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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精品多篇

新版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精品多篇

新版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精品多篇

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 篇一

1、頁面設置

(1)紙 張:a4紙,單面打印。

(2)頁邊距:上2.5cm、下2.5cm、左2.5cm、右2cm,縱向,左側裝訂。

(3)版 式:頁眉1.5cm,頁腳1.75cm。

(4)字 體:正文全部宋體、五號。

(5)行 距:多倍行距為1.25,段前、段後均為0。

2、如用手寫,所有填寫項目必須用碳素或藍黑墨水鋼筆書寫。

3、題目用黑體、小二、單倍行距。“摘要”和“關鍵詞”字樣用黑體、五號、加粗、空兩格,中文摘要內容用宋體,英文摘要內容times new roman;“摘要”和“關鍵詞”與具體內容之間用冒號相隔,摘要內容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關鍵詞3--6個,關鍵詞間用分號隔開。

4、目錄頁排版只排到二級標題,即章和節或一、二級標題;“目錄”字樣用四號、宋體、加粗、居中,摘要與關鍵詞不標序號、左邊頂格,頁碼號用大寫羅馬數字標註,右頂格;目錄的章、節或一、二級標題左邊頂格,頁碼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右邊頂格。

5、正文內容首行均空2格,回行頂格,一級標題為“一、”,二級標題為“(一)”,三級標題為“1.”。一級標題單獨佔行,標題加粗宋體四號居中段前段後各0.5行,末尾不加標點; 二級標題單獨佔行,“括號()”用中文半角輸入,標題加粗宋體五號,末尾不加標點;三級標題不單獨佔行,與內容之間用句號隔開。

6、致謝字樣用宋體、四號、加粗、居中。

7、參考文獻字樣用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每條參考文獻均頂格書寫,序號加方括號,書寫格式應符合gb7714—19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常用參考文獻的書寫格式如下:

(1)期刊。[序號]作者。題名[j]。期刊名稱,出版年份,卷號(期號)

(2)書籍。[序號]著者。書名[m]。版次(第一版應省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

(3)論文集。[序號]著者。題名[c]。編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

(4)學位論文。[序號]作者。題名[d]。保存地點:保存單位,年份

(5)專利文獻。[序號]專利所有者。專利題名[p]。專利國別:專利號,發佈日期

(6)國際、國家標準。[序號]標準代號,標準名稱[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

(7)電子文獻。[序號]作者。電子文獻題名[eb/ol]。電子文獻的出版或可獲得地址,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選)

文獻作者3名以內的全部列出,作者間用逗號隔開;3名以上則列出前3名,後加“等”(英文加“etc”)。

8、“附錄”字樣與附錄標題內容間空兩格、宋體、四號、加粗、居中,附錄與論文正文連續編頁碼,每一附錄均另起一頁。

1、文字通順,語言流暢,版面整潔,便於裝訂。文稿須打印或手寫,手寫文稿須清楚工整準確,不得請人代寫。

2、各種計量單位必須採用1984年2月27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執行。

3、標點符號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

4、外文字母採用我國規定和國際通用的有關標準寫法,要分清正斜體、大小寫和上下腳碼。

5、科學技術名詞術語採用全國自然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佈的規範詞或國家標準、部標準中規定的名稱,尚未統一規定或叫法有爭議的名稱術語,可採用慣用的名稱。

6、文中的數字,除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碼,在同一文中,數字表示方法應前後一致。

7、公式一般居中放置。有編號的公式頂格放置,編號需加圓括號標在公式右邊,公式與編號之間不加虛線。公式下有説明時,應在頂格處標明“注:”。較長公式的轉行應在加、減、乘、除等符號處。

