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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研究論文範例【新版多篇】

民族文化研究論文範例【新版多篇】

民族文化研究論文範例【新版多篇】

民族文化研究論文 篇一

1.西南地區

解魯雲在年已經對雲南地區少數民族生態觀等問題做了較為詳細的梳理和綜述,其成果可資借鑑。許再富等撰著的《熱帶雨林漫遊與民族森林文化趣談》一書是進入世紀前我國森林民族文化研究的重要著作,該書從地質學、地理學、生物學、生態學等諸多方面闡述了西雙版納熱帶雨林形成與演變的過程,並分析了自然環境對生活在這裏的森林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宗教信仰等方方面面的深刻影響,認為這裏民族的種種文化皆與熱帶雨林有密切的聯繫。羅蘋闡述了西雙版納地區少數民族的森林風俗和情趣。周鴻等將雲南山地民族的森林文化稱為神山森林文化,認為這種森林文化體現一種敬畏生命的生態倫理學,有着深刻的自然保護意義。這足以看出這種獨特的森林民族文化對於一個民族發展的意義。吳兆錄等研究發現,在數千年的歷史演變中,西雙版納的各族人民形成了以“神靈為萬能,人只有依附地位,人必須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傳統生態觀。同時認為這一傳統生態觀固化在以利用、管理、保護森林為中心的生產活動中,具體表現為多樣的森林管理傳統,實現了人與自然雙方的和諧相處和持續發展。

尹紹亭通過研究雲南少數民族利用森林的傳統方式———刀耕火種,認為當代的刀耕火種是亞熱帶、熱帶山地民族對於其所處生態環境的適應利用方式,是一筆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許再富以西雙版納為案例,探討了民族森林文化與生物多樣性有效管理之間的關係,指出民族森林文化是維持生物多樣性的最重要因素,現代的生物多樣性管理也離不開民族森林文化。周鴻等將雲南山地民族的森林文化稱為神山森林文化,認為這種森林文化體現一種敬畏生命的生態倫理學,有着深刻的自然保護意義。楊玉、趙德光則以西南邊疆民族為中心探討了神山森林文化對生態資源保護的作用。西南邊疆各民族在與當地環境的不斷適應過程中創造了以神山崇拜為核心的森林文化,神山森林文化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進的傳統生態文化模式,它維繫了山地農業的生態平衡系統,又保護了大片原始森林,保存了大量的原生物種,對西南邊疆的生態資源有重要的保護意義。這足以看出這種獨特的民族森林文化對於一個民族發展的意義。蔡磊以貴州省都勻市兩個少數民族村為例,研究了少數民族地區以村規民約為基礎的社區森林資源保護問題。邱寅瑩通過梳理雲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森林資源保護法律體系,通過個案再現守法、執法、法律監督等各個法律實施的具體環節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出現問題的原因和改進策略。劉冬梅等從鐵刀木文化、貝葉文化、龍山文化和稻作文化這四個方面綜述了西雙版納傣族森林文化對當地植物多樣性的積極影響。吳思震總結了西南少數民族的生態觀,他指出西南地區少數民族認為“萬物有靈”,把自然和樹林當作一種神祕力量而無限崇敬;對其居住地區的山林都倍加珍惜,並形成了許多保護森林、愛護自然生態的習俗文化;形成積極植樹造林的文化習俗;在森林管理統籌方面以哈尼族“分區育林”與“種子孫樹”文化為典型代表。

關傳友從物質、精神文化兩方面,對西雙版納地區的森林文化進行了初步分析,總結了西雙版納地區的森林文化現象。作者認為物質方面的民族森林文化涵蓋食用、衣飾、居住、書寫載體、生產生活工具、樂器等六個方面,精神方面則表現為神林崇拜、神樹崇拜、佛教聖樹崇拜等森林崇拜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民風民俗。雷啟義、周江菊研究了黔東南植物多樣性的原生態文化表現形式,進一步證明了原生態民族文化對植物多樣性保護與利用的積極作用,提出了利用原生態民族文化保護植物多樣性的重要建議。李莉、樑明武以黔東南苗、侗族自治州為案例,從建築工藝、鼓樓、風雨橋、吊腳樓以及生活、娛樂工具入手考察了這一地區少數民族的物質文化,以及以林業契約、碑刻、林諺為代表的制度文化和樹神崇拜、民俗民風等精神文化的內容。與貴州、廣西接壤的湘西、湘西南地區也是森林茂密、民族眾多的地區之一,森林民族文化絢爛奪目。由於這一地區從大的地理環境上看可歸入大西南的範圍,故而將其附於西南地區進行討論。學術界對這一地區的森林民族文化也有一些研究成果面世。陳瑛等探討了湘西森林文化的建設問題,闡述了湘西森林文化建設的有利條件,並從建設軟環境、搞好規劃引導、探索規模經營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四個角度提出了建設策略。劉俊宇、鄒巔闡述了湘西少數民族森林文化中生態觀多樣化的表現形式,並在此基礎上挖掘了其藴含的生態倫理思想,探討了其生態倫理思想的當代價值,特別是在旅遊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胡萍、吳萍從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精神文化四個層次論述了湘西南地區森林民族鮮明的民族性,並分析了這些民族性的理論研究價值和應用價值。

2.東北地區

世紀年代,張碧波先生主持了國家哲學社會科學“七五”重點項目———“中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課題,課題組歷經十年的艱苦奮鬥,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矚目的研究成果。年和年相繼推出《北方文化研究》第一集和第二集,-收入論文七十餘篇。年出版了《中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民族文化卷》,全書一百二十餘萬字,以中國北方古代民族為綱,將文化學的內容分別歸入各個古代民族,是以民族劃分來研究文化的重要實踐,更是民族文化研究史上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好書。書中涉及了肅慎、挹婁、勿吉、室韋等東北古代民族的森林文化。年又出版了一百三十餘萬字的《中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專題文化卷》,該書打破了考古學、民族學、歷史地理學、歷史學等諸多學科的學科界限,將民族學與文化史相結合,並融合文化人類學、歷史文獻學、考古學等諸多學科知識,試圖以更加宏觀和立體的視角建立北方民族文化史學科,對北方區域文化及民族文化進行研究,具有文化史學的開拓意義。該書內容豐富,涉及了中國古代北方各個民族的原始文化、哲學思想、宗教、神話、習俗、文學、史學、音樂、舞蹈、美術,乃至巖畫、石窟、醫術、科技、軍事、體育等,其中也涵蓋了東北古代森林民族的狩獵、漁撈、採集等與森林息息相關的文化。這部著作填補了我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綜合研究的空白,也標誌着“中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課題的最終完成。

