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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屢遭“碰瓷”需警惕

基層反映: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屢遭“碰瓷”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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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屢遭“碰瓷”需警惕

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常常是該區域的“金名片”,對其區域的形象、美譽度、旅遊等都起到積極的作用,但近來卻屢屢發生被“碰瓷”現象,被他人以“借殼”、“傍名牌”的方式標註。以“安吉白茶”為例,今年以來,安吉市面上出現“白茶酒”、“安吉白茶茶煙”、“白茶口香糖”等產品,在產品名稱、原料、包裝、標籤上進行誤導,不僅損害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形象,還存在諸多違法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該類產品在外包裝上將已註冊且享有一定美譽度的區域公用品牌的文字名稱作為產品名稱的一部分或宣傳用語的一部分進行標註,並在可以模仿、突出註冊字體,刻意誤導消費者。該行為屬未取得註冊商標所有人授權擅自在包裝、宣傳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進行查處。官場小説

二是產品執行標準不符合規範要求。為規避法律法規,該類產品常常與區域公用品牌註冊的產品分屬不同的類別,但在產品的執行標準準上卻張冠李戴。以“安吉白茶茶煙”為例,標示執行標準為GB/T 31740.1-2015《茶製品 第一部分:固態速溶茶》,該執行標準適用的產品為熱溶型固態速溶茶和冷溶型固態速溶茶,但該產品名稱卻標註為茶煙,其食用方式為燃燒吸取,因此產品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生產企業是否合規都存在疑點。

三是產品標註的原料及宣傳內容存疑。為進行深度“碰瓷”,該類產品在標籤中常常把區域公用品牌註冊的農產品作為該產品的原料進行標註,並進行廣泛的宣傳。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是建立在區域內獨特自然資源或產業資源的基礎上,區域內外的同類資源難以區分和檢測,消費者更加難以辯識,如果虛假標註,則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進而影響區域公用品牌的美譽度。

因此,基層建議:一是區域公用品牌持有人及時開展維權工作。一經發現該類產品,應立即對產品生產方提起訴訟開展民事維權,向生產方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其商標侵權及傍名牌違法行為,請求行政保護。二是開展區域公用品牌的擴項保護。公用品牌所有人應未雨綢繆,對該商標提前進行擴項保護,啟動普通商品類別上的擴項保護性註冊,有條件的進行全領域註冊。三是區域企業開展相關衍生產品開發。充分利用公用品牌宣傳效應,有序、規範的開發相關衍生產品,延伸產業鏈,壯大特色產業,避免違規產品乘虛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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