1、圖表內容及其表號、表名或圖號、圖名均用宋體、五號字,所有表號、表名統一列在表的上方, 圖號、圖名統一列在圖的下方。

2、表內內容應對齊,表內數字、文字連續重複時不可使用“同上”等字樣或符號代替。表內有整段文字時,起行處空一格,回行頂格,最後不用標點符號。

3、圖紙必須圖面整潔,佈局合理,線條粗細均勻,圓弧連接光滑,尺寸標準規範,文字註釋必須使用工程字書寫。

4、曲線圖表的所有曲線、圖表、線路圖、流程圖、程序框圖、示意圖等不得簡單徒手畫,須按國家規範標準或工程要求繪製。

譯意準確,書寫清楚,內容必須與論文(課題)有聯繫,或在擴大專業視野等方面有參考意義。

註釋是對畢業設計(論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和補充説明。註釋採用頁末注(將註文放在加註頁的頁腳),不可行中加註,註釋編號選用帶圈阿拉伯數字,註文使用小五號宋體字。

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 篇二

1、題目。應能概括整個論文最重要的內容,言簡意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

例(題目:大葉藻移植技術的初步研究)

2、論文摘要和關鍵詞。

論文摘要應闡述學位論文的主要觀點。説明本論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結論。儘可能保留原論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論文的創造性成果和新見解。而不應是各章節標題的簡單羅列。摘要以500字左右為宜。

關鍵詞 是能反映論文主旨最關鍵的詞句,一般3-5個。

3、目錄。既是論文的提綱,也是論文組成部分的小標題,應標註相應頁碼。

4、引言(或序言)。內容應包括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現狀,本論文所要解決的問題及這項研究工作在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理論意義與實用價值。

5、正文。是畢業論文的主體。

6、結論。論文結論要求明確、精煉、完整,應闡明自己的創造性成果或新見解,以及在本領域的意義。

7、參考文獻和註釋。按論文中所引用文獻或註釋編號的順序列在論文正文之後,參考文獻之前。圖表或數據必須註明來源和出處。

(參考文獻是期刊時,書寫格式為:

[編號]、作者、文章題目、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年份、卷號、期數、頁碼。

參考文獻是圖書時,書寫格式為:

[編號]、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年份、版次、頁碼。)

8、附錄。包括放在正文內過份宂長的公式推導,以備他人閲讀方便所需的輔助性數學工具、重複性數據圖表、論文使用的符號意義、單位縮寫、程序全文及有關説明等。

1、本科畢業論文格式要求:

裝訂順序:目錄–內容提要–正文–參考文獻–寫作過程情況表–指導教師評議表

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

紙張型號:a4紙。a4 210_297毫米

論文份數:一式三份。

其他(調查報告、學習心得):一律要求打印。

2、論文的封面由學校統一提供。(或聽老師的安排)

3、論文格式的字體:各類標題(包括“參考文獻”標題)用粗宋體;作者姓名、指導教師姓名、摘要、關鍵詞、圖表名、參考文獻內容用楷體;正文、圖表、頁眉、頁腳中的文字用宋體;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體。

4、字體要求:

(1)論文標題2號黑體加粗、居中。

(2)論文副標題小2號字,緊挨正標題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號。

(3)填寫姓名、專業、學號等項目時用3號楷體。

4)內容提要3號黑體,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內容為小4號楷體。

(5)關鍵詞4號黑體,內容為小4號黑體。

(6)目錄另起頁,3號黑體,內容為小4號仿宋,並列出頁碼。

(7)正文文字另起頁,論文標題用3號黑體,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號宋體,每段首起空兩個格,單倍行距。

(8)正文文中標題

一級標題:標題序號為“一、”, 4號黑體,獨佔行,末尾不加標點符號。

二級標題:標題序號為“(一)”與正文字號相同,獨佔行,末尾不加標點符號。

三級標題:標題序號為“ 1. ”與正文字號、字體相同。

四級標題:標題序號為“(1)”與正文字號、字體相同。

五級標題:標題序號為“ ① ”與正文字號、字體相同。

(9)註釋:4號黑體,內容為5號宋體。

(10)附錄: 4號黑體,內容為5號宋體。

(11)參考文獻:另起頁,4號黑體,內容為5號宋體。

(12)頁眉用小五號字體打印“上海復旦大學__學院__級__專業學年論文”字樣,並左對齊。

5、紙型及頁邊距:a4紙(297mm_210mm)。

6、頁邊距:天頭(上)20mm,地角(下)15mm,訂口(左)25mm,翻口(右)20mm。

7、裝訂要求:先將目錄、內容摘要、正文、參考文獻、寫作過程情況表、指導教師評議表等裝訂好,然後套裝在學校統一印製的論文封面之內(用膠水粘貼,訂書釘不能露在封面外)。

