、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五、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六、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鋭器、危險器具進培訓中心,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鋭器上課。

3、培訓中心涉及的一些有毒,腐蝕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七、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八、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培訓中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培訓中心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培訓中心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最新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九

一、請學員在規定的學習時間提前10到20分鐘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並在上課前換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請不要在教室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嚴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請不要在教室內吃零食,請保持教室內外環境衞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內

四、上課時不準交頭接耳,有事和老師舉手打報告。

五、學員上下課必須有家長接送,家長送完學員請主動離校。

六、學員有事或有病請提前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不予補課或往後推課。

七、學員學費請提前一月交齊,否則學費到期後停課處理,學費交後一月概不退費。

八、比賽和演出請積極參加,遵守紀律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按時到達比賽或演出地點,有事不能去請提前和老師説明,否則後果自負。

九、對於訓練好的學員可以送去專業的舞蹈學校深造和推薦工作。

最新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篇十

一、校本培訓學習、例會制度

1、參加培訓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每位在職教師必須參加培訓。

2、教研組每兩週組織一次集中培訓活動,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二次大型教研活動。

3、開展分層次培訓,骨幹教師、新教師要參加學校和上級組織的專項培訓。

4、教師參加培訓時,要認真記錄,並做到及時消化,應運於教學研究。

5、教師必須按時完成自修內容,及時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訓檔案袋,每學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講公開課一節、寫課後反思10則篇,上交最佳教案一篇、聽課20節以上。

7、每位教師每學期必須達到區進修學校所規定的學分。

8、加強培訓者的培訓,提高培訓者的素質。

二、項目負責人職責:

1、負責對本校教師的理論輔導與實際指導。

2、制定培訓計劃、培訓過程、培訓總結。

3、檢查各項工作,記錄過程,做好分析,及時反饋。

三、獎懲制度:

1、每位教師都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每次校集中培訓摺合1學分。應參加而未請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應得學分。

2、教師參加集中培訓輔導、研討要按時出席,如有特殊情況的需事先向相關領導請假,事後把學習內容及時補上。

3、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聽好輔導課,做好筆記,及時完成作業。

4、增加培訓在教師工作考核中的分值,參加培訓表現尤為突出者,(如出勤率高,作業認真、有效,培訓成績考試優秀)年終以適當獎勵,並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鈎。

5、在上級組織的教師教學大獎賽中獲獎,考核中加分。

6、撰寫論文在上級獲獎或公開發表,考核中加分。

7、獎勵方法:

教職工在關於教育科學研究中取得成果(績)可獲教研成果獎,具體獎勵標準為:論文獲獎按同檔次1/3發給,論文發表按刊物等級三等獎計,學科技能競賽按論文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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