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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醫療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醫療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創建醫療機構規範藥房用藥安全調研報告

創建醫療機構規範藥房用藥安全調研報告

三分局轄區共有醫療機構4家,醫療機構在人民羣眾防病治病方面發揮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醫療機構藥房是否規範、藥品質量能否得到保證,直接關係到醫療效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部分醫療機構藥房存在“小、亂、差”的問題,使羣眾買放心藥難的問題日趨突出。因此,醫療機構藥房的改造和規範工作,就成為藥監部門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任務。?

一、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硬件設施不完備。硬件設施是一個醫療機構藥房的基礎性工程,直接影響着藥品的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然而,4家醫療機構,大部分均不同程度地缺乏硬件設 施。一是藥房、藥庫面積過於狹窄,有的藥房面積不足15平方米,藥庫面積不足40平方米;二是沒有相應的管理設施,如藥架、藥櫃、乾濕温度計、隔地墊、冷藏設備及通風、避光、防鼠、防蟲等措施;三是調配使用工具不全,部分醫療機構調配藥品都沒有使用專用工具,而是用手直接調配,並且包裝藥品沒有專用藥袋,這些都不符合藥品的包裝要求,直接污染了藥品。

(二)軟件資料不健全。軟件資料最能反映一個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的全過程。但是,在常用的10餘種軟件資料中,醫療機構最多隻能查到藥品購進記錄等

三、四種資料,與 藥品零售 企業50餘種軟件資料相比,還不足10%。這主要體現在,一是各類相應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如藥品的儲存、養護、出庫、調配、事故處理等制度;二是本單位沒有建立起人員培訓及健康檢查檔案;三是購進、驗收記錄不完整、不寫藥品劑型規格、不註明驗收結論、購進驗收人員不簽名等現象大量存在;四是沒有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及無近效期藥品催銷表等問題很為普遍。

(三)購貨手續不完善。在藥品採購方面,一些醫療機構總是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首先,雖然大部分醫療機構在採購藥品時都能做到查看一證一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但沒有按要求將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留存下來;其次,對於進口藥品及一些特殊藥品,沒有索取《進口藥品註冊證》、《口岸檢驗報告書》、《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等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此外,個別法律意識較弱的醫療機構,在購貨時沒有與供貨方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沒有索要正式税票及交貨清單,一旦發生糾紛,缺少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四)管理措施不得力。藥品的儲存、養護、陳列等工作,是藥品管理的關鍵環節。但是,由於絕大部分醫療機構缺少必要的設施設備,加之思想不能引起足夠重視,所以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漏洞。一是藥品堆垛不符要求,沒有與地面牆壁保持一定距離,藥品受潮現象時有發生;二是藥品儲存未實行合格藥品與不合格藥品的分區管理,在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假劣藥品時,總是以“已經報廢”為由推脱責任,難以辯清;三是藥品陳列比較混亂,導致許多藥品因使用時尋找不到而過期失效;四是庫房與藥房的温濕度沒有定時監控,造成了許多藥品黴爛變質或被蟲蛀;五是不能定期對藥品檢查養護,例如藥品被陽光曝曬現象已是司空見慣,由於這 些問題的存在,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已令人十分堪憂。

(五)調配使用不規範。藥品的調配使用,是直接作用於患者的終端環節,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調劑人員的調配使用行為極不規範,大多數調劑人員在藥品調配時不使用調配工具;調劑人員不經處方醫師而隨意更改處方或代用藥品;部分調劑人員不在處方上簽名等;這些不良習慣和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危脅着人民羣眾用藥的安全有效,而且嚴重地阻礙了藥品使用規範化程度的提高。?

(六)服務質量不滿意。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的高低,不僅是其行醫用藥技能的一個外在體現,更是一條能否保證患者心理治療的重要途徑。但是,在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上,大部分醫療機構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一些藥劑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不能堅持在職在崗,不能按要求着工作服;二是個別藥劑人員態度惡劣,沒有體現患者至上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三是未設立服務公約、監督電話和患者意見簿等便民條件,不能正確傾聽羣眾呼聲;四是對藥品使用後的不良反應等情況沒有及時監測,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不能詳細記錄並及時處理。

二、產生的原因?