上述著作雖然包羅萬象,其中不乏對東北古代森林民族文化的系統論述,但首次明確提出關乎東北地區森林民族文化這一概念的是歷史學家米文平。米文平在年提出了“東亞森林民族文化”的概念。他認為:“大興安嶺深處為無邊無際的原始森林所覆蓋,自古以來就有遊獵民族生活在這片原始森林深處,至今這裏仍保留着一些剛剛定居不久的遊獵民族,如鄂倫春、鄂温克等。在這個森林生態環境中生存至今的森林遊獵民族,他們的生產生活方式、文化習俗及其心理素質方面積澱下來的歷史文化基因為我們研究森林民族文化乃至人類早期文化史,都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社會化石。”他的論述可謂深刻。他隨後出版的《鮮卑史研究》更是研究東北古代森林民族的一部力作。高鳳超回顧了呼倫貝爾地區森林文化的歷史,指出呼倫貝爾原始林區是北方少數民族繁衍生息的搖籃,從古到今,這裏生活着鮮卑、女真、蒙古、鄂倫春、鄂温克、達斡爾等眾多少數民族,創造了燦爛的森林文化,並提出今人應繼承森林文化遺產,為呼盟特色經濟服務。為此他提出了四點建議:第一,樹立綠色文化觀念,恢復自然生態;第二,合理開發森林資源,大力生產綠色食品;第三,增加文化含量,開發森林旅遊資源;第四,建立新型的林業產業結構。-南文淵指出:東北古今民族森林生態文化的基本特徵是各民族對其森林生態環境的保護和適應,形成了與森林生態系統相協調的生計方式、社會規範、信仰體系和價值觀念。提出傳承森林生態文化,促進城市化發展與建立區域廣大的森林自然保護區相結合,是東北各民族建設生態文明的制度途徑。對東北地區世居民族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果。黑龍江省民族研究所於年推出了《黑龍江流域民族歷史與文化叢書》,其中包括張嘉賓的《黑龍江赫哲族》、韓有峯的《黑龍江鄂倫春族》、波•少步的《黑龍江鄂温克族》,-又於年推出了《黑水世居民族文化叢書》,其中包括了都永浩等的《黑龍江赫哲族文化》、吳天喜的《黑龍江鄂温克族文化》、韓有峯的《黑龍江鄂倫春族文化》。

這些著作全面介紹了黑龍江流域世居森林民族的歷史文化,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張慧平在廣泛蒐集資料和專項田野調查的基礎上,運用闡釋學方法及現代多學科知識和理論,對鄂倫春族的民族文化進行了梳理、挖掘和闡釋。作者從鄂倫春族傳統自然知識、人對自然的情感、民族信仰、哲學觀念、民俗行為等幾個層面對該民族森林文化的生態意識進行了系統研究,並運用唯物主義原理,分析了鄂倫春族生態意識對現代生態意識和生態實踐的支持作用及對林業實踐的現實意義。於佳從音樂的角度對鄂倫春族的森林文化進行了研究,她通過對鄂倫春人、鄂倫春音樂盛事、鄂倫春代表音樂的大量實地調查,解析了鄂倫春民族的森林觀與自然觀,揭示了鄂倫春民族在森林中所形成的音樂語言特徵。通過分析鄂倫春音樂的旋律、節拍、節奏、結構特徵來解讀其中藴含的森林文化。

二、森林文化史研究綜述

歷史與文化水乳交融,文化是在歷史的發展中不斷形成發展的,歷史又是廣義上文化的組成部分。森林文化與森林文化史的關係也同樣如此。森林文化古已有之,與人類的起源、發展相生相伴,對森林文化歷史的梳理也是森林文化研究學者們重要的課題之一。王韓民便較早地從人類歷史發展的角度概括了森林文化史的演進,並指出森林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重新認識和發展森林文化對於繼承和挖掘我國燦爛歷史文化具有重要意義。但新球在森林文化史領域的研究十分顯著,是目前國內森林文化史研究領域成就較高的學者。他依據森林文化的構建主體———人類對森林利用的方式將森林文化的發展時期劃分為六個階段,分別是狩獵與採集文化時期、原始農耕文化時期、封建農耕文化時期、現代農業文化時期、工業與知識文化時期、生態與信息文化時期,並將不同森林文化時期的森林所有制、森林利用特徵、利用形式、人與森林的關係、歷史時期、經濟特徵、社會文明、森林藝術形式等八大特徵進行了系統歸納,清晰簡潔,一目瞭然。但新球繼而又分別撰寫專文集中探討了原始社會和農耕時期的森林文化。

他依據考古學研究成果,將原始社會的森林文化劃分為原始木器,木石,石木,金屬、石、木混合四個階段;分析了原始社會不同階段的森林文化藝術品形式及特徵,如原始樹木崇拜,樸素的森林生態觀等森林文化特徵,基本展示了原始社會森林文化的概貌。在對農耕時期森林文化的闡述中,他首先對農業的起源和農業生產工具的發展做了回顧,進而按生產工具與生產方式將農耕時期森林文化的發展階段劃分為刀耕火種階段、原始木耜階段、畜牧金屬耜鋤階段和機器耕種階段;按社會形態劃分為原始農耕、奴隸氏族農耕、封建農耕、資本集團農耕和社會合作農耕;按農耕組織形式又可劃分為原始公共合作農耕,氏族公共農耕與氏族集團農耕,奴隸國家農耕,封建地主集團農耕,企業、農莊農耕,合作、股份、個體農耕和工業化農耕。在此基礎上又系統總結並全面分析了農耕時期森林文化的十一大特徵,從文化層次上全面反思了農耕時期的森林資源遭到持續破壞的社會、經濟和文化背景。闞耀平認為森林文化在人類的史前時期、農業化時期、工業化時期體現為材料文化、攝取文化、尋根文化,也對森林文化發展階段作了歸納。

蘇祖榮認為文化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總是同一定的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相聯繫。同農耕社會相聯繫的是農耕文化,同工業社會相聯繫的是工業文化。而在農耕社會之前,同原始漁獵社會(石器、木器時代)相聯繫的則是森林文化,人類在史前曾經歷了一個森林文化階段,森林文化孕育並催生了農耕文化。森林文化的發生發展歷經淵源(漁獵社會)、萌芽、形成、成熟(農耕社會)和拓展(工業社會)等五個階段。蘇祖榮又提出農耕文化之前應有一個森林文化階段。農耕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個過渡期,而這個過渡期就是森林文化階段,中華文化是從森林文化中不斷孕育發展而來的,這是因為:中國植被的基本格局決定森林文化的存在;使用木器標誌着森林文化的存在,即在人類進入石器時代之前,還存在着一個漫長的木器時代;利用林火確證森林文化的存在;構築木巢也證明了森林文化的存在。李飛、嚴耕探討了古代術數活動中的森林利用情況,如以森林樹木的生長情況比附人事的瑞祥災異,一些術數工具為竹木材質,在驅兇避邪的活動中利用林木,重視風水林等。這一系列的對森林的利用形式,包含着豐富的森林文化內涵,這既是原始森林樹木崇拜的遺留,樹種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和樸素的生態和諧觀也反映了生態文明視野下傳統文化的別樣價值。李明根據考古發掘材料指出中國的森林文化基因不僅包括東北地區,對東南地區竹林文化也不可忽視。在距今五千年的良渚文化遺址中便發現了豐富的竹編器物,如竹簍、竹籃、竹蓆、竹簸箕等。在論證中國森林文化基因的同時,還探討了中國森林文化對日本森林文化的影響,指出作為日本森林文化核心的神道思想和佛教思想,深受中國道家和佛教思想的影響。在中國古代文獻典籍中,藴含着許多與森林文化有關的生態環境思想。

