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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隊伍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輔警隊伍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輔警隊伍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輔警隊伍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輔警是指經政府同意,由公安機關同人社部門按規定程序招聘,有財政保障的警務輔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並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願者;是一種職業,與公安機關的法律關係為市場經濟下的勞動合同關係;是社會治安輔助力量,而不是一個新警種。公安輔警隊伍的建立彌補了警力不足,在轄區社會治安、綜合防範等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公安隊伍不可或缺的“綠葉”。 輔警的出現可以説是時代性的必然產物,他們大大緩解了警力嚴重不足的缺陷,在巡邏、維穩和安保等各項警務活動中承擔了大量繁重而艱鉅的工作任務,他們的作用日顯重要。由於輔警隊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許多盲區,出現的問題也直接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因此,如何對輔警隊伍進行有效管理,充分發揮這支隊伍的最大效用,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輔警隊伍管理,建立健全規範化的長效管理機制,打造一支管理規範、紀律嚴明、訓練有素的輔警隊伍,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     我縣公安局輔警基本情況

2016年以來,南華縣公安局聘用輔警200餘人,在縣局黨委的協調努力下,積極爭取黨委政府、財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輔警薪酬待遇,2016年州級保障下撥交通協管員經費:65600.00,縣級財政預算經費:3120000.00,縣級財政預算特警人員經費:1446000.00,縣級財政預算交通協管員、接警員經費:477568.00,縣人社局撥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保險費補貼:237457.54,合計撥款:5346625.54 ;2016年支付輔警工資、五大保險費、管理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服裝費、裝備費、被裝費:5476957.19,超支10萬餘元從我局辦公經費中開支。

目前,我局實有輔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崗位輔警12人,派出所輔警84人、交警隊輔警42人、其他輔警59人。已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險,未購買住房公積金,隨着保險基數的提高,五大保險費也不斷增加,2016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7萬餘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180元,輔警月工資1273.44元,月繳納五險1126.56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2400.00元,2017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8萬餘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180元,輔警月工資1400元,月繳納五險1326.87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2626.87.00元,201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約為8.7萬餘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為1350元,輔警月工資1500元,月繳納五險1580.22元,我局每月為每名輔警發工資及買保險支付3080.22元,輔警工資雖然超過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但仍然趕不上當地經濟消費水平,大多數輔警覺得工資較低,工作與收入相差太大,輔警人員變動頻繁,流動性大,不利於開展工作。

我局在關愛優待輔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對輔警薪酬標準作明確規定,但不能低於當地最低月工資水平月工資1350元,目前我局輔警月工資1500.00元(不包含五類保險費),我局制定了《南華縣公安局輔警管理規定》,從2016年5月起為輔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女輔警的生育產假與女民警一致,凡在輔警崗位工作滿一年的發績效獎1200.00元,指揮中心的接警員工作滿一年的發績效獎3600.00,目前我局輔警工資構成由州級、縣財政、縣人社局撥款,不足部分從我局辦公經費中開支。我局為每位輔警購買了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險,未購買住房公積金,從2016年5月起為輔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積極為輔警爭取更多待遇,但由於經費有限,未能給予輔警更好關愛優待,特別是工資待遇方面,從而未能發揮輔警的更大作用。

二.我縣公安局輔警隊伍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輔警隊伍綜合素質不高。一是招聘的對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無業人員,這些人員自身素質比較低。二是崗前培訓時間短,後續培訓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員分散在各基層所隊,難以再集中進行培訓教育。主管部門培訓不到位,沒有形成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和方案,隊伍中仍有部分人員業務不熟,作風不過硬,服務意識、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達不到要求,輔警隊伍的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個別輔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現違法亂紀現象,不但損害公安機關執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會羣體對輔警隊伍的不滿。

(二)隊伍穩定性不夠。一方面,有些輔警缺乏對職業的熱愛,工作沒有熱情,僅僅將輔警工作作為“跳板”,一些素質較好、業務精通、工作認真的輔警,都通過各種渠道,另謀出路,這使得輔警頻繁進出,人員不斷流失,隊伍不穩定。另一方面,輔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職業認同感差。輔警不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但他們面臨的職業風險、精神壓力、工作強度等同,甚至高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然而輔警沒有實際執法權力,在一些執法執勤工作中身份尷尬,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羣眾的理解和社會的認可,使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的心理在部分輔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輔警招入把關不嚴。由於輔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學歷、素質好的人員加入。之前尚未建立嚴格的輔警人員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臨時性,去留隨便,致使輔警人員思想不安心,臨時觀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在輔警管理上,缺少激勵機制,不能有效激發輔警隊伍的活力,導致輔警積極性不高,敬業精神不強,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輔警隊伍雖然不是在編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樣不容忽視,而如何在輔警隊伍中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層用人單位普遍感到困惑的問題,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視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的現象。