1、紙張與頁面設置

(1)a4,縱向;

(2)頁邊距:上1.0cm,下2cm,左側2.5cm,右側2cm

2、頁眉

(1)設置:1.4cm

(2)字體:統一使用漢語:小五號宋體。

(3)分割線:3磅雙線;

(4)內容:__學院本科期末論文,居中。

希望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本科畢業論文格式要求能對你有所幫助!

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 篇三

是對論文基本內容的簡要陳述,可以説是論文的縮影。它在論文的標題和全文之間,起着橋樑的作用。讀者是否閲讀全文,一般在他閲讀完摘要以後就能決定了。此外,摘要也能給文摘者提供方便。

摘要的種類,主要有指示性摘要和報道性摘要兩種。指示性摘要只敍述論文內容的精華,不涉及研究方法、結果和結論,其字數一般只有30~50字,少的甚至僅有十幾個字。報道性摘要一般包括研究課題的目的、範圍、重要性,所採用的理論、方法,得到的結果、結論等,其中,結果、結論是重點。報道性摘要的篇幅,一般為正文文字的2~5%。筆者建議,期刊論文中的中文摘要不要超過200個漢字,英文摘要不要超過100個實詞。

對報道性摘要的主要要求,是簡短、精練、完整。所謂完整,是指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其內容應包含與原文等量的主要信息,可以獨立成篇,可供文摘人員直接採用。

摘要應當用第三人稱寫,不要用傳統的本文這樣的第一人稱敍述;一般情況下,摘要不要分段;摘要要用規範的術語,一般不宜出現插圖、表格、數學公式及參考文獻序號等。

關鍵詞是最具有實質意義的檢索語言,其主要作用就在於方便檢索。因此,應當選取在論文中起關鍵作用的、最能説明內容實質的單詞、短語或術語作為關鍵詞。關鍵詞的數量一般為3~8個,它們之間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組合,不必要考慮語法結構,也不必要表達一個完整的意思。

經過規範化處理的關鍵詞,稱為敍詞。目前有少數雜誌要求採用敍詞,如《機械工程學報》、《農業機械學報》等。敍詞的選擇不如關鍵詞來得方便,需要查閲相應的敍詞表。與機械工程科學相關的敍詞工具書是《機械工程敍詞表》。

對於論文標題與關鍵詞選取的關係,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標題中的詞與關鍵詞重複是一種浪費,另一種觀點認為標題中應儘可能多地包含關鍵詞。筆者傾向於後一種觀點。因為標題要高度概括論文的內容,關鍵詞應對説明論文的內容實質起關鍵作用。所以,如果關鍵詞選擇精當的話,一個好的論文標題中存在重複它們的詞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反之亦然。

標準論文格式word 標準論文格式字體字號 篇四

3000—4500字,論文必須包含2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3-4個關鍵詞。

(一)題目、署名及層次格式、文字、字數要求:

1、文稿採用a4幅面word文檔;中文標題為三號宋體,正文為小四號仿宋體;英文字體為timesnewroman,標題字號為三號,字母全部大寫;如有副標題,另起一行,首字母大寫,正文為小四號字體;文稿應加註頁碼。

2、題目居中,署名及單位標在題目下,例如:數字城市化進程王趙(大學系,北京100001)(設計院,天津300001)需作敍述時,可在當頁下方劃一條橫線,在橫線下加説明。