林震、仲亞東認為林業包括森林生態、林業產業、林業思想三個層面的內容,其中林業思想包括林業產業思想和林業生態思想兩部分。根據中國古代典籍的記載,林業生態思想可分設天人和諧、森林功效兩方面,林業產業思想又分設林業科技和林務管理兩方面。作者通過對上述四部分進行考察後認為,中國古人很早就認識到了森林的重要價值,並在實踐中形成了一套天人和諧、適時而作、樽節愛養的思想。李飛、嚴耕梳理了《左傳》中典型反映中國古代社會樸素的自然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變化及應對的文獻,闡釋了古代生態思想的萌芽,包括陰陽調和、天人合一的生態整體觀,道法自然、順天則時的生態發展觀,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生態實踐觀。周景勇、李飛分別從動物、植物圖騰崇拜為對象入手,論述了各自圖騰崇拜的特點。動物崇拜許多是以森林中的動物形象為圖騰,先秦時期的人們在崇拜動物圖騰的同時,也帶有濃厚的動物保護意識。植物圖騰崇拜中以山林崇拜為較為典型的形式之一,先秦時期的人們已模糊地認識到了森林植被與風調雨順之間的特殊關係,山林便被賦予了神靈的色彩,產生了原始的植物圖騰崇拜和植物保護意識。羅美雲闡釋了《詩經》中生態和諧思想的幾個方面,即自然本身的和諧、人和自然萬物的和諧、人和社會的和諧。她又提出了《周易》所體現的生態倫理思想主要是一種“和合”思想,具體説來就是天人合一的萬物一體觀、人與自然的和諧、協調不同利益集團的關係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這為當今時代的主題提供了有益的啟示和借鑑。周景勇、嚴耕的《試論漢代帝王詔書中的生態意識》首先回顧了學界對於這一問題的研究概況,繼而通過對史料中所載之漢代帝王詔書內容的研析,認為其反映出的生態意識包括瞭如下三個方面:承天順地、調序四時的生態和諧意識,勸農順時、減刑育物的生態保護意識,假民山澤、鼓勵樹藝的生態經營意識。

作者還進一步對上述生態意識存在的原因予以分析:其一,思維方式上,受天人合一觀念的作用;其二,社會思潮上,受天人感應理論的影響;其三,思想源泉上,受先秦重農思想和生態意識的影響。馮尕才以清代至民國的甘肅為例,通過研讀地方誌等文獻,首先論述了對甘肅森林生態問題的認識,包括了對甘肅惡劣生態環境狀況的認識;對甘肅生態問題形成原因的探討;將近代甘肅災荒頻繁的原因與森林生態環境的惡化聯繫起來;把甘肅森林生態問題與黃河、長江中下游歷年水災聯繫起來,進而有了通盤考慮的思想;提出了森林收歸國有,林業應該由政府支持的思想。其次總結出了近代甘肅森林生態認識的現實意義:其一,提高了人們的生態意識,有助於遏制日益劇烈的濫採濫伐活動;其二,促進了植樹造林、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活動的展開;其三,甘肅的森林生態問題在西北地區具有普遍性。森林作為重要的資源,在中國古代很受統治者的重視,進而形成了一套對林業的管理機構和制度。夏瑜等從宏觀上系統梳理了中國自先秦至明清歷朝歷代中央生態管理機構的變遷,總結出中國古代中央生態管理機構的特點,即管理工作以利用為主,兼顧保護;生態管理機構持續發揮作用,不斷演進;六部系統生態管理機構不斷成長,最終承擔最主要的管理工作;為皇室服務與管理一般性事務的生態機構長期並存;皇帝近侍的政治優勢和管理一般公共事務的重要性共同發揮作用。

餘明撰寫了一系列論文,分別研究了夏商、西周、春秋戰國、秦漢各個歷史時期的林政狀況。-李飛、袁嬋研究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林政的管理設置及政策法令。劉錫濤考察了唐代林政和當時植樹造林的綠化活動。胡勇、丁偉對民國初年的林政狀況予以細緻考察,就其興起與衰落的原因進行了分析總結。關於明清時期的皇木採辦問題,也是學術界十分關注的林政問題之一。韓國金宏吉的《明末四川皇木採辦的變化》、李志堅的《論明代商人對皇木的採辦》《明代皇木採辦的形式》、雲研的《紫禁城營建採木述略》、陳季軍的《明清時期黔北皇木採運初探》、馮祖祥等的《明代採木之役及其弊端》、李良品等的《明清時期四川官辦皇木研究》、袁嬋等的《明清皇木採辦及其影響》-等文從皇木採辦的背景、原產地採伐及運輸流程、儲藏、機構設置與官員管理、影響及弊端等諸多領域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討和闡釋。長期以來,森林文化也是中國古代文人墨客吟詠贊歎的對象之一,森林文化的諸多元素,主要是植物元素融入了文人的筆墨之中,形成了文人獨特的山林情趣。閻景娟考察了作為森林文化一支的植物文化在文人墨客眼中的人文形象,被人為地賦予了意義和品格。

植物文化保留着民族文化的集體記憶,是中華民族的文化語法,幫助我們塑造和評判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李元從文化史的視角梳理了中國古代植物文化的的發展史,進而將其與中國古代士人聯繫起來,認為士人階層是推動我國古代植物文化演變的重要力量,植物文化又在其演變過程中完成對士人階層的反塑造。劉雪梅總結了中國古代文士山林遊憩審美情趣的內容,即遊具古樸而超凡脱俗的情趣、遊憩方式悠然閒雅的情趣、遊賞品味山林景象的詩意神韻情趣,並分析了這些山林情趣對當今森林文化建設及森林旅遊業發展的價值。她又通過研析中國古代文獻典籍,闡述了古代隱士文人的生活形態,即學術研究,文化傳承;稼穡伐樵,樂在田園;縱情山水,逍遙閒適;清靜寡欲,修道養生。

