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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農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2篇

當前農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2篇

當前農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1

當前農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2篇

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仍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工程建設領域監督管理不夠規範。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借用資質、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墊資施工等現象比較突出,支付環節及利潤分配次數較多。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帶隊施工比較普遍,各承包人之間責任主體不明,用工隨意性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管理和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落實不力,工資支付與工程款交織,發包、承包、分包“三角債”嚴重,極易產生“包工頭”攜款逃匿和農民工工資被剋扣或拖欠問題。

二是經濟下行導致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一些企業和單位生產經營困難,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矛盾比較突出,容易產生欠薪問題。例如:某市受房地產行業市場需求下滑、庫存增加影響,部分開發商資金回籠難度加大,資金鍊出現問題,造成拖欠勞務承包費,不能按時發放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某市化工類企業受環保和經濟下滑雙重影響,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資金鍊斷裂,加之融資困難等,導致拖欠職工工資及勞務費情況嚴重。

三是個別地方和單位不作為、亂作為。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對解決農民欠薪問題重視不夠,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落實不力,監督檢查搞形式、走過場,處置農民工欠薪案件缺乏責任擔當。個別地方政府不顧投資能力盲目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引發農民工欠薪問題。個別地方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建設,為一些資金不足、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項目“打招呼”“開綠燈”,直接導致欠薪案件發生。例如,某市政府投資項目農民工工資拖欠數額已佔到欠薪總額的47%。

對此建議:一是嚴格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查,在易欠薪行業全面推廣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二是規範建設領域生產經營秩序,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經營行為監管,落實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避免因工程款撥付問題導致工資拖欠。三是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地方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兜底”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

當前農民工欠薪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2

博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各項政策規定,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為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實現總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取得的成效

㈠高位推動,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協調機制基本形成。多年來,博州始終堅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重點工作抓緊抓好,每年年底都要專門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集中力量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在春節前足額領取應得的工資。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拖欠長效機制,在此基礎上,今年4月中旬,又專門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自治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截止目前,全州各縣市除阿拉山口市、温泉縣外,博樂市、精河縣均已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構,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協調機制基本建立,為自治州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條不紊紮實推進提供了組織保障。

㈡加強預防,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各項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近年來,針對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易發多發的特點,我州把加強事前防範,嚴格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規範該領域勞動用工管理的相關制度作為工作切入點,提前消除可能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矛盾隱患。把按照規定比例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建築工程項目開工前置條件,把工程峻工驗收,依法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無拖欠行為作為提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前置條件,日常加強督促指導建築施工企業規範用工管理、規範工資支付行為,進一步減少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生。據統計,1月份以來,全州共有167個建築工程項目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286.01萬元。開展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佈、建築施工企業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工作,建立失信行為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通過網站、報紙等平台向社會公佈了6起2016年拖欠勞動者報酬的典型案件,6家用人單位被曝光。結合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將各用人單位參加書面審查情況納入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8家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被評為C級。

㈢嚴格執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每年定期不定期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在2016年10月至今年春節前的開展的專項檢查活動期間,全州共開展法律宣傳活動10場次,發放宣傳資料4.8萬餘份,接待羣眾諮詢2200餘人次;共檢查用人單位152户,涉及農民工9543人,通過督促整改、執法檢查、移送司法機關等形式,為2659名農民工追討工資2825.26萬元,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處理完畢,博樂市專門成立專班,對2016年以前的12起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了集中辦理,清償農民工工資6468.9萬元,收益農民工3201人次,曝光了2家責任欠薪單位,使農民工拿到應得的工資,高高興興回家過年。今年年初以來,博州對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了再督促、再檢查、再落實,截止二季度末,全州累計檢查用人單位204户,涉及勞動者5555人,督促用人單位為796人補籤勞動合同,補發3206名勞動者工資5528.87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㈠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還不規範。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嚴峻形勢下,工程項目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墊資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使建設單位與農民工之間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導致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㈡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還不規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管理制度還未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還未全面落實,為部分施工企業或包工頭借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討要工程款的問題埋下了隱患。施工企業普遍採取平時只給農民工發基本生活費,工程竣工後或春節前結清工資等做法,將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捆綁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極易導致欠薪。同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流動性大,導致農民工在追討工資時往往缺乏證據。

㈢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相關制度沒有得到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管理制度等預防拖欠的相關制度還未全面落實,個別縣市不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造成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增加了難度。

㈣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不足。現有專職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少,面對大量的投訴舉報案件,大部分案件僅僅依靠督促、調解來處理,通過行政執法手段依法辦理案件數量少,日常巡查工作開展困難。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㈠建立人工費與其它工程款分帳管理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行業各工程建設項目落實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避免因工程款撥付問題導致工資拖欠。

㈡全面實行工資按月支付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為招用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銀行卡,委託銀行通過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户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工資賬户,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報酬權益。

㈢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繳存工資保證金情況進行審查,督促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堅持把繳納工資保證金與施工許可掛鈎,對未提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證明的,不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批准開工報告,發揮制度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作用。

㈣建立聯合懲戒和聯合激勵制度。各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建立拖欠工資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制度,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同時使守信企業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實惠。建立健全誠信企業檔案和不良信用企業檔案,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渠道向社會公開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信息。將查處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建部門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等行業信息平台,推進企業誠信信息共享,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撥付、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㈤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從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推進執法檢查工作常態化,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依法打擊以討要工資的名義、用虛報冒領等手段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以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為重點,重點檢查勞動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工資支付、未成年人保護等內容。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違法失信企業的巡查頻次。通過日常巡查,動態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管理的最新情況,提高勞資雙方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意識,進一步預防和減少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發生。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形成強大震懾。

標籤: 欠薪 農民工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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