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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多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多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多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負責公司各職能部門之間及外部的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溝通;協調和處理公司內外綜合性行政事務工作、企業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及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2、做好由經理召集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並協助分公司領導落實會議作出的有關決定;

3、負責起草、整理經有關會議集體研究通過或領導交辦的`各類總結、計劃、決定、報告等文件和材料。負責內外部文件的收發、傳閲、登記、歸檔、保管工作;

4、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負責員工、特殊工種、管理人員和驗證人員的培訓、複審換證工作;

5、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評價、考核工作及勞動用工管理;

6、完成分公司領導指定的其他工作。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滿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公司下屬單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動。

勞動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級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按公司財務部門要求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關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對合同的訂立、審查批准、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等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等全過程的管理活動。

第五條合同經辦部門負責本部門合同的訂立和管理工作,實行“誰訂立,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責分工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定合同條款;

2、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條款,必要時組織進行合同評審。辦理合同送審、報批、蓋章及送交存檔手續;

3、負責合同履行跟蹤,追蹤合同標的的內外質量,收集使用單位意見;

4、及時妥善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事宜,並報管理規劃部和有關領導審查、批准;

5、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正本、招投標文件以及合同有關的各種紀要、變更澄清等資料,及時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法律問題;

6、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負責提供有關的一切資料;

7、安排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本部門合同副本及有關文件的歸檔工作,建立本部門合同台賬;

訂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意見,然後簽約。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難以確定由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經辦部門的,由與該項業務最相近的部門負責,或由與該項業務最相近的上級主管領導確定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的經辦部門。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

第六條管理規劃部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擬定、修訂合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對各業務部門合同經辦人的培訓;

3、參與公司對外訂立重大合同的談判;

4、參與標書評審和合同評審;

5、對合同訂立、變更及解除進行審查把關;

6、負責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的各類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7、負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8、負責公司合同台賬、合同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協調單位內部和外部合同關係,對合同糾紛依法申請仲裁或訴訟;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其他問題。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是合同財務監督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從財務角度審查和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注重在價格、結算方式、票據等方面進行審查把關;

2、負責發票的審查、簽收、簽發。核對發票金額和合同金額、發票內容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程序不完備的,拒絕付款;

3、負責按合同結算條款收、付款;

第八條其他相關單位的職責:

1、申購單位負責向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時間要求等;需要進行工程建築施工的單位,負責向主管部門提供包括維修、改造、新建、擴建工程建設的需求報告;

2、質量驗收小組負責對購進機器設備、材料、燃料等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

3、驗收單位負責對驗收合格的機器設備、材料、燃料等辦理入庫手續;

4、配合管理規劃部進行重大合同審查或評審,並簽署審查或評審意見;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訂立合同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及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必須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

第十條合同訂立的程序

1、顧客提出要約邀請的合同訂立程序

資信審查—→接受要約邀請—→合同填寫—→審查—→批准—→簽章。

2、我方提出要約邀請的合同訂立程序

對方資信情況審核—→要約邀請—→要約信息反饋—→合同填寫—→審查—→批准—→簽章。

3、通過招標訂立合同的程序

市場調查—→標書製作、發放—→接收投標—→評審—→定標—→訂立合同—→審查—→批准—→簽章。

4、設備、材料、物資買賣合同的訂立程序

計劃準備—→考察小組對標的諮詢(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資信審查—→技術或商務談判—→草擬合同文本—→審查—→批准—→簽章。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名稱(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職務、開户銀行及賬號;

2、標的或標的物(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名稱、型號、規格等;

3、數量和質量,包括適用規範、質量標準和檢測方式等;

4、價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8、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9、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應當具備的其他條款。

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第十二條合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體合格、標的明確、手續完備;

2、條款齊全、意思表示真實;

3、文字清晰、語言規範;

4、無矛盾條款、無空白條款。

5、數據電文合同信息可以調取以備日後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證信息自首次以最終形式生成並保持完整性,同時可以將信息展示。

6、訂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意見,然後簽約。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難以確定由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經辦部門的,由與該項業務最相關的部門或該項業務最相關的上級主管領導,確定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的經辦部門。