三、關於森林民族文化和森林文化史研究的幾點體會

作為一門新興學科,縱觀近三十年來學界對森林文化的研究成果,不僅涉及了森林文化理論問題,還有森林民族文化、森林文化史、城市森林文化、鄉村森林文化、地域森林文化、國外森林文化、森林文化學的學科建設、森林文化產業發展等諸多領域,已呈現出多維度、多視野的研究態勢,其中森林民族文化和森林文化史所佔的地位無疑是舉足輕重的。學者們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無論是從宏觀上還是從微觀上都有不少建樹,特別是微觀上,學者們以我國兩大森林民族聚居區———西南和東北地區森林民族為案例,對其民族性、生態倫理觀、民風民俗、森林宗教信仰和原始崇拜等諸多方面的內容進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有益的探索,特別是對其時代價值和如何呼應時代訴求的研究更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已經初步實現了多學科合作、多維度分析,林學、生態學、生物學、環境學、歷史學、經濟學、哲學、民族學、人類學等學科都不同程度地參與其中,視角多樣。對森林文化史的研究同樣令人矚目,學者們將森林文化與人類的進化與發展緊密相扣,讓我們看到了一幅森林文化發展史的壯觀畫面,尤其是有學者提出在石器時代前還有一個漫長的木器時代,農耕文化產生之前是森林文化時代,這些論斷可謂振聾發聵。一些學者還通過研讀中國古代典籍,梳理出中國古人與森林有關的生態環境思想,這無疑大大豐富了中國思想史的內涵。也正是因為這些生態環境思想的存在,上至統治者,下至文人墨客,都對森林十分重視,於是便孕育了林政和森林文學,學者們對這些問題也給予了必要的關注,值得肯定。

目前學界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仍存在着一些問題。首先,對森林民族文化還缺乏整體性的研究,學者們的着眼點主要集中在某個地區、某一個或某幾個民族身上,缺乏從大的地域範圍乃至全國進行宏觀視域下的研究。其二,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亟需理論建設,特別是森林民族文化如何與民族學理論有機結合起來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學者們的研究多半集中於各民族文化中與森林有關的內容,缺乏從民族學的角度給予更加理論化的論述。其三,缺乏對東北與西南森林民族文化的比對研究。森林民族在我國主要聚居於東北和西南地區,兩個地區的森林民族依託不同的氣候環境,創造了各有千秋的森林民族文化,但學者們多是將兩個地區的森林民族文化作為兩個獨立的個體進行研究,缺乏將其進行橫向的對比。如若能夠從宏觀和微觀上分別對比兩大地區的森林民族文化,必將有新的發現,創造出新的成果。其四,對於東北地區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要遜色於西南地區。作為同處於森林覆蓋率較高的東北地區,古往今來也生活着諸多森林民族,他們所創造的燦爛的森林文化也值得更多的學者給予關注。

雖然先有張碧波主持的“中哈爾濱學院學報年國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課題,產生了一批有價值的著作,後有黑龍江省民族研究所推出的《黑龍江流域民族歷史與文化叢書》和《黑水世居民族文化叢書》,但對該地區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多是將其作為部分章節進行了論述的,尚缺乏專門系統的闡釋,關於這方面的論文數量也遠少於西南地區的研究成果。最後,對古代森林民族文化的關注不夠。學者們多是以現代民族為案例進行研究,對於古代文獻及考古發掘資料中所反映出的古代森林民族文化還缺乏足夠的關注,也缺少富於深度的挖掘。另外,在跨學科、多視角的研究方法上以及與現實的聯繫方面也還有巨大的深化空間,這是學者們今後需要努力的方向。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具有十分積極的現實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有利於今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的觀念。森林民族文化的母體是廣袤的原始森林,他們生於斯長於斯,對森林生態環境充滿敬畏,許多森林民族的文化中都有保護森林生態環境的內容。隨着人類對自然界的開發,特別是進入工業時代後,時代經濟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嚴峻的環境問題,如水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生態失衡、水土流失、野生動物瀕危甚至滅絕等,人類也面臨着前所未有的生態環境危機。因此,對森林民族文化的研究有利於我們對森林的重要性有更加深刻的認識,樹立保護植被、保護環境的觀念,讓綠水青山重回我們的家園,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民族文化研究論文 篇二

筆者以為,只有把文化研究的方法引入民族文學研究,注重對其作一種文化的透視,才能夠真正把握民族文學的特性,並使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民族文學理論的建設成為可能。究其原因,其一,研究方法的選擇應該主要取決於研究對象本身的性質。民族文學首先是文學,這是毋庸置疑的,而文學的第一特性是審美性,從這點看主張對民族文學進行審美研究有其合理性。但這只是從一般情況而言。如果深入考察民族文學的性質就會發現,作為文學的民族文學有其特殊性,而且這種特殊性已然構成了民族文學的又一種顯著的特性,這就是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當代特別是新時期以來最有代表性的一批小説無不具有鮮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如《正紅旗下》、《茫茫的草原》、烏熱爾圖小説、《心靈史》、扎西達娃小説、《塵埃落定》、《攝魂之地》、《太陽部落》等。“這些作品或對民族文化資源作了新的闡釋,或對民族文化心理作了藝術描繪,或表現了不同文化碰撞中少數民族人民的心理困惑與嬗變等等。”基於民族文學的這個基本事實,研究的方法也必須與之相適應。正如關紀新所言:“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文學,是一種特殊的文學現象,對這一現象的研究,不能就文學而論文學,必須將其與相關的民族文化歷史命運的考察和分析結合起來,才能做出比較準確、深入的研討。”民族文學之所以會顯現出顯著的文化特色,其原因與民族文學作家對文學本身的認識有關。不妨看兩位作家的自述。侗族作家滕樹嵩在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説之後,説過:“坦率地講,在這部作品中,我但能將我所屬的侗家這個民族,特別是這個民族的氣質,讓侗家山區以外的人們有所瞭解,就很滿足了。”侗族作家張澤忠也曾坦誠地説:“我是一位侗胞,當初選擇文學,無疑是想借文學這種形式,傳達我的思想情感,進行我的思索,為我的民族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這兩位作家不約而同地表達了這樣的想法:選擇文學,是為了服務於自己的民族。而這種文學的服務,顯然不是“審美地表現”所能涵蓋的,或許應是“文化的表現”。這樣的創作意圖在民族文學作家中絕非偶然,而是較為普遍,它實際上也是民族文學作家民族認同感的體現。也就是説,民族文學作家往往傾向於從民族和文化的角度進行思考和創作,這可説是他們與漢族作家的不同之處。而這種創作意圖也就使得民族作家文學往往成了民族文化的載體,具有了濃厚的民族文化色彩。由此可見,從研究對象上看,對民族文學作文化意義的研究就具有了某種合理性。其二,在宣揚民族文化、挑戰話語霸權、反抗現代性和全球化的同質化威脅等創作意圖指導下,民族文學作家往往自覺地藉助文學作品來傳達母族文化,甚至不惜以犧牲作品的審美性為代價,比如前幾年興起的“民族誌寫作”就是如此。這就使得民族文學的文化現象異常豐富,呈現出一種學科綜合性。對此,單純的文學審美研究往往顯得捉襟見肘,無法道出民族文學的全部真相,甚至會產生誤讀。因為如果忽視了文化因素單從審美形態的角度考察,有時哪怕民族特色非常強烈的作品也看不出它與其它民族比如漢族的作品有何差別之處,甚至導致對這些作品價值的某種遮蔽。比如民族作家文學中,在一種宗教(文化)觀念指導下的現實主義敍事很可能被誤認為是一般意義上的所謂魔幻現實主義敍事,這就是單純以審美的尺度來鑑定民族文學作品所難免的誤解。而若把文化的因素考慮進去,就會明白這種從審美的角度來看顯得玄妙的敍事其實並不玄妙,只不過帶上了特定民族的宗教文化觀念而已。筆者在以前的研究中曾將之命名為“宗教文化敍事”,並發現它具有敍事學上的理論意義。其三,文學本來就是文化的形態之一種,對文學作一種文化的研究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當代的文化研究本是肇始於文學研究,而在當前很多時候卻疏離甚至放棄了文學,從文學研究的意義上説是走入了一個誤區。我以為,文化研究走到這個地步其實與某些研究者們誤解了文化研究的作用和沒找到合適的文學研究對象有關。文化研究不僅能夠以文學為研究對象,而且還可以照顧到文學的審美特性並與其有機地和諧共處(這並非意味着文化研究與審美研究不會衝突),這裏的關鍵問題是深刻地認識文學研究和文化研究之間的內在關係並在具體的研究中加以有機地協調。為使文學為文化研究提供用武之地併發揮最大作用,選擇那些具有鮮明而豐富的文化內涵的文學作品頗為重要,而民族作家文學正是這種可以選擇的最好對象之一。

