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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績效考核方案(精品多篇)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精品多篇)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精品多篇)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一

一、指導思想

考核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全面、可觀、公正,準確地考核幹部,認真瞭解幹部“德、能、勤、績、廉”的情況,以及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情況。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工作,研究和解決幹部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班子的領導水平、執政能力和為人民服務的意識,為我鄉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考核的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在鄉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組織進行。村幹部的考核直接由鄉黨委派出考核組進行考核;站所幹部的考核,按照縣委的要求由鄉黨委組織人員考核,各主管局簽署意見。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終工作考核按照個人撰寫的工作總結進行簡要述職;民主測評和評議;個別談話;反饋意見;綜合分析,評定考核結果;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總結等程序進行。

考核的主要程序是:

1、個人述職。幹部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總結一年來所做的工作。從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認真總結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以及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今後工作中的'思路和努力方向。

2、考核及民主推薦,各村、站所在本單位全體幹部、黨員參加的大會上進行民主測評。

3、個別談話,廣泛徵求對村支部書記、村長及站所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調查核實考核對象的有關情況,並認真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4、反饋,根據考核組考核情況,由鄉考核組組長對村、站所負責人進行意見反饋。

5、綜合分析,評定考核結果。根據考核情況,由鄉黨委形成考核意見,以文件下發各村站所,以此作為年終獎懲的依據。

四、民主推薦後備幹部和優秀“三老”人員

各村、站所對考核和推薦後備幹部及優秀“三老”人員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從講政治的高度,把選拔培養後備幹部和推薦優秀“三老”人員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程,推薦後備幹部要堅持黨管幹部,充分發揚民主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要將工作能力強,政治立場堅定,大多數羣眾擁護的幹部推薦出來,推薦“三老”人員要將作用發揮突出,在穩定、經濟發展上起到示範帶頭作用、對本村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三老”推薦出來。

各村、站所要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堅持原則,嚴格程序,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年度考核、後備幹部及優秀“三老”人員推薦工作。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二

一、考核方法

班主任績效考核採取學校考評小組考核、任課學生和學生家長考評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班主任績效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兩局部。

(一)(40分)

1、制定本學期的班主任工作計劃,學期結束前能和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4分)

2、能認真組織好班會課和活動課,每學期主題班會和活動課不少於6次,要求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3分)

3、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繫,每學期對班級所有學生不少於一次家訪,無法家訪可電訪,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學期末上交家訪登記卡或電話聯繫冊。(5分)

4、能做好對班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熟悉班級情況,注重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班幹部會議每學期不少於4次,要求有會議記錄。(4分)。

5、能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學校佈置和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3分)

6、能按時參與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3分)

7、早讀跟班。(5分)

8、課間操或學生集會班主任必需到場。(5分)

9、認真和時填寫學生學籍管理卡和學生學業素質報告單。(3分)

10.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5分)

(二)班級工作成果考核內容(60分)

1、班級衞生情況。關心學生身心健康,重視公共衞生平安工作,積極執行衞生防疫規定,杜絕迸發聚集性污染病。(10分)

2、加強常規管理,重視平安教育。在校內每發生一件平安事故處置和時。(10分)

3、加強學生課外活動佈置與指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活動內容豐富多樣、平安、有效。(5分)

4、加強班級財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簡潔、美觀,富有個性化,激勵用語規範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5分)

6、班級學生到校情況。學生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現象班主任要和時與家長聯繫。(5分)

7、撰寫班級管理或德育優秀論文。(2分)

8、班級學生團體在校級以上的活動中獲獎。(3分)

9、學校班子成員對班級工作綜合評分。(10分)

10.班級內學生代表對班級工作綜合評議(發放表格、隨機抽取班級內學生)。(5分)

三、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使用

班主任津貼按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等次全額發放班主任津貼,良好等次發放90%班主任津貼,合格等次發放80%班主任津貼,不合格等次不發放班主任津貼。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三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瞭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年終獎考核方案。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複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捨),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

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規劃方案《年終獎考核方案》。)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稜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六、獎勵實施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四