第四章合同的審查

第十三條合同訂立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審查對方的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內容包括:

1、社會信譽(近三年是否有重大違約,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經濟犯罪案件等)和履約能力(如生產能力、支付能力、運輸能力等);

2、審查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

3、核實對方的資產(資金)證明;

4、審查合同對方的資質等級證書;

5、審查法人證書及法人委託證書;

6、根據合同性質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信、履約能力有瑕疵或其委託代理人無有效授權的,不得與其簽訂合同。

第十四條經辦部門組織對合同進行業務性審查,審查的內容為:

1、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約主體資格;

2、是否各方談判、協商的一致意見,是否符合決策部門的決策意見;

3、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4、是否超越業務權限;

5、語言是否準確、通順。

第十五條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主要內容包括:

1、合同簽訂主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條款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3、條款是否有衝突;

4、條款是否有歧義;

5、條款是否有效維護我公司合法權益;

6、條款是否完備。

管理規劃部對合同嚴密性可進行監督審查。

第十六條提交管理規劃部審查的合同應符合下列要求:

1、經辦部門已經對合同進行了業務性審查,涉及財務事項的已經經過財務部門審查;

2、合同當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簽字蓋章;

3、合同約定的內容尚未實際履行;

4、需要同時附送的材料完備;

第十七條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期限為在收到合同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並視情況提出法律意見或解決問題的方案,業務緊急的,因儘可能滿足業務部門的時間要求,業務特別疑難的,應合理延長審查時間。

第十八條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後,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對風險做出判斷,並視情況提出防範或降低風險的對策。該意見不是最終的決策意見,而是業務部門做出決策的重要參考。

第十九條合同報送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批准時,必須將法律意見書做為附件一併報送,根據批准人的要求對採納部分和不採納部分進行説明,經辦部門合同存檔時也應將法律意見書一併存檔。

第二十條同一內容合同一般審查一次,由經辦部門對採納部分進行修改,特殊情況需要再次報送審查的,最多進行兩次,審查人對合同文本和審查意見一併保存。

第二十一條審查人對合同審查中涉及到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條公司總經理受董事會及董事長的委託,全權處理公司的各類業務,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公司其他人員對外訂立合同,應得到公司總經理的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對外訂立合同。

第二十三條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合同承辦部門應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預算人員審核總造價後,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金額較大的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由公司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訂合同。

2、銷售合同:

公司銷售合同,必須註明單價、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回款時間、回款方式等,由公司總經理授權主管銷售副總經理簽訂有關合同。

如遇索賠、善後處理等有關事宜,必須經合同主管部門和其它合同監督部門討論後報班子會通過。

3、採購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資、設備及其配件的採購經物資部負責招投標後,再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金額較大的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最後由公司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訂合同。

4、其它各類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其他各類合同,經合同業務部門擬定後,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有必要時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由公司總經理授權簽訂有關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所屬法人單位以其公司名義訂立外協工程合同,應嚴格按公司“外協工程管理規定”有關內容訂立。

第二十五條以公司名義對外訂立合同應當使用合同專用章,以其他各種公章簽訂合同對本公司不發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認。違反規定簽訂合同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確保合同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公司合同實行合同履約責任制,部門及單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約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對合同的全面、正確履行負責。

第二十八條各簽約單位、簽約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應當積極妥善地行使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留置權,否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根據合同性質,合同執行部門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在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內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書面異議,並督促合同對方繼續履行。

第三十條對於公司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價款時,須經公司領導審批簽字。未經合同主管部門及公司領導簽字,財務部門應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條對於公司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後一筆合同款項時,合同執行部門應填寫合同履行終結報告,送管理規劃部終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二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各單位應盡一切努力克服,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三十三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第三十四條合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執行部門應向合同主管部門提交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書面報告,經管理規劃部門審查出具意見後,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同意後方可變更、解除。經辦部門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量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五條合同變更、解除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三十六條合同執行部門應將變更、解除合同的各種文件、紀要、信函等原件報送合同主管部門。

