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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服務考勤制度

課後服務考勤制度

2021年秋課後服務考勤制度

課後服務考勤制度

一、學校登記在冊的需要課後服務的學生須在課後服務當天,班主任(第二節課上課教師)當面對課後服務學生考勤。

二、有事暫時不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須向課後服務班主任請假説明情況,並寫出書面請假條(向原班主任請假也可以,但必須做好交接)。

三、課後服務班主任必須保管好學生請假條,掌握好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數量及活動情況。

四、每次課後服務結束後,課後服務班主任須清點人數,逐一交送學生家長。

五、每天負責學生課後服務的教師,放學時到課後服務辦公室簽字,當天忘記簽字的課後服務老師可寫情況説明由值班領導簽字後補籤,教師課後服務簽字表是計算課後服務工資的依據,任何人不得代簽,誰簽字誰負責,值班領導不履行職責,扣發值班領導及代簽教師當天課後服務費。

六、負責學生課後服務的教師有事不能參加,須提前向教務處請假説明理由,教務處負責協調其他教師替代。

七、課後服務教師不得早退、遲到(2分鐘未到教室或2分鐘提前離開教室)。遲到、早退一次扣發當天課後服務工資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由中心國小校委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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