3、摘要和關鍵詞,寫在題目下、正文前。

4、論文的層次,統一要求採用:11.1(佔一行或接排。當接排時,標題後要加標點)1.1.1

(二)文稿和圖稿其它要求:

1、正確闡述技術內容。名詞術語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範。如所採用的名詞術語尚未編定時,可採用各業務部門和科研單位常用的名詞術語,不要任意用簡稱、方言。

2、準確使用標點符號,注意:

(1)標題、圖題、表名後及公式後不用標點;

(2)阿拉伯數字的起止(範圍)號用“~”,如:“20~30”,“8%~10%”,“0~10oc”

3、對正文中的某些問題需加以説明時,可用“呼應注”(也叫腳註),即在所要加註處的右上角標註“①、②……”,同時在本頁末留出位置,劃一橫線與正文隔開,在橫線下注明“①、②……”。

4、計量單位採用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一律用拉丁文書寫。

5、外文字母寫成印刷體,同時注意將正斜體、大小寫分清楚。

6、數字的書寫(統計數、各種計量及圖表編號等各種順序號)均用阿拉伯數字,世紀、年代、月、日和時刻均用阿拉伯數字,並一概用全稱。

7、表格、公式、樣圖均要編號,每篇論文加註流水號,例如:圖1、圖2,表1、表2,公式⑴、公式⑵。

8、照片要求清晰、層次分明,非彩印書儘量用黑白照片。墨線圖要大小適當,圖線要規整。照片、圖稿等電子文件需備份一份隨稿件一併提交。

9、參考文獻的項目要列全,例如:[1]主編。結構力學。北京:出版社,201[2]主編。城市規劃。上海:出版社,201。

(三)文稿最後應有附件頁,註明作者個人信息,內容見下表:作者基本情況表姓名性別職稱工作單位職務聯繫電話(固定電話請註明本地區號)傳真通信地址郵編e-mail。

常規論文格式要求 篇五

畢業論文包括以下內容:

封面、內容提要與關鍵詞、目錄、正文、註釋、附錄、參考文獻。其中“附錄”視具體情況安排,其餘為必備項目。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參考文獻後加“後記”。

(1)封面

封面由文頭、論文標題、作者、學校名稱、專業、年級、指導教師、日期等項內容組成。

(2)內容提要與關鍵詞

內容提要是論文內容的概括性描述,應忠實於原文,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從論文標題、內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現論文主題的、具有實質意義的詞語,通常不超過7個。

(3)目錄

列出論文正文的一二級標題名稱及對應頁碼,附錄、參考文獻、後記等對應的頁碼。

(4)正文

正文是論文的主體部分,通常由緒論(引論)、本論、結論三個部分組成。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確標示。

(5)。註釋

對所創造的名詞術語的解釋或對引文出處的説明,註釋採用腳註形式。

(6)附錄,以及畢業論文結論

附屬於正文,在畢業論文結束語中出現,對正文起補充説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圖形等形式。

(7)參考文獻

作者在寫作過程中使用過的文章、著作名錄。

第一、紙型、頁邊距及裝訂線

畢業論文一律用國家標準a4型紙(297mmx210mm)打印。頁邊距為:天頭(上)30mm,地腳(下)25mm,訂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裝訂線在左邊,距頁邊10mm。

第二、版式與用字

文字、圖形一律從左至右橫寫橫排,1.5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欄編輯,使用規範的簡化漢字。忌用繁體字、異體字等其他不規範字。

第三、論文各部分的編排式樣及字體字號

(1)文頭

封面頂部居中,小二號行楷,頂行,居中。固定內容為“成都中醫藥大學本科畢業論文”。

(2)論文標題

小一號黑體。文頭居中,按小一號字體上空一行。(如果加論文副標題,則要求:小二號黑體,緊挨正標題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號)