第七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七條發生合同糾紛時簽約單位應在24小時內到合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解決以及應對辦法;

第三十八條合同糾紛原則上由簽約單位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涉及公司內多個單位的,或簽約單位處理不了的,報主管領導協調處理。

第三十九條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合同糾紛,經總經理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四十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注意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並考慮有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四十一條合同管理部門處理經濟糾紛前,有關簽約單位必須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產品質量標準、樣品或鑑定報告;

4、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5、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四十三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統一交合同主管部門歸檔,以備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訂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門保管,其副本由各職能部門保管。

第四十五條以公司名義鑑訂的一切合同,如採購合同、銷售合同、租賃合同、保險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標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門保管,其副本由財務部及相關部門保管。

第四十六條公司對對外訂立合同的人員,屬於職務代理的按本辦法第五章授權權限執行,屬於總經理特別授權的,按一事一委託的原則,由總經理在辦公會上授權委託,記錄人需將內容寫入記錄。不經授權的人員一律無權對外訂立合同。

第四十七條各授權委託人在被授權的範圍、期限內,代表公司對外訂立合同,不得將代理事項自行轉委託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條發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九條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應建立台帳,合同專用章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

第五十條一般情況下,公司不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特殊情況下,公司需為外單位提供擔保的,需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總經理簽字批准,並加蓋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條合同主管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合同管理較差,達不到本辦法要求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改正、改進;由於個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難或造成損失的,由公司追究相應責任,並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由管理規劃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辦法沒有規定的,以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為依據。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開始執行,原《合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公司下發的其他文件對合同管理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一、餐具、飲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餐後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負責餐具消毒工作的專職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仔細。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熱力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藥物消毒必須嚴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衝、五保潔的程序操作。

四、消毒時間控制:

1、用具浸泡水中煮沸5分鐘;

2、流動蒸氣持續10分鐘;

3、藥物浸泡5分鐘到達光滑、不油膩、無味為標準。

五、消毒完畢的用具、茶具應立即放於清潔的櫥、櫃內保潔,防止再污染。

六、泔水、剩飯菜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1.開會準備:

1〉擬定會議內容、目的'、歸納會議事項與要點;

2〉決定會議的方式,如出席人員、會場、時間等;

3〉會場準備。如會議橫幅、擴音設備、桌椅等。

2.主持會議須知。

3.參加會議人員需知。

4.列席參加公司的例會或行政領導辦公會時應做好會議的記錄,需形成會議紀要的做好有關覆行手續。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為提高分部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加強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衞生管理

1、個人工作區域隨時持續整潔,桌椅擺放整齊,物品擺放凌亂或雜物未及時處理者,罰款十元。

2、衣物、包等非辦公用品應放入櫃內,掃帚及拖把應放置於指定位置。

3、各項辦公設備須每日擦拭乾淨(須用專業清潔劑的應用專業清潔劑)。

4、不參加值日者,一次罰款二十元,值日狀況不好者罰款二十元。

二、安全管理

1、辦公場所禁止吸煙。

2、隨時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脱落損壞。

3、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4、全體人員皆應明白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設備管理

1、操作設備應按公司統一規定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的,按設備廠商規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誤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常用物品(圖板、尺、釘書器等)存於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展品管理

相冊、飾面板由專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公司相應制度予以處罰。

五、出勤管理

1、員工應認真遵守部門值班安排,客户服務等事項應避開值班日。

2、分部負責人應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着裝規定

1、上班時間內務必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佩戴胸卡。

2、工作時間,員工應着職業裝,不得穿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裝異服。

3、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梳理整齊,男員工不得佩帶首飾,女員工可着淡粧,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4、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給予留職停薪處罰。

員工禮儀行為規範

一、公司各級員工務必尊重客户,對待客户熱情周到誠懇禮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難客户。

二、各分公司人員來總部辦事,總部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不能置之不理、無故拖延,或提出無理要求,更不能態度生硬,應用心配合各分公司人員辦事,遇有問題協商解決。