二、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價值

對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有何價值呢?首先,可以真正把握民族文學的獨特內涵,更好地闡釋民族文學,為民族文學的理論建設服務。在民族文學中,審美性往往被有意無意地懸置,而文化的內涵和價值卻得到凸顯。對此,僅從審美的角度給以否定是不公平的。我們應該根據民族文學的實際情況,把研究的目光更多地放在其文化性上。這不僅可以更準確地把握民族文學的獨特價值,甚至可能以此為立足點和契機,建構具有民族文學特色的新的文學理論體系,當然,這種文學理論體系是要把“文化”的維度包括在內的。在今天的後現代語境下,建立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性的文學理論已不再可能。與此相對的是,在“地方性知識”的基礎上建立一種“地方性的文學理論”反而成了大勢所趨。正如論者所言“:作為過去幾年裏強烈抗議全球化的一部分,相當多的理論家認為,差異性的激增、向更為地方化的話語和實踐的邁進,成了當代場景的特色。照這種觀點看來,理論和政治應當從全球化及與之伴隨着、通常是總體化的宏觀維度的層面轉移開來,以便集中關注日常經驗的地方性、具體性、特殊性、異質性及微觀層面的東西。與後結構主義、後現代主義、女性主義和多元文化主義相關聯的一系列理論,就比針對更加綜合性或普遍性狀況的更一般的理論和政治,較為矚目於差異性、他者性、邊緣性、個體性、特殊性和具體性。”筆者以為,我們所倡導建設的“民族文學理論”就應該是這樣一種“地方性的文學理論”。這樣一種地方性理論的建立着眼於我國少數民族“地方性知識”的特質之上。帕裏和洛德在《故事的歌手》一書中通過對口頭史詩的研究,發現了其有別於作家創作的獨特的創作和傳播方法,以此建立了口頭文學新的理論和批評標準,改變了人們以往對口頭文學的不正確認識,這種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可以給我們提供許多關於民族文學研究的有益借鑑。其次,為文學的文化研究探索一條新路。文化研究雖從文學起步,現在卻遠離文學,從西方到中國的發展皆是如此。有的文化研究雖然兼顧到文學,但往往對作品隨意肢解,斷章取義地隨意發揮,完全放逐了文學的審美特性。文化研究和文學研究真地無法兼容嗎?文化研究又應該如何在文學研究的領域大顯身手而又兼顧到文學的審美性呢?我以為,民族文學以其豐富的文化內涵,實際上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決這些問題的很好的研究平台和實驗範本。或許,我們可以在對民族文學進行文化研究的基礎上,實現對這一問題的新的、有價值的理論突破。這是我國的民族文學給我們文學研究者的一種饋贈,這種研究也是頗具吸引力的。再次,可以帶來如文學史等其它研究領域的突破。一直以來,中國的文學史對民族作家作品採取了一種輕視或忽視態度,所謂的中國文學史基本上等同於漢族文學史,這種局面直到近些年才得到某些改觀,但要改變由來已久的偏見還有待時日。實際上,民族文學相對於漢族文學而言有很多獨特之處,對其進行深入細緻的研究可以給既往的中國文學史帶來諸多挑戰。比如關於尋根文學的反思。20世紀80年代中期興起的尋根文學被公認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誕生了一些中國當代文學經典的作家作品,但在文學史認定的代表性的尋根作家中卻幾乎看不到民族文學作家的身影。實際上,從精神實質上説,所謂尋根就是尋“民族的文化之根”。尋根文學尋找的其實是“中華民族”的文化之根,而中華文化其實是一種多民族的文化。但“尋根文學”的代表作品所追尋的典型的文化形態如吳越文化、道家文化等説到底都屬於漢族的文化,並不能代表全部的中華文化,因為它並沒有把我國少數民族的文化包括在內。從這個意義上説,尋根文學所尋之根是不完整的。民族作家文學中不僅有尋根意義上的文學(儘管沒有被劃為“尋根文學”的範疇,如藏族作家扎西達娃的小説《西藏,隱祕歲月》、滿族作家邊玲玲的小説《德布達理》等),而且其發生的時間更早,持續的時間更長(一直到現在這樣的作品還經常可見),只不過它們尋的是各少數民族的文化之根。相對於當年“尋根文學”不徹底的尋根實踐而言,民族作家文學今天的尋根對我們國家和民族文化現在的文化轉型、文化反思和重建都不無啟示。總之,20世紀80年代的尋根文學其實是一次不完整和不徹底的尋根,而我國各少數民族的文學尋根發生更早,且一直延續至今,從精神內涵上説也有其獨特意義,對我們今天的文化建設不無啟發。如此看來,從文化的角度研究民族文學的思路就顛覆了以往文學史對“尋根文學”的一般認識,這對我們今後重寫中國文學史都不無參照意義。

