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間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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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預防頸椎病、腰椎病等職業病,緩解工作壓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和身體素質, 讓幹部職工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展現民政幹部職工凝心聚力、奮發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動對象
區民政局全體幹部職工
二、活動領導小組及成員
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張豔豔為組長、股室負責人為組員的工間操領導小組,局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工間操活動,並建立考勤登記本,做好考勤記錄。
三、活動開展時間和地點
每個工作日的下午三點在二樓樓道走廊開展工間操活動,每次活動時間為10分鐘,如遇羣眾辦事或開會等特殊情況適時進行。
四、具體要求
(一)單位辦公室負責每天的工間操活動組織,並對工間操出勤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二)鍛鍊內容主要以國家推廣的廣播體操為主,可以針對幹部職工愛好和鍛鍊效果適時更換健身操等鍛鍊動作。
(三)工間操期間,幹部職工必須服從組織人員的組織,做操嚴肅認真、令行禁止,動作力求整齊一致,要體現出民政幹部良好的精神風貌。
(四)儘量穿適合運動的衣服和鞋子。
(五)工間操期間,確因工作不能參加的,需向辦公室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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