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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2022年新規定【多篇】

勞動合同法2022年新規定【多篇】

勞動合同法2022年新規定【多篇】

勞動合同法2022年新規定 篇一

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以下新規定:

1、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用人單位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將處以應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罰款;

3、如果單位使用了威脅欺詐等手法,強逼勞動者辭工的,可以申請仲裁。

除此之外,對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篇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8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如下: 篇三

1、偏重保護和優先保護。適當體現勞動者的權利本位和用人單位的義務本位,勞動法優先保護勞動者利益;

2、平等保護。全體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各類勞動者的平等保護,特殊勞動者羣體的特殊保護;

3、全面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論它存在於勞動關係的締結前、締結後或是終結後都應納入保護範圍之內;

4、基本保護。對勞動者的最低限度保護,也就是對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篇四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申請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篇五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總之用人單位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決定與員工不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員工不能勝任原來以及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員工沒有通過試用期的或者嚴重影響本單位的工作任務的等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

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篇六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這怎麼算 篇七

補償金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的相關內容,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歸檔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支付,否則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支付甚至進行賠償,若您還有什麼法律疑問,建議諮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篇八

這個問題過於寬泛,最好明確何種情形下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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