三、民族文學的文化研究策略

必須説明的是,以前的研究並非沒有注意到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但大都將之限制在審美研究的框架之內,也就無形之中束縛了文化研究的深度。筆者所倡導的文化研究試圖轉換研究視野,更強調以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為中心來展開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以獲得更多的理論發現。具體的研究策略很多,已有論者從不同角度運用不同方法加以研究。比如有人從生態美學的角度來觀照少數民族文學,發現其獨特的生態文化意義。有人從當代少數民族的文化“混血”特點發現了當代少數民族文學的“混血”現象。而筆者所做的研究則是從民族(文化)認同的角度來介入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説。認同理論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一個從“本質的認同論”到“建構的認同論”的發展歷程。建構的認同論認為,認同是一種建構的行為和結果而非對於某種本質屬性的歸附。建構需要藉助於手段,文學作為一種話語表意的實踐活動,是建構認同的一種重要手段。當然,認同本身的形態也是多樣的,比如民族認同、階級認同、性別認同等,筆者關注的主要是民族認同,而所謂民族認同基本上可以等同於民族文化認同。在我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説中,文學對民族認同的建構表現得尤為豐富和複雜,這些小説往往通過特定的途徑和策略來完成民族認同的建構,如作品中的故事、人物、題材、文體、語言、敍事等都可能參與這種建構的過程。這種建構可分為顯性的和隱性的兩個層面,如故事、人物、題材等對民族認同的建構屬於顯性的,如文體、語言、敍事等的建構則屬於顯性的。當然,在實際的情形中顯性的建構和隱性的建構往往結合在一起。比如藏族作家阿來通過“重述神話”的小説《格薩爾王》,實際上完成了一次對藏民族的複雜建構,筆者稱之為“差異的建構”——小説《格薩爾王》是通過對藏族神話史詩《格薩爾王傳》的迴歸與疏離的雙重張力書寫中完成的。基於如上認識,筆者所做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究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説是如何建構民族(文化)認同的,其建構的原因、策略、機制、手段、意義和限度等是什麼?這種建構對民族作家文學文本造成何種影響?給民族文學理論和批評帶來何種啟示?等等。筆者的這一研究已經形成了一系列的學術成果,這裏不再贅述。一直以來,審美的研究方法在民族文學研究中一直佔據着主導地位。筆者對這種方法並不排斥和否定,只是認為要針對民族文學的文化特色適時地採用文化的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為民族文學理論和批評的建設服務。基於這種研究思想,在對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説的民族認同建構所作的研究中,一方面筆者注意到文學本身的審美特性,並讓審美價值成為我選擇理論個案的重要標準(這與一般的文化研究只關心個案對理論的闡發意義而不關心文本的文學價值不同);另一方面,鑑於民族(文化)認同的特點,我又積極地引入認同理論、文化研究、民族學、人類學等相關的知識作為理論資源,這就使得這種研究逸出了傳統的審美研究範疇,而在一種文學研究和文化研究的雙重維度中展開。這樣一種研究的思路是別開生面的,由此也獲得了許多新的理論認識。比如:民族(文化)認同的建構是中國當代少數民族小説一種鮮明的特點,是民族文學作家一種無意識或自覺的創作追求。這種民族認同建構賦予了民族作家文學以獨特的價值,比如宣揚了本民族文化、彰顯了邊緣寫作的意義等,但也有其自身的限度,如二元對立的邏輯建構原則、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悖論等。

四、結語

民族文化論文 篇三

1.訪談法和觀察法:訪談內容主要包含遊客對當地民俗風情的認知、如何看待旅遊開發對裕固族文化的影響、遊客感知到的裕固族文化保留程度;居民對民族旅遊開發的態度、在旅遊業中的參與度、居民行為的變化等。訪談在2013.10.3—2013.10.7進行,地點選擇在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的景區、公園、廣場,被訪談人員針對不同年齡、民族、性別和職業羣的遊客和居民。此次訪談共選擇70名被訪者,其中女性有40人、男性有30人,年齡層次集中在18~35歲之間,被訪者職業以學生、公務員以及個體經營户為主,受教育程度較高,説明訪談具有較高的説服力。

2.文獻法:查閲大量相關學術文獻和地方資料,結合文化涵化理論,②進行邏輯推理。

二、民族旅遊對肅南裕固族文化的影響

通過文獻查閲、實地訪談和走訪觀察,結合相關理論,得出旅遊對民族文化的影響有生活方式的變化、語言和觀念的變化以及娛樂與消費變化三個方面(劉海洋,2010)。就民族旅遊對肅南裕固族文化的影響主要有以下:

1.裕固族語言和觀念變化。(1)語言使用率下降。隨着旅遊業的發展,裕固族地區與外界的交流大大加強,本民族語言的使用率下降。絕大多數遊客認為旅遊開發對裕固族文化有影響,有過半的遊客認為旅遊開發對裕固族語言有負面影響。訪談發現,居民對這種沒有文字做載體的民族語言感到擔憂,當地年幼的孩子很多不會本族的語言,從小接觸的是漢語,民族語言的使用率逐漸在消失。(2)居民自我發展意識增強。思想意識是人與自然、與社會、與自我心理的複雜關係中長期形成的。過去的裕固族接觸最多的是自然,與自然相爭。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越多,進而自我感悟能力受到影響。訪談發現,自從旅遊開發後,隨着遊客外來文化的傳播,居民自我發展意識增強,他們逐漸開始思考如何更好地去生活、去發展,有了生存危機感。大多遊客認為當地居民在旅遊活動中的參與程度較高,特別是居民自覺思考如何使裕固族文化更有吸引力,意識到保持民族文化的原真性更重要。

2.生活方式文化變化。(1)生產方式迅速轉型。裕固族傳統的生活方式是遊牧生產基礎上的遊牧生活,牧民常年居住在牛毛帳篷裏。隨着旅遊業的涉入,生產方式迅速轉型,更多的裕固族居民從事了旅遊業;牧民們的帳篷逐漸退出了生活的舞台,開始修築磚房,風格也逐漸向城市轉變。(2)傳統手工藝傳承受到挑戰。隨着旅遊業的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的完善,老年人和孩子都集中搬遷到了交通方便的集鎮生活,完全生活在牧場的人口急劇減少,從事商業、旅遊服務業的人口在逐年增加,訪談中發現一些傳統的民族手工業已經逐漸失傳,民族傳統手藝文化受到了挑戰。(3)傳統服飾成為民族旅遊的符號。傳統裕固族服飾獨具特色、豔麗多彩,已有千年歷史。隨着時代文化的變遷,裕固族人在日常中的穿着跟漢族人幾乎沒有區別,傳統服飾演變成一種節慶日禮服。自當地民族旅遊興起後,各式各樣豔麗的民族服飾加演藝表演出現在許多旅遊風景點,成為了民族旅遊的符號。訪談發現,絕大多數遊客對裕固族服飾文化尤為感興趣,認為旅遊開發對裕固族服飾的變化有積極影響。雖然目前服飾文化商業化內涵不足,但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民族文化的傳承,吸引了更多遊客,激發了居民的民族文化認同感。很多居民已經意識到本民族服飾的商業開發價值,又穿回了民族服飾,特別是在旅遊節慶期間,穿着打扮極具民族特色。

