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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精品多篇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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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一

為切實保障20xx年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止發生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羣眾度過喜慶祥和的節日,根據全市春節期間市場供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的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做好信息核實。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主管部門要開展對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核實工作,掌握生產基地名稱、主要上市品種、面積及春節期間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嚴格落實日常檢查巡查。一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網絡化監管,明確上市蔬菜、瓜果生產基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人。二是落實對有上市蔬菜、瓜果生產基地的日常檢查,每週不少於1次,重點檢查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生產記錄、農業投入品檔案規範填寫情況,特別是農藥安全間隔期執行情況。認真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

三、嚴格質量安全檢測。一是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區域內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進行質量安全抽檢,生產基地及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行全覆蓋,每週抽查不少於1批次。二是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在鄉鎮抽樣檢測的基礎上,對轄區內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覆蓋率不低於x%,每週抽查不少於1批次。三是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主要負責對城區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覆蓋率不低於x%,春節期間抽檢不少於3批次。

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根據市政府會議要求,全市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在春節期間開展為期一個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活動。市農委將對各縣(市)區春節期間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方案,並針對性的開展檢查活動。

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各縣(市)區將生產基地情況統計表(見附表1)加蓋公章後,於2018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報送到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並將電子檔發送至郵箱。各縣(市)區將農產品抽檢情況週報表(見附表2)於每週五下午下班前報送到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安全生產工作,防止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省農業廳《關於印發省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縣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會議部署,結合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全縣農業安全生產“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着眼於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檢查長效機制的建立,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過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全面提高農業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範圍

檢查涵蓋農產品生產領域和農業企事業單位。重點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中農藥及農藥使用、“瘦肉精”、獸用抗菌藥、農資打假、茶葉農殘超標和病死豬違法銷售等專項整治情況。

三、檢查內容

1、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藥的日常監管、執法查處、培訓宣傳等方面內容。

2、“瘦肉精”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瘦肉精”的飼料環節、養殖環節、收購販運環節、屠宰環節等方面內容。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獸用抗菌藥中的經營環節、使用環節等方面內容。

4、農資打假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資產品的市場監管、分類管理、案件處理等方面內容。

5、茶葉農殘超標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茶葉的農資經營、安全生產、產品檢測、質量管理等方面內容。

6、病死豬違法銷售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病死豬的產地檢疫、無害化處理、違法查處等方面內容。

四、檢查方式

1、組織機構

縣農業局成立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督查小組,掛靠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組織指導和監督該領域大檢查工作。

2、檢查辦法

檢查評分包括各職能單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組對各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評分,最終得分由督查小組根據自查得分(佔總分40%)和檢查評分(佔總分60%)相結合計算,實行100分制,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合計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9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所轄地域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為不合格(詳見附件)。

五、檢查時間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職能單位要組織人員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內的歸屬職責進行全面大自查,並做好自查評分,形成自查報告於9月1日前上報到督查小組。督查小組將於9月5日至9月15日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督查檢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彙總後上報縣農業局農業安全生產督查組,並建立長效機制。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三

一、監督檢查對象

水產品養殖育苗企業、個體生產者。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生產主體水產品生產記錄建立情況

(二);生產主體水產品投入品使用情況;

三、監督檢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一)檢查巡查。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定期檢查轄區內養殖育苗過程中水產品投入品使用情況、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經營行為守法守信等情況,填寫檢查巡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督導水產品生產企業、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水產品生產銷售記錄。

(二)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漁藥等違法行為,對檢查或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停止銷售或者予以監督銷燬;對責任主體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嚴格落實案件移送制度,將相關線索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宣傳引導。積極通過報刊、電視、漁業信息網等媒體和專題講座、諮詢服務等活動進行宣傳告知,向生產經營主體、消費者積極普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介紹監管工作進展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堅持正面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輿論引導

四、監督檢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監管工作方案,確定監管重點、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時間安排等。

(二)實施檢查。按照檢查計劃,認真組織落實檢查工作。

(三)整改後處理。督促轄區內生產主體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和調查處理;對屬於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通報相關部門。

五、監督檢查處理

依據《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一)可以對養殖水產品進行現場檢查,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水產品,有權查封、扣押。

