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桿表內部校準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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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桿表內部校準規程
Q/XY1521-2004
1.目的:為確保廠內槓桿表均能維持其準確度及精密度,以符合量測品質要求。
2.範圍
本公司使用的槓桿表,適用於分度值為0.01mm,量程為0.8、1mm的槓桿百分表及分度值為0.002mm,量程為0.2mm的槓桿百分表的校準。
3權責
3.1槓桿表之校準:校準實驗室。
3.2槓桿表之使用及保管:使用單位及生產處庫房。
3.3槓桿表校準記錄及保管:校準實驗室。
4.作業內容
4.1校準週期:根據使用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一年。
4.2使用主要標準件;可追溯至國家標準送外校合格的器具,主要器具見表1。
4.3校準環境:室內温度為(20±10)℃
4.4校準條件:校準前應將被檢槓桿表其校準實驗室平衡温度的時間一般不少於1.5h。
4.5校準項目、技術要求和校準方法。(見表1)
表1 校準項目和主要校準器具一覽表
序號 | 校準項目 | 技術要求和校準方法 | 主要校準器具 |
1 | 外 觀 | 參見JJG35-92的第3章相關要求
| —————— |
2 | 各部位相互作用 | 指示表檢定儀 | |
3 | 指針與錶盤的相互位置 | —————— | |
4 | 測力和轉動測杆的作用力 | 指示表檢定儀 | |
5 | 示 值 變 動 性 | 指示表檢定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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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校準結果的處理
4.6.1 經校準符合本規程要求的槓桿表應出據校準之合格證,並將結果記錄在《槓桿表檢定記錄》。
4.6.2如果校準不符合本規程要求,做好記錄並出據《量具送修單》後送修。無法修復應予以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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