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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報告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報告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報告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報告

一、“十三五”期間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十三五”以來,我省勞動關係工作在人社部的大力指導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構建中國特色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以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為主線,突出做好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工作和國有企業改制工作中勞動關係處理和金融危機下穩定勞動關係工作,強化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 加強工資宏觀調控體系建設,不斷深化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確保了全省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一)推動政策法規落實,全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一是加強企業依法用工管理。圍繞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加強政策宣傳和普及,定期開展勞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健全勞動用工規章制度,將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作為誠信經營的重要憑證,指導企業依法依規建立勞動關係。將勞動合同簽訂率納入全省人社系統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嘉峪關等市州將勞動用工備案與社保關係等業務辦理進行雙向推送和捆綁服務,增強企業依法用工和意識和責任。截止十三五末,我省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4.05%(2016年94.27%、2017年94.6%、2018年94.8%、2019年93.1%,2020年(預計值)93.5%);二是立足新就業形態實際和勞動關係多元化發展,及時跟進做好政策指導和服務。根據人社部發布的《勞動合同》(範本)和有關使用電子勞動合同的答覆意見,利用官網和微信號等媒介,及時向社會予以公佈。暢通受訪通道,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對公眾留言和來信來訪,3個工作日辦結,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指導企業大力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和安全生產培訓。積極動員和組織全省各類企業面向職工開展師帶徒、崗位練兵等活動,指導企業用好職工教育經費開展各類職工培訓外,加大就業補助資金對企業開展職工培訓的補貼力度,引導企業保障職工接受培訓的權利。截止十三五末,全省共組織開展政府補貼類崗位技能提升培訓14.3萬人;四是加強勞動關係維權。突出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對勞動爭議案件和企業違法用工等行為,做到快查快辦快結,有力發揮了勞動監察和仲裁在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中的橋頭堡作用。截止十三五末期,我省受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22614件、辦結22444件。五是穩妥做好改制企業安置職工方案的審核工作。嚴把改制總體方案關、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關、政策依據關、勞動關係處理關、免税認定關五個關口,使我廳對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核工作日趨規範化、程序化,穩定了勞動關係,維護了職工的切身利益。六是嚴格落實勞動標準管理。進一步加強對特殊工時工作的管理,對不符合文件規定的報批企業的工作崗位堅決不予批准。截止2019年12月,共審核了    户企業的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涉及工作崗位   個。加強女職工權益保護。認真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619號),針對女職工權益積極推動企業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專項集體合同,依法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結合《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發佈實施,把落實辦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針對性的對企業落實職工帶薪休假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進一步落實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制度,依法維護好企業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力。督促企業落實高温津貼,為在高温天氣中工作的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七是建立和完善支付保障機制。加強重點行業、企業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在建設領域建立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從源頭上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發生。全省基本解決了企業職工歷史拖欠工資問題。

(二)發揮三方協調機制作用,提升勞動關係綜治能力。全省14個市州和所有縣市全部建立了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已基本構建了省、市、縣(區)三級的三方協調勞動關係框架,初步形成了“主體協調、三方指導、政府調控、依法規範”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格局,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逐步向街道、社區推進。