(一)認識有偏差,舊有管理體制存在弊端,缺乏競爭機制。長期以來,由於醫療機構一直處於被保護地位 ,認為只要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如同獲得使用藥品的“通行證”,沒有危機感;其次,“以藥養醫”的現象仍然還嚴重存在;最後,醫療保險定點單位被醫療機構獨攬,也是造成缺乏競爭機制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思想不重視,藥學專業人才嚴重匱乏。一方面,一些醫療機構負責人對藥房管理工作很不重視,總認為藥房只是為了賣藥,傳統的思想觀念和藥房管理方法還根深蒂固,直接影響了藥品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推進;另一方面,各醫療機構藥學專業人才嚴重匱乏,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筆者曾對醫療機構調劑人員進行過調查,問其調劑職責有哪些,大多數 回答不上來,由於這些人未經過正規藥學知識培訓,只對藥品有粗淺的認識,嚴重影響着人民羣眾的用藥安全。?

(三)制度不健全,醫療機構藥房無章可循。雖然以前衞生管理部門給醫療機構藥房制定過一些工作制度,且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和醫藥制度的逐步改革,這些制度已遠遠不能適應藥房工作的需要。另外,隨着我國加入wto,gmp、gsp等規範相繼修改出台,但是由於考慮到“醫藥分家”的發展趨勢,我國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規範成為了藥品質量管理方面的一個合理缺陷。因此,在醫療機構的藥房規劃、人員結構、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出庫、使用及服務等環節上,沒有嚴格的標準和統一的尺度予以要求和衡量,從而造成藥房工作無章可循的問題及藥房現狀參差不齊的現狀。?

(四)舉報案件少,羣眾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一方面,一些羣眾在發現甚至自己用上假劣藥品的時候,總認為吃一點小虧而已,不能及時向藥監部門舉報,延誤了作戰時機。另一方面,大部分醫療機構負責人,在發生違法行為後,還不能正確認識錯誤,法律觀念極為淡薄。?

三、幾點建議與對策?

(一)強化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一是要實行藥品從業人員資格准入制度。藥品從業人員上崗必須先通過崗前培訓並考試合格,憑藥監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方可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二是要加強繼續教育工作,從藥品基本知識、藥事法律法規、藥品職業道德等方面不斷提高藥品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三是要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的評審及考試,從根本上解決醫療機構藥品從業人員的素質問題。?

(二)加大經濟投入,實現醫療機構的可持續性發展。“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使醫療機構藥房進行有效改造,從而保障藥品質量和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就需要社會多方面給予經濟支持和投入。首先,醫療機構負責人要從思想上予以足夠重視,要加大對藥房改造的投資力度,下決心完善各項設施設備;其次,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對醫療機構藥房改造工作進行適當的政策傾斜,幫助其度過難關。

(三)出台相應規範,促進藥品使用科學化程度提高。目前,國家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沒有相應質量管理規範,這雖然是一個合理缺陷,但是面對醫療機構藥房的現狀,我們應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一整套既能適應地域特點,又能切實解決藥品使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規範和制度。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行為進行全面管理和規範,市局出台的《_____市創建“規範藥房”實施方案》及《_____市醫療機構“規範藥房”驗收標準》就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四)利用多種手段,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犯罪行為。“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中,監督是中心。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監管,就須多管齊下。一是充實執法力量,改善執法條件,狠抓隊伍自身建設,充分調動監管環節的內在因素;二是加強與公安、工商、衞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形成強大的執法合力,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三是以建立“藥品監督網絡”為重點,聘請有一定社會影響且責任心強的人士擔任藥品協管員,從而確保藥品監管無盲區;四是積極鼓勵羣眾對藥品違法案件進行舉報。總之,我們要採取多種方法,建立起以藥監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羣眾積極參與的藥品打假機制,着力提高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整體水平。?