論文標題以下的行距為:固定值,40磅。

(3)作者、學院名稱、專業、年級、指導教師、日期

項目名稱用小三號黑體,後填寫的內容處加下劃線標明,8個漢字的長度,所填寫的內容統一用三號楷體,各佔一行,居中對齊。下空兩行。

(4)內容提要及關鍵詞

緊接封面後另起頁,版式和字號按正文要求。其中,“內容提要”和 “:”

黑體,內容用宋體。上空一行,段首空兩格,回行頂格:“關鍵詞”與 “內容提要”間隔兩行,段首空兩格。“關鍵詞”和 “:” 用黑體,內容用宋體。關鍵詞通常不超過七個,詞間空一格。

(5)目錄

另起頁,項目名稱用3號黑體,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內容用小4號仿宋。

(6)正文文字:另起頁。

(7)論文標題:用二號黑體加粗,居中排列,上空一行;下標明年級、專業、作者,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四號楷體,居中排列;下空兩行接正文。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號宋體,每段起首空兩格,回行頂格,單倍行距。

(8)正文文中標題

一級標題,標題序號為“一、”與正文字號相同,黑體,獨佔行,末尾不加標點;

二級標題,標題序號為“(二)”,與正文字體字號相同,獨佔行,末尾不加標點;

三級以下標題序號分別為“1.”和(1),與正文字體字號相同。為避免與註釋相互混淆,不可用“①”。可根據標題的長短確定是否獨佔行,若獨佔行,則末尾不使用標點,否則,標題後必須加句號。每級標題的下一級標題應各自連續編號。

(9)註釋:正文中加註之處右上角加數碼,形式統一為“①”,同時在本頁留出適當行數,用橫線與正文分開,空兩格後定出相應的注號,再寫註文。注號以頁為單位排序,每個註文各佔一段,用小5號宋體。引用文章時,註文的順序為:作者、文章標題、刊物名、某年第幾期〈例如 : ①龔祥瑞:《論行政合理性原則》, 載《法學雜誌》1987年第1期。);引用著作時,註文的順序為:作者、著作名稱、出版者、某年第幾版、頁數 ( 例如:② [ 英 ] 威廉·韋德著:《行政法》,楚劍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7年版,第5頁。)。

(10)附錄

項目名稱為小四號黑體,在正文後空兩行空兩格排印,內容編排參考“示範文本”,也可附上畢業論文致謝詞。

(11)參考文獻

項目名稱用小四號黑體,在正文或附錄後空兩行頂格排印,另起行空兩格用小四號宋體排印參考文獻內容,具體編排方式同註釋(參考的著作可不寫第幾頁) 。

常規論文格式要求 篇六

論文摘要:試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檢察監督

論文關鍵詞:行政,監督,檢察,行為,執法

我國的行政法律體系隨着《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律的不斷出台,越來越完備,依法行政的氛圍也越來越濃厚。

但我們同時也應當看到,目前在行政執法中存在一系列突出的問題和矛盾,嚴重製約產着經濟與社會的健康發展和社會法治目標的實現。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甚多、最根本在於對執法環節中行政權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監督,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中監督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作為我國《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是否享有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的獨特權)(力,以及如何正確行使,值得探討。

本文試從行政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的現狀、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法律監督實踐等方面,來論述對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檢察監督的可行性。

一、行政執法行為現狀

(一)當前行政執法行為的狀況

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即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向現代的市場經濟體制、由人治走向法治,各方面的矛盾大量湧現並相互交織,嚴重影響我國社會和諧和穩定,也對公共行政管理特別是政府的執法行為規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行政執法雖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和進步,對於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從總體上看,仍然不適應客觀要求,已成為我國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中的薄弱環節。

目前我國行政機關在實施現狀執法行為中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行政處罰環節上重利益輕義務,重罰款輕整改,重罰款輕監督,重罰款輕教育,有的行政機關受利益驅動,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中,凡是能擴大本部門管理範圍並能帶來實際利益的條款,凡是易於施行的規定,都積極主動地承擔,凡是沒什麼利益所得,得不到實惠的規定,或是需要執行單位出資出力,工作難度大的條款。