(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向水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使用水產品投入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四)水產品生產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水產品生產記錄的,或者偽造水產品生產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控制措施,及時向所在地鄉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四

一、抽檢品種、數量和檢測指標

(一)抽檢品種:以鯉魚、草魚、白鰱、花鰱、鯽魚、斑點叉尾鮰、長吻鮠、黃顙魚、鮎魚、丁魚歲、鱸魚、雲斑鮰等我市大宗養殖品種為主,各單位可根據本地養殖情況進行品種選擇。

(二)抽檢數量:抽檢分日常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抽檢。其中日常監督抽檢(委託有資質的質檢機構檢測)樣品80個;風險監測抽檢(自行開展檢測)樣品240個。

(三)檢測指標:主要檢測氯黴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代謝物、喹乙醇等指標。各地可以對一個樣品有目的性的選擇一個或幾個指標進行檢測,檢驗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參考省局文件。

二、任務分配

(一)日常監督抽檢

市、縣(區)漁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專門人員,積極與有資質的質檢機構銜接,結合漁業生產實際,按照要求安排抽樣,並及時交接至質檢機構進行檢測。具體完成樣品數為:市水產漁政局10個;區和縣水務局各20個;縣和縣水務局各10個;縣和縣水務局各5個。

(二)風險監測抽檢

風險監測抽檢主要由已配備快速檢測設備的市水產漁政局和縣(區)水務局承擔。具體完成樣品數為:市水產漁政局和縣水務局各40個。

(三)送市局監測抽檢

送市局監測的樣品由區縣抽樣後送市水務局水產食品檢測室進行檢測。具體送樣數為:區、縣各10個,其餘縣各5個。具體送樣時間和品種由市水產漁政局另行通知。

原則上每次抽樣應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複抽樣。如上次抽取的樣品檢測為不合格產品,下次抽樣時應對該被抽檢單位繼續進行抽樣。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傳,明確責任,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是依法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客觀需要,也是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市、縣(區)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向社會宣傳到位,確保水產樣品抽樣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積極向領導彙報,落實相關經費,做好水產品抽(送)檢工作。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底,明確具體負責抽(送)樣的工作部門和人員,確保抽(送)樣工作的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科學嚴謹,客觀公正,確保工作質量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檢測資質的水產品檢測機構溝通聯繫,嚴格按照檢測機構的標準和規範要求抽(送)樣品,確保抽(送)檢樣品的科學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明確專人、嚴格手續,認真做好樣品交接工作,按時完成樣品抽(送)檢任務。對承擔有風險監測抽檢的單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檢計劃,落實人員負責。

四、陽性樣品的處理

日常監督抽查中出現的陽性樣品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風險監督抽查中出現的疑似陽性樣品,檢測人員應再次進行快檢覆核,經第二次複檢結果仍為陽性的,應立即重新抽樣,認真填寫抽樣單,並將樣品送到有資質的質檢機構進行確定性檢驗,如確定為陽性樣品按照日常監督抽查的`陽性樣品處理。

五、信息的報送

各單位於每月26日前將本月抽檢情況彙總報市局,並於12月10日前將全年情況進行總結上報。在抽(送)檢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省、市有關部門聯繫。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五

為進一步搞好我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我鎮農產品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測工作承擔單位

鎮農林水辦公室負責全鎮農產品生產環節檢測監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負責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檢測監管工作;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和清溪動物衞生監督分所具體承擔全鎮蔬菜生產基地、水果種植基地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工作,生豬養殖場和鎮食品公司屠宰場的畜禽獸藥殘留的檢測工作和對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農藥殘留的抽檢工作;全鎮各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及超市應建立蔬菜、水果農殘檢測室(點),負責對入場銷售的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二、檢測對象、品種和範圍

1、對全鎮範圍內生產基地上市前和市場上銷售的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定性檢測。檢測品種以葉菜類蔬菜為主,適當抽取豆類、根莖類、瓜果類及其他品種。檢測範圍包括全鎮範圍內的生產基地、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超市等。

2、對全鎮範圍內生豬的例行抽檢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檢測工作。檢測項目為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檢測範圍包括全鎮範圍內的生豬養殖場(含非法養殖場)及鎮食品公司屠宰場。