一、考核目的

為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公正地對員工每月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獎優罰劣,從而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和業務技能,以提高酒店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考核辦法

1、考核週期

(1)月度考核:領班及員工進行每月考核,各部門於次月10日之前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彙總報至人力資源部。

(2)季度考核:經理及主管進行季度考核,次季度10日之前將考核結果報至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10%預留至年底發放。

2、考核方式及績效工資標準

每月參照考核評分表對員工進行相關項目的考核,按一定比例從崗位工資中提取相應額度作為績效考核浮動工資,其中經理級工資中基本工資佔比75%,績效工資佔比25%;主管級工資中基本工資佔比80%,績效工資佔比20%;領班級工資中基本工資佔比85%,績效工資佔比15%;員工級工資中基本工資佔比90%,績效工資佔比10%。所有員工以其月度績效考核分值對應係數乘以績效工資,以作為考核結果的實際績效工資。

3、考核關係

(1)酒店高管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不參與此績效考核。

(2)經理以上由分管領導及執行總經理考核。

(3)各部門主管和領班由各部門經理考核並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監督檢查。

(4)普通員工由領班考核並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進行監督檢查。

4、考核分值(見附表)

考核內容分為100分,額外加分20分,總分120分

(1)公共部分(30分):考核員工服務意識、儀容儀表、行為舉止、考勤紀律,主要參照員工手冊管理規定。

(2)部門考核(70分):考核本部門月度經營任務完成情況、成本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等方面,主要參照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制定。

(3)額外加分(20分):員工因工作表現優異受到賓客書面表揚,每次可加2分。

5、考核評定

月度考核:

(1)總分在100分以上,可得績效工資的105%;

(2)總分在90—100分(含)之間,可得績效工資的100%;

(3)總分在80—90分(含)之間,可得績效工資的90%;

(4)總分在70—80分(含)之間,可得績效工資的80%;

(5)總分在60—70分(含)之間,可得績效工資的70%;

(6)總分在60分以下者不予發放績效獎金。

員工晉升領班

(1)工作資歷:符合領班崗位要求。

(2)工作年限:員工晉升為領班,工作年限二年。

(3)考評結果:在二年工作年限內,其月度考評總分均需達到70分以上,且連續半年考評總分達到90分以上。

領班晉升主管

(1)工作資歷:符合主管崗位要求。

(2)工作年限:領班晉升為主管,工作年限三年。

(3)考評結果:在三年工作年限內,其月度考評總分均需達到80分以上,且連續半年考評總分達到90分以上。

主管晉升經理

(1)工作資歷:符合經理崗位要求。

(2)工作年限:主管晉升經理,工作年限五年。

(3)考評結果:在五年工作年限內,每年度月度考評總分均需達到90分以上,且連續半年考評總分達到95分以上。

在員工達到晉升條件後將作為儲備人員,在出現崗位需求時,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五

一、年終獎金計算

1、年終獎金點數,接年資與當年度考績兩者評估而得。

2、每點獎金數,以其全薪之25%為計算基準(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貼、全勤及相關名目金額等的合計)。示例如下:桌員工全薪15US$,年資為2~3年,考績87分,則可得年終獎金為:

每點獎金數是15×25=375,375×11.5(累積點)=43.125≈43.13。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中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績效考核

1、各部門人員考績總平均分數不得超過85分;

2、各部門一級主管若認為誼部門本年度績效卓著,經呈報總經理批示,不受平均數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數仍不得超過88分(含);

3、各部門人員總數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2名。特等考績的分數,不併入總平均分數的計算;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複核後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係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髮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餘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3倍計算(示例:某員工年式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聯繫,反映企業整體經營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在年底發放獎金的時候,各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方向選擇獎金分配指標,也可以分部門確定獎金計算指標。

一般情況下,利潤是人們普遍認為最能體現企業經營績效的`指標,所以以利潤為基準計算獎金的方式在企業界十分普遍。對於那些考核難以量化的部門,其年終獎金的數額可以與整個企業的年度利潤掛鈎,其基本的計算公式是:獎金總額=固定額+總利潤×一定比例係數。

