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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承接全區教育系統安保服務及部分後勤管理服務的情況彙報

關於承接全區教育系統安保服務及部分後勤管理服務的情況彙報

一、基本情況

關於承接全區教育系統安保服務及部分後勤管理服務的情況彙報

(一)實施背景

全區現有公辦學校80所(含4處教學點)、公辦幼兒園140所(含9處附設班),目前共配備安保人員685人,標準要求至少需要880人,且年齡不超過50週歲。由於工資待遇偏低、聘用方式多樣等原因,現安保隊伍存在構成複雜、年齡偏大、流動性強、素質能力弱等突出問題,集中體現在:第一,人員配備數量不達標,配備率不到78%。第二,人員年齡不達標,現職人員達標者僅89人,佔比不足13%。第三,聘用方式多樣,涵蓋了自招自聘、勞務派遣、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第四,投保問題突出,部分基層校園安保人員工資中未包含社保支出。

(二)承接教育安保服務實施計劃

根據9月16日區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2020年集中研究教育工作專題會精神,城發集團計劃自2021年開始,利用2年的時間,對現有公辦學校、幼兒園的安保業務,按照立足實際、穩妥推進、逐步接收的原則,對學校和幼兒園現有保安隊伍“一校一策、重新委託”的形式,分批完成全區教育系統安保服務的承接任務。2021年完成區屬學校、幼兒園安保服務的承接任務,2022年完成其他學校、幼兒園安保服務的承接任務。

(三)高質量建設教育安保服務機制

按照區領導要求,城發集團制定《安保隊伍建設管理方案》(詳見附件),明確安保服務組織架構和分工職責。優中選優,選聘具備安保公司豐富管理經驗專業化管理人員組建管理層。充分發揮全區集中化管理優勢,自上而下實施全區教育安保網格化管理,按照學校區域、合理劃分片區,構建片長、隊長、班長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管理模式,形成“點”“線”“面”多級聯動的管理機制。高標準設立安保人員選聘標準和流程,通過對原安保人員選聘、社會化招聘、委託第三方招聘等多渠道選聘安保人員,做好崗前培訓、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和軍事訓練,從選人和育人全過程建設高素質安保隊伍。建立薪酬績效管理體系,以所屬校園考核為主,健全安保人員服務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優者上、劣者下的獎懲機制,不斷提升教育安保人員的配備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我區校園安全提供高質量的保障服務。同時,公司通過搭建高質量安保隊伍,做大、做強教育安保服務,樹立行業品牌形象的同時,以此為切入點拓展其他社會企事業單位的安保服務,開展系列延伸業務,如物業、餐飲等,取得收入將用於公司現代化管理和校園安保服務質量提升,反哺校園,反哺社會,實現政府、社會、校園、企業多方共贏。

(四)2021年相關經費測算

經費主要包括:1.人員薪酬:含社會保險和績效工資(按照人均3600元/月/人核定),每年隨青島市社平工資調整,實發工資以薪酬績效考核結果為準;2.餐費、服裝費:按照18元/餐/人核定,服裝按800元/人/年核定;3.運營管理費,一是管理人員費用和業務開支,包括專業管理人員的薪酬、保安隊長津貼、辦公設備、車輛、場地、業務培訓費用等,按8%測算每年約110萬元;二是繳納相關税金,每年約83萬元(按費用總額6%測算);4.安保裝備,由所屬學校、幼兒園根據相關標準和要求自行配備。綜上,2021年財政投入合計約1576萬元(測算詳見附件)。原有教育安保經費由生均公用經費和財政專項補助組成,每年約755萬元(按人均2600元/月測算)。現方案依法完善工資保障和社保繳納,實施後每年增加費用約821萬元。

(五)承接部分學校、幼兒園後勤管理服務

區教育體育局提出,因部分幼兒園擴大辦學規模,2020年9月,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工作需要臨時使用了18名編外用工,主要分佈在區實驗幼兒園及北部分園,其中保育員5人、安保員4人、後廚輔工3人、麪點師2人、衞生保健員1人、保潔1人、廚師1人、電工1人,每月勞務費合計約6.88萬元(2020年9月起一直未發放勞務費,具體費用按實際為準)。為規範用工形式和勞務費支出,區政府呂永翠副區長主持召開政務專題會議(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研究。經落實,受政策限制,區級層面不能再增加編外用工的數量。該18名人員的安置問題急需妥善解決。

二、需會議研究確定事項

(一)提請區政府授權城市發展集團為全區校園安保服務的採購、管理主體,按照區教育體育局的要求,負責全區校園安保服務的運營管理。

(二)在安保服務交接工作中,對於已經簽訂勞務派遣或購買服務協議且尚未到期的單位,建議按照尊重歷史、有序推進的原則,“成熟一家、接管一家”,相關單位妥善解決後,再交付城發集團,確保順利銜接。對於現職安保人員錄用的問題,現職安保人員中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優先錄用,不符合條件者由區教育體育局和各街道辦事處做好解聘分流工作。

(三)社會穩定工作。對於原安保人員分流安置等善後工作可能引發的勞動爭議、民事糾紛等不穩定因素,建議由原屬街道辦事處、學校、幼兒園妥善處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局屬學校、幼兒園現職安保人員的善後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街道學校、幼兒園現職安保人員的善後工作。

(四)明確相關經費保障。局屬學校、幼兒園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全額保障,街道學校、幼兒園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和各街道按1:1比例保障。區財政承擔經費和街道承擔經費統一由區教育體育局按每季度支付城發集團。區教育體育局根據預估測算金額,2021年1月底前先行支付城發集團一季度的經費作為啟動資金,2021年4月10日之前再進行多退少補。之後,在每季度首月的10號之前,根據區教育體育局所需安保人數支付城發集團上一季度安保經費。如,7月10日之前支付二季度經費,10月10日之前支付三季度經費,以此類推。

(五)提請區政府授權城市發展集團為學校、幼兒園後勤管理服務採購、管理主體,按照區教育體育局的要求,負責運營管理工作。對2020年新增18名人員發放勞務費用,並補發自2020年9月份以來的相關費用。所涉全部經費統一由區教育體育局參照保安經費支付模式支付城發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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