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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工作報告多篇

招標工作報告多篇

招標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招標投標工作調研報告

在開展擴大內需監督檢查工作中,在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的招投標環節問題較為突出。為此,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開展了為期月餘的招投標市場監管情況調研,旨在探索建立統一開放、監管規範、競爭有序的招投標行政監管體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資金安全、人員安全。

一、基本情況及成效

(一)招投標行業發展

迅速

國家《招標投標法》及《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實施以來,我市招投標已由建設工程、政府採購延伸至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療器械和藥品採購等諸多領域,各類招投標中介代理機構發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籌備成立招投標協會,招投標已成為一個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獨立行業。

(二)有形市場格局初成

(三)招投標活動有效開展儘管招投標事業發展迅

速、成效明顯,但由於現行的招投標監管體系已落後於快速發展的形勢,致使招投標領域問題頻出,腐敗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

二、監管缺陷及制度成因

現行招投標的行政監管體制,是以分行業監管為主,綜合監管為輔的體制。在實施初期,為推進招投標市場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着招投標領域的不斷髮展變化,其弊端也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一)同體監督,缺乏制衡

在現行體制下,政府投資招投標的綜合監管職能主要體現在發展改革部門對項目招投標方案的核準權上,而招投標的具體實施和監管分別由商務、建設、水利、交通、國土及財政等部門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權設定。這種將主管部門置於既當“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制度設定,客觀上為主管部門追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既得利益創造了條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採購、國土等行業和產業項目,主管部門既是招投標活動的具體實施人,同時又對本行業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客觀上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二)分散執法,監管缺位

由於體制造成的部門分散監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標監管中的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狀況,直接導致了監管空白。一是有的業主和主管部門以少報多建、肢解工程、化整為零、部分招標等方式規避招標。二是有的業主在招標中與投標人、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圍標、甚至搞陰陽合同等場外交易,由於分散執法,對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懲處乏力,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滋長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的發生。畢玉璽案件正是監管缺位的例證。三是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監管缺位。目前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管理上,重審批、輕管理、資質審批呈多頭狀況,有的中介機構同時兼具十多個代理資質。在實踐中往往發生個別中介代理機構違規操作後,資質信譽和業務不受任何影響的怪現象。由於政府監管的缺位,此類現象發生後既無記載,也無懲處,嚴重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調研期間,調研組分別組織召開了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和一些國有投標企業的座談會。從反饋的情況來看,目前大多招標代理機構和國有企業,對招投標的行政監管現狀不滿意。

(三)規則不統一,公開透明性弱

分散監管的模式,直接導致了信息公開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標信息發佈平台不統一。雖然市發改委設置了《北京市招投標信息平台》,但調研中發現有的部門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標信息

發佈媒體的現象。這種與我市法規相悖的行為,不僅給投標人造成了獲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對信息統一發布的公開透明、維護市場主體各方利益的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形成了障礙。二是評標專家庫問題依然突出。雖然市發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全市統一的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嚴格專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門建立

管理專家庫的體制影響依然存在,直接導致了專家素質參差不齊、問題易發多發的現狀。三是各專業市場運行規則不盡一致。有的非法設定招標投標的行政許可、資質驗證、註冊登記等與《招標投標法》相牴觸的規定;有的通過歧視性條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業投標等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規定。

(四)市場條塊分割,資源共享性差

一是條上部門辦市場。各分散的專業市場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複浪費,同時有的卻缺乏規範固定的交易場所。許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交易場所流動性、隨意性很大,監管力量有限很難實施有效監管,造成主管部門監管盲區,加之招投標活動相對比較隱蔽,客觀上為招投標違紀違法行為提供了條件。二是塊上市區各辦市場。如有形建築和建設市場,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個區縣各有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並存但互不隸屬的格局。

(五)公共權力運作不規範

一是權力未遠離市場。現行的招投標制度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業主。政府業主或其直接委託的代理機構在組織招標、擬定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及評標辦法、受理投標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開標和評標、指定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等過程中,業主的權力尋租的空間很大。比如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而在實際招標時,往往以各種理由規避公開招標,比如以項目技術複雜、涉及國家安全、祕密等理由邀請招標;有的項目作為政治任務和政績工程,以加快發展為由,實行邀請招標;再比如招標人代表雖然在評標委員會中只佔少數,但往往擔任評標委員會負責人,帶有傾向性的言論和評價經常左右其他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等。二是幹部未遠離腐敗。少數領導幹部法制觀念淡漠,把依法行政與加快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甚至直

