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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民族學會管理工作的調查報告

關於對民族學會管理工作的調查報告

一、全州各民族學會的基本情況

關於對民族學會管理工作的調查報告

文山是壯族、苗族為自治民族的自治州,居住着漢、壯、苗、彝、瑤、回、傣等11個世居民族,少數民族203.7萬人,佔全州總人口354.2萬人的57.7%。1992年以來,我州先後成立了壯族發展研究會、苗學研究會、彝族學會、瑤族研究會、傣族學術研究會、蒙古族學會、白族學會等。8縣(市)也相繼成立了民族學會和民族活動小組。

二、各民族學會開展工作情況及成效

我州各民族學會的成立,是按社團組織程序批准成立的民間組織。多年來,各民族學會在州、縣(市)黨委、政府的關心下,在政府職能部門尤其是民族宗教部門的幫助和指導下,積極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挖掘、整理、傳承、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了各民族與黨委政府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多年來,各民族學會始終堅持“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為宗旨,緊扣民族經濟社會發展主題,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維護全州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如硯山縣的苗族學會,利用學會優勢,將黨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農村衞生保健知識翻譯成苗語,製作成光盤免費分發給苗族羣眾進行宣傳,並在苗族“花山節”活動場所循環播放,讓苗族羣眾全面瞭解黨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了黨在民族地區宣傳政策的喉舌作用。

(二)在挖掘民族文化,傳承優良傳統,構建社會和諧、維護民族團結中發揮積極作用。各民族學會成立後,堅持黨的領導,立足實際,教育、引導和幫助本民族羣眾搞好生產、發展經濟、積極組織開展各種民族文化活動,在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工作中,豐富了羣眾的文化生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結合本民族風俗習慣,舉辦一年一度的傳統節日活動。如壯學會的三月三、隴端節、花街節、紅飯節,苗族的花山節,彝族的火把節、蕎菜節、花臉節,瑤族的盤王節,傣族的錦庫節,白族的太平節等活動,在這些民族的節日慶典活動上,開展豐富多彩的各種少數民族體育競技比賽、舞蹈表演、民歌比賽、服飾展演、民族特色食品製作比賽等活動,不僅弘揚各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還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團結交流發揮積極作用。二是各民族學會在維護當地經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做大量工作。各少數民族學會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穩定、團結、發展”作為各學會的重要工作任務來落實。如廣南縣苗學會,在城市拆遷、農村各類矛盾糾紛中,在黨委政府需要幫助時,他們義不容辭,出面調解。在協會理事成員的耐心細緻的思想疏導下,使各種尖鋭矛盾迎刃而解,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應有作用。

(三)在繁榮經濟和促進少數民族脱貧致富奔小康發揮積極作用。各少數民族學會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牢記宗旨,按照學會章程開展活動,盡心盡力,關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為繁榮經濟文化和促進少數民族脱貧致富奔小康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各學會根據各民族風俗習慣及特點,教育和引導各民族羣眾發展生產、發展經濟。壯族、苗族、彝族等學會引導和組織青壯年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從事民族服飾生產經營等工作。如硯山縣苗協會,自2008年成立以來,引導部分苗族農户種植重樓90餘畝、種植三七、萬壽菊達1000餘畝;引導外出勞務年收入上億元;招商引資20餘家苗族服飾生產一條街坐落硯山縣城區,帶動就業1000餘人,實現年利潤100餘萬元。二是用實際行動努力實踐“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過上好日子”。各少數學會不僅充分發揮紐帶橋樑、宣傳、維穩、和諧發展作用,還在少數民族人才挖掘、培養、資助貧困生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力所能及的事。如廣南縣苗學會號召全縣苗族同胞捐款5萬餘元資助考取清華大學的學生;硯山縣的苗族協會,舉辦了一期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專題培訓班;2011年起,硯山縣苗協會先後籌款18萬元,資助94名貧困大學生、13名高中生、2名國中生。少數民族學會的這些善舉,為羣眾脱貧致富奔小康、困難學生圓大學夢做了積極的努力。

