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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第1篇: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行車安全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規範和加強我校教職工私家車進出校園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特簽訂責任書。

1、進出學校的私家車駕乘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按規泊車。嚴禁酒後駕車、超員超速、無證駕駛。杜絕開車時吸煙、接聽電話、閒聊等行為。

2、私家車進入校園後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遇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時段,學生優先通行,私家車必須等候或避讓。

3、在不影響學生上課、休息以及學校大型活動和較大規模考試的前提下,私家車主徵得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出校園。

4、學校根據校園實際狀況,劃定停車區域,合理設置停車位,停車區域必須避開教學區、學生生活區和文體活動區等人員密集區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5、教職工私家車應當在停車區域內按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安裝報警裝置的私家車,停車後須將報警信號置於靜音狀態。教職工不得在校園內洗車、試車或練車。

6、教職工必須保護好自己的車輛,在校園內,不是學校原因而造成的車輛被盜、損壞、災害等事故,其責任一律由車主自負。

7、教職員工因公出差,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規定報銷。執行公務不得使用私家車。嚴禁教職工的私家車用於師生集體活動,嚴禁私家車用於接送學生。

8、校園內,私家車不論何種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的,責任自負。涉及到交通事故賠償均由個人自理。

9、因教職工開車進入校園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教職工個人負責,構成違法犯罪的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10、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需夜間在校園內停放私家車的,須向學校保衞(後勤)部門聲明。

第2篇:行車安全規章制度

這篇行車安全規章制度範文很有代表性,送給你。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採取措施後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後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後,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浙江正圓氣體有限公司

2012、5、28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預防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活動,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時間要求

除了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參加培訓學習外,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人每次安全學習時間不少於一小時。初聘駕駛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 二、參加人員

公司全體員工及全體駕車駕駛員及押運員。

三、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學習內容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突發事故的應對、駕駛常識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相關內容。

及時通報各類交通事故情況、對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四、制度保障

公司領導、安全員在舉行例會之前,要對學習內容做好準備,做到心裏有數,內容豐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安排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順利開展。 五、學習方式

學習要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可採取觀看光盤、聽錄音、看錄像、經驗交流等形式,也可採取集中教育可走訪教育形式。有計劃地安排各類人員管理部門規定的外出培訓。

六、公司要對安全學習教育情況進行記錄,參加人員須簽到,對召開地點、時間、主持人、參加人、學習內容、考勤作詳細記錄。外出安全培訓須做培訓備案卡,做好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浙江正圓氣體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地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集公司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參加。會議應當做出決定並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實施。

三、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會議分日常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安全生產日常工作例會由分管安全領導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由公司第一負責人召集,對會議議定的事項,要明確具體單位負責落實,落實情況要在下一次會議上報告。

四、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 1、安全機構各成員及安全員; 2、公司各部門的負責人; 3、必要時可以擴大有關從業人員。

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 4、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六、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的重要事項。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通知,會議的相關材料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1、各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建立專門台帳,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會議記錄; 2、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必須向公司主要領導請假,摘自不參加會議的人員,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連續三次未參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相關部門崗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4、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嚴肅會議紀律。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領導機構負責督辦、檢查。

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公司安全科彙總上報。

浙江遂昌凱運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是依靠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羣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由相關的責任人簽字後留存,做到邊檢查、邊整改,並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從業人員自查和管理人員巡迴檢查。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檢查。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於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情況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領導機構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汛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温、防颱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車隊、部門二級,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全領導機構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春運、國慶等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公司的生產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車輛停放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物資的存儲狀態;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隱患的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時整改,除現場整改外隱患整改後須複查整改情況並要有複查記錄。 2、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必須及時向安全領導機構或管理部門彙報情況,制定相應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進行整改。

3、對政府管理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須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

4、除一般事故隱患外,隱患整改要制訂整改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應當在安全管理經費中列支足夠的資金保障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整改的開展。公司法人應深入到基層,瞭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各項制度、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