接介入或非法干預招投標活動,授意、指使下屬的業主想方設法將工程發包給其指定的投標人,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為自己和親屬子女謀取非法利益。

三、對策建議

按照政府建立、規範管理、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堅持政事分開、政企分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整合利用好各類有形建築和建設市場資源,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標投監管體系應遵循的原則和達到的目標。

一是項目行政管理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現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門如發展改革委、財政、交通、建設、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繼續承擔核准項目的招投標方案及稽查等職責,將各自的監管權交由統一的綜合監管部門實施,解決“九龍治水”,都管都不管的問題。

二是政策制定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由市政府組建專門工作管理委員會承擔指導協調招投標的職責,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承擔招投標市場全過程監管的職責。實現招投標市場運行中的“五個統一”:即統一擬定招投標的相關配套規章及監管規則;統一的信息發佈平台;統一的評標專家庫;統一的行業協會和信用評價體系;統一的投訴質疑受理平台。解決招投標市場政府監管缺位錯位問題。

三是增強政府服務職能。取消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設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等有形市場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統一的信息發佈平台上,統一發布招標公告、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示以及違法行為公告等,提高市場競爭的公開透明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第2篇】招標投標工作調研報告

在開展擴大內需監督檢查工作中,在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的招投標環節問題較為突出。為此,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開展了為期月餘的招投標市場監管情況調研,旨在探索建立統一開放、監管規範、競爭有序的招投標行政監管體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資金安全、人員安全。

一、基本情況及成效

(一)招投標行業發展迅速

國家《招標投標法》及《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實施以來,我市招投標已由建設工程、政府採購延伸至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療器械和藥品採購等諸多領域,各類招投標中介代理機構發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籌備成立招投標協會,招投標已成為一個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獨立行業。

(二)有形市場格局初成

隨着政府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市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有形建築市場。其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市級設有1個市場,即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15個區縣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設有16個交易中心,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勞務分包一級設備材料採購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市交通委設有1個北京交通建設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為交通基礎實施工程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市規劃委在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設有1個勘察設計招投標管理科,為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分別設有1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和園林綠化服務中心,為水利工程項目、園林綠化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市國土局設有1個土地交易中心,10個區縣設有10個土地交易分中心,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一級開發權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北京電力公司設有2個市場,分別是電力工程市場資源平台和物資資源平台,為北京電力公司管理的所有電力工程和大宗電力工程物資採購招投標活動提供服務等。各有形市場中先進的信息化技術和裝備的使用,為確保招投標活動的公開透明和有效監管提供了硬件環境。

(三)招投標活動有效開展

據不完全統計,-,北京市共辦理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含直接發包)9025項,中標價3532.8億元;專業招標8659項,中標價366.41億元;勞務招標15637項,中標價292.6億元;材料和設備招標1488項,中標價81.8億元。招投標活動的有效開展,節約了資金,規範了我市的建築市場秩序,確保了奧運等重點工程的順利實施。

儘管招投標事業發展迅速、成效明顯,但由於現行的招投標監管體系已落後於快速發展的形勢,致使招投標領域問題頻出,腐敗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

二、監管缺陷及制度成因

現行招投標的行政監管體制,是以分行業監管為主,綜合監管為輔的體制。在實施初期,為推進招投標市場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着招投標領域的不斷髮展變化,其弊端也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一)同體監督,缺乏制衡

在現行體制下,政府投資招投標的綜合監管職能主要體現在發展改革部門對項目招投標方案的核準權上,而招投標的具體實施和監管分別由商務、建設、水利、交通、國土及財政等部門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權設定。這種將主管部門置於既當“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制度設定,客觀上為主管部門追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既得利益創造了條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採購、國土等行業和產業項目,主管部門既是招投標活動的具體實施人,同時又對本行業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客觀上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二)分散執法,監管缺位

由於體制造成的部門分散監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標監管中的多頭管理、條塊分割的狀況,直接導致了監管空白。一是有的業主和主管部門以少報多建、肢解工程、化整為零、部分招標等方式規避招標。二是有的業主在招標中與投標人、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圍標、甚至搞陰陽合同等場外交易,由於分散執法,對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懲處乏力,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滋長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的發生。畢玉璽案件正是監管缺位的例證。三是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監管缺位。目前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管理上,重審批、輕管理、資質審批呈多頭狀況,有的中介機構同時兼具十多個代理資質。在實踐中往往發生個別中介代理機構違規操作後,資質信譽和業務不受任何影響的怪現象。由於政府監管的缺位,此類現象發生後既無記載,也無懲處,嚴重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調研期間,調研組分別組織召開了部分招標代理機構和一些國有投標企業的座談會。從反饋的情況來看,目前大多招標代理機構和國有企業,對招投標的行政監管現狀不滿意。