三、強化輔警隊伍建設的建議

(一)加強學習教育是抓好輔警隊伍管理和建設的前提。抓隊伍管理和建設,首先要抓好對個人的思想學習和教育,用正確的理論武裝人,以先進的文化引導人。在具體工作中,我們要堅持落實輔警隊伍日常學習教育訓練制度,保證輔警每週不少於2個小時的學習教育訓練時間,組織隊員學習政治、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蹟,組織輔警開展隊列、擒敵拳、警棍術、盾牌術等體技能訓練。通過學習,使輔警時時瞭解政治,瞭解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瞭解公安中心工作,懂得輔警工作的性質是什麼,做好輔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輔警的思想認識,增強輔警做各項工作的自覺性。在堅持日常學習教育訓練的同時,還要密切掌握輔警的思想動態,隨時針對隊伍中出現的情況,及時認真的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要在學習的基礎上,組織輔警認真的討論和查找工作學習、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從而增強輔警的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法規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增強輔警的奉獻意識和奉獻精神,穩定隊伍。

(二)加強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是抓好輔警隊伍管理和建設的保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就是隊伍建設的規矩,也是抓好隊伍管理和建設的保證。在抓好輔警隊伍的管理和建設上,我們嚴格按照輔警招聘的條件,規範輔警的工作和行為,使輔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做到積極工作不越權,認真工作不違法。在具體工作中,一是嚴把輔警的進入關。對新招聘的輔警進行嚴格的政審,保證新招聘的輔警不帶“病”進入輔警隊伍;二是嚴格輔警的管理,對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紀律,工作消極疲沓,甚至違反制度和規定的輔警,堅決及時的予以辭退,防止傳染他人,出現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的現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規定規範輔警隊伍的管理。目前,輔警隊伍管理的制度辦法正在醖釀之中,在具體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規定建設隊伍;二是加強對制度化規範化建設進行檢查督促,對沒有按照隊伍管理制度進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措施,及時認真的加以整改,保證輔警隊伍在制度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工作;三是在具體管理上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首先,每月評選巡防之星、服務之星等先進典型,用他們的思想和行為帶動和引導其他輔警,向他們學習,向他們看齊;其次,對絕大多數輔警在管理上採取教育引導為主,對出現的小毛病小問題,以批評教育促其改正為主;三是對極個別素質較差,經多次批評幫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輔警,及時給予辭退,不能讓其形成氣候。

(三)是強化用工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警輔管理責任追究。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豐富“一崗雙責”內涵,嚴把入口關,暢通出口關,實行警輔管理連帶責任制,確保每名警輔都有責任民警,也有相應的責任部門和領導予以管理監督。同時,健全日常督察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對警輔用工單位及管理人員進行督察,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四)實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輔警隊伍管理和建設的重要環節。俗話講,人心都是肉長的。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美德,也教育人們養成了知恩圖報的思想。尤其是黨中央提出了創建和諧社會的理念,實行人性化管理,把這些思想融入到隊伍管理和建設中,對隊伍的管理和建設確實起到一些積極的作用。我們在按照輔警隊伍的制度和規定對隊伍進行嚴格管理的同時,還要注重加強對輔警隊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輔警認真做好巡邏防範等各項工作的同時,也要關心關愛輔警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使輔警能夠感受到公安機關的温暖,能夠在温馨、舒心的環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餘,結合輔警實際,經常性的組織輔警開展一些籃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賽活動,讓大家互相之間有一個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與被管理之間的距離,寓教於樂。通過這些關心關愛輔警的具體舉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與輔警的距離,進行和諧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輔警感受到組織的温暖,心情上自覺遵守制度和紀律,主動做好各項工作;三是積極創造條件和機會,促進輔警之間交流,增進團結,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幫助,促進輔警隊伍管理和各項工作開展。

南華縣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關於全縣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縣人大常委會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調研組)

根據2019年工作安排,縣人大常委會成立了以許庭波主任為組長的調研組,對全縣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開展了調研。3月21日,調研組實地調研了伏嶺派出所、交管大隊、特(巡)警大隊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法院關於輔警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情況的彙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相關單位參加座談。調研情況如下:

一、全縣輔警隊伍建設管理現狀

(一)輔警隊伍已成規模

目前,縣內輔助警力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縣政府公安機關聘用管理的公安輔警192人(截止2019年2月3日),其中男性 149人、女性43人;按照崗位職責劃分,勤務輔警 151人、文職輔警37人。公安機關各業務警種、各基層所隊均有分佈,但相對集中在交管大隊(67人)、特(巡)警大隊(23人)、華陽派出所(28人)。該部分輔警自1989年開始陸續入隊,人數與正式幹警人數基本持平。二是縣監委使用、縣公安機關管理的留置看護中隊輔警12人,全部為男性。三是縣人民法院聘用、管理的聘任制司法警察9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2人。該部分人數是正式幹警的1.5倍。

(二)發揮作用不可或缺

縣公安機關輔警在街面巡邏防控、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治理、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設及窗口服務、報警接轉等崗位上為我縣公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部分警種輔警人數是正式幹警的3倍,已經成為公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輔助力量。

