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設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協議
- 合同範本
- 關注:1.87W次
合作建設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協議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生態農業,滿足人們對生活食品安全衞生的需求,提高生活質量,秉着互相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計劃合作建立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三十年
二、合作事宜:建立有機食品生產基地,主要生產日常生活中所需的食品,即:豬肉、魚、雞、鴨、雞蛋,鴨蛋等禽畜產品及適合當地氣候能種植的各種季節性蔬菜和優質水稻。
三、甲方責任:在家住的所在地租用不少於50畝的田土及部分土地,用於種養二條款中所列之的產品。並承擔土地租金及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具體為:
1、種植優質水稻不少於10畝,蔬菜10畝(保證乙方所需的季節性供應),魚塘20畝,豬肉每月不少於宰殺一條及端午,中秋,春節等節日的豬肉供應;雞不少於500只,鴨不少於200只,雞蛋不少於 斤,鴨蛋不少於 斤,魚不少於 斤。
2、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是環保的,不得隨意使用農藥,化肥。如不得不使用農藥,也必須是正規,低毒性的(限於水稻),並告知乙方,禁止使用除草劑。
3、餵養的雞、鴨、魚,豬禁止使用混合飼料,豬必須是熱食的花,黑豬。
4、供應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均按當時的市場價 %計價,價格由甲、乙雙方每半年協商一次確定。
5、在保證供應乙方所需的多餘部分產品,可自由處置。
6、生產過程中接受乙方的監督並聽取乙方的合理建議,及時改正存在的問題。
7、乙方所提供的資金只能用於基地的建設或生產中。
四、乙方責任:
1、保證初期的投入資金及時到位,資金的償還只能在甲方所供應的產品中逐年抵扣。
2、積極協助甲方所取項目資金。
3、派代表監督生產,在可能的情況下,適當參加生產勞動。
4、前期投入資金在食品供應的過程中抵扣完以後,及時支付所買產品所需的資金。
5、從甲方購入的產品,只能自用,不能轉賣得利。
五、如需擴大生產規模,需進一步投入資金,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六、未盡事宜及在以後的生產,供需過程發生的矛盾和問題,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中所確定的各條款,不得違約,如其中一方違約,必須按初期投入資金的三倍賠償對方。
八、本協議一式拾份。甲方兩份,乙方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k7zv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