浙江遂昌神劍物流有限公司

行車記錄儀和GPS監控設備應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運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並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衞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11)的衞星定位裝置要求,並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數據準確,確保裝置正常運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設備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信息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運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通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運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繫,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數據採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並建立基礎台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繫,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件,促使設備不斷升級優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數據採集,並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台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信息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置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佔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運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發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短信消息,並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採”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數據,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通過設備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繫,並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説明原因,並儘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主要連接線接口處封上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籤,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籤的,信息管理員應在設備維修保養完成後及時重新貼上標籤。

16.車輛轉讓過户、報停、報廢,信息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後”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信息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參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設備;清潔時使用乾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瞭解各種信息,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説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後,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設備、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信息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説明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信息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範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採”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繫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於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設備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浙江神劍物流有限公司

駕駛員考核、聘用管理辦法

一、本公司汽車駕駛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地常住户口; 或在本地暫住一年以上;

2、年齡為18週歲至55週歲;

3、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年以上;

4、取得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5、三年內無重大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備以上條件的駕駛員,經公司安全、機務科審核、測試合格後,報公司核准並簽訂《安全責任書》,予以錄用。

三, 新招聘的駕駛一律採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發現有傳染疾病、身體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者; (2)發生有責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調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浙江神劍物流有限公司

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確保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相關經費使用的及時、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營業收入的1.5%作為財務提取的安全生產資金,由公司財務部專項儲存,劃撥至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專項資金賬户,專項用於安全生產,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安全資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專項資金。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日常安全教育學習活動、員工崗位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以及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護用品資金。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購買安全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投入、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品等。用品採購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採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範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時向總經理室提出報廢更換申請。對違反採購規定的行為,必須退貨。

3、設備裝置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安全設備的購置,行車記錄設備和GPS監控設備的投入,各類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繩索、雨披、千斤頂、滅火器等設備。安全設備和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應急車輛的維修保養、保險費的支出。

4、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公司日常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監管費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對安全生產投入保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對安全防護用具及應急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應急用品、應急車輛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浙江正圓氣體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資金投入保證書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作以下鄭重承諾: 一, 保證不低於公司營業收入的1.5%作為財務列支的安全生產資金,年度結餘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 安全生產資金專款專户、專款專用,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三, 任何人不得挪用安全生產資金,保證安全資金足額提取,正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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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係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範於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在辦公區配置滅火器、消防水龍頭等設備,每台車必須配置滅火器等其他消防設備。

二、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安全部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安全部,辦公室主任安全部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三、預防突發安全消防事故工作應急指揮和保障系統

指揮系統:總指揮:黃迎婷

副指揮:何炯國

成 員:王建宗

吳利斌

黃旭鬆

張錚

公司成立消防應急小分隊,應急車2輛(浙KF4826、浙KF5807)。

四、公司消防安全報警電話為8197333,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五、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並一邊做好現場瞭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情況。

七、在事故險情過後,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浙江正圓氣體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長:黃迎婷

副組長:何炯國 成

員:王建宗

吳利斌

黃旭鬆

張錚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部人員、安全部人員、機務部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並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健全檢查。駕駛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等工作。在出發前,對車輛的車況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時才能出車。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採取緊急措施自救,儘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配合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後,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説明事故情況。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

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先人員、後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浙江正圓氣體有限公司車隊

2012年5月28日

安全責任獎懲制度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於末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鈎的原則,確保駕駛員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與駕駛員簽訂行車安全責任書,實行安全責任制。

二、駕駛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制定獎勵辦法,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儘量避免交通事故。 領導、管理員、駕駛員實行年終考核,對考核優秀的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四、處罰辦法

1、一般違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載、衝紅燈、禁按喇叭、衝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帶、亂停亂放、壓雙實線、事故扣證、辦班罰款等則由駕駛員自負。一年中有三次一般違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

