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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幼兒園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情況彙報

中國小幼兒園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情況彙報

中國小幼兒園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情況彙報
中國小幼兒園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情況彙報
今年以來,我廳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開展2012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福建省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實施意見》精神,認真抓好校車安全工程——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這一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實施工作。截止11月,全省中國小幼兒園已完成1370輛(任務1238輛)的非專用校車更換任務。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辦實事項目主要內容
    針對我省民辦幼兒園使用非專用校車多、安全隱患多的特點,省委、省政府決定用三年時間逐步將全省中國小幼兒園3000輛左右的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專用校車,並將該項目列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2012年計劃更換非專用校車1238輛,省財政安排3100萬元補助資金,對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的縣(市、區)每輛車更新補助資金3萬元,其他縣(市、區)每輛車更新補助資金2萬元。
二、項目實施情況
1.制定方案,下達任務指標。今年1月,我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為民辦實事項目方案,開展校車使用及更換情況核查摸底,全面瞭解各縣(市、區)購車需求。2月份,聯合省財政廳下發了《關於下達中國小幼兒園校車更換計劃的通知》,及時將全省1238輛非專用校車更換任務數下達到各設區市,明確了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建立了項目進展情況月報制度。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一要嚴格按照省裏下達的任務指標,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及時下達任務指標,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二是明確了省和市、縣專項資金補助及範圍、撥付方式。三是提出凡需購買國標校車的學校應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購車申請,提供新國標校車生產、銷售許可和校車登記證明以及購車發票,由縣級教育、財政部門審核後撥付。四是要求各地注重加強服務引導,再次對學校校車使用情況進行排查摸底、登記,嚴禁學校租用無客運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積極鼓勵並引導學校更換購買國標校車,不發生因校車整治而出現學生上放學無車可乘、停課等現象。
2.召開會議,強調部署抓落實。為進一步抓好項目落實,2月底,我廳在的全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會議上再次對實施校車安全工程有關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地積極引導購車學校優先購買省內企業生產的國標校車。3月初,我廳組織召開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對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就有關校車購置、運營優惠政策措施,開展工作試點,國標校車燃油價格補貼,購買省內企業生產的國標校車扶持政策等工作進行研究。4月中旬,我廳專門在長樂市召開校車更換工作專題會議(現場會),總結交流各地實施校車安全工程的經驗做法,現場觀摩了長樂市學校非國標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及管理台賬,再次對推進校車更換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並將廈門金龍校車的車型、價格等資料提供給各設區市教育局,引導各地支持購置省內企業的國標校車。同時,積極會同省經貿委和廈門金龍公司研究制定金龍校車宣傳推廣活動方案,在福州舉辦了金龍校車宣傳推廣活動啟動儀式,並先後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開展推介展示、宣傳推廣活動。今年6月和9月在我廳組織開展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中,將各地推進校車安全工程進展情況和宣傳貫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情況作為重點,進行督促落實。9月份,我廳按照省政府部署,制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校車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及集中整治大會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將實施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校車工作作為重點內容,進行部署安排。9月、10月,我廳兩次通報各地進展情況,督促各地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項目推進。
3.統計彙總,下達補助資金。5月份,我廳在完成各縣(市、區)非專用校車更換數量的分類統計彙總的基礎上,會同省財政廳下發了《關於下達2012年中國小幼兒園更換校車補助資金的通知》,將補助資金下達到各市、縣(區)。據統計,全省更換非專用校車的縣(市、區)有70個,其中納入基本財力保障縣有39個,更換非專用校車數量為399輛,省補助資金1197萬元;非基本財力保障縣有31個,更換非專用校車數量為709輛,省補助資金1418萬元,共計下撥資金2615萬元。由於廈門市更換的130輛非專用校車,省財政不予補助。尚有485萬元未下撥。
二、存在問題
1.資金補助少、車價高,學校換車、購車積極性不高。我省需要換車的學校95%以上是民辦幼兒園,其中大多數為低收費的幼兒園。據瞭解,目前省內外校車企業生產的國標校車價格均在20萬元以上,省財政對每輛校車更換僅補貼2-3萬元,駕駛一些設區市配套資金不落實,如福州、三明、龍巖、南平等,使得一些幼兒園由於自行承擔的購車費用較大,辦園成本高,從而僅僅將舊的非專用校車取消或不再包租非專用校車,也不購置新的國標校車,有的幼兒園乾脆就取消接送上下學業務,有的幼兒園將原有的2-3輛非專用校車更換為1輛國標校車。
2.一批幼兒園購買國小生專用國標校車存在不能作為幼兒專用校車登記許可。今年初,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中國小幼兒園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專用校車要求,部分幼兒園先期購買了一批國小生專用國標校車(當時國家未出台幼兒專用國標校車標準)替換原有的非國標校車。今年4月5日,國務院出台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幼兒園接送幼兒應當使用國標幼兒專用校車。4月10日,國家標準委出台了幼兒專用校車國家標準,意味着這些幼兒園先期購買的國小生專用國標校車將在2年後面臨再次更換。為此,建議省政府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制訂過程中能夠結合我省實際,明確在國家專用幼兒校車標準出台之前購買的國小生專用國標校車應允許登記為國標專用校車或規定其使用年限。
三、下一步措施
1.繼續推進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提請上級有關部門出台校車購置、運行的優惠政策和税費措施,推動各地加大扶持力度,申請省財政專項資金補助,抓好2013年計劃565輛非專用校車更換為國標專用校車工作。
2.抓好校車運營模式試點和典型培育。認真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實施辦法及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校車安全工程試點和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會同公安、交通、安監等有關部門抓好校車安全管理,抓好非專用校車更換國標專用校車試點工作,總結推廣各地校車運營的典型經驗,進一步推動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
 
 
 
廳學校安全工作處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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