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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隊班組建設管理制度

通防隊班組建設管理制度

通防隊班組建設管理制度

通防隊班組建設管理制度

二零二二年

班組建設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積極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加強煤礦班組安全生產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嚴格落實《甘肅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促進礦井安全生產要求,進一步夯實我隊班組安全管理基礎,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促進全隊安全生產奮鬥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通防隊班組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隊長

副組長:支部書記

成 員:副隊長及各技術員

三、通防隊班組建設的目的

加強班組安全生產建設,旨在真正使我隊安全管理的重心下移到班組,落實班組安全責任,充分調動全隊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安全責任感和榮譽感,實現班組規範化管理和標準化建設,從而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礦安全生產。

四、通防隊班組建設的指導原則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樹立科學發展觀理念作為班組安全生產建設的重要措施,倡導先進的班組安全文化,健全和完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班組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大力促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高全隊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五、通防隊班組建設主要內容

(一)班組管理

1.班組管理:班組的組建應本着便於生產指揮和管理的原則,按安全、生產任務、工種、工序、班次、合理劃分。

(1)基礎工作:

以班組崗位人員崗位責任制為基礎,認真落實人員的各項職責。

各班組根據工作性質建立健全設備運行管理、工程質量管理、班組核算、會議記錄、政治業務學習筆記等管理台帳;

緊密結合“三大規程”,落實對施工操作工藝流程,技術標準做到應知應會。

(2)班組長職責:

班組長與全體班組成員簽訂班組安全責任承包書。同時,建立《班組安全管理手冊》,內容涵蓋了班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安全生產“五同時記錄”、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安全點檢表和緊急救援知識及應急電話等。堅持開展每天班前“一分鐘”安全測試活動,利用這種簡潔、直接的方式提高員工的基本安全素養,注重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把安全隱患降到最小。

堅持原則,責任感強,勇於負責,作風民主,辦事公道,正確行使班組長的權利,具備管理和組織能力,善於做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帶領職工完成班組各項工作任務,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意識強,技術精,適應現代化礦井管理要求,以身作則,善於團結,關心同志,充分發揮好班組合力。

(3)班組體制:

①以班組長、黨團和工會小組長為核心的班組體制健全,積極發揮各自作用;

②班組長經各級培訓考核合格。

③各特殊工種人員經培訓後持證上崗。

(4)勞動組織管理:

①合理安排勞動力,充分利用工時,按定額組織生產,不斷提高勞動效率。

②嚴格工作實績考核,獎勤罰懶,激勵先進。

③加強班組勞動組織紀律管理,班組成員嚴格執行礦各項規章制度,出勤率達95%以上。

④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二)安全生產管理

1.“生產”管理:

根據上級下達的任務,提出年度奮鬥目標,安排好月旬計劃和日班計劃,做到均衡生產;針對生產中的難點,開展攻關活動。

2.安全管理:

①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嚴格執行作業標準、操作規程,搞好自控、互控、聯控,保證安全生產。

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組織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做到個人無違章、設備無缺陷、班組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③牌板、警示標誌齊全醒目、做到文明生產。

④認真開好班前會,堅持每班安全宣誓、上下井列隊和班組長跟班制度。

⑤按時參加學習安全學習,做到時間,人員到位。

⑥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⑦維護使用好各種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設備。

⑧職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穿戴整齊;發現“一通三防”隱患能立即整改彙報。

⑨合理組織生產,生產穩定均衡,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任務。

⑩積極開展QC活動,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改善作業環境,提高勞動效率;開展小改小革和合理化建議,創新先進操作法;按要求組織參加各種崗位技能培訓和業務學習;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競賽。

3.現場管理:

實行定置管理,生產現場做到環境整潔、紀律嚴明、設備完好、物流有序、信息準確、生產均衡,實現文明生產。

(三)成本管理

1.成本核算:

積極開展節能降耗,成本不超隊規定指標,定期進行班組核算,嚴格控制生產成本,班組核算要做到任務明確,分工合理考核嚴格獎罰及時,定期。

2.質量管理:

工程質量達到礦要求,當月班評估達標率100%,無任何質量事故。增強質量意識,搞好工序質量控制,嚴格質量檢查驗收制度,不斷提高質量。

3.設備及通風設施管理:

