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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新版多篇】

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新版多篇】

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新版多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一

申請 人:xxx公司

負責 人:xxx

地 址:xxxxxx1號樓1單元3樓東户

聯繫電話:12345xx0

被申請人:xxx 男 漢族 xx年1月3日出生

住 址:xxxxxx1號樓1單元3樓東户

電 話:1111xx11 郵政編碼:111xxx111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x勞仲案字 [xx]第 00號裁決書,現依法向貴院申請:

1. 裁定撤銷x勞仲案字 [xx]第 00 號裁決書。

2. 申請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x年3月10日向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將xx省xx縣二建建設工程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法到庭,勞動仲裁委審理後,於xx年4月12日作出x勞仲案字 [xx]第00號裁決書,裁定由申請人承擔對被申請人的賠償責任。

申請人認為:

1、仲裁裁決沒有管轄權。

2、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3、仲裁裁決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理由:

1、仲裁裁決對申請人無管轄權:

裁決書已經查明如下事實: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存在建築工程勞務承發包合作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屬於民事法律規範調整範疇。xx二建在申請人處承接勞務分包工程過程當中,聘用了被申請人作為建築工人,被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建立了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律規範調整範疇。故此,本案應是被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故此,仲裁裁決對申請人沒有管轄權,請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裁決書。

2、裁決書適用法律錯誤:

裁決書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xx】22號文)(以下簡稱22號文)第九條、第十條之規定,裁定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工傷醫療費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勞社部發【xx】22號文第一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農民工。”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故此,22號文對申請人並不適用。故此,裁決書適用法律錯誤,作出了錯誤的裁決。

另外,仲裁裁決中認定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存在未結清的工程款,故此應當在未結清的工程款限額內先行支付被申請人的工傷醫療費,待結算工程款時,將xx二建應承擔的工傷醫療費予以扣除。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是否存在未結清的工程款,屬於申請人與xx二建之間的民事爭議事項,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範疇,不屬於勞動法律關係範疇。此項認定屬於仲裁裁決無管轄權的事項,屬於越權認定,應屬無效。

故此,仲裁裁決錯誤的適用了法律,認定了仲裁裁決無管轄權的事項,作出了錯誤的裁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銷裁決書。

3、裁決違反法定程序:

xx年3月29日,申請人根據勞動仲裁委的開庭通知,依法參與庭審,提出抗辯事項,xx二建沒有到庭,但仲裁裁決書中並沒有依法將xx二建沒有到庭參加庭審事項予以説明,而是裁定申請人承擔了可能會由xx二建承擔的責任。理由僅僅是因為聯繫不到xx二建,如此認定,於法不合,同時也違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銷裁決書。

綜上所述:濟勞仲案字 [xx]第 00號裁決書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仲裁裁決無管轄權、裁決違反法定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調解仲裁法》第49條之規定,應當依法予以撤銷。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請人上述請求。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二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繫電話:

被申訴人:

註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聯繫手機:

座機:

負責人: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2300元(要求20_年8月1日至20_年8月31日期間的)。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向申訴人支付拖欠工資(含加班工資)的賠償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58×9=22122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經濟補償金2458×4.5=11061元。

(5)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向申訴人拖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11061元×0.5=5530.5元。

(6)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額部分)。

(8)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10個月×1160×0.8=9280元(被申訴人應當為申訴人購買4年多的失業保險,申訴人依法最多可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從20_年9月1日開始起算)。

(9)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退還申訴人保證金1000元。

(10)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20_年7月-20日-20_年8月31日期間週末加班工資43990元。

以上金額合計:112328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_年7月20日進入被申訴人單位工作的,20_年8月28日被被申訴人無故辭退,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

(1)雙方簽訂了兩次書面勞動合同,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是20_年12月31日簽訂的,期限為20_年1月1日-20_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

(2)被申訴人從來沒有為申訴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3)被申訴人從來沒有安排申訴人進行過年休假。

(4)被申訴人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每個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時。

(5)被申訴人還違法收取了申訴人1000元的勞動保證金。

(6)被申訴人以現金形式發放基本工資和獎金,申訴人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月,20_年2月還發了1900元獎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資合計4200元,申訴人20_年7月-20_年7月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458元/月。

20_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訴人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撤銷了公司所屬的長重開平加工中心,並要求申訴人無條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只願發放一個月工資金額的經濟補償金,申訴人不同意該離職條件,被申訴人就扣押了申訴人20_年8月份的基本工資和勞動保證金1000元以此要挾。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被申訴人拖欠支付工資、違法收取保證金、沒有及時為申訴人購買社會保險、沒有依法安排申訴人進行年休假、違法解除與申訴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拖欠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訴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訴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敬

敬禮

申請人:_

_年_月_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三

申請人:__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_

被申請人:___女,漢族__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並作出_勞仲案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 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於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_月_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年入職並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於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_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於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並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並採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裁決書複印件一份

通知複印件一份

應訴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舉證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四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xx華通xx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xx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五

申請人:XXXXXX市XXXXXXX貿易公司;

住所:XXXXXXX市XXXXX區XXXXXX路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趙XXXXXXX,總經理。

被申請人: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XXXXX市XXXXXX區XXXXX大街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路XXXXXX,董事長。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證實,被申請人由於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後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採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採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XXXXXXXX仲裁委員會

附:1.被申請人開户銀行情況及財產狀況説明書一份。

2.申請仲裁保全措施擔保書一份。

申請人:XXXX市XXXX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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