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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嚴格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有關規定。

二、監理期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情況,持證上崗情況。

四、檢查高處作業所用的物料堆放情況、通道清理情況,妨礙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檢查施工單位是否事先設置避雷設施。

六、施工過程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要及時報告並立即處理解決;發現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七、安全防護措施和損傷設施(如腳手架、損傷平台、懸挑平台等)完成後,應按類別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要求逐項加以檢查和驗收,並做好記錄;隨着期工程施工向上進展,應採取分層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項檢查、驗收以及記錄工作。

施工管理制度 篇二

1、具體負責編制本項目部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或細則、體系、分解安全目標和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

2、具體負責對進入現場的機械的准入檢查(包括本公司調入、外租、分包隊自帶的整機和待安裝機械零部件的檢查),檢驗合格證的審查,並對不合格的機械缺陷提出整改單,對整改反饋的驗收確認,並填寫檢查表;報請監理複查合格後,登記准入台帳。

3、具體負責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安拆隊伍的'資質審查、核實,並登記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台帳。

4、具體負責按要求建立規範的機械台帳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台帳,掌握機械數量、分佈和安全技術狀況;掌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數量和持證上崗情況。實施動態管理。

5、負責或參與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的審查、安裝告知,並留存備查。

6、具體負責機械現場巡檢、專檢、月檢和重要吊裝、安拆關鍵工序的旁站監督等,並做好記錄、小結。

7、具體負責組織編制現場機械危害辨識、防範措施、機械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及演練、改進工作。

8、具體負責本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相關文件、資料的整理、彙總和管理。

9、具體負責提出本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改進及獎懲建議,並在領導授權範圍內具體實施。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篇三

為有效控制項目部各類工程建設施工進度,依據公司計劃安排和施工合同,確保工期目標的按時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職責

1、項目部全面負責工程施工進度管理,及時協調工程建設相關方關係,檢查、監督、考核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2、監理單位審核、審批施工進度計劃,代表甲方監督計劃執行並督促施工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實現工期目標。

3、施工單位依據合同編制施工進度網絡計劃,採取有效控制措施實現工期目標。

二、進度控制措施

1、項目部審核經監理批准的施工單位施工進度網絡計劃(總進度計劃範圍內),審核內容主要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標,施工人員、技術、機具是否滿足,進度計劃保證措施是否得當。

2、以批准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為依據,監理單位應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計劃,避免控制性工程影響總體工程進度計劃的實現。

3、項目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進度狀況的工程日誌、工程實際與計劃進度網絡對比圖,深入施工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原因及時採取進度調整措施。

4、項目部定期組織召開例會,研究分析影響進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應措施,並督促相關責任方執行。

5、由於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延誤工期,按合同約定給予處罰。

6、項目部要積極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界條件,減少外界因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7、對於項目收尾階段的。工程,施工單位要從新制訂合理進度計劃,項目部要從新審核經監理批准的進度計劃(必須在總進度計劃範圍內),審核內容同原計劃審核標準。

三、進度檢查

1、對象: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設計單位及項目部等。

2、方式:項目部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經項目經理批准後,項目部向施工參與單位下發檢查結果,對未按進度計劃執行的單位進行通報,並將此結果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和領導。

3、根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獎懲。

施工管理制度 篇四

施工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分管領導在分管範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工範圍內的工作負責,施工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安全專業知識並經過培訓。

(一)崗位職責:

第1條、在主管領導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2條、積極主動地參與安全檢查,安全會議等活動,並做好制止“三違”的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獎懲規定;

第3條、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和實施方案;負責編制和指導實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4條、負責做好安全隱患整改的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及實施方案,按期完成;

第5條、負責轉崗職工、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要害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6條、完成單位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責任追究:

第7條、未能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罰款50元;

第8條、未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安全檢查,安全會議等活動,並做好制止“三違”工作的每次罰款50-200元;

第9條、未編制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和實施方案並負責編制和指導實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每漏一項罰款50元;

第10條、未能負責做好安全隱患整改的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並提出整改措施及實施方案或未按期完成的將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第11條、未能對轉崗職工、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要害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將處以50元以上罰款。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篇五

⑴、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現場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現場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並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現場設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嚴禁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⑷、現場設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按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分區設防,樓內消防栓隨施工進度接高。消防栓處晝夜設置明顯標誌,周圍3米範圍內不允許堆放任何物品;

⑸、現場臨時設施、倉庫、易燃材料場和用火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並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經常維修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⑹、電氣設備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防止設備、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發現問題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的庫房內,照明線路要穿管保護,庫內要採用防爆燈具,開關應設在庫外。

③、穿牆電線或靠近易燃物的電線要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④、高壓線下面不準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時應注意的問題