往往藉口職權重疊交叉,在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內部科室之間推來推去,出現“爭權於朝、爭利於市”,導致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在行政強制環節上,重罰款輕管理,一罰了事、以罰代管,對行政相對人隨意檢查、重複檢查、多頭檢查、多級檢查的現象隨處可見,作風粗暴,不文明執法,最典型的是曾多次見於報端的城市管理人員打人(等野蠻執法)事件,近年來發生在農村集體土地徵用、城市房屋拆遷和舊城改造等領域濫用行政執法權力的案例急劇增加,羣眾申訴上訪數量劇烈攀升,就是非常有説服力的事實。

(二)行政執法行為出現問題的原因

一個問題的產生,總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其中既有主觀方面的,也有客觀方面的。

筆者認為,目前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過程中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可以歸結為兩點:

1、行政管理的思維慣性

我國目前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還不是很健全,行政機關人員素質跟不上社會發展,部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長期以來由於受傳統體制的影響,在實施行政活動時習慣於採取簡單的命令方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人員習慣於以行政命令進行各類行政執法行為,從而忽視了行政執法行為的依法性和規範性。

人治觀念占主導地位,説話於法無據,辦事隨心所欲,與合法、規範、理性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一種習慣往往是長期形成的,想要在一時之間將其改變是不現實的,這需要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種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在行政人員的潛意識中有着深深的烙印,是目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主觀原因之一。

2、行政權力的監督不力

我國行政權力偏大,而對行政權力制約不夠或者説是監督不力。

當前我國行政機關的監督,內部主要根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來自於上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和行政機關內部核查監督,但由於缺乏自我約束機制,效果並不理想。

外部監督一是來自行政相對人,依照《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規定,提出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但由於行政相對人許多是受益者,比如,土地、礦產、森林資源管理部門實施了違法的行政審批行為,容易導致不符合法定許可條件的行政相對人低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非法採礦或亂砍濫伐,使國家資源和生態環境遭受破壞,而此時的行政相對人往往從中獲取了巨大利益,因此也不可能主動向法院申請撤銷這種違法審批行為,而其中受損害的行政相對人,又因為處於弱勢地位,往往不敢或不願提出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二是來自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於其監督缺乏法律效力,故一旦實施違法違規行政執法行為的行政機關拒不糾正,則無可奈何。

二、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檢察監督的必要性

(一)從監督現狀看

目前我國對行政執法行為監督主要有3種類型。

一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我國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產生行政機關,並對其監督。

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聽取工作報告和彙報、質詢或詢問等法律規定的方式瞭解行政執法活動狀況,發現其中的違法行政行為,並及時糾正。

權力機關的監督雖然範圍大,方式多,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很少使用。

二是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

行政機關的內部也存在着對於行政行為的監督。

一種是上級對下級的監督。

比如行政複議。

按照《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在當事人的申請下,由上級行政機關按照行政複議程序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合法性和適當性的審查,以裁決方式解決糾紛。

由於行政複議因其組織機構不具有獨立性、程序的不完備以及行政機關領導不夠重視等因素,部門保護和推脱職責的現象較為突出,監督功能未能有效發揮,缺乏應有的權威性和社會公信力。

另一種是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

以專門的監察機關的形式,對其他行政機關、行政人員的行政行為檢查、監督,並對違法行政行為進行糾正。

但由於我國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權受制於行政系統,缺乏必要的權限和獨立性,尤其是難以監察黨政領導機關,因此職能作用的發揮是不理想的其次,缺乏足夠的剛性和實效,其監督力度明顯不足。

對於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主要是上述三種方式,行政執法行為的檢察監督目前基本處於空白,急待通過相關法律予以確立,以便構建完整的監督體系。

(二)從權力特性來看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檢察監督的必要性

行政機關實施包括行政執法行為在內的行政權力,來自於立法機關通過一定的法定程序的一種法律授權,故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用法律手段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是必要的。

