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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精選多篇)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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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精選多篇)
第一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第二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第三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第四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第五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與建議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幹部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於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範、監管不到位,有的鄉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置不當等問題,甚至個別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了嚴重的幹羣矛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本文以沙洋縣為例,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當前“三資”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開始,沙洋縣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託代理製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運行幾年來,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組建了農村經營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和開通“村級財務公開內容自動生成”系統,保證了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鎮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範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複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請你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複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台賬管理不完善。由於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賬登記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台賬登記。如王港村對礦山、魚塘、荒山、荒沙和機動地承包租賃合同沒有存檔保管。通過清理,該村承包租賃礦產資源等項目48個,其中籤訂正式合同34個,以收據代合同4個,未籤正式合同10個。應收承包租賃費119.23萬元,僅收98.22萬元,下欠21.01萬元無賬面反映。沙洋鎮洪嶺村發包漁池134畝,4年來既未向承包户簽訂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費,村裏沒有任何記錄。少數村幹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並因此以權謀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温牀。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範。一是部分村幹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户,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規,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二是有抵扣、結算現象,主要是對税改財政轉移支付等資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結算,造成村級運轉艱難;三是返還收入不交會計入賬。如在清理中發現,洪嶺村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70.1萬元,有效資產151.4萬元,賬實不符達19.5萬元,大多數為管理不規範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範。一些地方存在着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範,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佔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着農村“狠人”強佔強霸,隨意侵佔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幹部圖安寧,不願惹;羣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對管理好農村“三資”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2、進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賬。首先要在農村“三資”清理的基礎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資”台賬,加強檔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範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台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鑑證,統一使用規範文本)、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4、改進方法,強化監督。過去實行“村賬鄉管”存在思想障礙:一是法律障礙,如“村民自治”;二是財力障礙,現在隨着情況的變化,這種障礙發生了變化,村 級資金主體部分由過去自己收,變為了上級轉移支付。為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委託代理制度,進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財力保障。因此要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為平台,通過建立健全各項監管機制等措施,紮實做好“雙代管”工作。加強預算管理,突出資金管理,加強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要通過民主推選,每年一次。

5、重拳出擊,嚴肅查處。要進一步統一對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紀檢、監察、財政、政務公開等職能部門要聯合制發“關於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的力度,嚴格制度管理,嚴肅處理處罰。

6、建立村幹部崗位補助財政直達個人帳户辦法,解決村幹部崗位補助的後顧之憂,促進農村集體“三資”規範化管理。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二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幹部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於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個別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臵不當等問題,引發了嚴重的幹羣矛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現就我鎮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當前“三資”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去年開始,我鎮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託代理製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運行一年來,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着的成效。為了保證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二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村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範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複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 1

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複雜性、多樣性,帶來的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台賬登記管理不完善。由於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賬登記的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台賬登記。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範。一是部分村幹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户,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法,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範。一些地方存在着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範,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佔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着農村“狠人”強佔強霸,隨意侵佔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幹部圖安寧,不願惹;羣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

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統一各村對管理好“三資”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個別村不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2、進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賬。首先要在農村“三資”清理的基礎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資”台賬,加強檔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範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台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臵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鑑證,統一使用規範文本)、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4、改進方法,強化監督。過去實行“村賬鎮管”存在思想障礙:一是法律障礙,如“村民自治”;一是財力障礙,現在隨着情況的變化,這種障礙發生了變化,村級資金主體部分山過去自己收,變為了上級轉移支付。為全面推行農村

會計委託代理制度,進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財力保障。因此要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為平台,紮實做好“雙代管”工作。加強預算管理,突出資金管理,加強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要通過民主推選,每年一次。

5、重拳出擊,嚴肅查處。要進一步統一對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紀檢、監察、財政、政務公開等職能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的力度,嚴格制度管理,嚴肅處理處罰。

6、建立村幹部崗位補助財政直達個人賬户的辦法,解決村幹部崗位補助的後顧之憂,促進農村集體“三資”規範化管理,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對於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健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農村“三資”管理現狀分析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農村集體經濟也在不斷髮展壯大,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也越來越多,特別是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產利用多樣化、資源開發產業化形勢逐漸顯現,對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焦點。村民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發生糾紛;村民為高速徵地發生農户與農户、農户與集體之間的糾紛;村民為承包山林糾紛發生羣體事件,就是農村“三資”管理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筆者通過對京山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初步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並提出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粗淺對策。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三資”登記的台帳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對村級集體的資金、資產的管理做到了帳、款、帳物相符管理也很嚴格,而對資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記不全、不細,從而造成資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規範。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集體土地:山林、水面等資源性資產權屬界定不清,導致羣眾與村權屬糾紛,甚至釀成羣體事件。