嚴格設備、工具、材料等管理制度,搞好養護維修,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嚴格執行設備管理制度,定期檢修設備,設備完好率達100%,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無誤。

因本班造成設備故障影響下一班生產者,嚴格按照《通防隊崗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四)民主管理

1.民主管理:

班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開展班組長及各類先進民主選舉工作,民主討論班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民主生活會,積極參加各項民主評議,做好職工糾紛調解工作。

2.班務公開:

建立班務公開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班組生產任務、職工出勤、績效考核,獎金分配等定期公佈。加強班組經濟核算,開展“雙增雙節”活動,節約能源、原材料,努力降低消耗。

(五)思想政治工作

1.政治學習:

經常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及政策法規教育,重視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個人學習筆記齊全。考試及格率達100%,參加學習出勤率達100%,積極組織參加各類集體活動。

2.生活管理:

開展互助互救及送温暖活動,為職工排憂解難,及時掌握班組成員思想動態,開展家訪談心。

3.綜合治理:

遵章守紀,職工無違章、無違紀、無“六害”。重視“感情投入”,開展談心幫教、疏導思想情緒,反對邪教、開展教轉化活動。

(六)班組考核、評比

按照《大水頭礦通防隊班組安全生產建設考核評分標準》規定,由隊長、書記、技術隊長、跟班隊長、技術員、核算員共同完成。

全隊每月對各班組安全生產建設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班組進行績效工資分配和班組長津貼發放的主要依據。隊相關副隊長結合自己業務對各班組安全生產建設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為對本月度目標考核項目之一。年底隊將班組安全生產建設活動納入礦創建文明礦競賽活動的“五好”班組評選之中。

附:班組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

(1)班前會制度;

(2)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

(3)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

(6)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7)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

(8)班組學習培訓制度;

(9)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

(12)安全舉報制度;

(13)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

(14)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15)技術管理制度;

一、班前會制度

1、班前會必須由行政隊長或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

2、所有參加班前會人員應按照礦要求穿戴整齊,不準吸煙,手機處於靜音或關閉狀態,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理取鬧或擾亂班前會秩序。

3、班組長主持進行班前安全宣誓。

4、由行政隊長或黨支部書記點名和排查。

5、仔細聽取行政隊長或黨支部書記對上班工作點評,及對本班次工作的安排。

6、根據行政隊長或黨支部書記的工作安排和上級指示要求,班長進行工作分配具體到人,講清工作標準、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做到定員、定量。

7、關鍵崗位,要特別強調操作要領、安全防範重點和安全措施,並指定負責人。

8、班前會要簡明扼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並且做好會議記錄。

9、班前會時間要控制在20分鐘之內完成。

二、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

1、班組長作為最基層生產組織實施中的管理人員,班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組織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根據崗位重點,隨班工作。

2、帶班升入井要遵守秩序,排隊升入井,做到井然有序,乘坐皮帶人車按照礦規定執行,同時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3、接班時,要首先了解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設備情況,敲幫問頂,檢查支護、頂板、通風、瓦斯等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彙報值班室。

4、隨班工作時,根據工作實質情況,必須跟重點、難點工作、關鍵崗位。

5、工作中,嚴格操作標準,督促指導,嚴格安全措施的實施。

6、當班工作中出現問題時,及時與跟班隊長和班組成員協商處理,對不能現場處理問題必須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7、工作結束後,班組長必須對當班工作進行驗收,包括工作標準、文明施工以及存在的安全隱患、遺留問題,同時進行本班人員分數的分配。

8、分數分配做到切合實際,使其達到“公平、公正、合理”原則。

9、工作過程中隨時掌握班組人員的心理身體健康情況,對情緒不正常等情況人員及時談心交流,弄清原因,消除隱患。

三、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班組長是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第一責任人,需要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並承擔一定的作業任務。

2、嚴格按照班前會分工和井下現場分工要求,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及《作業過程》、《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3、對班組的各個崗位與作業點,做到循環走動管理,達到全面瞭解掌握生產作業現場情況。

4、仔細查看現場各作業點、崗位工、檢修工,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整改,杜絕“三違”現象。

5、要嚴格開工前的敲幫問頂制度,明確工程質量標準和責任人員。

6、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合理安排工作量,嚴格生產作業組織。

7、要正確使用設備、工具、材料等,杜絕材料浪費,提高設備使用率。

8、堅持安全生產,落實隱患排查制度。對現場突發問題和發現不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要及時停機處理,防止隱患擴大。

