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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內控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財務內控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財務內控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財務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一

1,嚴格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最好配有兼職會計。縣財政負擔的供養經費和自費人員寄養經費、個人或集體捐贈和資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經費收支都必須入賬,做到日清月清、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2,經費報銷要有原始憑證,採購貨物要有專人驗收,報銷憑證由經辦人、驗收人、院長簽字後方可入賬,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不得入賬。

3,堅持財務公開,自覺接受院內供養老人和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做到收支賬目每季公佈一次,食堂帳目每月公佈一次。

4,及時申領經費,保證供養經費按時、足額到位。

5,嚴肅遵守財經紀律,敬老院任何經費嚴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購置和製作的各類生活設施,要如實登記入賬。堅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資產清查,填表造冊存檔,並上報縣民政局,確保敬老院的'財產完整。

7,集中保管閒置固定資產,落實專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實際需要有計劃地購置日常生活用品,確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確山縣盤龍享樂園養老中心

財務內控的規章制度 篇二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並在報帳會上公佈無異議後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籤同意報支後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户,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户,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户,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羣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佈,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佈,並在村務公佈欄張貼公佈,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佈,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佈,並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佈,接受羣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並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三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彙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財務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一)為進一步規範工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強化工會經濟活動運行內部控制,發揮內控制度在工會財務管理中的監督作用,提高工會財務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皖南醫學院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學校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結合工會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工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上級工會和學校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推進工會財務和經濟活動運行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三)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根據工會每年活動開展情況,科學合理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有效控制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工會財務決算,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按照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經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經濟活動,加強經濟核算,做好工會經費使用績效分析,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真實完整反映資產分佈和使用狀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厲行節約,嚴肅財經紀律,防範財務風險。

(四)工會財務管理的內容主要: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含預算管理,收支管理,資產管理,政採合同管理等。

二、內控體系建設

(五)按照上級關於形成內部控制體系和學校內部控制建設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工會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

(六)成立以工會主席為領導小組組長的內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部門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

(七)加強經濟活動風險的防範和管控,按照學校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系統梳理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排查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及防範措施,對工會經濟活動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系統和客觀評估。

(八)對不相容崗位進行有效的設計和分離。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

(九)重大經濟決策,重大活動資金使用,實行集體研究決定,並按審批權限報批。根據實際需要修訂完善工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使工會經濟業務活動規範有序。

三、預算管理

(十)強化工會經費預算管理,規範預算行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編制預算做到程序規範、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科學合理編制行政經費和項目經費預算,按規定程序報批,確保預算嚴格有效的執行。預算編制要保證工會工作順利開展,促進工會的事業健康發展。

(十一)工會經費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工會經費各項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堅持服務職工原則。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學習、宣傳、培訓和工會集體活動;堅持量入為出原則。預算編制既要體現厲行節約,又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節約開支,少花錢多辦事,提高經費使用效能。

(十二)按照每年核定的工會年度經費收入和扣繳會員會費收入,結合當年工作計劃和活動內容,科學合理地編制經費項目支出預算,並有效地執行。

(十三)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教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佈賬目,實行民主管理,自覺接受教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對工會財務的審計監督。

四、收支管理

(十四)收入是工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教職工維權、教職工集體福利的經費保障。

(十五)工會收入主要包括:單位撥繳經費收入、會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十六)工會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列入預算管理。

(十七)工會經費支出是工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發生的經費消耗。

(十八)工會經費支出包括: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會員集體福利支出、業務支出、其他支出。

(十九)工會經費使用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執行上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和學校相關財務管理規定。

(二十)工會經費使用由校工會主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基層分工會、協會定額活動經費由分工會自行安排使用,經費支出由分工會主席審核後,報校工會主席審批。工會經費支出審批權限,遵照《皖南醫學院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皖南醫學院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二十一)按照政策要求結合工會工作需要,制定工會經費開支標準,並遵照執行。

(二十二)對大宗活動獎品採購,需集體市場詢價調研或招標採購;大額經費支出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五、資產管理

(二十三)按照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開立獨立核算的銀行基本賬户,加強貨幣等流動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不得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對賬户資金髮生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定期核對,確保資金安全。

(二十四)工會固定資產管理遵照執行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規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工會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工會財產包括購置、自制、調撥和接受捐贈的所有財產。凡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購置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購置要有預算安排,按學校招標採購工作管理辦法,履行規定程序報學校國資處統一按照政府集中採購或限額標準以下由學校組織採購,工會不得自行採購。

(二十七)工會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兼任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對工會資產的日常管理,與學校國資處國有資產的信息管理系統對接,及時辦理固定資產驗收、領用登記,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向學校資產管理部門報送資產變動信息,加強資產保管維護、如實反映資產使用和分佈情況。

(二十八)建立固定資產台賬,按學校要求統一進行分類編號,並在固定資產表面黏貼標識。

(二十九)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要先辦移交後離崗。

六、其他事項

(三十)經濟合同:財產物資的採購,或對外發生較大的經濟業務行為,需與對方簽訂經濟合同,嚴格履行條約,規避財務風險。

(三十一)經濟合同條款和內容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同條款內容要完整,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要明確。堅持維護學校和工會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的利益不受損害。

(三十二)合同簽訂後,要跟蹤合同的履行過程,確保各項條款逐項落實。出現特殊和不能履約情況及時向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適時解決處理。

財務內控的規章制度 篇五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户和輔助帳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財務內控的規章制度 篇六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 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 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 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併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 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 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第25條 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户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 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第29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 公司以單價__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複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税及工商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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