對於公司的銷售部門,可以用目標銷售額作為公司市場部門的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比較一般性的計算公式是:獎金數額=(實際年度銷售額-目標年度銷售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後,自xxxx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六

一、考核委員會及考核小組

組長:校長

成員:副校長、教導主任、教研組長、少先隊輔導員、教師代表

二、績效考核項目:

1、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項作為學校領導對為學校作出特殊貢獻,服從學校安排並認真完成任務的老師,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則: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脱穎而出。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每次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並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集體,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必須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工作筆記,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鎮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和統考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學校各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必須服從,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學校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2分。

9、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師穿拖鞋、背心,女教師穿低胸衣服、過份分散學生注意力的奇裝異服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上班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無病事假者記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課每節扣3分,遲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曠會議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須有醫院的證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以出院單為憑)。

5、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學校同意後,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7、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必須先把課程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語、科學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科學、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係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係數為1.2,六年級語文係數為1.3。

2、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

3、此項滿分為15分、高出15分的只記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項體現。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教學資料上交——計劃、總結、學校要求的資料(4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佈置與批改(10分)

5、聽課與評課(6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鎮統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1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後勤人員、非檢測科目及教師的成績得分以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先、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依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績效考核分數(總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2)因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任;

(4)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不服從學校管理,經常無理取鬧,影響學校工作正常開展的;

(6)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換該科教師的,應教師作代崗處理。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牴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篇七

為切實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以開展“作風紀律建設年”活動為主題,進一步調動機關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齊心協力完成鎮黨委、政府年初確定的各項任務,實現“重塑富有實力大新店、打造充滿活力新新店”的奮鬥目標,推進全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訂鎮機關幹部管理考核辦法。

一、總則

1、本辦法考核範圍為機關在編全體幹部。

2、堅持職責明確、重點突出、考核量化、績效掛鈎、獎優罰劣的原則。

3、本辦法旨在激勵和約束相統一,着眼於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增強幹部的自我約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民主、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考核形式和標準

堅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百分制與經濟利益掛鈎,在考核各個方面分別實行加減分。具體分為三大塊:一是機關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職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職測評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具體負責,分片領導和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牽頭和綜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

三、考核內容

(一)機關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嚴格考勤制度。鎮黨委、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點名人員和點名時間。點名無故遲到一次扣1分、罰款10元,無故早退一次扣1分、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一次扣3分、罰款30元,全年累計遲到20次或累計曠工15天,或事假超過20天者(病假視情況而定,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該項考核計0分。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的,按自動離崗予以辭退。

2、嚴格請銷假制度。因事需請假者,必須提前一天請假,中層以下幹部請假一天以內的,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存辦公室備查;請假一天以上的,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黨委書記或鎮長簽字,存辦公室備查。科級幹部直接向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請假一律以請假條為準,特殊情況不能當時書面請假的,要先按程序電話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夜間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時間,帶班領導在自己辦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值班時,不準缺崗,不準請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發現缺崗一次扣3分、罰款30元。值班、值夜期間,因主觀原因造成信息不靈、記錄不清、矛盾上交或發生其他不良後果的每次扣5分,嚴重的加倍扣分,特別嚴重的作待崗處理。

4、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派餐單、派事單、維修單制度,嚴格財務報銷、用車、文印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違反一項每次扣3分,費用不予報銷。

5、落實機關衞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辦公室劃定的衞生管理區域,各工作片根據實際指定人員輪流打掃,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掃一次,做到無塵土、無紙屑、無煙頭、無痰跡、窗明几淨、整齊有序。辦公室負責衞生檢查,每發現少打掃一次分別扣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2分、1分。對打掃不到位的,辦公室負責督促重新打掃,經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別扣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4分、2分,並通報批評。

6、明確會議和辦公紀律。到市、區辦公事,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補助交通費、伙食費共計15元,憑辦公室填制的派事單當月結算。按時參加區鎮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學習,鎮裏會議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以曠工論處。