9、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嚴格按照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評級考核辦法》要求及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四、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隊部成立以隊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隊長、技術員、班組長、包機人、青崗員、羣監員為主的隱患排查治理小組。

2、小組成員上班時,除聽取上班工作彙報外,要對系統設備、設施、工作面情況、人員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對所管理的設備、工器具、爆炸物品做定期檢查,保證設備,工器具完好。

4、各工種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5、煤礦所有人員發現不安全隱患都有責任向礦領導反應情況。

6、安全檢查時,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必須安排現場整改,不能現場解決的要及時彙報值班人員做好記錄。

7、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制訂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按匯審制度並經討論同意後並向職工進行貫徹後方可實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整改。

8、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地點、原因、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做好記錄。

9、對安全隱患根據隱患發生地點、處理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及採取措施現場負責人,整改期限,複查情況進行建檔管理。

10、青崗員和羣監員,利用工作間隙隨時對工作範圍內的設備、設施、工程質量、文明生產等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並彙報跟班隊長,要求本班立即處理。

11、對任何人發現隱患不上報和拖延不整改者按礦上規定進行處罰。

五、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

一、事故報告

1、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礦井火災事故、煤塵爆炸事故、冒頂片幫事故、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等),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發現事故的第一人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輔助救護隊、礦長、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並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程度、所屬單位等)於1小時內向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局和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通知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立即到調度室,總指揮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

2、礦調度室接到一般安全事故彙報後,按彙報程序立即將事故概況向值班礦長彙報,並根據值班礦長的指示向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等相關負責人彙報,並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現場人員狀況,人員傷亡及撤離情況(人數、所屬單位)等。

一、事故處理程序

1.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後,受災區域的人員根據事故性質應迅速向調度室報告事故災害的範圍、地點、性質。調度員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指揮、當班值班礦領導、副總指揮及其成員,各成員接到電話後,在最短時間內到調度室接受總指揮的任務,各小組按職責任務做好本職工作,同時報告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如需要請集團公司救護大隊派員參加搶險救災。

2.總指揮在聽取當班值班領導和調度員災情彙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後,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通機、壓風機、主井人車的正常運轉。

3.通知礦燈房、井口檢身考勤室、各隊準確統計當班下井人數及其姓名,查清已考勤下井,因故在地面沒入井人員,已升井人員及其姓名,以便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佈。同時,參加搶險救災入井人員只有持礦指揮中心簽發的入井證方可下井(此項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礦長領導,安檢室主任負責)。

4.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後,由大隊長迅速帶領中隊人員趕赴本礦搶險救災。指揮員下達達命令後,迅速到礦調度室瞭解事故情況,領取任務,研究作戰方案。待命的中隊、小隊做好下井準備及戰前檢查工作。救護隊員的救災行動,一是要保證自身安全,二是聽從指揮員的統一指揮,杜絕盲目行動。

5.根據災害情況,井下在1180井底候車室設救護基地,由具有救護知識的救護大隊領導擔任救護基地指揮,救護基地只起上傳下達的作用,但遇有緊急狀態必須及時處置時立即彙報地面指揮中心。對病重和骨折傷員進行急救處理後升井。

6.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後,送到地面。得知人員受困在災區時,一方面設法與受阻人員聯繫,穩定情緒;一方面緊急報告地面指揮中心採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7.總指揮組織指揮中心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彙報後,應命令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結合災情實際,儘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人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並派人調查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應經過慎重研究討論,安全係數上留有餘地,考慮到處理災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其補救措施,充分預計不利因素,總指揮批准處理方案後,及時報告集團公司有關領導。

8.人員自救。災害事故發生後,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應儘量瞭解或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最近處的電話向調度室彙報,彙報時要將看到的異常現象、聽到的異常響聲、感覺到的異常衝擊如實彙報。處於災區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沉着冷靜。根據實際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或控制到最小範圍。當受災現場不具備條件搶救,應由在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中規定的撤退路線和當時的實際情況,選擇距離最短、條件最好的路線佩帶自救器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築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築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切忌盲動,等待救護隊的救援。

9.礦調度室備有大水頭煤礦井上、下對照圖、採掘工程平面圖、避災、通風、防滅火(灌漿、注氮)、監測監控、消防供水、瓦斯抽放、壓風、供電、通迅等系統圖,每月根據生產實際情況進行修改一次。