三、公司總部員工當月無獎金時,客户投訴時,每次罰款100元,設計師、部門經理或主管投訴的,依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至100元。

四、員工對待本職工作務必用心努力,認真負責,不得草率敷衍,消極怠工。

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帶給有關公司經營戰略、人員、財務以及技術設計等資料。

六、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業務關係、設備、技術等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嚴禁利用公司業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

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活動。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嘻笑打鬧,不得看報閒聊。

九、客户到公司洽談,接待人員要主動讓座,併為客户倒上飲用水後再商談,嚴禁對客户置之不理。

十、與客人交談時,要面帶微笑,説話要簡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臉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臉部,但不能直視對方,更不能斜視、側身或背對客人説話;説話音量、語速要適度。

十一、除設計室主管或客户指定外,設計師接待客户不得互相推諉,要主動與客户洽談。十二、公司各級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户禮,不吃客户飯,如遇上述狀況應婉言謝絕。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示後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及申購時結存狀況報部門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隻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隻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並讓相關人員簽字後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並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務必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狀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後准許離開並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後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狀況職責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着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註清楚後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三、週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印章、證書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印章、證書的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印章、各類證書由行政主管負責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負責安排公司印章、證書保管,確保上班時間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當而影響正常工作,給予行政主管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如因保管人臨時外出而未轉交其他人保管的,給予保管人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

二、各部門需使用公章時應向保管人説明用途,經保管人審核同意並登記後方可使用。

三、開工證明由項目經理憑開工單領取。其他狀況需使用各類證書、證明的,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在保管人員處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並承擔公司的一切損失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於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設備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遊戲軟件。

六、打開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務必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後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後關掉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後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後、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設備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檔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驅播放各種VCD、CD光盤。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序軟件時務必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後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件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件時,務必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準備離去時,務必將所拆卸的設備

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後或離去前務必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務必每兩週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設備(及後加設備)務必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件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務必持續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職責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含遊戲軟件)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序文件損壞的。

(四)下班後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存儲個人文檔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置,而造成電腦和網絡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設備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狀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並根據實際狀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職責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件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件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辦公傢俱管理制度

一、辦公傢俱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後統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傢俱,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傢俱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傢俱增加、損壞、更換等狀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職責並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傢俱狀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傢俱

管理較好的部門並給公司節省辦公傢俱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傢俱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傢俱清單交接清楚後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職責人共同承擔。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來文由綜合辦公室文書負責登記簽收,將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來文機關、編號、名稱登記入“外來文件登記冊”。

2、收到來文在來文上加蓋收文章,註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編號,貼上文件傳閲單,經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閲籤後送至公司主管領導批閲。

3、文書將主管領導批閲後的文件,及時將文件送達公司其他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閲,並做好文件傳閲記錄。

4、文件送傳後各部門應及時辦理相關事宜,處理完畢應在文件傳閲單上籤署意見,由文書負責督促和催辦。

5、文件處理完畢應及時交回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完整無誤地按收文編號保存,並於下年度初將文件整理成冊,移交檔案室歸檔。

6、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派員參加各類會議時收到的文件應移交綜合辦公室。各部門收到所屬範圍內的各類文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內移交綜合辦公室。

7發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記錄,均屬發文範圍。

8、發文先由主辦部門用黑色水筆擬稿,移交綜合辦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簽發單,按公司統一編號、登記後提交公司主管領導簽發。需要時經其他領導和部門會籤。

9、綜合辦公室建立公司發文登記冊,登記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稱、文件編號、發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

10、文件簽發完畢後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頁需用統一的公司紅頭文件紙。

11、文件打印清樣由擬稿人核對無誤後,複印並加蓋公司公章。

12、已簽發文件原稿、文件簽發單、文件原件由綜合辦公室文書按文件編號順序完整保存並定期整理移交檔案室歸檔。

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使用暫行規定

1、本規定所稱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門章、財務專用章、技術專用章、預決算專用章、資料專用章等;證書指企業營業執照(含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含副本)等;證明文件指介紹信、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2、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均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門、各子公司、按實際需要由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後領取。