三、檢測的任務和要求

(一)生豬的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外調的生豬必須是供莞基地的生豬,每日進行抽樣工作,並按任務要求均勻分配每日檢測數量。生豬藥物殘留檢測實行天天檢、車車檢、批批檢。生豬藥物殘留檢測樣本數為(試紙法檢測):

鹽酸克倫特羅:屠宰場每天15份,全年不少於5500份。

萊克多巴胺:屠宰場每天7份,全年不少於2560份。

2、抽檢結果的報送

生豬速測結果應在次日上午10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並上傳至農檢所。同時,化驗員應將結果及時向獸醫站(副)站長彙報,並出示化驗結果報告書。

對檢測結果合格的,由獸醫站(副)站長會同食品公司當班的負責人,對被抽檢的該批次生豬准以屠宰。

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不準屠宰,同時獸醫站(副)站長應迅速將抽檢不合格豬隻的數量、來源產地、生豬商販名單向農林水辦彙報。

農林水辦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農林水辦工作人員、獸醫站工作人員和食品公司負責人到屠宰場現場處理不合格生豬或生豬產品。

3、檢測不合格的生豬來源的追查

對檢測不合格的生豬,應核查耳標號碼、檢疫合格證明的號碼及發證單位、簽發檢疫證的檢疫員姓名、畜主(生豬商販)的姓名,向畜主(生豬商販)詢問生豬購入來源,並將這些資料報告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對來自本鎮的生豬,由農林水辦會同獸醫站並實施跟蹤檢查,待複檢合格方允許出欄。

對來自本市其他鎮區或外市的生豬,由獸醫站向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報告,交由市獸監所做出處理。

4、檢測結果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的處理

對經檢測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應予以無害化處理,不準屠宰、銷售,也不準讓畜主自行拉走,確保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不流入市場。對抽檢不合格的同羣豬(來自同一個養殖場)也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在處理前,應提醒畜主可提出對同羣豬進行全面檢測的請求,但有關費用由畜主承擔;檢測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檢測不合格的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可在農林水辦和獸醫站人員監督下,由畜主自行進行,也可由畜主委託獸醫站代為處理,但畜主應籤立書面委託處理書。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處理又不同意委託處理時,由農林水辦和獸醫站2名以上執法人員依官方取樣程序取樣後,交由市獸醫飼料監察所對豬隻進行強行無害化處理。

(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任務:

加強對蔬菜生產基地檢測數量,確保本地生產蔬菜的安全;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有經營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檢力度,杜絕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場,走入餐桌;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重點酒樓(昌明、天天漁村、怡香閣、怡香食府等),以及機關單位、中國小校、幼兒園開辦的飯堂所購買的蔬菜進行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的應將結果抄送被抽檢單位的主管部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任務:

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樣本數每單位每月不少於250個,全年不少於3000個。

2、工作職責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對全鎮範圍內蔬菜生產基地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測,對檢測不合格樣品要發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藥情況,對生產者進行宣傳教育,並監督整改。

負責全鎮範圍內蔬菜生產者安全生產宣傳指導及監督,確保不出現因食用殘留農藥蔬菜中毒事件。

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按時報送檢測報表。

每月一次到全鎮範圍內銷售農藥的農藥店檢查,如有發現銷售違禁農藥、假冒農藥、過期農藥,馬上通知鎮農林水辦及有關部門處理。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農藥殘留檢測室(點)的工作職責:

對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應自行銷燬,該單位負責人要馬上將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貨主(或種植者)的姓名、來源地、數量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3、檢測結果的報送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每日將檢測結果通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信息系統上報市農檢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聯機檢測的,檢測結果實時上傳;使用PR3000、酶標儀等儀器進行檢測的,應在當天下午15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並上傳至市農檢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檢測室應在每天上午12時前,將當天的檢測結果傳真或電郵至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辦公室。

4、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來源的追查及處理

本鎮大田檢測含有禁用農藥的蔬菜、水果,必須進行銷燬處理;對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要發出延期上市的通知,並實施跟蹤檢查。