①、動用明火,要消防幹部開具用火證,動火前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②、現場鍋爐房要用非燃燒材料建造。煙囱臨近鍋爐房頂的易燃材料處要採取隔離措施。鍋爐房應設在遠離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鍋爐房下風向有易燃材料場、易燃設施,應在煙囱上裝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完火要認真熄滅。

④、冬季施工室內取暖或建築物室內保温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證用火的'火爐要立即熄滅,並追查責任。

⑤、現場設吸煙室,吸煙時必須在吸煙室內,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⑥、現場內從事電焊、氣焊工作的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應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離崗位。

⑦、氧氣瓶、乙炔瓶工作距離不小於5米,兩組瓶同時明火作業間距不小於10米;

⑧、冬季施工採用電熱法或紅外線蓄熱法施工時,要注意選用非燃燒材料保温,並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現場材料堆場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②、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應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⑼、用易燃材料搭設的工棚使用規定

①、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棟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間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③、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水平間距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的距離不小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方向。

④、工棚內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置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⑤、工棚內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用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爐子距室內易燃物不小於1。5米,煙囱出室處要用不燃材料隔擋。火爐旁不準堆放易燃點火物,室內不準存放渣土。

⑥、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cm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⑽、現場分階段防火要求

①、基礎施工階段:主要應注意保温、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囱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②、主體施工階段: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特別是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人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結構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時,要特別注意明火管理,電焊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鋼筋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温時,要設 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亂堆亂放。

③、裝修施工階段: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頂棚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頂棚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冬季裝修施工時,凡採用明火或電熱法的,要制定專門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並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築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⑾、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事項和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採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盲目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併發事故。如果電石庫起火,千萬不要用水滅火,因電石遇水會放出乙炔氣,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電石庫起火時,應用黃砂、乾粉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在消防隊到現場後,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方便查找火災原因。

施工管理制度 篇六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工程建設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環節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等各項指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項目的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燃氣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施工管理人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第四條施工管理涵蓋的內容

1、施工組織與計劃管理

2、材料設備驗收管理

3、施工現場管理

4、簽證管理

5、施工單位資信管理

第五條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招標、設計、合同及檔案信息管理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為施工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工程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第七條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對監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及管理工作,與監理單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

第八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廉潔自律、剛正不阿,積極維護公司利益和社會形象。

施工組織與計劃

第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在每年初根據市場開發任務制定工程施工計劃,要合理平衡、先難後易、先緊後鬆、先重點後一般,確保工程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第十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根據中標的各施工單位資信情況、組織管理能力、施工質量效率等情況,合理分配施工任務。

第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科學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通過後遵照實施。

第十二條因用户市場開發的不確定性和多變性,工程計劃的實施也應機動靈活,以適應施工任務的頻繁變動。

第十四條工程建設任務應列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

材料驗收管理

第十五條材料檢驗、驗收的範圍:

1、施工用各種管材、管件、銅件、法蘭、盲堵板等。

2、施工專用設備,如各種閥門、伸縮器、調壓器、流量計、燃氣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帶、警示帶、焊條等。

4、附屬工程用建材,如鋼筋、水泥、石子、沙、機磚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防鏽漆、玻璃絲布等。

第十六條材料檢驗手段包括目測和儀器檢驗,目測材料外觀無明顯缺陷和損傷;儀器檢測管壁厚度、內外徑、長度、設備氣密性等;對銅件應進行破壞性試驗,確保其強度和韌性。規劃建設管理部應積極探求先進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標準和能力。

第十七條材料集中驗收

公司採購部門或施工單位按批次集中採購的材料,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對每個批次的生產許可證、材質書、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等進行檢驗校對,在倉庫集中檢驗並出具驗收報告。

第十八條材料進場驗收

採購、領用的材料進場後(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必須進行檢驗,檢驗數量不低於進場總量的10%,庫存時間較長即將使用的閥門應進行試壓,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防腐驗收

對於管道防腐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對管材、壁厚等驗收合格,防腐材料驗收合格後對管道集中防腐進行現場檢驗,檢驗包括:除鏽、防腐材料調製、防腐工藝、防腐等級進行全過程間斷性檢驗,每批次防腐完畢,進行防腐管的抽樣檢查,結果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抽檢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管理員應不定點、不定時對進入現場的材料進行抽檢,以確定使用材料是否與已驗收材料相符,杜絕偽劣材料混入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對發現的不合格材料有權進行沒收、銷燬並處罰。

第二十一條生產運行部門在參與工程驗收時,有義務對材料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因工作失職、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導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現場造成質量問題和損失的,根據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中的工作不作為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現場管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現場實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員)負責制,工地代表對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全權負責,並接受部門經理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二十四條現場管理包括: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監管以及為實現上述目標實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二十五條質量控制是現場管理的核心內容,為實現質量管理目標,應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和規範,嚴格履行技術交底和設計變更程序,照圖施工,規範施工。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信條件,包括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書、技術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機械設備配置水平等。