3、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應該確實做到按規定使用,指定專人妥加保管,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直接對其的保管使用負領導和督促責任。

4、禁止部門、各子公司利用領取的印章、證書擅自為他人提供各類擔保;禁止利用證書賣標、串標或將證書出借給他人使用;禁止超越專業用途使用各類專用章;禁止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用於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繫的任何活動。

5、不得超越權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對外簽訂工程合同,外地偏遠地區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確需使用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財務用印章,應嚴格按財務制度執行,實行相關印章分別專人保管制度。

7、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職務變更調動,或機構設置變更、撤銷原領用人應將原領取的一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全部及時交還公司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另行辦理手續發

放,不得遲延不交。

8、領用人如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實施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公司對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權利。由此觸犯刑律的,依法律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

9、為承接業務,向社會各界及有關建設單位宣傳、推介本公司工程業績,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印製榮譽集錦,各部門因業務承接之需,可向綜合辦公室領取,公司収回成本費。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為了規範公司的費用報銷、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執行先申請、再執行、後報銷或請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項費用額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請審批制度。

一、費用管理原則

1、費用報銷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理,任何人報銷費用必須手續齊全,符合程序;

2、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註明時間和用途,並附有原始單據、入出庫等相關單據;

3、不得報銷與工作無直接關係的個人用品及工作無直接關係的費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購買的辦公用品,個人離職時應收回,無法收回的應按新舊程度按購買價折價扣回;

4、當期費用須當期報銷;

5、費用在一定的合理額度範圍內控制使用,額度的依據是工作量、銷售額、工作職務、員工人數等。

二、費用報銷、資金支付審批權限

1、公司的支出審批根據'適當授權、分級分項控制'的原則進行管理;

2、公司的費用報銷、借款、工資發放、付款等支出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超過授權範圍的,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審核後,報送總公司審批;

3、各部門所發生的費用等各項支出必須由部門主管進行審核後,送到財務部審核後,方可送到被授權人及總公司進行逐級審批;

4、公司被授權人的借款、報銷、請款的審批人為上一級有審批權限的主管或總公司總裁;

5、有審核、審批權限的被授權人、應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三、費用報銷、請款、借款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及規定

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或報銷,經辦人統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單、費用報銷單、車票、採購申請單、驗收單、發票等單據(要求單據按照類別及時間順序整理分類),並在全部原始憑證後簽名,先由各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後送到公司財務部審核,然後送往被授權人、總公司審批後,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或報銷;

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可據此辦理借款申請及辦理機票、客房等事項預訂工作,借款申請經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採購、招待完畢後,須及時整理好有關費用單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相關單據,並於出差返回或事務辦理完畢後3日內將報銷單據交部門主管審核,再送財務部,延期遞交的,財務有權拒絕受理,一切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二)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本地差旅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説明事由並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方予報銷。如沒有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

(3)本地出差員工派用公司車輛的,不再報銷相關的交通費;

(4)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及時整理並於本週星期三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5)本地出差,無法在用餐時間(參照公司的作息時間表)前趕回的,每人每餐補助10元,不再報銷其他餐費。如無經審批的出差申請單,不發補助,也不報銷相關費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審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後,由分公司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出差申請單':在出差前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存根聯交給考勤部門考勤,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交通費報銷標準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員工儘可能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限制員工隨意乘坐飛機、火車軟卧。分公司負責人以下的出差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卧,應事先經總公司總裁的批准。

a、機場至市區往返應乘坐大巴,並根據發票報銷;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應乘坐大巴或火車,如需要乘坐飛機,應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從哪裏到哪裏需要乘坐飛機,報送總公司總裁審批;

c、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費報銷額度:

各出差人員,應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車票,車票總額在每日市內交通限額與實際在外出差天數的乘積範圍之內,據實報銷,超過部分由個人承擔。

兩人或兩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車的,交通費可以按同行人數計算;同坐出租車的,只能按照較高級別的。一人額度計算,超過部分,由同行人員共同分擔;同行人,分開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額度報銷。

d、外地出差人員住宿費用報銷額度:

一般員工住宿條件為公寓、招待所、普通飯店、賓館,部門主管級別住宿條件不超過三星級酒店,分公司負責人可以據實選擇。如果開會需要,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標準的,須説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報銷。

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同一地區,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儘可能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以便準確核算部門費用。

公司將外地出差區域劃分以下三類地區:

一類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等。

二類地區:上述一類地區之外的省會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包括國家規定的十四個經濟開放城市)。

三類地區:其他地區。

各地區,各級別員工的住宿費報銷限額如下:

出差員工儘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訂房或與公司有優惠協議的酒店,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伙食補貼標準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出發當天,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在12點前出發的算1天,12點半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即算頭不算尾。

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經上級主管批准並通知考勤部門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視同請假,不享受出差補貼。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區以外的員工移動話費,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照額度範圍內報銷,並提供正式發票,不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進行補貼;

5、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或者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沒有涉及的事項進行的費用報銷的情形,應以合理為原則,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准,方可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三)員工差旅費報銷具體規定:

1、住宿費及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伙食補貼按規定標準和出行時間計算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如果出差參會,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膳食並已包含在會務費中報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3、差旅期間發生的日常交際應酬費用須事先告知分公司負責人,事後報銷交際應酬費用時,須註明應酬原因與事由等相關內容,並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應酬發生在用餐時間,也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5、員工出差返回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直接扣回該員工預借的差旅費;逾期報銷的(在1個月內),須書面註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報銷;

6、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有關人員偏離正常出差行駛路線或擅自改變出差申請單上批准的方式與路線造成的費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擔;

7、財務部有權對有疑問的出差費用報銷單據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實,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及公司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8、報銷外地差旅費者,必須在費用報銷單附上相應的出差申請表'財務聯、'出差工作總結'、考勤部門出具的出勤情況表及按照時間順序分門別類整理好的相關原始單證,並用附表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送部門主管審核後,轉送財務部審核,最後由財務統一呈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四)員工借款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規定:

1、員工生活費借款

員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應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後,送工資核算員審核後送被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納將在借款當月或次月發放該員工的工資時扣回。借款原則不超過未發工資60%,特殊原因借款數額超過員工未發放工資時,借款人應找擔保人,並要求擔保人在借款單上簽字確認。

2、員工差旅借款

(1)員工差旅借款執行'前款不清,後款不借'的原則;

(2)員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時,必須根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後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手續;

(3)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後,應在7天內根據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沖銷差旅費借款,否則,財務部門將先行從出行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項借款

(1)允許分公司各專職司機借用備用金1000元,原則上要求各司機每週彙總報銷一次,若經常跑長途,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額,也可在累計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時,及時辦理費用報銷手續,並年底或離職前結清備用金借款。若車輛需要進行較全面的保養、維護所需金額超過備用金時,單獨辦理借款手續,執行'專款專用'原則,若車輛在屬於公司定點維護,按月結算的維修單位維護,不得另行辦理借款手續;

(2)因工傷需要,由行政部門負責辦理借款及報銷結算手續;

(3)因應酬需要,根據審批後的費用申請辦理借款手續;

(4)各營業終端需要交納的各種税費,由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合同協議的規定事先辦理借款,接着辦理各營業終端的支付事宜,然後按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5)各營業終端,由各收銀員借款人民幣500元,作為各營業終端流通備用金;

(6)因其他事項需要借款的,以有審批權限公司領導的審批手續辦理借款事宜;

(7)、各項借款和備用金在春節放假前全部結清,未結清者不予發放工資,合理的備用金春節完上班後再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予與付款;

(六)領用公司物資,各部門應先向公司物資保管部門查詢相關辦公用品庫存情況,若有庫存,各部門需要填寫領料申請單,報部門主管審批後到物資保管部門領用。物資保管應根據領料申請單或生產指令單,填寫領料單(存根聯、倉庫聯、財務聯),並要求領料人簽字後發料;若無庫存,應填寫物資採購申請表,送公司領導審批,轉交給採購部進行採購。採購部參照公司採購管理規定執行;