7、實行工作日查崗制度。一般幹部在崗、下村、開會等情況,必須向分片領導或分管領導説明,分片領導或分管領導不能説明情況的,每發現一次,分別扣當事人和有關領導3分、1分,分別對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處罰30元、10元。

8、自覺維護領導權威。對不服從領導安排和工作調動,工作挑肥揀瘦、推諉扯皮、被動應付的,每發現一次依情節扣1-5分;情節嚴重的,經黨委、政府研究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9、落實學習制度。根據工作實際,堅持二、五集中學習日製度。實行撰寫工作日誌制度,每人每週撰寫工作日誌不得少於5篇,每週一進行檢查,一般幹部由分片領導或分管領導檢查,科級幹部由書記或鎮長檢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紀守法。對因酗酒鬧事、打架鬥毆等造成惡劣影響的,發現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二)本職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機關工作人員要做到本職工作年初有計劃,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主動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彙報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後付諸實施,不越權行事。自覺遵守本行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紀、不違規。工作積極、主動、大膽,能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減分因素:

1、對引進新上項目落户新店的,對引資人員每引進100萬元計5分。

2、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工作被動的,經核實認定,酌情扣1——10分。

3、工作成績突出,榮獲國家、省、市、區表彰和榮譽的,以批准單位的文件、獎狀、獎牌、證書、表彰通報為準,對直接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分別獎10分、7分、5分、3分。屬於部門類榮譽和先進的,減半計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加分一次,不重複加分。

4、正面宣傳新店鎮工作的新聞報道和調研論文被正規黨報黨刊錄用,有稿酬的加倍獎勵;沒有稿酬的,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每百字分別獎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別獎勵現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錄用的,按最高標準計分和獎勵。

5、單項工作在區內考核前三名的,分別給分管中層幹部、直接責任人加5分、3分。單項工作位居全區末尾的,分別扣分管中層幹部和直接責任人10分、5分。

6、積極參加鎮裏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每少參與一次扣1分,活動中獲獎者,前一、二、三名分別獎勵5分、4分、3分,其餘獲獎者各獎勵2分。

(三)述職測評(基本分25分)

1、述職(5分)。採取書面述職和大會述職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定期述職制度,彙報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問題,理清思路,制定對策。中層幹部每季度進行一次述職,一般幹部每半年進行一次述職。每缺少一次扣10分。

2、基層評議(5分)。年終由全體機關幹部對機關幹部平時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辦事效率等進行民主評議,按百分制進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計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計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計2分。

3、平時表現分(5分)。年終由中層幹部對所屬人員打分,根據平時工作態度、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等方面的表現,打分後報分片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核。中層幹部平時表現分由分管領導和分片領導負責打分。

4、班子綜合評議(10分)。年終由黨政班子會議綜合評定,最高為10分,最低為0分。

四、考核結果運用及有關説明

1、考核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可評定為“優秀”。對年度考核為“優秀”的人員在鄉村幹部大會上通報表揚,並作為推薦使用幹部的主要人選;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為“稱職”;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為“基本稱職”;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為“不稱職”。

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評定為“稱職”以上的人員,方可享有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3、年終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且位居後三位的,給予待崗三個月處理。待崗期間,發給基本生活費,接受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另行安排工作。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待崗人員的,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辭退處理。

4、中層幹部年度考核有下列情況的,免去現職。

(1)年終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

(2)分管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區排序末尾的。

5、年度考核結果,存入本人工作檔案,作為今後幹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據。

6、年終按照實際得分情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貼。不在編人員的經濟補貼,取全體在編人員的平均分。有下列情況者,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經濟補貼:當年調入、調出人員;休假人員;離職學習三個月以上的等。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經濟補貼:

(1)年終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

(2)累計曠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

(3)當年受政紀、法紀記過以上、黨紀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受行政撤職處分。

8、辦公室負責做好統計工作,扣分、處罰、獎勵情況每月公開通報,處罰、獎勵金額當月兑現。罰金實行專項管理,用於開展機關日常文體活動和有關獎勵。

9、考核政策中未盡事宜,以黨委、政府集體討論決定為準。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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