(三)規則不統一,公開透明性弱

分散監管的模式,直接導致了信息公開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標信息發佈平台不統一。雖然市發改委設置了《北京市招投標信息平台》,但調研中發現有的部門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標信息發佈媒體的現象。這種與我市法規相悖的行為,不僅給投標人造成了獲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對信息統一發布的公開透明、維護市場主體各方利益的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形成了障礙。二是評標專家庫問題依然突出。雖然市發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全市統一的北京市評標專家庫,嚴格專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門建立

和管理專家庫的體制影響依然存在,直接導致了專家素質參差不齊、問題易發多發的現狀。三是各專業市場運行規則不盡一致。有的非法設定招標投標的行政許可、資質驗證、註冊登記等與《招標投標法》相牴觸的規定;有的通過歧視性條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業投標等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規定。

(四)市場條塊分割,資源共享性差

一是條上部門辦市場。各分散的專業市場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複浪費,同時有的卻缺乏規範固定的交易場所。許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交易場所流動性、隨意性很大,監管力量有限很難實施有效監管,造成主管部門監管盲區,加之招投標活動相對比較隱蔽,客觀上為招投標違紀違法行為提供了條件。二是塊上市區各辦市場。如有形建築和建設市場,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個區縣各有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並存但互不隸屬的格局。

(五)公共權力運作不規範

一是權力未遠離市場。現行的招投標制度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業主。政府業主或其直接委託的代理機構在組織招標、擬定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及評標辦法、受理投標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開標和評標、指定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等過程中,業主的權力尋租的空間很大。比如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而在實際招標時,往往以各種理由規避公開招標,比如以項目技術複雜、涉及國家安全、祕密等理由邀請招標;有的項目作為政治任務和政績工程,以加快發展為由,實行邀請招標;再比如招標人代表雖然在評標委員會中只佔少數,但往往擔任評標委員會負責人,帶有傾向性的言論和評價經常左右其他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等。二是幹部未遠離腐敗。少數領導幹部法制觀念淡漠,把依法行政與加快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預招投標活動,授意、指使下屬的業主想方設法將工程發包給其指定的投標人,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為自己和親屬子女謀取非法利益。

三、對策建議

按照政府建立、規範管理、公共服務、公平交易的原則,堅持政事分開、政企分開、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整合利用好各類有形建築和建設市場資源,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標投監管體系應遵循的原則和達到的目標。

一是項目行政管理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現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門如發展改革委、財政、交通、建設、水利、國土等項目主管部門繼續承擔核准項目的招投標方案及稽查等職責,將各自的監管權交由統一的綜合監管部門實施,解決“九龍治水”,都管都不管的問題。

二是政策制定權與監督執法權分離。由市政府組建專門工作管理委員會承擔指導協調招投標的職責,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承擔招投標市場全過程監管的職責。實現招投標市場運行中的“五個統一”:即統一擬定招投標的相關配套規章及監管規則;統一的信息發佈平台;統一的評標專家庫;統一的行業協會和信用評價體系;統一的投訴質疑受理平台。解決招投標市場政府監管缺位錯位問題。

三是增強政府服務職能。取消現行的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設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市場等有形市場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統一的信息發佈平台上,統一發布招標公告、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示以及違法行為公告等,提高市場競爭的公開透明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第3篇】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工作報告範文

建設工程項目往往需要考慮範圍廣、規模大、技術性複雜等多因素問題,因此,有許多工程項目在招標時需要對標段進行合理劃分。由此可見,在一項建設工程項目的開展過程中,招投標工作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而對投招標工程的標段進行劃分則是整個項目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與核心階段。在建設工程正式開展之前,不僅要做好招標的策劃工作,更要根據項目的特點,投資特點,設計進度,以及與業主的溝通等情況做好對招標工程的標段劃分工作,以為發包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打好基礎。下面,我將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招標工程標段的劃分辦法進行總結與分析如下:

一、根據工程實施工體的標段劃分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擴大,人們對經濟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由此,中國建設企業也在這一過程中逐步拔起,建設項目也越來越多,建設工程的實施工體也變得多種多樣。對此,除依據工程目標進行標段劃分以外,還可以根據工程招標項目工作就可以根據工程的投資規模、建設週期以及工程體制進行標段劃分:

1、體量較大的羣體工程。此類工程具有建築單體多,佔地面積大,平面分割容易的特點。因此,我們可以根據建築地點與面積分割比率為基準進行標段劃分。

2、大體量的精裝修工程。對於此類具有位置明確、功能各異的特點工程,可以根據建設工程的位置以及使用功能為依據進行標段劃分。

3、道路市政工程。對於此類具有政府性規劃以及資金運作計劃明確的特點項目工程,可以根據資金的運作計劃以及道路地區市政政策進行標段劃分。

4、園區大型綠化工程。對於此類專業特點明顯且計價依據也大有不同的特點工程,可以結合其主體工程項目以及各項專業特色等因素進行標段劃分。

二、根據工程設備進行標段劃分

對於工程所需設備可根據其種類以及其功能特性、區域特性,並根據工程投入設備資金、設備繼續性分別進行標段劃分。

三、標段劃分案例

對於以上類型的施工類型,本文將以其中一類型為主列舉實際案例進行標段劃分説明:例如在接受代理銀行信息中心項目施工招標時,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建設單位目標、實施要求進行了具體的標段劃分:一是根據工程的實施情況,將整個工程劃分為兩個標段,主體建設工程標段和外觀景象綠化工程標段。二是根據總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範圍內的部分專業工程,進行了標段劃分,分別為精裝施工工程、機房工程、綠化修剪工程等標段。三是根據設備的功能以及特點特性進行了標段劃分,具體分為電設備標段、水景系統設備標段、景觀照明標段等。上述標段策劃得到了建設方的認可,為業主實現工程目標提供了保障。

三、劃分標段方法解決的問題

根據本文提到上述的標段劃分辦法,實際解決了在日常標段劃分過程中存在的根據自身的利益需求劃分標段,而未考慮全局的自我標段問題、對意識劃分,無規則,獨斷劃分的性情標段問題、以及完全聽從建設方的意見,而未進行科學規劃的代理結構標段問題。減少了建設工程資源的浪費,以及成本的提高,實現了科學的標段規劃,到達了資源的最優化的配置目標。

【第4篇】招標單位工作人員述職報告

招標單位工作人員述職報告

轉眼間到公司工作已滿一年,在這期間對招投標行業有了基本的瞭解,同時也發現在這個充滿競爭的行業,公司人員需要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與職業道德,才能在市場上保持公司在本行業的龍頭地位。在平時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反映出自身專業知識水平的欠缺,在此之後經過努力的學習,來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業務開拓能力。

一、招標工作的認識

之前對於招投標工作了解甚少,以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真幹起來卻不如想象中的那麼簡單。需要了解招投標信息的發佈平台,國內有眾多的招投標信息發佈平台,合理選擇平台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為此,我們選擇一些權威的平台。瞭解公司項目具體內容,加強學習和研究,及時掌握和收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最新招投標政策信息,進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在同事們積極熱情的幫助下,學習到了不少以前從未接觸到的東西,從而提升了自己的工作水平。剛開始因對招投標工作流程的不瞭解,到以後的漸漸熟知,過程中離不開公司團隊及同事的教導和幫助。從而達到熟練,這才是我們的目的。

二、招投標的流程

在資格預審期間,應該確定我們的目標,即投標的目的是為了培養人才,鍛鍊隊伍?還是為了配合其他公司,尋找新的發展方向?還是為了拿下項目?如果是第四個目的,那麼,我們的關係鏈應做到項目執行的層,否則,難以成功。然而把關係做到層往往是最難的,我們要從中學習技巧和方法。拿到標書後,用一些時間,來了解招標文件的重要信息及內容,捋出思路,並將招標文件按照合同條件,設計要求,投標要求,參考文件分類。

項目投標工作啟動,根據業主的招標要求,我們需要提前做好標書、並及時審查標書中的內容,發現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及時更改(如若不符合,被視為投標人未實質性的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並被視為廢標處理)。及時做好項目跟進、信息跟蹤工作,充分了解競爭對手的實際情況,並跟自己的實際情況對比分析,從而瞭解業主的招標動態。