3、加強合同管理和項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

4、加強對施工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審查、論證、比對、調整、監督和落實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

5、加強材料設備的質量檢驗複核,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

6、建立嚴格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制度。階段驗收至少應包括:下管前的溝槽驗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檢驗、防腐檢驗、技術措施驗收(如套管和隔離保護措施等)、警示帶(或金屬示蹤帶)驗收,隱蔽工程簽證驗收和管線定位等;竣工驗收至少應包括:強度試壓、氣密性試驗、管道吹掃驗收、防腐檢測、金屬示蹤帶檢測、外觀驗收和室內佈局合理性驗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項目驗收,應由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組織或參與,生產運行相關部門應派人蔘加驗收。

7、實行項目監理的,應按照監理制度進行施工監管,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應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努力提高工程質量,降低投資成本。

第二十六條成本控制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

1、工程發包應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工程結算應嚴格執行中標價格和相關決算標準。

2、工程簽證應及時、準確,簽證必須和圖紙相符,不得重複簽證。

3、施工管理人員應提前辦理施工的相關手續和外部溝通協調工作,並適時處理解決隨時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糾紛,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減少停工窩工導致的成本增加。

4、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出庫管理,有效杜絕公司財產流失。

5、做好工程預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賠導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條進度控制主要針對大型獨立工程項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項目。保障施工進度應具備以下條件:

1、科學完善的工程施工計劃、公平合理的任務平衡分配機制以及靈活機動的調節保障措施。

2、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措施、儲備充裕的施工技術力量和強有力的管理手段。

3、組織有效的工程協調例會,高效務實的協調解決問題的機制。

4、可靠的物料供給渠道和充足的資金來源。

第二十八條安全施工是現場管理的基本任務,安全施工的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但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承擔着重要的監管職責,對施工安全承擔連帶責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施工的組織保證措施,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檢查安全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落實和專(兼)職安全員設置情況。

2、審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有無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並督促其實施;核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種類和編審手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杜絕不規範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和現場警示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條規劃建設管理部可制定具體的現場管理措施,在不違背合同主要條款的情況下制定必要的處罰措施,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處罰,以保障工程建設任務的圓滿完成。

第三十條施工管理人員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和相關的各種記錄,並對施工資料進行系統的整理、彙總和存檔管理。

簽證管理

第三十一條施工管理員(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簽證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核實工程數量,嚴禁以任何方式虛報、多報、重複報工程量,違者將按照《違紀職工處罰條例》進行處分。

第三十二條重大的或可能導致投資增加的設計變更應在變更前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條實行固定總價合同的,原則上不得有任何簽證;但設計變更頻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予以簽證;增加幅度超過合同總價10%的,應報董事會批准。

第三十四條實行固定單價的,合同內涵蓋、但實際工程量與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的順序進行審核簽證;合同內未涵蓋的新增項目,由施工管理員上報部門經理,造價在一萬元以內的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一萬元以上(含)的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十五條實行可調價格或“成本加薪酬”結算方式的,應根據合同界定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計價單位,嚴格履行現場簽證程序,確保簽證數據真實準確。

第三十六條因設計變更需要改變施工方案的,應根據合同及上述相關規定確定是否進行簽證;如果已經按原設計開工或完工,設計變更後需要返工的,應按實際增減工程量(或造價)進行簽證。

第三十七條由建設單位委託施工單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費用,因建設單位責任導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窩工及機械擱置,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應按相關規定據實簽證。

第三十八條以庭院户內工程為包乾單價的,應按下列方法確定簽證範圍:

1、中壓管道及調壓站等附屬設備(以調壓站出口閥門或低壓出口管道出調壓站基礎/箱體為界)應單獨簽證。

2、有院牆的居民小區,庭院户內工程以院牆為界,無院牆的以樓前管道起始端退後20米為界,界外工程應做簽證。

3、商業用户表前閥之前的工程應做簽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由施工管理員和施工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確認後現場簽證,特殊原因未能現場籤認的,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竣工後及時補籤。補籤時存在爭議的,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記錄為準。

第四十條工程簽證量必須同測繪數據一致,必要時可由測繪人員複核工程量並簽字,部門經理全面把關。

第四十一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簽證單在7日內做出竣工資料,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為便於運行管理,竣工圖應在工程驗收前向參與驗收的部門提供。

質量信譽等級評定

第四十二條為了促進施工企業提高施工質量,增強項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評定體系。

第四十三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的內容包括:施工企業組織管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合同履約情況、施工技術力量和水平、施工質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進度、服從指揮情況等。

第四十四條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將各項評價指標按重要程度設置不同的分值和權數,制定詳細的評分細則,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檔案。

第四十五條質量信譽等級評價於每年年底工程結束後舉行,由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規劃建設管理部相關人員、生產運行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投票打分。投票權數中工地代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應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權平均後為最終得分,質量信譽等級按得分高低劃分排序。

