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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篇一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3)負責特種設備的註冊登記及台帳管理工作;

(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台帳及技術檔案。

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台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台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複印件備查。

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1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1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1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14、質量保證材料;

1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衞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衞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衞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衞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奇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筏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衞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煙,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複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車間安全技術員在生產主管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彙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指導並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防反事故演習。

6、按照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要求,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設備裝置檢修、停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車間安全技術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本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對車間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車間在安排、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到每個生產環節中去,使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安全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針對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

3、會同安技部門組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有關規定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4、組織制定本車間負責的檢修和臨時任務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門審查後執行,並有專人現場指揮。

5、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對企業發生的因公傷亡事故負責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安技部門查明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徹底整改和措施的具體實施。

7、教育監督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危險化學品倉庫設專人管理,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廠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28日前辦理完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存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採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九、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衞生,定期進行清掃。

十、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領導重視,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並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3、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制度,對財務室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4、校辦工廠要有一個獨立封閉的環境,要與教學區和學生活動區分離,一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安全。

5、對校辦工廠的職工要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殊行業的職工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具體要求參加培訓,並取得從業資格。

6、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檢查更換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8、定期檢查電路設備,嚴禁線路私拉亂扯,確保工廠安全運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篇九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1、收集和歸檔:各單位應確保在工作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真實、準確,並及時歸檔(包括電子版本)。

2、及時移交:各單位應依法定期將具有長遠保存價值的檔案向市檔案館移交。

3、規範制度:建立健全檔案調歸卷制度,規範檔案提供利用過程中借閲登記、利用效果登記和及時歸卷的程序;建立檔案、人員出入庫登記制度,確保檔案安全萬無一失。

4、定期核查:檔案室工作人員每年應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清點核對,做到登記台帳與檔案實體相符。

5、檔案修復完善:對老化、破損、褪色、黴變等受損檔案載體,必須採取搶救措施,按檔案保護技術要求進行修復或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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