(四)發揮社團優勢,開展調查研究,學術成果豐碩。文山州少數民族眾多,歷史悠久,各民族在長期生產生活中創造了優秀燦爛的民族文化。各民族學會以傳承優秀民族文化為己任,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挖掘和整理,使各民族的民間文學、民族故事、文物、古蹟、文學作品、民族風情、民族語言等瀕臨失傳的傳統文化和民間技藝得以保存下來,為保存民族文化的原貌和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如壯學會的《儂智高問題論文資料集》、《壯族雞卜影印釋注》、《那文化探源》,苗學會的《苗族指路經》、《文山苗族民間文學集》、《文山苗族蘆笙辭》,彝學會的《文山州彝族民間故事集》、《文山州彝族民間詩歌集》,傣學會的《文山州傣族志》等,其他民族學會也緊緊圍繞本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積極開展調研和學術研究,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三、 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經費保障不足。經費是學會開展活動的保障。各民族學會想做的事情很多,特別是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整理、挖掘、傳承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能完成,而民族學會是非盈利性組織,沒有經濟來源。州級和大部分縣級學會維持日常運轉是靠會員繳納的會員費和個人自願捐款或向各級組織申請補助的,因此,學會普遍存在經費緊缺的情況。目前,全州只有文山市、廣南縣和富寧縣將各民族學會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文山市10萬/年/學(協)會,廣南縣5萬/年/學(協)會,富寧縣5萬/年/學(協)會。州民宗委自2012年至2015年3月從民族機動金中給州各民族學(協)會安排經費58萬元,對於各學會制定發展規劃,開展各項工作也無奈於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由於經費緊缺,在搶救瀕臨消失的民族傳統文化方面,舉步維艱,難以組織實施。

(二)無固定辦公場地。調研瞭解到,全州州級、縣級各少數民族學會均無固定辦公地點。因沒有辦公場地,各民族學會挖掘整理出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圖片、影像資料等,只能分到各理事成員分別保管,影響了各民族學會在開展民族傳統文化挖掘、整理、傳承等方面作用的發揮。同時也給資料的安全、完整保存帶來一定風險。

(三)對民族學會的管理、指導有待加強。由於民族學會是社團組織,在工作中,社團鬆、散,工作無規律,目標不明確,工作無計劃,沒有硬性指標約束;組織化程度不高,內部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活動的開展和內部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對民族學會的人才培養和政策法規指導有待加強。各學會雖然都有協會管理章程,但約束力不強,給會員管理、教育、培訓工作帶來一定難度;學會章程缺乏激勵機制,大部分學會理事會成員均由公職人員擔任,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從事民族理論研究和民族文化工作僅憑一腔熱情和使命感,創新性和人才培養不足,給學會的調查研究和學術交流帶來一定影響。

四、幾點意見建議

隨着社會的發展,民族學會在各民族地區發揮少數民族和黨委政府的橋樑紐帶、黨在少數民族地區宣傳民族政策的喉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規範我州各民族學會健康和諧發展,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制定出台相關管理規定,規範化管理各民族學會工作。民族學會是社團組織,鬆、散是學會的主要特徵。但民族學會在本民族內部具有一定的威望和感召力,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方面發揮着積極作用。目前大部分各學會理事成員均由公職人員擔任,有個別學會理事長為處級以上幹部擔任,違反了中央相關規定。因此,要加強研究,爭取儘快出台相關民族學會管理辦法措施,消除會員誤解和疑慮,使各民族學會真正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二)加大經費投入,爭取將各族學會活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目前大多數州、縣(市)級民族學會的活動經費靠退休老領導和在職的領導幹部“化緣”而來,吃上頓愁下頓,給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整理、挖掘和學術交流帶來一定難度,制約了民族傳統文化的弘揚、學會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因此,建議將州、縣(市)級的民族學會活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以保障各學會活動正常開展,發揮其積極作用。

(三)發揮資源共享平台,為各級民族學會解決辦公場地。通過調研瞭解,大多民族學會都沒有辦公場所,日常活動都是借用在職的理事長單位辦公室舉行活動;收集整理到的各種資料則分配到理事成員分別保管。因此,建議協調本級的相關行政事業單位,將部分空餘辦公用房騰挪給各級民族學會作為固定辦公場所,以有利於規範管理、方便組織活動。

(四)加強對民族學會的監督管理工作。各民族學會因屬於羣眾性羣團組織,目前國家層面也沒有相應的管理規定,導致各民族學會組織化程度不高,沒有充分發揮其積極的職能作用。因此,建議做好服務指導工作,幫助各民族學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各學會組織化程度;加大對各民族學會關心、支持力度,通過財政幫扶、項目支持、政策指導等途徑,不斷提升各民族學會管理水平,增強參與民族事務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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