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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行政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行政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部門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確要求,規範行為,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譁、打鬧;不許利用計算機、手機等高聲播放音樂或歌曲而影響他人工作。

2.保持辦公區域環境清潔,不得在辦公室區域內、走廊吸煙。

3.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堆放紙箱等其它雜物,廢棄的文件應及時堆放到指定地點,統一銷燬。

4.上班時不得玩遊戲。

5.人員外出時,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資源發佈、轉發任何形式的不當言論和垃圾郵件。

7.工作計算機需設置有效的8位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8.不得向外部人員談論和泄漏內部商業機密。

9.不得賭博、不得聚眾鬧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

10.下班後,文件整理整齊,關閉電腦、顯示器等其它設備電源,並切斷電源。

11.辦公區域內禁止焚燒雜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裝、亂拉電線和接線板復接,杜絕火災隱患。

12.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產帶出。

13.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傢俬用。

本辦法即日起實行

行政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安全防範,及時發現事故苗子,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部門“單位有專人在每日下班前對辦公室等重點進行安全防範巡查”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安全防範行政值班制度如下:

一、本單位安全防範行政值班由門衞負責,各部門治保責任人應積極配合,共同維護本單位的安全。

二、安全防範行政值班責任人應本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加強下班後的安全防範巡查工作,不得遺漏空白點,確保單位平安。

三、安全防範行政值班責任人在每天巡查工作結束後應按要求認真做好巡查記錄,不得遺漏。

四、安全防範行政值班責任人在巡查中發現問題,能自行排除的,應積極主動進行排除,並在適當的時間,向有關部門領導如實反映情況;如不能解決問題的,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來排除。

行政管理制度3

為了有效地防範重、特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法嚴肅查處和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凡鄉屬單位、生產及經營組織的責任人和業主(以下簡稱單位及人員),在職責範圍內,因未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提請有關部門對其單位及人員,按下列規定處罰、處分及追究責任:

一、凡發生重傷事故或1—2人死亡,對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記過處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處分。

二、凡發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傷10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提請縣相關部門予以處理。

三、單位和人員在本單位發生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隱瞞、拖延或謊報事故。

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撤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處分,並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4

1、領取考試監考安排表後,認真熟悉並明確本世紀次考試的性質、任務以及教務處對本次考試的總體安排情況;

2、考前30分鐘到教務處領取督考記錄本併到排定的地地點值班,做好督考的各項工作。

3、瞭解各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查明情況。

4、教師發考卷做好各班試卷協調工作,若有試卷不夠現象,及時與考務辦公室(教務處)聯繫解決。

5、考試期間要堅守崗位,巡迴在教學樓值班,督促監考教師嚴格監考,若有違紀現象發生,請給予及時提醒、幫助,並作出相應的值班督考記錄。

6、若有學生違紀作弊現象發生,及時查明情況後,嚴肅果斷地作出處理,並作下記錄。

7、考試期間要設防法排除各種干擾,保證教學樓的安靜。

8、考試結束到點,要督促監考教師按時收卷,不得拖延。

9、考試一結束,要巡迴查看教學樓內的各個考場,查看是否有漏收試卷發生,並作下記錄。

10、本次考試結束後,把督考記錄本交回教務處。

11、督考結束後,對缺曠、遲到的監考教師給予爆光,並根據情況作相應的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5

一、考核的意義為切實提高幹部的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督促幹部要“在其位謀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幹部選拔機制,更好地推動和促進華塘中學的持續發展。

二、考核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對校級副職、中層幹部在聘用期內的德、廉、能、績、職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作為任免、獎勵或處罰以及向上級推薦幹部的依據。考核由校長、工會共同組織,並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進行。

三、考核對象副校長及中層幹部。

四、考核辦法

1、每學期分別在期中期末兩次對幹部進行考核;

2、學期開學第一週(第二週)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向全體教職工通報部門工作計劃

3、學期期中後第一週(第二週)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向全體教職工彙報部門中期工作情況,教代會代表在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考核對象進行書面考核。

4、學期結束各考核對象對本學期工作向全體教職工進行述職,並對教代會提出的相關提案進行答覆。教代會代表根據考核對象的述職和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5、校長根據教代會代表兩次考核評分進行綜合評定,做出最後考核意見,並進行相應的獎懲。

行政管理制度6

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校長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務,對學校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的進行。

一、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也可由校長委託一名校領導主持召開。

二、學校行政工作會議的出席對象為校級領導、年級管委會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議每週舉行一次,具體時間為每週五下午上班時間,地點在三樓會議室,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或變動原定日程。

四、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請假手續。

五、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週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並根據學校學期工作計劃提出下一週工作安排,包括工作開展的實施方案和需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

六、辦公室整理材料,制定下一週學校周工作安排表。

七、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好每次辦公會議材料(議題批件、會議材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八、各負責人做好本部門未出席會議人員的傳達工作。

九、與會者遵守會議紀律,注意保密工作。

十、需查閲原始會議記錄時,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就地查閲,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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