2、酒後、醉酒駕車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交通事故處罰:

(1)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償外,由駕駛員全部承擔損失金額。承擔全部責任和主要責任的,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承擔次要責任的,停駕15天,罰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無責任的,不作任何處罰。

(2)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違者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4、由於駕駛員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金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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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後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飲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後再超車。

5.汽車在起步、出入貨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 6.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後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後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貨車載入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槓嚴禁站人。 12.車輛過鐵道時要減速瞭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杆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3.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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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

為了確保公司對安全措施經費使用及時、準確到位,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率,依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安全資金投入的計劃及提取使用做如下規定。

一、

公司提取預計年總產值的1.5%作為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所提取資金轉入安全專項帳户,設專户儲存,專款專用。

第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由各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三條

安全資金的提取使用

1、安全教育培訓的保障資金佔安全投入總資金的30%。 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於安全教育培訓、安全例會的費用,新聘員工上崗培訓費用、安全月的活動費用以及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佔安全投入總資金的30%。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和夏季清涼用品,物品採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採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範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採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准人承擔責任。

3、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佔安全投入總資金的40%。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應急設備的購置,並對它們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GPS費用、應急車輛的維修保養、保險費等費用的投入等。

第四條

安全投入資金的實際提取和開支情況,每年年底需公佈一次,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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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操作規程

1, 協助科長制定好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制度。

2, 彙總和調查制訂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3, 經常深入實地檢查督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停止生產,有關安全信息及時向領導彙報。

4, 組織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通知單並檢查整改情況。 5, 做好各事故的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及時彙總上報,並制訂出安全生產防範措施。

6, 進行有關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和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7, 負責做好各類安全台帳,做好原始記錄工作。

8, 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先進,為達到“四無企業”而做好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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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一,行車安全統計報表必須按規定的內容、時間、和報送程序如實填報,不準虛報、瞞報、偽造、篡改,遲報或拒報,因故錯報和漏報的應及時更改和補報。

二,行車安全統計報表主要包括:

1、浙江省道路運輸行業責任行車事故(年、季、月)表。該表由公司安全部向行業管理部門填報。月、季報每月(季)1日前,年報次年1月3日前上報遂昌縣公路運輸管理所。

2、安全管理統計報表由安全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報。應在次月3日前上報。

3、行車安全綜合情況月報表,次月3日前報公司安全部。 4、駕駛員安全公里季報表,在季後20日前報公司安全部。 5、機動車肇事彙報表,次月3日前報公司安全部。 6、上級部門臨時佈置及新增加的各類報表。

三,發生行車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執勤的交通民警,必須及時搶救傷者和財產,並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聽候處理。同時,及時向自所屬單位報告,事故現場應在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揮下,及時清理與疏通,避免發生連鎖事故。必要時還應與當地汽車運輸安全協作單位取得聯繫,請予協助。

四,車輛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做好以下記錄,必須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1、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號、駕駛員姓名、經營線路; 事故簡要經過,車物損失情況,傷亡人數及搶救情況; 3、4、現場疏通清理情況;

事故報告時間、報告人姓名等。

五,對死亡及較大以上事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報告: 1、發生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公司應在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向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填報事故快報。 2、發生死亡3-5人的較大行車事故,公司應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1小時內按《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內容填寫後,向遂昌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報告。 3、發生死亡6人以上的重大行車事故,公司應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政府管理部門報告,在1小時內按《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內容填寫後,向縣道路運輸機構報告;事故報告後,應儘快瞭解詳情,在5小時內補報或續報,事故初步原因要在8小時內續報所屬的道路運管機構。事故現場處理結束後,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報告提交時間不得超過7天。

六,行車事故等級、責任、損失以公安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者處罰裁決書》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協議書》為準;不涉及公安交警部門管轄的行車事故,經有關部門認定為準;輕微、一般事故也可由企業行車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重、特大事故責任認定後5天內將事故責任認定書或有關部門認定的材料複印件送當地運管部門。