(五)堅持法制宣傳,增強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醫療機構藥品治理是一項漫長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就需要社會各界尤其藥監部門的不斷宣傳,不能僅僅停留在?“

3、15”?、“

9、15 ”等活動開展的層面上,而是要在日常工作之中,以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和對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負責的滿腔熱情,不斷普及藥學基本知識,宣傳藥事法律法規。在對醫療機構執法過程中,要將宣傳和教育擺在突出位置,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做到“標本兼治”;此外,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藥品基本知識,指導百姓合理用藥,並要加大藥品法律法規的宣傳,鼓勵他們在自己用藥受到侵害時,善於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改善醫療機構用藥環境,確保藥品安全有效,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醫療機構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我們藥監部門必須用發展的眼光去審視目前醫療機構存在的困難與問題,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真正解決好人民羣眾“用藥難、用放心藥難”的問題,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第2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為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濕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温濕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衞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温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衞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衞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衞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核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為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台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xx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户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户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為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為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眾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為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衞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眾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3篇】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幾年來,隨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和監管力度的加大,醫療機構管理和使用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意識普遍有所提高,醫療機構進貨渠道進一步規範,使用無產品註冊證書、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違法案件逐年減少。但是,醫院重視程度不夠,而且醫療機構中管理醫療器械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結合幾年來從事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實際,現就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對策作以下探討:

一、存在主要問題及產生的原因

(一)在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中,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醫療機構對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和保管、養護和報廢等制度不健全,有關記錄不完整。

2.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資質資料收集不齊全,在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領用程序不規範,特別是一些大型的醫療器械設備未建立技術檔案。

3.醫療器械必要的保管養護儲存條件不具備,普遍不如藥品,多數無防潮、通風等設施;產品未按要求歸類存放,器械倉庫存在髒、亂、差現象。

(二)產生的原因:

一是醫療機構的領導在醫療器械的管理上有重醫藥輕械,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

二是醫療器械的採購、保管人員普遍存在法規意識淡薄,醫療器械的專業知識匱乏的現象;

三是國家對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和儲存等方面缺乏系統的規定和要求,使監督部門和醫療機構無章可循。

二、對策建議

醫療機構應在醫療器械採購、驗收、保存、使用、報廢等環節加強管理,建立和執行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的規章制度,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完善檔案資料管理等方面加強醫療器械管理,構建完善的質量管理和操控體系,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時,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台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醫療機構要建立相應的醫療器械管理的職能科室,負責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儲存、使用管理、質量跟蹤、資料控制、維修保養檢查、產品報廢淘汰、培訓操作人員、不良反應報告等工作,並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二)完善檔案資料管理。醫療機構要強化醫療器械檔案資料管理,對

二、三類設備類醫療器械逐台建立檔案,搞好醫療器械的基礎管理工作。

(三)嚴把採購關。醫療機構採購醫療器械要由醫療器械管理職能科室負責,由有關科室提出申請,經醫院批准交由採購部門執行,大型器械設備須由醫療設備委員會或院務會討論批准後交由採購部門執行。採購醫療器械必須做到:

1.嚴把“採購三關”,即公司資質關、產品合法性關、人員合法性關。必須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公司購進產品;產品必須是合法合格產品,必須是經註冊、有質量標準、有合格證明的醫療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據;銷售人員要有身份證複印件、加蓋本企業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受權書,並有明確授權範圍和期限。

2.首次進貨時必須嚴格審核供貨商資質,醫療機構應該向供貨單位索取並保存以下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授權書原件,委託授權書應明確授權範圍。

(4)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5)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及附件、質量標準。

(6)產品合格證明。

(四)嚴格質量驗收。

1.到貨必須驗收,並做好驗收(購進)記錄,驗收(購進)記錄應當註明:產品名稱、供貨廠商、註冊證號、執行標準、規格(型號)、生產批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數量、價格、購銷單位、購銷日期等內容。

2.必須查驗外觀質量、包裝及規定的包裝標識和中文説明書。

3.發現外包裝有破損、質量有問題、包裝上無註冊證書編號和產品批准文號的、過期、失效、淘汰產品不得入庫。

(五)嚴格保存養護。醫療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保存養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1.倉庫的基本條件應符合產品標準規定的儲存要求。

2.做好在庫產品的養護工作。

3.倉庫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塵、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黴、防蟲。

4.倉儲要有墊板或貨架。

5.對產品要做好色標管理,合格品為綠色、待驗品為黃色、不合格品為紅色,並按區域分類存放。

6.產品要有貨位定位標誌。

7.產品保管應做到帳、卡、物相符合。

(六)嚴格使用管理。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強設 備管理。對損壞設備進行維修,對維護、保養、檢查等環節進行管理,建立設備週期性檢查制度。