縣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彌補了正式幹警年齡斷層,緩解了用警矛盾,是目前法警隊伍的重要力量,在審判輔助、案件執行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近年強化案件執行工作中,促進了案件執行高執結率成績的取得。

(三)建設管理逐步規範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15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16]72號),縣人民政府研究通過了《績溪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推行了以定編制、定崗位、定保障和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輔警招錄 “三定二統一” 為主要內容的公安輔警隊伍管理改革,基本扭轉了以往公安輔警招聘上的各行其是、使用上的各自為政;各用工單位根據自身實際,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如伏嶺所的《輔警月工作清單》、《積分制考核》等制度,特(巡)警大隊的《隊員日常考核管理辦法》、《輔警八小時以外管理規定》等制度,促進了招聘、使用、管理逐步規範化。

縣人民法院制訂了《聘用人員管理辦法》,並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法發[2005]23號),按照正式法警有關要求管理聘用製法警,目前正按司法改革相關要求,銜接輔警的經費保障和人員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輔警素質參差不齊。

一是各單位輔警招聘工作不規範,學歷層次有高有低,少數人員自身素質比較低。二是崗前培訓時間短,主管部門培訓不到位,缺乏系統正規的職業化學習和訓練。三是後續教育跟不上,部分人員業務、作風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要求,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隊伍思想不夠穩定。

因為待遇保障等原因,部分素質較好、能力較強的輔警僅僅將輔警工作作為“臨時崗位”,一有機會就另謀出路。同時,因為激勵機制不夠完善,積極進取的導向功能缺失,部分輔警缺乏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三)隊伍活力有待增強。

在優秀人才留不住的同時,一些需要及時更替人員的崗位,沒有形成有效更替機制,已有淘汰機制“形同虛設”,隊伍競爭氛圍不濃,崗位危機意識不強,少數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輔警仍在聘用中,弱質人員難消化,長此以往影響隊伍活力。

三、幾點建議

(一)做好“進口”文章,夯實人員素質基礎。

一是要科學設定進人計劃。人數規模既要滿足當前警務執勤的需要,也要用發展的眼光科學測定需求趨勢,嚴格實行員額管理;要考慮人員年齡結構,分年度按比例進人,確保隊伍力量基本保持均衡;要從嚴執行進人計劃,定期進人,堅決防止隨意進人、臨時動議進人。二是要合理擬設進人條件。要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確保所進之人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職業操守;要完善按崗位職責要求分類確定進人條件,確保所進之人適應崗位履責需要。三是要精心組織招聘。確保招聘程序公開、公平、公正;要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確保所進之人符合崗位履責的基本素質要求。

(二)加強教育管理,提高隊伍能力水平。

一是要加強隊伍政治思想教育。要依照《人民警察法》有關警察義務和紀律的規定,以必要的形式加強輔警的言行約束;要善於發現隊伍中的不良苗頭和思想傾向,運用積極的、正面的引導方法,幫助輔警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事業觀,增強工作責任心。二是健全長效培訓提升機制,加強隊伍工作業務培訓。要按依法履職、依法執勤原則,開展系統性、針對性、經常性培訓,不斷提高輔警的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三是不斷完善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人員考核評價體系,堅持定量為主的原則,促進輔警履職盡責。四是建立完善必要的崗位輪換制度,避免輔警公權私用風險。五是要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務輔助力量執勤時處輔助地位的規定,結合各單位實際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辦法,加強依法用警管理。

(三)加強勤務保障,確保隊伍基本穩定。

縣人民政府應統籌縣內各部門輔警隊伍的用工員額、保障標準和用工要求。相關部門要按規定的分工,積極發揮作用,平衡各部門的輔警用工薪酬和基本福利標準,共同促進全縣輔警隊伍的健康發展。一是健全完善適應崗位特點、滿足用人需要、符合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工資報酬標準體系,建立崗位、履職與報酬相關聯,注重工作績效的、呈梯級晉升的薪資辦法,逐步減少報酬與崗位要求不相符的矛盾。二是用工費用要嚴格收支兩條線,由縣財政科學預算定額保障。三是要保障相關裝備條件滿足工作執勤需要,確保規定的包括統一着裝在內的警務裝備按時按質配發。四是各用工單位要落實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輔警的人事管理工作,及時關心他們在思想、生活上的困難和問題,並盡力解決。

(四)暢通人員“出口”,保持隊伍活力。

要探索健全適應崗位需要的淘汰機制。一是完善用工合同,按合同用工。對工作表現差、思想漂浮、作風不實、難以勝任工作的人員,充分運用工作考核評價結果,依法解除用工合同。二是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對觸犯黨紀國法、違反相關紀律規定的,一律予以及時清退。要探索建立優秀人才薦用晉升機制。對符合條件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崗位的,予以支持和必要的推薦;積極彙報爭取出台從優秀輔警中選錄正式民警政策。要探索符合輔警實際的退養機制。針對輔警中一些崗位的特殊性,積極研究爭取老、弱輔警作為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病退等政策;探索建立符合政策規定、對年輕輔警起激勵作用的內部退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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