第四十六條質量信譽評價等級將作為每年工程招標評分的一個參考,可佔到招標評分的10-30%,具體由總經理辦公會在開標前確定確定。

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同《招投標管理制度》、《規劃設計和圖紙會審管理制度》、《檔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結合使用。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施工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根據雨季氣候特點,為保證雨季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慮雨季給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帶來的困難,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的雨季生產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雨季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3.1電網施工

3.1.1根據雨季特點,結合施工生產進度情況,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組織方案,及時調整施工保障資源,合理配置人員、機具、設備,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3.1.2針對工程施工特點,編制雨季施工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措施組織施工,加強危險作業過程的監護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預防性管理、技術措施,重點加強邊坡防護、地基處理、高空作業等工作。同時要控制人員、物資在施工便道運輸過程中因路面濕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還應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機具、個人安全防護造成的影響,認真檢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過程的安全。

3.1.3加強與當地氣象、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部門的溝通與聯繫,廣泛瞭解當地的地質災害情況,對施工作業區域內可能發生泥石流、山體滑坡、山洪等自然災害,做好預控措施,發現異常及時向公司職能部門、建設單位進行彙報,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設備事故。

3.1.4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針對雨季施工可能導致的自然災害,編制應急預案,並組織交底,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物資加工、運輸及後勤保障

3.3.1各單位要加強車輛運輸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駕駛人員及時瞭解沿途的氣候及路況,做好出發前的車況檢查,為安全運輸提供保障。

3.3.2各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駕駛人員連續、疲勞駕駛,同時,要求駕駛人員嚴格遵守雨季行車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車輛及委託運輸時,要完善相關手續,對重要設備、施工機械的運輸應完善保險手續,預防因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3.4物資部門要對庫區的防雨、防雷設施及生產電源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項生產任務順利進行。

3.3.5物資部門的材料運輸與裝卸,要充分考慮雨季運輸與裝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編制雨季材料運輸與裝卸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遵照措施組織運輸與裝卸工作。

4、雨季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4.1各單位(項目部)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嚴格加強雨季行車的安全管理,嚴肅車輛調度紀律,沒有特殊事由,減少出車頻率。

4.2嚴格加強雨季車輛檢查。重點檢查制動、轉向、傳動系統、燈光、雨刮、喇叭、輪胎、後視鏡、止退器、防火防盜裝置、安全帶等。

4.3嚴格貫徹執行“八不準”、“兩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準”:

(1)不準違法駕車。雨天行車,駕駛員視線受阻視力變弱,車輛行駛要減速慢行多鳴號。嚴格控制車速,正確操作駕駛車輛,嚴禁違法超速超載行駛。

(2)不準駕駛“帶病”車輛。嚴禁發生因機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準猛打方向。雨季行車路面較滑,輪胎與地面的附着力變小,磨擦係數降低,猛打方向會使轉向失控,導致車輛橫滑、調頭、方向失靈發生翻車、撞車等事故。

(4)不準使用緊急制動。雨季行車路面較滑,制動距離延長,使用緊急制動會使車輛調頭側滑。

(5)不準猛加油門。猛加油門會使車輪打滑,應保持平穩勻速行駛。

(6)高速公路不準盲目超車,路上積水容易產生側滑翻車。

(7)不準盲目進入涉水區,必須“一看二慢三通過”。

(8)不準盲目通過泥石流、山體滑坡地段。

4.3.2“兩注意”:

(1)注意避讓行人。雨中行人撐雨傘,騎車穿雨具,導致其視線、聽力受到限制,往往車輛臨近時才知來車,會發生驚慌避讓或自行滑倒等,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切記減速慢行多鳴號,合理避讓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嚴禁熬夜及一切影響身體健康危害安全行車的活動。

4.3.3“一熟悉”:

熟悉各種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區便道和彈石路的結構不一樣,行車時操作方法也各異。

4.4針對陰雨天霧大,道路能見度低,要求駕駛員在行駛前檢查車輛燈光,行駛中必須集中注意力,對前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禁止盲目超車。

4.5雨天行車必須確保雨刮器處於良好狀態,注意減速行駛,通過泥濘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車速要慢,儘量不超車,會車時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氣禁止動車。

4.6雨季在濕滑的路面行駛,因車輛附作力小,車輪容易發生空轉和打滑,為確保安全,無特殊事情禁止駕駛員動車。

4.7雨季後,應對運輸道路進行整修,確保運輸道路暢通。對危險路段應設置警告標誌,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

4.8人力運輸的道路應事先清除障礙物,抬運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寬度不宜小於1.2米,坡度不宜大於1:4。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後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4.9施工隊(班組)每週的安全日活動,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分析和總結雨季行車的安全經驗。安全員應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監督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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