(二)財務管理不規範

一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力,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支出不討論,支出憑證手續不完整;二是有的村報帳員對農户往來、應收應付帳款不過明細帳,造成農户查帳較難。

(三)資產收益管理不規範

有的村幹部把機動承包收入直接衝抵抗旱排澇費,有的資產收益使用無計劃,有錢就用,用完為止。

(四)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不規範。

有的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時不按制度辦事,民主程序、民主公開不到位,不搞招投標,只是憑個別人説了算,讓個別人的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獲得承包權和所有權。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佔地徵用費時不按政策規定辦事,不召開村民議事會,不搞競標,只是憑個別村領導表態,損害集體利益。有的為緩解一時資金所缺,將非家庭承包土地發包期限延長指標降低一次性收取資金,為下一任留下一個爛攤子。

(五)村務公開、財務公開不夠規範。

雖然鄉鎮由鎮紀委牽頭,對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工作一直高度重視,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同時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個別村,由於村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羣眾意識淡薄,公佈的內容、形式、時間都不符合要求,公開不及時。

(六)個別村會計人員素質低,業務不精,責任心不強。

有的村級財務人員對開支條據不審核、不把關,違規條據也要報帳,有的財務會計人員報帳有意拖延報帳時間,無法正常結帳。

三、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鄉鎮財政和“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管理職能之一。但由於農村實行改革後將原來鄉鎮經管站與鄉鎮財政所合併,組建鄉鎮財政所(財政分局),由於人員大量調減,使其專門從事農村“三資”管理的人員越來越少,每個鄉鎮只有兩、三人,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經管機構虛設及職能逐年弱化,從事經管工作人員年齡老化、青黃不接也是導致對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管理監督跟不上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不力

一是羣眾監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有的村民只忙於

在外打工,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瞭解,民主管理和監督流於形式給予個別不廉潔的村幹部可乘之機。二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幹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三是村委會財務隊伍不穩定,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會計也跟着換,由於經費緊張,鎮黨委、鎮政府對村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力度不夠,基層財務人員業務難以提高。有些村幹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管理不規範。

四、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對策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不僅是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也是一項政治工作,是黨在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需要,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更是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實踐證明,管好農村集體“三資”,有利於鞏固壯大集體經濟,有利於改善黨羣、幹羣關係,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1、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契機,加大對村級基層幹部的培訓管理力度。

鎮黨委、政府每年定期對村支部書記、主任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幹部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同時把“三資”管理納入幹部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機制上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對違反制度的村幹部要嚴肅處理,對管理民主、嚴格執行制度要給予獎勵。

2、對通過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後的資金、資產、資源要建立台帳,明確界定產權。

建立“三資”產權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鄉鎮必須成立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由鎮紀委牽頭,鄉鎮財經所組織實施,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採取“台帳式”管理辦法,每年底還應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資,對因資產出售、徵地拆遷、中心村規劃建設、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應及時記錄歸檔,完善台帳,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3、健全制度,加強“三資”管理。

(1)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級一年必須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納入公開範疇,把羣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季度公開,保障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務公開要嚴格按照村務公開項目進行公開,實行微機打印張貼在村部公開欄,方便村民就近查詢。

(2)建立民主管理與審計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務、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村集體組織“三資”民主管理機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體組織“三資”審計制度和監督渠道,組織定期審計、專項審計,並公佈審計結果。

(3)實行鎮村招投標委託制度。各村招投標事務要全部委託“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理,各村不得自行組織招投標活動,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在5萬元以上、村集體資產轉讓金3萬元以上的項目,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後,由“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投標。

(4)推行集體資產監管制度,“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採取“台帳式”管理辦法進行有效管理。對村級資產資源登記造冊,建立資產管理台帳。各村台帳一式兩份,村委會和“三資”服務中心各執管一份,每年組織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加強鄉鎮財政經管隊伍建設。縣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鄉鎮經管隊伍建設。一是按照工作的職能配齊服務工作人員6人-8人,每個鄉鎮設“三資”管理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資金會計1人、核算會計1人、土地流轉調解員2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1人、檔案管理員1人。二是人員工作經費要保障,徹底轉變“三資”管理業務的職能部門肩負着“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實用人才,對缺編的人員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吸收新鮮能力,解決青黃不接的問題。四是縣局主管部門加大對“三資”管理服務工作人員培訓力