(七)關於通訊,分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各人員崗位特點給每個員工制定通訊費報銷額度。員工申請話費報銷,應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話費發票,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公司領導審批,在額度範圍內,分公司據實給予報銷;超出額度的,分公司原則上不給予報銷,情況特殊需要報銷的,員工還應填寫費用支出申請表,送給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後,分公司方可據實給予報銷,否則分公司將按額度給予報銷;

(八)關於公司車輛使用,對於日常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要求公司司機一週填寫一次費用報銷單,並附上派車單、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給予報銷;對於需要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費,公司司機應事先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週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給予報銷;

(九)關於郵寄費,分公司原則上長期與一家快遞公司合作,按月結算,各部門收到上述快遞公司送來或要求快遞分公司送出的郵件時應及時填寫郵件接收發送單,月末彙總後三日內將彙總表、郵件接收發送單送到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與快遞公司進行結算;對於其他零星的郵寄,經辦人員應在郵寄後三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給予報銷。

(十)工資結算

1、對於新招聘人員,人事部門,應將該員工的待遇情況,及時書面通知工資結算人員;

2、提成人員工資,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上報各員工的提成計算表上報給公司工資結算人員;

3、考勤部門和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及時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4、根據公司規定對於員工進行的獎懲,由各部門主管上報給行政主管審批後進行公告,並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5、工資結算員,應按照規定的期限上報工資彙總表及明細表,並附上新增人員待遇通知書、獎懲單據,交給財務審核,再上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根據審批後的工資表,按規定時間發放工資。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工資結算人員工作,及時做好各自的資料報送工作,不要隨意找藉口搪塞,影響公司員工工資的按時發放;

6、對於開除的員工,由行政部門安排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好該人員的離廠手續,並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並交給出納簽字,並註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並交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7、對於擅自離職的員工,相關部門應及時向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彙報。行政部門應進行查證,屬實的,應及時安排相關部門辦理該人員的離廠手續,並通知工資結算員,結該員工未結算工資,後轉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8、員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辭職獲批准後,辦理了辭職和離廠手續。行政部門,應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並交給出納簽字,並註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並交給財務審核和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9、分公司核算員計算工資後,報給財務審核,然後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10、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人員的待遇,應上報總公司人力中心審核,並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規定的員工過節費、各種補貼、津貼、獎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擬定申請,並上報總公司總裁審批後實施。

(十一)其他報銷事項

分公司臨時發生的需要支付的無法預測的財務制度沒有規定的其他事務,公司要求各部門執行'先申請,後執行'的審批制度,由經辦人員事先填寫費用申請單,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執行。執行之後,在財務規定的報銷時間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發票、送貨單、驗收單、收款收據、審批後的費用申請單等有關單據,報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公司領導審批,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報銷手續。若經辦人需要借款,按照財務規定借款流程實施。

四、付款申請

(一)現金採購

採購員根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單以採購備用金或借款進行採購後,交給公司指定人員進行驗收,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採購申請單、供應商送貨單、發票、驗收單等,在採購完成後一週內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及公司領導審批。

(二)預付及月結采購

1、需要預付的採購,採購員根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和採購合同、協議等條款填寫付款申請單,並附上審批後的合同、協議、採購申請單複印件、收款賬户、付款委託書(收款單位與合同簽署單位不一致時提供),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後,送審批權限的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轉給出納付款。採購物資驗收合格後,採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的對賬單,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辦理流程執行,並負責催討税務發票;

2、月結或先發貨後付款的採購,採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對賬情況,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流程辦理付款手續,並負責催討税務發票。

五、報銷手續及要求

1、各分公司經營發生的各項對外資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貨採購,支付的貨款及運雜費,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預付貨款款等支出,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門審核用款的,屬正常用款的由主辦會計簽字後,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使用。對有問題的開支,財務部門有權拒絕支付;

特別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銷售款(包括承兑匯票等)直接支付費用。收到的貨款應先交存入貨款户,支付的費用款等按規定辦理。否則按違規處理!