農批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各檢測單位應當場予以銷燬,所有銷燬費用由貨主承擔同時各檢測單位要追問貨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並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鎮獸醫站(副)站長將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報告農林水辦。產地屬本鎮的,由農林水辦會同鎮農產品檢測組按第一款處理,產地屬本鎮以外地區的,由農林水辦報告市農業局,交由市農業局處理。

四、工作要求

1、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比性,各檢測單位應按照有關抽樣程序和檢測標準嚴格開展檢測工作,抽樣地點及品種應具代表性,採樣地點、採樣時間應相對固定,採樣品種及數量應相對穩定。

2、被確定的抽樣單位不得拒絕抽樣,否則其產品視同不合格產品處理。

3、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應逐步推行使用酶標儀等檢測容量大、準確度更高的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效能。同時,要注意加強對各類檢測設備和儀器的維護,按規定做好儀器檢定工作,確保檢測結果準確。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六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縣情。

全縣幅員面積2165.35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145個行政村(其中,磨西鎮、新興鄉由海螺溝景區管轄),7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約8.8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7467人),總耕地面積71925畝。2014年農業生產總值4.6172億元(其中:重點農產品(蔬菜)種植面積40012畝,年產量100552噸,年產值3.0165億元),農業在縣域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1、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建立完善了縣、鄉(鎮)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充實縣農牧和科技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人員力量,配齊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2人,動物衞生檢疫人員8人;將10個鄉鎮(海螺溝景區管理局管轄的磨西鎮、新興鄉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設在“農技綜合服務站”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兼農殘快檢員1名、農殘快速檢測儀器1套。

同時,我縣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正加快建設,儀器設備已完成政府採購,業務用房正進行裝修。

2、品牌培育情況。

一是我縣已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工作;二是培育無公害農產品22個、綠色食品1個、地理標誌產品1個。

3、畜禽屠宰情況。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規範。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了“生豬進廠驗收制度、產品進銷台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豬、病死豬,無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誌的生豬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出廠銷售”的情況發生。對有害肉品全面實行無害化處理,實現了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二是在責任上加以約束。我縣與生豬屠宰場承包商簽訂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對屠宰廠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在屠宰廠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生豬進場未驗收檢疫、豬肉出廠未檢驗的和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從源頭上保證豬肉品質。

三是受各種因素影響,我縣尚未建成禽類定點屠宰場。對禽類的屠宰監管,我縣主要通過派出專業人員對城區及周邊兩個禽類交易市場進行報檢及抽檢管理的方式進行。明確要求上市進行銷售的活禽必須附帶產地檢疫合格證,市場內銷售的禽類必須具備檢疫合格證方能進行銷售,堅決杜絕病、死禽類的銷售。

4、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域宣傳監管示範縣建設的要求和舉措;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舉辦各類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二、創建思路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以縣級政府為建設主體,以落實法律責任為核心,以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發展“三品一標”農業品牌為抓手,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努力創建“工作體系健全、監管責任到位、機制制度完善、監管措施有力”的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從生產到市場”的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優質、安全。

三、創建目標

(一)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6%以上,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三)構建“政府負總責、鄉鎮有機構、監管到村社、經費有保障、檢測全覆蓋”的工作機制;

(四)主要優勢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全程質量控制和品牌化銷售。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監管服務體系,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二是在縣農牧和科技局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配備2名專職監管人員;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備12名以上的專職執法人員、1套攝像和速測儀等必要的取證設備、1輛有“農業執法”標識的專用執法執勤車和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三是在10個鄉鎮分別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和農殘檢測站,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1名專職農殘檢測員,配置1套農殘快速檢測儀器;四是在75個涉農村各配備1名專(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崗位職責、工作經費、監管手段3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二)依法做好產地管理,強化農資監管。

1、根據產地環境質量現狀,做好產地質量監督。

一是禁止向原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水、廢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引導生產者及時清除農田的農用殘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裝物;

三是加強產地環境檢查,淨化產地環境。

2、強化農資監管。

一是強化農資監管,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二是建立完善進銷貨台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公開承諾制度,嚴厲打擊禁用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等行為,確保全縣農資市場監管面達到100%,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投訴舉報回覆率達到100%。