民族文化論文 篇四

當前中國家紡行業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但與此同時,家紡市場產品同質化的現象表現得非常嚴重,如果將各家專賣店的門頭遮住,消費者根本無法判斷是哪家公司的品牌,而造成這種現狀的根源在於,家紡行業“跟風”、“抄襲”已成常態,消費者很難從家紡產品的風格特色上對品牌進行區分。總體來説,目前中國的家紡設計呈現出以下幾種情況:

(一)自主創意不足,拿來主義現象嚴重

中國的家紡行業自2010年起工業總產值己超過1萬億元,這個行業還處在快速成長的階段(過去十年家紡行業總產值年均增速超過10%),但與此同時,家紡行業的市場集中度非常低,前20家企業工業總產值僅佔全行業的5%,因此各個企業都在共同成長,互不影響。消費者對新品研發的需求又不如其他行業那麼強烈,致使大多數家紡企業在產品研發上的投入微乎其微,“跟風”、“抄襲”的拿來主義成為常態,用業內人士的話講,“產品開發那是沒有的,一線品牌怎麼設計呢?就是富安娜有什麼新設計出來,一線品牌學富安娜的;二線品牌呢,學一線品牌的;三線品牌呢,則學二線品牌的,這樣一層一層地往下延伸……”,這大概就是家紡行業產品設計現狀的形象表達。

(二)缺乏差異化的品牌主張

家用紡織品作為室內軟裝飾有其深厚的文化內涵,不同的家居軟裝飾環境體現出主人不同的性格、情趣、修養、文化品位等,因此家用紡織品不能僅限於生活用品的意義,它更是一種家居藝術,表達的是主人的生活主張和文化訴求。但分析市場上大多數家紡品牌的定位要素不難發現,多數家紡品牌定位空虛模糊,沒法區隔市場。如大部分定位於中等價位的家紡品牌都以愛、夢想、舒適、健康、時尚為定位訴求出發點,定位於高端價位的真絲家紡品牌則以高貴、奢華、環保為訴求點,這些定位訴求雖然與目前消費者對家紡產品的諸多要求較為吻合,但很難表現其品牌理念的獨特性,無法展示品牌內涵所主張的鮮明個性,即使經過明星代言宣傳,也難以通過產品凸顯特質,其產品風格及品牌內涵難以延續。空泛、模糊的品牌風格,失去了定位的真正意義。

(三)對民族文化缺乏深度挖掘與運用

在一次國內的家用紡織產品設計大賽上,部分評委尖鋭地指出:“大部分作品中‘中國元素’缺乏”、“一些符號的運用很雷同,看得出對中國元素的理解還不太深”……這大概是家紡設計中對中華民族文化元素使用現狀的真實評價。目前,無論是國內企業還是國外企業都認識到中國消費市場藴含的巨大潛力,大家都在研究中國消費者的需求,而研究和利用中華民族文化成為趨勢,一時間歐美家紡行業甚至都颳起了“中國風”。與國外企業相比,中國家紡企業對本土文化元素只重“形”的挖掘,只在豐富的民族藝術寶庫中選用一些諸如中國紅、青花瓷、紅雙喜、牡丹花、中國龍等孤立的圖案和紋樣,但是這些產品市場上的表現卻不樂觀,究其原因,主要是這些民族元素不時尚、不符合現代生活的審美。簡單地生搬硬套中華民族文化元素,沒能抓住中國本土文化的真諦,沒能將中國本土文化的靈魂與現代消費審美觀念結合起來,總而言之,對中華民族文化的理解、挖掘和運用都遠遠不夠。

二、中華民族文化的內涵與元素

(一)中華民族文化的內涵

中華民族文化是指在中華民族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並保留在現實生活的、具有相對穩定性的文化。它涵蓋哲學、宗教、文學、史學、藝術、美術、科技、教育、思維方式、風俗習慣、典章制度等多個方面。它既散見於經典文獻、制度規章等程式化的客體形式之中,又存在於中華民族的思維模式、知識結構、價值觀念、倫理規範、行為方式、審美情趣、風俗習慣等主體形式之內,經過數千年的演繹與揚棄,這種文華積澱已深深地融進中華民族的思想意識和行為規範之中,滲透到社會政治、經濟、特別是精神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制約社會歷史發展、支配人們思想行為和日常生活的強大力量,是中國國情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中華民族文化元素

中華民族文化的元素是指凡被大多數中國人(包括海外華人)認同的、反映中華民族民族文化精神,並體現國家尊嚴和民族利益的形象、符號或風俗習慣等,均可被視為“中國元素”。這個概念包括兩個層面的內涵,一個是具體的物象層面的“中國元素”(也可稱之為“物象元素”或“中國元素符號”),它們是中國文化發展與社會生活中各種真實物象的再現;另一個是較為抽象的精神層面的“中國元素”(也可稱之為“精神元素”或“中國元素精神”),它們並不是中國文化發展與社會生活中各種真實物象的簡單再現,而是一種集聚與融匯了更多有關中國文化特點與信息的精神境界,一種對中國優秀民族文化經過高度濃縮後的民族情感。“物象元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特有地域的“自然符號”,如領土領海、氣候、人種、黃河、泰山等;偏於精神性的“文化符號”,如漢字、儒學的表徵曲阜孔廟、孔子等;特殊狀態的“無形文化符號,”如古琴、崑曲、年節、語言思維等。“精神元素”也有三大塊:儒、釋、道思想,中華民族精神的根本就是儒家的仁愛天下、道家的道法自然和佛家的悲智雙運及三教合一。主要體現在中國人的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等一些深層次的精神思想方面,其具體表現有“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中和為美”、“厚德載物”、“有容乃大”等重要的理念。

