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衞生防疫公文範文 >

公共場所衞生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共場所衞生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共場所衞生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為徹底做好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氛圍,塑造清潔、整齊的廠容廠貌,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二、適應範圍: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公共場所環境衞生的要求和標準:

1、本規定中公共場所是指集團內公共通道、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

2、公共場所環境衞生的要求:

a、地面無垃圾、污垢、積水、落葉、水果皮、煙蒂等;

b、牆面無污垢、髒物,保持潔淨。

c、綠化帶要求定時修剪,保持水分充足,並隨時清掃殘枝落葉。

3、清潔要求和標準:

a、清潔工須每日將公共場所清掃一遍,有污垢處需要衝洗一遍。但必須保證每週沖洗兩遍。

b、清潔工要保證綠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時修剪枝葉,及時清除雜草、枯葉、垃圾等。

c、對於公共區域衞生的清掃,清潔工需在上班時間前一個半小時做好清掃,保證所有清掃工作、垃圾處理工作在上班前完畢;下班前再清掃一遍,須日掃日清。

d、對於花草,清潔工要定期(每週兩次,週三、週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規定:

a、集團所有幹部員工必須將垃圾(紙屑、煙頭、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隨地亂扔。

b、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在牆壁上亂塗亂畫。

c、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損害、折傷公司的一草一木。

d、嚴禁攜帶有包裝、有瓜果皮、紙屑的食品進入公司內部。

e、對違反公司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舉報或查處,將在公司保安的監督下,強制按要求義務清掃指定區域的衞生。

f、對於舉報違反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者,公司為其舉報者保密並獎勵10元/人·次。

g、對於員工在工作或搬運過程中不慎灑落在地面的紙屑、包裝盒、泡沫、垃圾等,清潔工和保安員有權可以要求當事員工將地面清掃乾淨;如果員工拒絕或態度惡劣,可立即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告,由人力資源中心將按照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h、清潔工必須要按照規定和要求給予清掃公司內部所有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保安員要堅守崗位工作職責,對環境衞生的監督管理並要勇於值勤。

5、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有環境衞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異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6、本管理規定歸屬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解釋。

7、對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各部門可統一彙總轉交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統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規定執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二

理髮店、美容店衞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衞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應符合《化粧品衞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三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衞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www.》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衞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衞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衞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衞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要求。

衞生清掃、除害衞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衞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衞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衞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衞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衞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衞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衞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衞生標準和要求,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衞生許可證”制度。

“衞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建立衞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衞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衞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兩年複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衞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衞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衞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防疫機構對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衞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衞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衞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衞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測和衞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衞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衞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衞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衞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衞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衞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衞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衞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和衞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衞生場所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本單位的自身衞生管理,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匾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四、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五、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六、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七、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八、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九、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十、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應符合《化粧品衞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六

賓館、旅店業衞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衞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污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牀單等卧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牀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櫃;温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淨後用化學消毒(程序:除殘渣→熱鹼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衝)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生產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説明進行。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櫃,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複污染,並對保潔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後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櫃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衞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衞生間的客房,每個牀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衞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污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衞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衞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要求。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衞生標準和要求,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 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衞生許可證"制度。

"衞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 衞生管理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 件。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建立衞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 經營單位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 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衞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衞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兩年複核一次。

第九條 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衞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 衞生監督

第十條 各級衞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防疫機構對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衞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 衞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衞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 衞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測和衞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 衞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衞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 罰則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衞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衞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衞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衞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衞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衞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和衞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篇八

一、課堂

1、教室應保持整齊清潔,地面無痰跡、紙屑、髒物、每天清潔地面及抹擦課桌椅;

2、教室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和空氣新鮮。學校應根據季節和天氣的不同,確定換氣方式與次數,如温暖天氣(或季節)宜採取全日開窗的方式換氣,寒冷天氣(或季節)在課前和課間休息期間利且教室的窗户開窗換氣;

3、保證教室適宜的温度;

二、宿舍

經常性衞生要求:

1、宿舍內和周圍環境應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2、應有健全的宿舍衞生制度,清掃乾淨;

3、宿舍的通風換氣要符合衞生標準,宿舍管理員每天應督促學生在起牀後,將宿舍窗户打開通風,確保宿舍空氣新鮮;

4、宿舍應有防蚊、蠅、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親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應做到室內外無蚊蠅孳生場所;

三、廁所

1、要建立廁所保潔和清掃制度。要落實負責廁所保潔的人員;

2、要保持廁所地面、蹲位及小便池內清潔;

3、要及時清理蹲位,化糞池的糞渣;

4、在廁所內或前室應設置洗後設施;

5、廁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和採光;

6、要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入廁習慣,保持廁所清潔。

四、食堂

1、食堂必須有效的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培訓,取得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如患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病毒性肝炎,化膿性皮膚病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調離;

2、食堂應建立健全衞生管理制度,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

3、食堂布局,設施與設備等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的要求;

4、食堂採購、加工、儲存等各個環節應符合《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的要求;

5、餐廳內外應保持清潔,衞生,清掃時應採用濕式作業;

6、食堂飲用水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設施如蓄水池等應有衞生防護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五、垃圾處理

1、在校園內,教室外應配置相應數量的廢物箱,且要與食堂,宿舍,水源一定的防護距離;

2、垃圾存放指定地點。內,外環境清潔,無惡臭,不孳生蒼蠅;

3、每天由專人對廢物箱進行清理,垃圾及時清運。保證周圍整潔無蠅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fangyi/e8yen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