(2)加強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管理。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領用、發放要處於受控狀態。

(3)加強對重點監控產品植入醫療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醫療器械應當記錄相關信息,至少應包括病人姓名、住院號、手術時間、手術醫師姓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跟蹤號(生產批號)以及生產單位和供貨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並與病歷一同保存。

(4)建立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發現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

(5)加強操作使用人員的培訓。尤其是三類醫療器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培訓,包括技術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檢方面的培訓,做到要有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操作設備。

(七)建議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台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藥監部門和醫療機構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總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肩負起醫療器械監管的重任,督促醫療機構採取多種形式,從嚴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管理,抓好綜合治理,做到標本兼治,確保人民羣眾用械安全有效。

【第4篇】民營個體醫療機構現狀調研報告

民營個體醫療機構現狀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我市個體診所成為我市建立多層次新型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規模小、數量多、設立分散、情況複雜,管理難度較大。截止目前,全市個體診所已有近300家,主要集中在市中區和滕州市城區街道,為城區居民提供了基本的醫療服務,近幾年,經過對醫療市場的整治和規範,個體診所在醫療安全、醫療質量、醫療環境上有了明顯的改善,特別是經過實施醫療機構監督量化分級以來,部分個體診所的軟硬件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20xx年開始,我們國家組織了幾次大型的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今年省裏又針對性的開展了一級以下醫療機構專項整治活動,通過檢查結果看,我市民營個體醫療機構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影響和制約了個體診所的健康發展,下面我結合日常的檢查情況,對個體診所存在的問題做簡要分析:

一、人員執業、地址變更問題

法律規定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執業醫師法第十七條: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註冊的衞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 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衞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衞生技術工作。

從目前我市檢查的情況看,有近10%的診所不是開業申請人在執業,而聘任的人員多數沒有辦理醫師變更註冊。有的診所有醫師沒護士、有的有護士沒醫師,個別診所甚至是護士現場執業,近期,市監督所對一家診所進行了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是因為沒有坐診醫生,由護士進行現場執業,導致患者延誤病情死亡。這樣的事例不少,由於人員執業導致的醫療糾紛在我市屢屢出現。關於診所聘用人員行醫問題,衞生部有專門的司法解釋:第沒有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和已取得證書未進行變更註冊的人員都視為非衞生技術人員。一部分執業人員未及時到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變更註冊。關於診所擅自變更執業地點問題,衞生行政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時候,已經對診所進行了核准登記,核定了診療科目和執業地點,不是隨便可以變更的,變更要首先進行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變更。今年,我們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5家診所擅自變更了執業地點,均進行了行政處罰。

二、超範圍執業和誇大宣傳問題

法律規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範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 醫療廣告內容僅限於以下項目

(一)醫療機構第一名稱;

【第5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為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濕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温濕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衞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温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衞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衞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衞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核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為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台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16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户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户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為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為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眾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為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衞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眾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6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於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為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濕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温濕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衞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温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衞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衞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衞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核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為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台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05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户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户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為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為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眾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為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衞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衞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眾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7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範文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

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為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

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温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濕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

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温濕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衞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温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温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

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

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衞生室醫療條件差。

有的村衞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

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衞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核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為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台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xx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户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户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第8篇】醫療機構現存的問題與護理工作中的有效溝通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現存的問題與護理工作中的有效溝通調研報告

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日趨完善,以及法制知識的廣泛普及,人民羣眾對醫療衞生事業的服務質量的要求也逐日嚴格。儘管十年來,各地醫院的醫護技術水平已有很大的進步,但醫療糾紛卻是逐年上升。

1 存在的問題

為什麼技術水平提高,患者的不滿意率卻大幅度升高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1)患者參與醫療的意識增強;

(2)患者對醫護人員的信任度降低,不盲目遵從醫囑,對各種醫療、檢查的必要性存在疑問;(3)患者對醫療技術的現狀期望過高;

(4)患者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態度、工作效率、服務質量期望過高。目前我國的醫療衞生機構普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人力資源不足。護理人員配置嚴重不足,絕大多數護士終日奔波於繁重的基礎護理和簡單技術操作,無暇顧及患者的心理需求。