七,行車事故處理結束後,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和其他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作出處理,並整理歸檔。重、特大行車事故還應提交綜合性結案報告。處理意見和結案報告向當地主管部門和運管機構提交時間不得超過15天。 八,事故報告分類: 1、一般事故報告:凡一次死亡(失蹤)1—2人,或一次重傷3—9人,或遇險人數1—4人,或無人員傷亡但經濟直接缺失50—100萬以下行車事故或車輛火災事故為一般事故報告範圍。 2、緊急事故報告:凡一次死亡(失蹤)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台)死亡,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或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等)運輸翻車或泄漏,或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或其他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為緊急事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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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真正落到實處,使安全工作實現全員化、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省、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制。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法人代表負責為核心的分級管理責任。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並直接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建立、健全並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車輛安全技術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例會、安全生產檢查、事故管理、機具設備安全操作和管理、安全生產獎懲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存高危行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保證企業安全管理所需的裝備、場地和經費落實到位;

4、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每年不少於2次深入基層檢查指導安全生產,檢查企業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有關重大措施的落實情況,督促基層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7、組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安全領導為副組長的企業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並保持相對的穩定;

8、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學習活動,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9、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定期分析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採取加強安全生產措施。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對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其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企業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對企業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並協助法定代表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全面領導。

2、審批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及其管理計劃。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企業全面工作時,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同計劃、佈置、檢查和總結。

3、組織、協調企業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下屬企業、各部門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下屬企業、各部門開展安全宣傳、學習、培訓、競賽活動,提高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彙報以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解決企業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對存在的問題及事故隱患作出整改決定。佈置月度重點安全工作。主持召開專題會議,佈置安全防範措施。聽取下屬彙報,認真研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明確工作重點,總結、推廣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和管理辦法。

5、發生較大事故或典型事故時,要親臨現場,領導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領導和總經理彙報,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協助總經理組織指揮突發事件或抗災救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7、每年不少於六次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工作現場,開展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事故的隱患及問題,及時責成下屬企業或部門限期整改。

8、定期向總經理和企業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彙報工作,提出主要議題

9、提出對安全工作有重要貢獻或嚴重失職的下屬企業和個人的獎懲方案。

10、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企業幹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三)安全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 其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決策;

2、參與制定並督促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協助本單位決策機構和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督管理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本單位決策機構和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具體考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負責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督促落實本單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對不利於安全生產的命令、生產安排或不符合安全運行的車輛和危及行車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責成現場糾正,必要時及時向車輛所屬單位或有關部門和上級反映。

4、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6、對聘用從業人員資質進行審核和考測,規範從業人員聘用管理;

7、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督促按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和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參與本單位生產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9、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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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標管理與考核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人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管理責任。

二、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安全部所有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三、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目標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加強對車輛安全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營運,確保營運安全。

3、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認真做好安檢工作,車輛年檢率達100%。

5、減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安全事故。

6、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統計制度。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7、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教育廣大職工,落實整改措施。 五、駕駛員管理目標

1、建立、完善駕駛員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駕駛員檔案管理。 2、對在崗駕駛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實施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簽註制度,認真做好駕駛員誠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4、完善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學習制度,保證學習出勤率達到98%以上。 六、車輛管理目標

1、完善營運車輛管理制度,建檔率達100%。

2、有效落實定查日製度,定查日檢車、整改合格率達100%。

七、考核與獎懲:

1、安全、機務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安全人員對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事故的統計報告、車輛安全檢查等要按規定每月召開和檢查,並做好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編制和修訂,未完成的,每次罰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機務人員必須對車輛的年檢、季度檢、車輛技術狀況把好關,及時準備好送檢車輛的相關資料,並對送檢車輛的技術狀況和合格情況進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因機務人員未及時通知而造成車輛脱檢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機務人員承擔,並解除勞動合同。 2、駕駛員考核與獎懲辦法,參照《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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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應急預案