在我國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是一個專門從事法律監督的司法機關,由檢察機關來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是合乎法理的。

“中國法律監督權是一種控權性的國家權力,我們稱之為控權性的檢察權。

作為一種控權性的國家權力,中國法律監督權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

誠然,法律監督權也要對非國家權力的濫用行使檢察權,但監督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更為根本。

控制和約束國家權力是中國法律監督權的本質特點。

”[1]上述筆者已經分析過,由於我國目前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制約和監督上的侷限性,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最可能被濫用或違法違規行使卻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比比皆是。

而根據上文的分析,目前存在的監督體系中的幾種方式都有其侷限性。

因此迫切需要強有力的國家機關介入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而作為國家司法機關的人民檢察院,既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又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作保障,因此檢察機關介入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是非常必要的。

(三)從社會管理創新需要上看

社會管理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既是檢察機關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發揮職能作用的重要領域,也是檢察機關承擔的重要社會責任。

故社會管理創新應當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的工作領域,而檢察機關參與的立足點,就是其法律監督職能。

當今社會矛盾日益激化,雖然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但與行政執法行為存在諸多問題不無關係,因此,檢察機關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法律監督是非常必要的。

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進行法律監督,能夠着力促進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管理體系建設,有效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為建設和諧社會。

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的可行性

(一)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檢察監督的法律依據

1、法理依據

在三權分立的西方國家,國家權力一般由三種權力組成,即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由於行政權力具有管理領域廣、自由裁量度大、以國家強制力保證行使等特點,這決定了它既是與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關,又最具動態、最容易違法或被濫用。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停止。”[2]歷史無數次證明了這一真理。

行政機關過於強勢,是行政機關不規範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主要原因,因此非常有必要對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依據的行政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對權力制約通常有二種方式,道德制約和權力制約。

道德制約,顧名思義實質上是一種對權力行使者道德的約束,沒有強制力,全靠權力行使者本身的思想覺悟,在目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現有素質情況下,實際上起不到什麼作用。

權力制約,即以“權力約束權力”,以分權制衡的方法,以一種權力制約另一種權力。

“通過法律對權力進行控制是法治一項基本原則。

由於行政權的強大地位,對國家權力的控制首先是對政府行政權力的控制。

對國家權力進行合理的分工,相互制約。

在西方國家表現為三權分力,對行政權的控制主要是議會的政治控制和法院的司法控制。

在我國表現為監督原則。

包括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執政黨的監督,社會的監督等。

檢察機關對行政的監督屬於司法監督的一部分。”[3]我國權力結構中檢察機關的地位也決定了檢察監督行政執法行為的可行性。

2、憲法依據

《憲法》第129條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1條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我國是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根本的政治制度,在人民主權之下,法律監督權與行政權、司法權平衡而成為國家基本權力的一種,並對行政權、司法權進行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的本源,是一種上位權力,主要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個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因此,人大的監督是必然是一種宏觀的監督。

所以,這就需要一個專門的監督機關實施監督。

檢察機關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和憲法確定的專門法律監督機關,對包括行政執法行為在內的行政權力實施法律監督是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基本職能,這是毫無爭議的。

3、其他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起的行政訴訟。

這裏實質訴訟內容是指向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檢察機關的行政案件抗訴,就是對該行政執法行為行使法律監督職能,無非是通過司法審查途徑來實施法律監督。

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七次會議討論通過的《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一)有關國家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存在制度隱患的;(二)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重違背職責,應當追究其紀律責任的;(三)應當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的其它情形”。

這裏的制度隱患和嚴重違背職責,應當包括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時表現出來的制度上的缺陷和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這兩種情況,故上述規定明確了檢察機關可以以檢察建議的方式對有關國家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法律監督。

1979年11月29日公佈施行的《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實行監督。”1992年8月10日司法部令第21號《司法部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第四條規定:“勞動教養機關的執法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司法部屬於國家行政機關,勞動教養機關的執法活動是一種行政處罰強制行為,屬於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上述規定明確了檢察機關對這類行政執法行為可以進行檢察法律監督。