六、事故分析處理制度

發生事故處理嚴格按照礦黨發〔2014〕1號文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1、發生死亡兩人及以上事故,完全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當月發生死亡一人事故,當月取消安全獎;涉及事故責任人員按事故追查處理決定執行。

3、當月發生重傷一人事故,免去事故單位隊長、支部書記和跟班副隊長職務。還按照礦黨發〔2014〕1號文相關條款給予處分。

4、隊發生輕傷一人,取消當月安全獎,扣減安全結構工資總額的20%,依次累加;發生兩人次按獎勵標準對等處罰;隊輕傷超過礦考核指標,取消全年安全獎勵。

5、發生非傷亡事故 按照礦黨發〔2014〕1號文相關條款給予處分。性質惡劣的將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具體由礦事故追查組追查處理。

七、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

1、由隊行政、書記、分管隊長、跟班隊長和青崗員、羣監員組成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各班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但每天不得少於一次。

2、對查出的問題限期進行整改,並負責落實。

3、獎懲辦法嚴格按《通防隊2014年班組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辦法執行。

八、學習制度

1、根據礦學習培訓計劃安排,按時參加隊部每週一、五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技術學習,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其他培訓學習。

2、每月有培訓計劃,按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培訓計劃要公佈。每週一理論學習日全員參加、職工學習人數達職工總數95%以上;每週五業務學習日分工種培訓,主管本工種隊長和本工種職工全部參加;學習時人人有筆記;各單位支部書記要做好培訓考勤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3、每月底組織各工種考試;出題要認真,考試題必須送到政工部審核;考試成績要公佈。

4、職工綜合考評成績必須與職工參加學習出勤、學習筆記和學習考試成績一致。,以考促學,嚴格礦績校工資與考試成績掛鈎的原則。

5、隊長或支部書記負責組織落實參加學習人員,並將學習人員名單按規定報主管部門備查。

6、礦組織班組長培訓按期進行,班組長必須按礦規定參加培訓和考試,並做好筆記。

7、學員學習期間遵守紀律,保持室內公共財產的安全及環境的清潔。室內嚴禁吸煙、亂扔紙屑。

8、在每週五專業培訓時間,由主管隊長和班組長根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確立主題、難題、新課題,有針對性的進行現場提問或相互探討的方式進行。

9、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用前要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與學習。

10、對新進員工、復工人員、轉崗人員都要進行上崗前再培訓教育。

11、特殊工種人員由礦組織培訓,熟練工由崗位人員現場培訓。隊長、書記、技術隊長和授課的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做到授前備課,理論聯繫實際,教學與現場觀摩相結合。

12、邀請安檢室、生產部、經營部相關人員進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職工安全防護能力。

九、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

1、緊密結合礦生產經營和職工隊伍建設的實際,不斷加強班組建設,為礦井安全生產建設奠定基礎。

2、職工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1)分級分類的原則。職工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工作在礦統一規劃和安排下,根據本隊實際,分工種、分重點、分崗位組織實施。

2)堅持經常的原則。

3)突出重點的原則。

4)競賽採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積極組織職工參加礦每年開展的崗位練兵、 技能競賽活動,積極配合礦有關部門選送職工參加技能培訓及鑑定工作,按時完成培訓任務。

4、競賽由隊統一組織,職工積極參與,由技術副隊長命題、閲卷,公佈。並納入職工培訓工作中,進行考核。

5、競賽採用自願報名的形式,層層選拔,優中選優。

6、對在競賽活動中獲前三名的職工。進行不同形式的獎勵,充分調動職工參與的積極性。優先推薦參加礦組織開展的各種競賽活動。

十、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工作地點,對所有設備運行情況及文明生產狀況做全面檢查,認真查閲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交接雙方必須在工作面現場交接班。

2、交班者應認真填寫各種記錄或台帳,做好衞生工作,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3、交接內容主要包括設備、材料、工具、器材、配件等。

4、交接雙方必須在工作面進行現場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正式交接班。

5、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説明並報告隊值班人員。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下面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操作之中;

3)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4)非當班人員操作工交待情況可不接班。

8、交接班應做到:

十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況、交質量、交記錄資料、交儀器設備、交工具、交存在問題、交措施。