第一條

為促進本公司“三防”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颱風、洪水、潮汛期間車輛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三防”工作,是指防汛、防洪、防颱工作。 第三條

“三防”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於搶、有備無患”方針,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突出重點、綜合治理、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立足於防大災、抗大災。

第四條

本公司成立“三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經理任副組長,公司安全部人員為成員,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保持相對穩定,若有調整,及時告知上級交通主管部門。

第五條“三防”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主要領導負主責,各分管領導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領導責任,層層建立“三防”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第六條“三防”工作領導的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三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指揮、協調“三防”工作,在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做好“三防”工作,努力減少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2、明確公司各部門“三防”工作職責,部署“三防”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抗災預案,並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 3、接到報警後,迅速進入臨戰狀態,及時、有效、果斷地開展防災、抗災、救災的指揮工作;

4、準確、詳細、及時瞭解掌握災情和“三防”工作動態,全面、及時掌握本公司的營運車輛動態情況,通知有關車輛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並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必要時向有關部門通報; 5、協助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災後生產自救工作,並及時總結搶險救災情況。

第七條

應急程序和工作要求

1、接到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臨災的警報後,公司“三防”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工作人員要根據上級要求,適時進入戒備狀態,精心指揮,合力工作,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同時,快速通知搶險救災工作人員、車輛等進入待命狀態,隨時聽候調遣,抗災物資準備就緒,迅速通知車輛和人員做好充分準備,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遭受災害襲擊。

2、當颱風等災害開始襲擊當地時,“三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各就各位,堅持工作。一遇緊急情況,要在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下,按預案要求迅速出動搶險救災,合力抗擊災害。應當把搶險救災運輸工作作為重點,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運輸車輛的調度、落實工作,優先完成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任務。

3、建立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受災損失、搶險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等情況。接到緊急報警後,每半天報告一次;遇車輛、人員等遭受重大損失,應當在一小時內逐級向主管部門報告;抗災期間發生的一般情況尤其是搶險救災的一些重大決策、重點難點或好人好事等,每天報告一次。

第八條

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公司辦公室要通過各種形式宣傳“三防”知識,提高廣大幹部羣眾的自我防範意識和共同參與意識,及時報道“三防”工作動態和在抗災救災中湧現的好人好事。對有突出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同時,總結“三防”工作的經驗教訓,及時修訂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三防”工作水平。

第九條 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重大緊急災害,公司各部門相關人員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防災抗災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公司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條

防暴雨、防冰凍等其他自然災害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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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道路運輸突發災難性事件應急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根據《道路運輸條例》、《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關於交通應急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凡發生道路營運車輛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運輸企業發生火災、爆炸,發生水災、地震、重大流行性疾病,針對或利用營運車輛、客貨站場進行的刑事案件,羣體性上訪事件,重大節假日、交通戰備期間,此預案自行啟動,公司相關部門必須按此預案要求,立即組織施救處理。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法定代表人

成員: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科長、辦公室主任。 應急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准不得離崗,公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機務科。 二、應急辦公室職責

主要負責道路運輸車輛安全事故,在公司場所、運輸車輛製造爆炸、放火、發生刑事案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重大自然災害、假日期間運輸組織和交通戰備,並負責緊急救援工作組織調度貨運車輛。 三,應急車輛保障

1、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公司公務用車。應急預案啟動後,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2、營運車輛。應急預案啟動後,就地優先徵用本公司營運車輛,如數量不足,可徵用其它公司營運車輛,所需費用由領導小組在應急預案結束後統一支付。 四、應急通信保障

1、電話聯絡網絡。公司安全機務科、辦公室保證上班期間有人接聽電話。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