度,一年培訓1次,提高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而達到依法依規管理農村“三資”。

5、健全監督體系,推進權力公開,嚴肅紀律,查處農村“三資”違紀案件。

民主決策是權力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源頭防治賄賂的主要途徑。進一步規範農村民主決策過程,對農村土地租賃承包、集體資產處置以及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建設承包等重大事項堅持按照“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決議公告,結果公示”的“四議兩公開”程序進行集體決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辦事”的民主決策,使農村兩委的決策更加科學,權力運行更加規範。嚴肅查處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是查處以權謀私、私分、挪用、侵吞涉農的各項補貼的案件及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和財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違紀案件。通過案件的查處,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幹部自覺遵紀守法,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維護農民羣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第四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幹部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於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範、監管不到位,有的鄉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置不當等問題,甚至個別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了嚴重的幹羣矛

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本文以沙洋縣為例,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當前“三資”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開始,沙洋縣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託代理製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運行幾年來,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組建了農村經營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和開通“村級財務公開內容自動生成”系統,保證了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鎮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範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複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複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台賬管理不完善。由於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賬登記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台賬登記。如王港村對礦山、魚塘、荒山、荒沙和機動地承包租賃合同沒有存檔保管。通過清理,該村承包租賃礦產資源等項目48個,其中籤訂正式合同34個,以收據代合同4個,未籤正式合同10個。應收承包租賃費119.23萬元,僅收98.22萬元,下欠21.01萬元無賬面反映。沙洋鎮洪嶺村發包漁池134畝,4年來既未向承包户簽訂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費,村裏沒有任何記錄。少數村幹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並因此以權謀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温牀。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範。一是部分村幹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户,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規,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二是有抵扣、結算現象,主要是對税改財政轉移支付等資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結算,造成村級運轉艱難;三是返還收入不交會計入賬。如在清理中發現,洪嶺村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70.1萬元,有效資產151.4萬元,賬實不符達19.5萬元,大多數為管理不規範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範。一些地方存在着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範,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佔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着農村“狠人”強佔強霸,隨意侵佔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幹部圖安寧,不願惹;羣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對管理好農村“三資”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2、進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賬。首先要在農村“三資”清理的基礎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資”台賬,加強檔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範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台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鑑證,統一使用規範文本)、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4、改進方法,強化監督。過去實行“村賬鄉管”存在思想障礙:一是法律障礙,如“村民自治”;二是財力障礙,現在隨着情況的變化,這種障礙發生了變化,村

第五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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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與建議

作者:牛虎兆

來源:《新農村》2014年第16期

【摘要】農村集體“三資”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三資”管理是建設農村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農村“三資”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三資”管理,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健全制度,規範運作,民主管理,強化監督,確保農村集體“三資”安全與保值增值。

【關鍵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範;監督

農村“三資”是屬於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所有的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它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加強“三資” 管理,有利於推進農村民主化管理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雖然各地對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進行了有益的規範和探索,但由於個別地方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範,管理不透明,監管不到位等現象,造成財務管理混亂、資產資源處置不當而流失等問題,使得農村“三資”管理成為當前農村的熱點問題和不穩定重要因素之一。

一、農村“三資”範疇

農村“三資”是農村集體所擁有資金、資產、資源合稱。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集體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包括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助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村集體投資投勞興建的水利、交通等農業基本設施,科教文衞公益設施,及材料物資、債權等其他資產,農村集體資源包括法律規定的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水面、荒地等自然資源。

二、農村“三資”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足

一是認為税費改革後,村級收入減少,債務多,村級無資產可管,或管理制度健全,實行了村級四監管,幹部無可乘之,收入多的村不願接受管理;二是有的認為已經實行了村民自治,村問題村負責,不能管理;三是認為情況複雜,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的;既有固定的,又有可移動的;既有集體收入,既有國家支農資金,也有各項補助補償款、籌資等,複雜多樣,不好管理。

(二)、資產產權不明,處置隨意

一是由於村集體資源有的歸村集體所有,有的歸小組所有,存在村組、組組之間產權不清的問題,界定比較困難,長期閒置浪費,有的村村幹部更換頻繁,新成員不是很瞭解村集體“三資”情況,部分資產資源被侵佔挪用;二是在資產處置工作中,資源管理中不按程序招投標,暗箱操作,幾個村幹部一商量就定下來,隨意性大,低價承包,私自變賣,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不簽訂書面合同,程序不合法,手續不完備,造成集體資產資源的流失。

