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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並充分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挖掘其潛力,保證其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羣策羣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繫,彙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工期、技術及安裝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後將原件交公司存檔,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及屏幕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有關施工人員。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台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採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經理店長進行審核;

3、總經理或店長批准。

第三節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時間內聚眾聊天、看小説、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衞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粧者;

6、禮儀、稱呼不規範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粧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粧,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後吃早餐者;

10、下班後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衞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設備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譁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間洗頭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複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説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0—500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生鬥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製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佈謠言,製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為者視()情覺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包括毛片、加洗、壓膜、複製光盤等)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後,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准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後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次處於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後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前台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後,然後在急時送回前台。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准後,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託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説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並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准,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准;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准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後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字後生效。簽字時間往後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辭職。

(以上規章制度全體員工簽字即日生效)

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第八條設備修理調度工作職責。

1、調度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調度員必須根據機台、設備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並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調度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彙報。

4、調度工作。應本着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准後,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設備會議,檢查各車間設備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設備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1、宣傳制度

利用多種形式向居住在本社區、村(居)的外來人口宣傳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管理目的和意義、不同違法行為處罰措施,督促其自覺履行義務和相關職責,落實“防盜、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2、登記制度

按照“人來登記”的原則,對居住在本社區、村(居)的暫住人員(含孕產婦及出生至16週歲以下嬰幼兒、少年兒童、預防接種證)進行登記造冊,三天內傳遞相關部門。對無暫住證人員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對應做暫住證的人員制發暫住證。

3、查驗制度

對暫住本社區、村(居)的外來人員應查驗身份證、婚育證明和勞動合同,對無婚育證明人員應及時發出限期交驗通知書;對已找到工作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人員,督促其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4、註銷制度

按照“人走註銷”的原則,對離開本社區、村(居)居住人員及時填寫註銷暫住户口日報清單,一週內通報轄區社工。

5、函調製度

對符合函調的對象,協管員應在被函調對象到達或發現問題的十五日內,填寫《暫住人口身份證調查函》,並交給轄區社工。

6、檢查制度

協管員應經常性地上門檢查,及時掌握出租房屋租住人的變動等情況,與暫住人口的見面率每月不少於一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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