(二)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與其他監督之間的比較

1、相對於其他監督,檢察監督具有專門性和專業性,從法律形式看,檢察機關是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實施法律監督是其專門職責,這種專門職責是其他機關所不能取代的。

從職業水準看,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還具有專業性。

由於檢察機關是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專門實施法律監督,在監督的程序與條件上都有嚴格的規定,並且檢察官實行專業化,對其資格有嚴格的職業限制和要求,使檢察官的職業化水準更是進一步提高,提高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專業性水準,進而提升了檢察監督的效率和效果。

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專門性使得檢察監督具有權威的憲法和法律根據,其專業性使得檢察監督具有高度社會公信力,並且也使得對行政權運作涉及到的複雜的法律問題的監督成為實際可能。

2、相對於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包括行政監察和行政複議),由於力檢察監督具有中立性和超然性,因此更加具有社會公信力。

作為“一府兩院”中的檢察機關,在權限上不受行政機關節制,監督具有中立性,其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始終站在監督者的地位,具有超然的立場,其本身沒有任何利益訴求,其目的是在於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和法制的統一,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而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由於其與被監督者同屬一個行政體制中,在現實國情下,無論從實質上還是從外觀上都不可能具有足夠的中立性和超然性。

而檢察監督所具有的中立性和超然性即能克服行政機關內部監督的不足與缺陷,對從實際上強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具有現實的重大意義。

3、相比較於恪守消極性的行政審判監督,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檢察監督具有主動性。

審判權屬於消極性的判斷權,奉行“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則。

只有在有行政相對人依法提起訴訟的時候,審判權才能夠根據訴由來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

如果具有原告資格的主體缺位,或者雖有適格原告存在,但由於諸多現實原因而無力起訴或不敢起訴的情況下,諸多違法的行政執法行為就無法進入審判程序予以審查監督,從而出現行政權司法監督的真空。

但是,檢察權是一種主動、積極的公權力,其發揮的監督作用空間較大,基於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這一本質屬性,其主動性能夠很好地彌補社會公共利益受到行政權損害而出現主張權利之主體缺位造成的監督真空。

在這種情況下,檢察機關即可代表社會公共利益而對行政執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

(三)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的司法實踐

1、在查處瀆職犯罪上的實踐

檢察機關對瀆職犯罪的查處,實質上是一種對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檢察監督的方式。

涉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罪名,主要有濫用職位權罪、玩忽職守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逃脱罪、徇私不徵、少徵税款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商檢失職罪等,從以上所羅列的罪名就可以看出這些都是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執法行為後導致的法律後果,所以檢察機關對瀆職犯罪的查處,就是一種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方式。

這種以國家刑事法律保障的監督方式,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都是非常好的。

2、在檢察建議監督上的實踐

上述對瀆職犯罪的查處這種監督方式,缺陷在於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並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但該行政執法行為若不構成瀆職犯罪,就難以立案查處。

如何避免這一缺陷,筆者認為可以採取檢察建議或違法糾正通知書等形式進行監督。

浙江省檢察機關幾年前就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探索。

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通過電視新聞媒體瞭解到該區城管辦在核發“渣土準運證”的行政執法行為中存在失誤,此消息引起該院民行科的高度重視,經及時調查證實,該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對公共利益產生了危害,應及時進行法律監督。

次日上午,該院發出書面檢察建議,建議拱墅區城管辦撤銷該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審批管理,完善審批流程,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

當日下午,拱墅區城管辦即書面回函,反饋糾正和整改措施。

事後,杭州市有多家省、市級媒體都作了詳細報道,社會公眾反映良好,認為“本案是從媒體監督上升到司法監督的成功案例”[4]。

在本案例中,檢察機關在糾正行政機關違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上給了社會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司法與民意的良性互動。

2010年,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對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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