(三)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培育農業品牌。

一是以我縣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豬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改善生產條件。

二是依託農產品生產企業(園區)、農民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户等生產主體,制訂完善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將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製作成簡單實用的操作圖(或明白紙),加強技術培訓,確保生產技術規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開展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規定。

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提升工程,嚴格生產管理、產品認證和證後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加強品牌宣傳,規範用標行為,推動“三品一標”持續健康發展。

(四)強化產品質量監測,做好源頭監管。

一是積極構建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幹,鄉(鎮)檢測室為支點、生產基地為基礎的監測網絡,監測覆蓋主要生產基地、企業(園區)、專合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類別涵蓋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導主業。

二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常態化檢驗檢測。配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檢測儀器設備和取樣必備交通工具,取得計量和資質“雙認證”,提升檢測能力,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移交農業執法機構(或相關部門)處理;建立鄉(鎮)農產品農殘速測站,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支持農業生產企業(園區)、專合組織配備農藥殘留速測儀器,開展農產品自檢工作。

三是將全縣“三品一標”獲證單位和10個鄉(鎮)納入監測範圍,年定性抽檢樣品不低於1500個,確保“三品一標”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100%,農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五)推行質量追溯、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

1、建立完善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規範產地編碼規則、生產檔案記錄、產品包裝標識,建立質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結合良好農業規範的實施,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户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產品準出制度、產品質量信譽制度,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全程追溯制度,實現“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全監管,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鎖定問題環節和責任人,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或懲罰措施。

2、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户等生產主體的生產記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生產信息真實有效。嚴格實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各鄉(鎮)根據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對檢測合格產品開具《產地證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自檢合格產品出具《產地證明》,做到內容真實、編號有序、有據可查;加大“農超”對接力度,設立“三品一標”農產品專櫃,嚴格用標管理。

(六)健全落實監管制度,做好應急管理。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生產巡迴檢查、監測預警、執法監督、輿情控制、舉報獎勵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強化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資金使用計劃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用於: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用於落實縣、鄉(鎮)監管機構、辦公場地、工作人員、牌子、印章、制度、資料、人員培訓等(共計10萬元)。

(二)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主要用於購置農殘速測儀10台(套),支付檢測採樣費、設備維護費、耗材費、人員培訓費;指導各鄉(鎮)開展日常檢測費用,督促指導生產基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户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等費用(共計20萬元)。

(三)追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用於:一是縣級監管平台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設備1套(1.5萬元),數據監管設備1台(1萬元),視像採集設備1套(1萬元)。二是縣級終端查詢設備購置:追溯終端查詢機1台(1萬元)。三是企業追溯管理平台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處理設備(二維碼打印機)2套(3萬元),移動數據採集器和視像採集設備2套(3萬元),耗材(碳帶、標籤紙)2.5萬元,搭建平台補助建設費(包含追溯軟件購買和三年服務費)5萬元。四是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資料印製等費用2萬元(以上共計20萬元)。

(四)購置執法取證設備。主要用於購置農業執法取證所需設備及配套設備等。包括筆記本電腦2台、便攜式打印機2台、複印機1台、傳真機1台、掃描儀1台、攝像機1台、照相機2台、錄音筆2台、投影儀1台(共計10萬元)。

(五)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於“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創建、品牌申報獎勵、品牌用標補助、品牌營銷、品牌專銷店建設等(共計20萬元)。

(六)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主要用於制定和發佈地方標準2-3個,統一製作和印製技術規程、標牌、操作卡、明白紙、生產檔案(三大記錄),推廣綠色防控等(共計5萬元)。

(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主要用於農業投入品營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推行高毒定點經營專櫃銷售、任身份證實名購買、索證索票建立營銷檔案,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與管理等(共計7萬元)。

(八)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主要用於有關單位(農產品生產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等)對合格農產品出具產地準出證明資料設計印製、速檢耗村,收、貯、運、保鮮環節監管等(共計5萬元)。

(九)技術宣傳培訓。主要用於每年組織農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不少於2次,學時不低於40小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範圍廣泛宣傳;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核心示範區(店)標識標牌(共計3萬元)。

六、創建進度

創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

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全縣“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工作動員會,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成立監管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辦公場地、儀器設備;