三、季度工作重點

我處於剛剛學習階段,對於投標工作,還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在同事的幫助和悉心教導下,及時做好了各個方面的準備工作。將招標公告中比較離散的信息,收集歸類,並彙總各個項目招投標信息及資料的整理工作。各個項目跟進,需要找到負責項目管理層往往是不容易的,不但要注重方式方法,更需要多多跟同事探討交流,學習經驗,來補充自己的不足。

四、未來工作計劃

加強自身工作能力提升,通過對招投標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意識等。我們公司有多位業務精幹人員,可以在空閒時間與他們相互交流學習。招投標工作涉及的單位、人員眾多,難免會有一些不可預見因素的發生,我們要及時掌握信息,儘量減少或是避免這些因素的發生和發展。通過業務知識的學習、綜合信息的掌握,使招投標工作漸漸步入正軌,個人的職業完全進入角色,利用各方有利的資源信息,開展工作。參加本專業考試,如造價員、建造師考試,利用以前學習的基礎,加上後續的練習,用知識來武裝自己,提升自己。

五、意見和建議

拿到標書,要召開投標啟動會議,概括介紹招標文件,併發佈一個詳細而客觀的計劃,勾勒出重要節點,指明方向,並對團隊行成壓力。將招標文件分發給團隊中的相關負責人,要求每個責任人透徹瞭解本人工作範圍內的招標文件;投標負責人應全盤瞭解招標文件所有內容,並隨時將相關補充信息發給相關人員。請合作單位負責人配合做好動員及推動工作,讓項目團隊參與成員放下包袱,團隊和諧共進。

【第5篇】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工作報告

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工作報告

建設工程項目往往需要考慮範圍廣、規模大、技術性複雜等多因素問題,因此,有許多工程項目在招標時需要對標段進行合理劃分。由此可見,在一項建設工程項目的開展過程中,招投標工作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而對投招標工程的標段進行劃分則是整個項目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與核心階段。在建設工程正式開展之前,不僅要做好招標的策劃工作,更要根據項目的特點,投資特點,設計進度,以及與業主的溝通等情況做好對招標工程的標段劃分工作,以為發包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打好基礎。下面,我將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招標工程標段的劃分辦法進行總結與分析如下:

一、根據工程實施工體的標段劃分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擴大,人們對經濟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由此,中國建設企業也在這一過程中逐步拔起,建設項目也越來越多,建設工程的實施工體也變得多種多樣。對此,除依據工程目標進行標段劃分以外,還可以根據工程招標項目工作就可以根據工程的投資規模、建設週期以及工程體制進行標段劃分:

1、體量較大的羣體工程。此類工程具有建築單體多,佔地面積大,平面分割容易的特點。因此,我們可以根據建築地點與面積分割比率為基準進行標段劃分。

2、大體量的精裝修工程。對於此類具有位置明確、功能各異的特點工程,可以根據建設工程的位置以及使用功能為依據進行標段劃分。

3、道路市政工程。對於此類具有政府性規劃以及資金運作計劃明確的特點項目工程,可以根據資金的運作計劃以及道路地區市政政策進行標段劃分。

4、園區大型綠化工程。對於此類專業特點明顯且計價依據也大有不同的特點工程,可以結合其主體工程項目以及各項專業特色等因素進行標段劃分。

二、根據工程設備進行標段劃分

對於工程所需設備可根據其種類以及其功能特性、區域特性,並根據工程投入設備資金、設備繼續性分別進行標段劃分。

三、標段劃分案例

對於以上類型的施工類型,本文將以其中一類型為主列舉實際案例進行標段劃分説明:例如在接受代理銀行信息中心項目施工招標時,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建設單位目標、實施要求進行了具體的標段劃分:一是根據工程的實施情況,將整個工程劃分為兩個標段,主體建設工程標段和外觀景象綠化工程標段。二是根據總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範圍內的部分專業工程,進行了標段劃分,分別為精裝施工工程、機房工程、綠化修剪工程等標段。三是根據設備的功能以及特點特性進行了標段劃分,具體分為電設備標段、水景系統設備標段、景觀照明標段等。上述標段策劃得到了建設方的認可,為業主實現工程目標提供了保障。

四、劃分標段方法解決的問題

根據本文提到上述的標段劃分辦法,實際解決了在日常標段劃分過程中存在的根據自身的利益需求劃分標段,而未考慮全局的自我標段問題、對意識劃分,無規則,獨斷劃分的性情標段問題、以及完全聽從建設方的意見,而未進行科學規劃的代理結構標段問題。減少了建設工程資源的浪費,以及成本的提高,實現了科學的標段規劃,到達了資源的化的配置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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