2、傳真網。公司安全機務科、辦公室傳真機要做到24小時開機,並安排專人及時處理傳真件。

3、微機信息網。安全機務科要充分利用行車安全記錄儀和GPS衞星定位監控系統,調查分析突發事件的苗頭,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應付。

五,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報告時間

建立突發事件的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要求,確保突發事件及時報告。水災及地震情況要按當地氣象部門預報,提前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報告,其它突發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事件處理結案後,由安全機務科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總經理室。 (二)報告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時間和地點;

2、發生事件車輛的車型、牌照號、核定載客(噸位)定額、載客(貨)的情況; 3、事件的簡單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斷(僅限於事故現場),救援情況; 5、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六、應急處理程序

應急處理總的原則是:減少人員傷亡,減輕事故危害。基本程序是:首先搶救傷員。接到事故信息後,立即通知距離最近的急救中心120出動,同時報告公安110。到達現場後要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其次,對於危險品車輛及爆炸事故車輛,在立即報告消防部門、環保部門的同時,注意事故搶救人員和圍觀羣眾安全,避免造成再傷害事故。 (一)營運車輛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程序。 1、駕駛員應將車輛熄火,切斷車輛油電路,防止車輛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並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單位和車主,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向過往的車輛、行人以及附近的住户、單位求救。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立即組織車輛技術及保險機構人員趕赴現場,瞭解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調度指揮車輛輸送貨物,協助公安交警、醫療救護、保險等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有關領導帶隊立即奔赴事故發生地調查瞭解事故情況,協助做好善後工作。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程序

1、駕駛員應迅速將事故向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向所屬單位報告,把車輛停放在遠離人羣、建築物等密集的地帶,組織附近行人、車輛做好疏散工作,維護好事故現場;押運員應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向附近蔓延和擴大,同時向公司應急機構領導小組、公安消防、衞生防疫等部門報警求援。

2、公司應急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事故發生後60分鐘內趕赴事故現場。按衞生防疫部門要求,及時指揮、調度車輛,運送救災物資及輸送受災居民。有關領導帶隊立即奔赴事故發生地調查瞭解事故情況,協助做好善後工作。

(三)公司生產經營場所發生火災、爆炸事故處理程序

1、公司生產經營場所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管理人員就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現場工作人員應切斷電源,組織人員滅火,打開站(場)內所有消防疏散通道,組織人員、車輛有序撤離。

2、公司應急機構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將車輛引導到安全區域,有關領導帶隊奔赴事故發生場所調查瞭解事故情況,協助做好善後工作。 (四)發生自然災害處理程序

1、自然災害發生後,公司應急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就立即到位,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服從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調遣,及時調度車輛運送救災物資和輸送受災羣眾,並按災害破壞程度,及時調整營運計劃,避免車輛通過險橋、險路。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和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及時解決現場發生的緊急情況,確保運輸暢通和安全。 (五)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的處理程序

1、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按照當地政府統一部署,迅速介入,積極配合醫療衞生部門做好對疫情的處理和控制工作。

2、營運車輛要按照國家衞生防疫有關要求,做好消毒和通風,並儲存應急防治藥品、用具及消毒藥品。

3、積極做好運輸組織和調度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六)針對或利用營運車輛、經營場所發生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 1、已安裝GPS衞星定位系統的營運車輛,駕駛員要及時啟動報警按鈕,同時儘量分散犯罪分子注意力,拖延時間。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得知刑事事件發生後,要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公安部門處理相關情況。 (七)發生突發性羣體上訪事件的處理程序

1、突發性羣體上訪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彙報,趕赴事故現場。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行業政策和法規做好解釋工作,化解矛盾,運用各種措施、方法、手段防止事態擴大及惡化,使社會負面影響降至最少程度。重大突發性羣體事件,要緊緊依靠當地政府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現場的協調解決工作。

2、發生導致國、省道幹線公路和城市主要道路中斷2小時以上或嚴重影響到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重大的突發性羣體上訪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向當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協調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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