(2)負效應多於正效應。醫療機構近幾年在媒體上暴露出來的許多問題令廣大患者對醫務人員的信任降低。

(3)綜合分析差。由於科室劃分越來越細,侷限了醫務人員日常接觸的病種,因而對混合病種的患者治療難以準確把握。

(4)步調不一致。由於在日常工作中,護士與患者接觸的時間比醫生多,患者有較多時間向護士提出疑問,而護士對患者的病情瞭解不清,對患者的`疑問往往解釋不清,引起患者不滿。或者醫生與護士的解釋存在分歧,使患者在理解疾病時產生混淆,無所適從,因而對醫護工作不滿。(5)醫患間信任度差。另外尚存在患者對醫生要求的各種檢查、化驗缺乏必要認識,在主觀上不能認同,存在牴觸情緒,盲目拒絕必要的檢查,由於各種工作的解釋工作不到位,導致醫患關係緊張的個案在臨牀上隨處可見。

2 措施

隨着國民文化素質的提高及法律意識的增強,患者對醫療事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何改善醫患關係,樹立患者對醫護人員的信任,提高患者的滿意度是擺在醫務人員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所以護士在進行護理工作中,應深入瞭解可能存在的護患溝通困難,有針對性地選擇有效的溝通方式,從而實現有效溝通。我院自20__年開始實施六種護患溝通方式,要求全體護理人員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逐步實現人性化護理。實現護患有效溝通的六種溝通方式是:一個要求:誠信,尊重,同情,耐心。兩個技巧:傾訴,介紹。三個掌握:掌握病情,檢查結果,治療情況。四個留意:留意溝通對象的情緒狀況,受教育程度及溝通的感受,對疾病的認識程度和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感情反應並學會自我控制。五個避免:避免強求溝通對象,即時接受事實;避免使用易刺激對方情緒的語氣和語言;避免使用對方不易聽懂的專業詞彙;避免刻意改變對方的觀點;避免壓抑對方的情緒;六個方式:預防自己的針對性溝通;換對象溝通;集體溝通;書面溝通;協調統一溝通;實物對照溝通。在工作中,全體護理人員積極按照有效溝通的方式,針對不同的患者,機動靈活地採取不同的方式與其溝通,使護患關係有了很大改善。具體總結經驗如下:

(1)患者的病情應詳細向患者介紹。強調語言技巧,用詞婉轉,避免殘酷詞語引起患者過度緊張。如為患者可能難以接受的事實,應積極與家屬溝通,確定與患者介紹病情的真實程度和一致性。並在全科統一口徑,避免出現解釋上的失誤,影響患者的治療效果。

(2)各種化驗檢查應向患者解釋進行檢查的必要性,取得患者的認同。患者有拒絕檢查的權利,在講明檢查項目的目的和意義的前提下,患者仍拒絕檢查,可簽署拒絕檢查書。不可違背患者意志。

(3)重視患者的傾訴,給予適當的解釋。對患者表述的不適,應立即到牀旁檢視患者,通知醫生,對患者的不適給予相應處理或合理解釋。

(4)重視病情觀察。特別是對昏迷或麻醉未清醒患者,應加強病房巡視,主動檢視患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加大健康教育宣教力度。除常規的出入院宣教外,護士對患者進行的任何操作都應給予詳細的介紹目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項。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6)強調護士的職業形象。要求言語温和,禮貌周到,稱呼適當,舉止得體[1]。現代護理學的開創人,南丁格爾説過:“護理是一門藝術,進行藝術創作需要全身心的付出,精心準備。如同畫家雕刻家創作藝術作品那樣。由於護理的對象是人,因此我必須説護理是一門最精細的藝術,他關注人類的生存狀況,嘗試對人類的困難(心理、身軀、道德、精神)作深刻的理解,護理是作為一門藝術的實踐活動。”前輩的總結十分精闢,確實,護理工作不光是要求護理工作者準確完成各種具體的護理工作,還需要大家用心靈去體會患者的不安與痛苦、快樂與喜悦,讓患者感覺到護士與他們在一起。只有這樣,才能增加護患之間的相互信任,實現切實有效的溝通,減少醫療糾紛,從而真正構建和諧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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