2、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制度;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檢測人員培訓;

4、推進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工作;

5、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

6、開展生產基地農產品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與質量監測,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與農業投入品監督執法檢查;

7、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工作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3月)。

1、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合組織等按照實施方案及建設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並將自查材料交至縣農牧和科技局。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四)申請驗收階段(20xx年4月)。

1、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並及時整改。

2、申請省農業廳考核評定。

七、創建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財政、農牧、水務、工商、質監、審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促。同時,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創建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項目投資100萬元(省級下撥,已下達至我縣農牧和科技局),主要用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追溯管理系統建設、執法取證設備、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技術宣傳培訓等。

(三)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監管示範縣建設要求和舉措。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培訓,整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強化工作考核。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完善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做好工作總結。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及時總結建設工作典型經驗,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要加強信息報送,於每月20日前向縣農牧和科技局報送工作動態,每季度末報送建設工作小結。20xx年3月20日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農產品質量提升方案 篇七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於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以下簡稱“百日嚴打”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羣眾“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嚴厲打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羣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態勢,促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檢力度,以問題為導向,全市有針對性地監督抽檢不少於50個批次農產品進行定量檢測。各鎮街道針對轄區內重點品種,開展幾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每鎮、街道快速檢測批次不少於全年50%的任務量。

(二)深挖一批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監管排摸、公開徵集和羣眾舉報、媒體監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線索。

(三)約談一批違規農業生產企業和監管責任人。將違規農產品生產單位列為百日嚴打行動的重點對象,由局屬各職能科站對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絕不放過;對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約談制度》規定情形的,對其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

(四)整治一批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根據日常監管、隱患排查、風險監測等掌握的情況,重點整治蔬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不法行為。

(五)查處一批農產品違法案件。由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針對重點整治內容,營造強大聲勢,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六)公佈一批黑名單。對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xx市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規定情況的,公佈一批農產品生產者“黑名單”。

二、打擊重點

(一)重點行為

1、重點打擊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規模種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開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

2、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銷售、畜禽養殖使用違禁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的不法行為。一以飼料生產銷售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三無”(無許可證、無標籤、無產品標準)的生產行為,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超劑量、超範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准的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二以養殖大户為重點,強化畜禽飼養環節監管,加強“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督抽檢和安全用藥監管,嚴厲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違規使用原料藥、抗菌藥物的行為。

3、重點打擊私屠濫宰生豬(羊)、屠宰病死動物和檢測不合格生豬(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未按規定進行瘦肉精檢測等行為。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的重點區域為對象,強化巡查檢查的密度和力度,嚴厲打擊對生豬注水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發現養殖場户和屠宰場出售屠宰、經營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要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開展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進場查驗和“瘦肉精”等自檢制度落實。

4、重點打擊初級水產品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以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標準化、規模化水產養殖基地為重點,排查在苗種生產、養殖、運輸過程中違法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添加劑和保鮮劑的違法行為。

(二)重點場所

1、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植大户、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

2、禽畜養殖場、收購販運企業、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

3、水產養殖基地;

4、屠宰場所。

(三)重點品種

1、蔬菜、水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林產品(食用菌);

2、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養殖大户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裏的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

各地及局屬各有關職能科(站)要根據轄區內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摧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的“黑作坊”、“黑窩點”、“黑農資經營店”等。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農產品安全事件底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局各職能科(站)要充分認識“百日嚴打”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嚴打”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擺到突出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將責任落到實處。市農業經濟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農產品質監科。各鎮街道農業經濟服務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嚴打”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的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總結提高。

(二)強化督促檢查。對各地“百日嚴打”行動進展情況,我局將適時開展現場督導檢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嚴打”行動工作情況將列入今年對各鎮(街道)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和局相關單位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幹,確保整治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擊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畜牧獸醫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漁政管理站、水產工作站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等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切實用足用好“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武器,加大執法力度,共同形成打擊合力。

(二)規範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發佈制度,案件情況由市食安辦統一把關,不得擅自發布。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指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統計報告工作(附件),每月向農經局質監科報送“百日嚴打”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於20xx年8月初將“百日嚴打”行動工作總結報市質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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