(三)、“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不全

會計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低,基礎工作薄弱,賬務不全,底子不清,台賬不全,出現有帳無物,有物無帳現象,特別是對四荒、水面、土地等資源登記不全面,甚至沒有登記,或故意不登記,為謀取個人利益創造條件,在資源管理上缺乏有效監督,個別村民私挖亂採,造成集體資源流失。

(四)、集體資金使用不規範

一是債權債務數量較大,形成時間長,成因複雜,有的應收賬款長期不回收,集體資金長期被少數人佔用;二是村資金未全額納入監管,個別村幹部或代表自行保管集體資金,坐收坐支,賬務處理不及時,下賬時一包單子,庫存現金中白條頂庫現象嚴重;三是非生產性支出過大,村級招待費難以控制,村幹部存在以各種名目濫發補貼補助、獎金等現象。

(五)、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監管乏力

一是農村“三資”管理體系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鄉鎮經管職能弱化,經管人員邊緣化,導致監管乏力;二是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機制不健全,民主理財、村民議事、村務監督名存實亡,村民對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與處置缺乏實際的參與權、知情權和決策權;三是村務公開內容不全面、不真實,公開事項不具體,存在假公開甚至不公開,有的羣眾對公開事不關己,漠不關心,有關部門不監督不檢查,使得個別村幹部存有僥倖心理,造成“三資”流失。

三、加強“三資”管理的建議

(一)、摸清家底,全面登記

根據三資管理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明確清理的事項、程序、範圍、方法、責任等,組織經管、財政、農業、林業,村兩委、理財小組、羣眾代表等組成的三資清理小組開展三資清查工作。查資金: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多支少收,借支挪用、白條抵庫等現象,分清責任,分類處理;查資產:對村集體資產存量、結構、分佈、利用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核實、評估,做到賬實、賬款相符;查資源:將資源的位置、面積、發包情況查準核實,對各類經濟合同進行清理登記,查合同:查清合同的承包金額、期限、履約情況,對有悖法律法規或顯失公允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變更調整;查債權債務:根據總賬、往來賬和羣眾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對核實,摸清村債權債務的實際狀況,對債務,據償還能力,分期歸還,對債

權,應收則收。對固定資產、資源、合同、債權債務等清查結果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建立管理台賬,按照登記、核實、公示、上報的程序,經清理小組確認後上報經管部門。

(二)、健全制度,規範運作

要堅持“三資”清理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收入管理、現金管理、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票證管理、資產資源台賬管理、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評估、承包租賃經營、招投標合同管理、定期清查、責任追究、民主理財、民主決策、村務公開等制度。配齊配強鎮村管理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對將村集體重大財務支出、土地承包租賃、公益事業建設、資產資源的處置等重大事項實行集體決策,按照村黨支部提議、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過程公開、實施結果公開,切實保障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在堅持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處置權、收益權不變和民主自願基礎上,全面推行村會計委託代理制,實行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公開、統一建檔的委託記賬管理模式,同時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以防代理機構侵佔、挪用集體資金,村組織私設“賬外賬”逃避監督。

(三)、民主管理,強化監督

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選出責任心強,辦事公道、有財會、管理知識人員進入民主理財小組和村務監督小組,賦予理財小組和村務監督小組事權,有權參與制定本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享有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的權利,使他們擔負起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每項資金的支出、資產處置、資源發包都要實行聯籤、會審、公示,使羣眾廣泛參與,全程跟蹤監督。強化審計監督。變事後查處為事前防範,事中制約,事後審查,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收益分配、資產負債實行定期審計,對農民羣眾反映強烈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問題進行重點審計,對重大集體資產資源的運行進行全程監督,對幹部離任、土地補償、村級補助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確保集體“三資”的安全。深化村務公開,公開時間要及時,內容要翔實,過程要規範,把“三資”管理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對資金的收支、資產資源的處置情況全過程公開,確保羣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

(四)、嚴肅紀律,強化責任追究

在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各項制度的前提下,建立長效機制。把“三資”清查整改落實與管理作為村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一起部署,一起落實,嚴格考核,實施責任追究。紀檢監察、農經審計、財政、政務公開等部門要加強對羣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羣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重點監督在農村“三資”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坐支挪用、貪污、買標串標、處置不當、分配不公等現象,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對違紀違法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以維護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和村集體利益,確保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董繼理:《如何加強農村“三資”管理》,《中國監察》2014(2) [j]

[2]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

作者簡介:牛虎兆,男,(1970.5-),漢族,山東省平邑縣人,本科,1991年7月參加工作,平邑縣武台鎮經管站農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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