三、中華民族文化融入家紡設計的方向探討

人類的行為是個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對於消費者而言,其購買行為要受到個人生理因素與心理特點、外部環境(社會文化、參照羣體、企業營銷等)的決定影響。家紡產品在營銷中屬於選購品,消費者一般需要經過充分的比較、評價分析之後才會購買,因此,家紡產品的消費行為要受到消費者個人因素(如年齡、性別、收入、個性心理等)和外部環境因素(如地理、人文、參照羣體、消費時尚等)的共同影響,也因此,要打造出具有中國風格的家紡產品,家紡企業需要基於消費者行為分析、考慮企業資源能力的前提下,汲取中華民族文化的精髓,並根據現代性的要求進行適應性的揚棄,具體來説,本文認為,將家紡設計與民族文化有機融合起來的方向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一)立足自身品牌定位的風格化設計

家紡行業的市場容量足夠大,不同年齡段、不同性別、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素養、不同地域等細分要素或這些細分要素組合的消費者都可以是家紡企業的客户羣體,但事實上不同的消費者羣體對於品牌的需求、品牌的認知存在着極大的差異,因此,家紡企業必須結合企業自身擁有的資源情況對消費者羣體進行細分,選取與企業自身優勢匹配的客户羣體作為本企業的目標客户,然後再基於目標客户的需求特點和本企業的品牌定位開展家紡產品設計。例如實力大的企業可以把不同年齡段、不同收入水平消費者都作為自身的目標客户,但又將這些目標客户進一步細分為不同的羣體,定義不同的產品品牌,為每一個產品品牌設立獨立運營的團隊,以保證滿足不同細分市場差異化的客户需求。企業對自身的產品設計進行精確定位後,通過風格式化的設計形成本企業獨特的家紡設計品牌形象是家紡企業差異化發展的手段之一。企業是以產品為媒介,向目標消費羣體傳達企業所追求的某種精神、某種理念。產品可以模仿,風格可以接近,但通過一系列傳達某種理念的產品形成的獨有的設計價值體系,卻是其它企業所不能模仿和抄襲的。通過產品設計的風格化,不僅有助於家紡企業強化自身的品牌定位、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更能有效地阻止競爭對手的模仿,促進家紡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立足普適性和地域性民族文化特徵的主題性概念設計文化是設計的基礎、靈魂,凡是優秀的設計總藴含着深厚的文化內涵,這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對家紡行業來説,中華民族文化的點點滴滴是產品設計取之不竭的源泉,也是家紡產品設計與品牌文化建設的根基。真正挖掘出民族文化中的中國元素,並融合國際潮流,中國家紡產品同樣可以形成鮮明的設計理念與設計風格。中華民族文化的內容豐富多彩,但並不是中華民族文化中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成為家紡設計值得借鑑的元素,只有符合當前時代特質並富有活力的文化才能稱其為中國元素。這就要求家紡企業在使用中國元素時摒棄簡單拼合的做法,要事先弄清楚該元素的歷史背景、社會條件、深層意味,是否有特定的人文和地域環境,特別是是否符合當前消費者的社會文化心理等,自覺做到對中國元素的再次開發。具體來説,可以從普適性和地域性兩個視角來考慮:

(1)立足充滿生命活力的、典型的、普適性的民族文化的主題性概念設計

如果家紡企業有充足的資源可開發全國性家紡市場,那麼它可對中華民族文化中的圖案、色彩、面料、工藝、思想等物象元素和精神元素進行充分地研究,系統地梳理出仍充滿生命力的、值得傳承的、適合於家居軟環境的普適性的中國元素,再在此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資源特點,選取能體現企業品牌文化內涵的若干主題性概念進行系列化的產品設計開發。通過若干主題性概念設計的風格與風格間的聯繫,產品與產品間的相互搭配,產品系列化的深入開發,不僅使產品的系統感增強,更提高了產品的不可複製性,從而使家紡企業所追求的品牌形象不斷完善,從而做到與同行的差異化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不斷提升。

(2)立足充滿強烈地域優秀文化特徵的主題性概念設計

站在產品規模化和降低成本的角度考慮,家紡企業需要儘可能能夠滿足全國絕大多數地域目標客户羣體共性需求特點的產品設計,但另一方面,因中國地大物博,家紡企業還需要進行地域文化特徵的差異化研究,識別出哪些地區具有相似的文化特徵,同時又與哪些地區的文化特徵有差異,在此基礎上,基於地域文化進行物象元素和精神元素的深度挖掘,並根據企業自身的市場戰略,選取需求規模較大、文化特徵鮮明的地域,開展基於差異化的主題性概念設計工作。具有地域特色的家用紡織品能夠抓住人們的本土文化情結,在審美認知上產生共鳴,從而快速地佔領相關市場,這可作為普適性主題概念產品設計的有力補充。如果家紡企業地域性的產品設計形成規模,不排除家紡行業也形成類似於飲食文化中的蘇、閩、川、魯、粵、湘、浙、徽等八大菜系的特色流派。中國文化有着5000多年的悠久歷史,在世界其它民族眼中,中華民族文化的個性是“獨特”的,也因此,在家紡產品設計中,只有整個行業的每一箇中國企業都秉承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具有個性的中華民族文化,整個行業也才可能開發出具有民族個性的、中國風格的家紡產品,並打造出一批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家紡品牌,中國的家紡企業才真正可能屹立於世界紡織企業之林,中國家紡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才可能看到希望。

(三)立足為消費者提供家居軟裝飾解決方案的一站式服務設計

每位家居主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情趣、修養及文化品位,其家居裝扮也將體現某種風格,也因此,家紡產品需要與這種風格融為一體。與此同時,人們在選購家紡產品時,肯定也希望能在一個地方可以購買到全套的、都體現某種風格的家紡產品(如牀品、窗簾、地毯、飾品等),這樣裝扮的整體性和個性化都將凸顯某種風格,也因此,“一站式”的店鋪購物(即在一個店鋪內採購可以裝扮整個家居環境的全套家紡產品)正成為消費者新的需求,而家紡企業在此時正由單純的產品設計者轉變成資源整合者,但這種角色事實上也是一種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資源設計者。一站式的家紡產品購物需求意味着,家紡業的產品線需要繼續延伸,分散在各個鏈條上的資源需要重新整合,而與其他品牌的合作也要進一步加強,換言之,家紡企業需要縱向多元化並且成為資源的整合者,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具有某種風格特色的全套家紡產品,而且還可進行多品牌的選擇。這種家居風格的一站式需求滿足,站在中華民族文化融入家紡設計的角度來講,需要家紡企業至少開展以下工作,如完善具有某種中華民族文化風格的產品結構、引入具有同類民族文化特徵風格的互補性產品的合作者(以全面滿足某類消費者的全部家居軟裝飾需求)、興建具有某種獨特中華民族文化風格的家居軟裝飾體驗中心等,企業要以多元化的產品與品牌,向消費者推行“生活方式”的轉型,要在滿足消費者物質需求的同時也使消費者在情感上找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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