2、一般財務事項報銷,要有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採購物品,除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外,還要有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日常辦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類業務推廣、業務宣傳、企業宣傳項目等的採購或者維修申請固定資產的物品,金額較大的(超過20xx元或it電子設備超過1000元),必須附上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審批的請購單'或經批准的報價單'、'合同'(批准文件必須作為報銷附件,為必要條件),辦理完入庫手續後有經手人(申請人)、驗收人、部門主管及分公司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3、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主管的簽字批准權限,根據公司統一的授權政策執行;

4、新開店必須嚴格按先申請後開支原則。裝修、房租、購買固定資產必須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准的裝修預算、合同、固定資產購買預算作為支出申請必備附件,特殊情況電話等口頭申請的,應及時補辦書面手續,沒有書面批准文件的不得開支,已開支的責任人負相應經濟責任;

5、分公司單次費用超過20xx元的應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准後方可列支,批准文件作為開支必備附件之一;

6、報銷購物發票,如果未能在發票上列明物品明細,則無論金額大小,都要有購物清單。如對方單位確實不能提供清單的,需由經手人(申請人)根據購物單價、購物數量等補列購物清單,經驗收人、部門主管核對無誤並簽字後憑正式發票、送貨單和自制購物清單報銷;

7、各部門報銷招待餐費,須列明用餐的人員、時間和事由,嚴格執行先申請後招待的流程,報銷單據應為正式發票並附詳細菜單;

8 、因公出差的,必須附上經總經理批准的出差申請單',本地出差,由部門主管批准,嚴格執行先申請後出差的流程。交通費用憑乘車人、部門主管簽字報銷,每次報銷的車票要求在背後寫清楚起止地點和時間,經手人(申請人)須將車票按金額整理、粘貼彙總,填寫總金額。報銷住宿費用,應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發票和清單。市內交通費不得超過報銷限額。未經批准改變行程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差旅費報支應嚴格按公司標準列支;

9、嚴禁報支非公務活動產生的費用,分公司為個人充值的電話費、交通卡等限公務活動中使用,發現非公務活動中使用的,一律按違規金額5倍扣回;

10、公務活動中個人違法、違章、違規等罰款不得報銷;

11、合理的費用支出應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包括對方公章、經辦人、收款人、收款人聯繫方式、聯繫電話等)正式發票,不得用自己填寫的收據或白條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據的僅限於低於100元並寫明原因,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報銷;高於100元的未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的發票無論何種原因都不能報銷列支;

12、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經濟活動文書應全部報一份分公司主辦會計,作為費用支出審核依據,未將手續完備的合同、協議未報主辦會計備案的主辦會計有權拒絕退回處理;分公司主辦會計應妥善保管相關文書,定期交總公司財務留檔,作為總公司審計公公司費用合理性的依據,不得擅自丟棄、銷燬等;

13、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財務開支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支出手續的完整性(包括支出憑證、經批准的預算、申請單、合同、協議書面依據等);

19、情況特殊需要特別處理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必須經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簽字認可。任何口頭通知都不得作為財務部執行的依據。

六、費用報銷單填列規範。

1、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或藍、黑書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等,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2、報銷的原始發票原則要求是正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經複寫紙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特殊原因無法取得,需寫明原因,領導審批;發票級次:增值税發票—普通發票—正式收據;特別提示:能索取正式發票(增值税發票、普通正式發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據等不規範發票報銷的,財務部門有權退回;

3、原始單據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單據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4、票據背後寫明經辦事由、經手人、證明人、經辦日期;

5、費用報銷申請單隻能用公司統一印製的規範的單據填寫,不得用複印件填寫;

6、借款原則: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7、報銷單據使用説明

單據名稱

使用説明

出差申請單

外地出差申請

差旅費報銷單

差旅費報銷(車、船、飛機票、住宿費等)。

費用報銷單

非差旅費的日常費用的報銷。

原始憑證粘貼單

對小票較多,按類別分層次粘貼。

付款申請單

原輔材料付款申請;外協加工付款申請;服裝、配件加工付款申請等;

借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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