(三)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建立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一是大力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活動。依託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平台,持續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要約季”活動,並將這項工作納入到對市州考核的內容,有力促進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形成;二是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企業職工收入分配機制。2018年8月,我省人民政府印發《XX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按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體制機制的要求,以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提升國有企業效率為中心,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鈎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同時完善分配監管體制,通過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激發國有企業創造力和提高市場競爭力,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形成我省國有企業職工工資能增能減的工資決定機制,加快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形成。2018年12月,我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和省政府國資委印發《XX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監督檢查辦法》,進一步健全了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的監管機制。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權責明確、標準清晰、流程規範的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省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制度體系。三是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2016年,按照全省經濟運行情況,我們確定每兩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的機制,確定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適時、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的1470元/月增長到2017年的1620元/月(一類區),增長10.2%;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2016年的59549元/年增長到2018年的73704元/年,增長23.7%;按照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每年確定企業在崗職工調控目標,發佈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指導線,工資增長上線保持在18%左右,增長基準線基本保持在16%左右,下線保持在5%以上。穩步推進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建設,全省各市州普遍建立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 “十三五”期間先後兩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近期準備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四)強化風險防控和處置,全力維護勞動關係穩定。一是加強政策儲備。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出台了《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對疫情期間企業和職工勞動關係處理、權益保障和工資報酬作出了明確規定,指導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各級人社部門進一步加強用工指導和監測處置工作,加大勞動關係風險預測預警力度,妥善處理勞動者投訴舉報問題,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二是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及時制定印發了《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通知》文件,積極會同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督促企業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工作,指導生產經營和復工復產出現困難的企業與職工就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進行集體協商,通過協商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方面出現的突出問題。同時,向全省廣大企業家和職工發出了“同舟共濟謀發展  共克時艱築和諧”《倡議書》,呼籲廣大企業要履行責任,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廣大職工堅定信心,與企業共克時艱。三是推動便民服務。制定公佈了《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有關政策解答》等便民手冊,對受疫情影響的勞動關係問題、企業不提供防護用品開工的問題、企業要開工員工不願復工問題、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正常支付工資問題等社會關注的勞動關係焦點問題做了詳盡解答,便於企業和勞動者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四是建立風險監測和研判機制。加強內外單位的信息共享,對廳外工信、國資和廳內失業、仲裁等部門處室行業監測指標進行定性定量分析研判,制定完善勞動關係各項風險監測和處置方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及時化解和穩妥處置各類勞動關係糾紛矛盾。2020年上半年,我省1431户監測企業在崗職工總數為 722048人,比上月建檔期崗位總數減少2186人,減幅為 0.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共有275人, 佔減少總人數的3.7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共有2785人, 佔減少總人數的37.6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共有2176人, 佔減少總人數的29.39%。勞動合同終止共有2168人, 佔減少總人數的29.28%。五是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緩解疫情防控帶來的企業資金週轉困難等問題,減輕企業負擔,簡化程序為符合條件的39户省本級企業退還農民工工資5608.66萬元。

二、“十三五”期間勞動關係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挑戰

“十三五”時期,我省勞動關係總體保持和諧穩定,未發生重大勞動關係案件或責任事故,但一些潛在的、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關係領域風險依然存在。受中美貿易摩擦和新冠疫情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受到較大沖擊,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效益下滑帶來的資金週轉困難等問題,造成企業裁員減員,失業風險陡增。以2020年一季度為例,全省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769件,同比減少了46.9%,涉及勞動者1093人,仲裁結案409件,其中仲裁調解224件,仲裁裁決185件。儘管受理量較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幅度下降,但是受疫情影響,企業推遲開工復產或破產關閉,企業經營受到影響,效益下滑,致使勞動者原福利待遇發生變化,因工資減少,待遇降低、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等因素引發勞資關係矛盾和糾紛、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的隱患大大增加,後期可能會出現較為劇烈的反彈,給勞動關係領域風險防控帶來較大壓力。

(三)社會保險繳納問題日益顯現。隨着企業和勞動者對社會保險保障的日益重視,涉及補繳社會保險和追索養老保險待遇方面的問題突顯,中小規模企業受經濟形勢變化影響,因效益不好拖欠工資、欠繳社保現象較為普遍,特別是一些國有企業老一代農民工、部分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員逐漸達到退休年齡,他們因用人單位不按時繳納或欠繳社會保險費,導致沒有參保、斷保、不能按時退休和待遇不均衡等方面引發的上訪問題日益增多。

(三)勞動關係日益複雜化多元化。隨着新業態就業的發展,外包用工、臨時用工等碎片化用工形式層出不窮,快遞員、送餐員、滴滴司機、網約教師等新的就業崗位和新的就業形式大大增加了彈性,勞動者勞動關係法律界定模糊不清,新經濟、新業態快速發展帶來勞動關係領域風險與立法滯後之間的矛盾不斷突出。

四是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以工資集體協商為主要形式的工資協商制度雖然在企業中廣泛推行,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其實際作用依然受到抑制。現行企業工資宏觀調控體系不完善,政府宏觀調控乏力,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在少數用人單位還未能認真執行,一些用人單位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支付員工的正常工資,長期不予增長。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顯得更為迫切。

三、“十四五”期間工作打算

(一)繼續抓好《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貫徹實施,全力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通過勞動用工備案瞭解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等,及時督促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規範的勞動合同,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規範勞動用工秩序。

(二)按照健全“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共決、政府監督指導”的企業工資分配體制,建立健全以按勞分配為主體、以工資指導線為依據、以工資集體協商為決定方式,兼顧效率和公平、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企業工資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健全勞資共決、兼顧並重、調高保低、同工同酬、公平公正的企業工資分配的機制,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依法規範企業分配行為,理順分配關係。

(三)加強政府對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全面建立和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充分發揮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提高中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水平。

(四)大力推行以工資集體協商為主要形式的工資民主決策制度,保障勞動者參與企業工資決策,使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和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加強勞動關係三方四家機制體制建設,立足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企業發展需要,構建社會、企業、勞動者互利共贏的新時代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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