五不交:操作不穩不交、記錄不全不交、難整改的問題未整改不交、衞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

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兩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9、接班者因故未按時到崗,交班者不得擅離崗位,應及時向隊值班人員彙報,經同意後並做好善後處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10、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留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結清聽明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11、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後,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然後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工作區域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發出接班令方可統一離開崗位。

十一、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

1、各班組都必須服從隊部統一管理,認真執行和落實好各項安全文明生產任務。

2、各班組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安全問題,應及時向跟班隊長和隊值班人員彙報並進行處理。

3、各班組所需材料、設備、備品備件等必須提前向材料員申請、報計劃。

4、正常生產條件下,搞好本區域內的文明生產乾淨清潔。

5、設備檢修後,現場必須清潔乾淨,不得有油泥、棉紗或更換後的配件、工具遺失現象。

6、每班做好工作面及後巷灑水降塵工作,減少粉塵產生。

7、材料設備用多少領多少,對工作面使用完畢後的工具、材料要歸類碼放整齊,並掛牌管理。

十二、安全舉報制度

結合本隊實際,對存在以下問題時,職工有權向上級管理部門舉報:

1、無《規程》《措施》擅自開工作業的。

2、作業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還強制職工作業的。

3、幹部違章指揮的,員工有“三違”行為的;。

4、隱瞞事故的。

5、未遂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彙報、追查和統計的;

6、不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而違章生產的;

7、由於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有效治理繼續生產的;

8、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無《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而上崗作業的;

9 、對舉報人員打擊報復的;

10、舉報方式可採取直接向本礦安全檢查室或主管安全礦長進行當面口頭舉報、通過電話進行舉報或用書信或電話直接向煤業公司安全監察局舉報。

11、舉報時必須實事求是,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舉報電話、信件必須真名實姓。其它需要舉報的內容。

12、受理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對舉報內容經調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一定經濟獎勵,併為舉報人保密。

13、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因為職工行使檢舉權而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存在打擊報復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經調查屬實,將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

十三、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

1、礦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向職工提供勞動和工作條件或按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不發生瓦斯、煤塵、頂板、水災、火災、機械外傷、觸電、墜落等事故隱患。

2、根據國家勞動衞生法規有關規定,生產場所粉塵、瓦斯濃度、有毒有害氣體不得超標,危害職工身體健康,或有其他可能導致職業病發生的情況。

3、重視對員工法律知識、維權教育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

4、對新工人的培訓,要仔細介紹安全常識,使其熟悉工作性質與工作環境,瞭解工作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及各種事件的處理原則與步驟,簽訂好師帶徒合同。

5、加強現場管理,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工作環境。勞動安全設施完好,安全知識培訓工作到位,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6、積極建言獻策,通過職代會、隊務公開等形式,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7、工會組織加強羣眾安全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管理六大體系”之一羣眾安全工作的優勢,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8 、開展“反三違、查隱患、堵漏洞”活動,對現場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積極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9、教育職工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十項權利”,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控告。

十四、安全績效考核制度

1、安全績效考核制度嚴格按照《大水頭煤礦通防隊崗位績效管理辦法》執行。

2、崗位績效考核辦法以班組為單位,由班組長考核職工,跟班副隊長考核班組長及班組,隊長書記考核副隊長、技術員、核算員、材料員,層層負責,層層考核,做到每天考核登記,公佈,月末向經營部上報當月考核結果,並在本單位職工績效考核年度台帳上登記。

3、崗位績效考核內容分隊管理人員、隊輔、職工三部分,實行獨立核算,即隊管理人員、隊輔、職工分別為獨立體,進行內部考核。隊管理人員、隊輔分別考核計件超額部分,職工考核除年功工資、班餐、夜班津貼、出勤補助、技術崗位津貼、井下津貼以外的所有工資。

4、崗位績效考核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保持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立足促進工作業績的完成及工作質量的提高,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修訂考核細則。

5、崗位績效考核辦法依據礦各項管理規定製訂,所有在冊職工必須嚴格貫徹落實執行。考核過程中,如遇與礦管理制度不符,按照礦管理制度執行,其他方面,嚴格按照辦法實施。

6、員工每月的工資由績效考核工資和二次分配工資組成,績效考核工資由每月的績效考核分數乘以分值,分數由各班班長進行分配,月底小結。

7、享受二次分配人員只能是除隊幹、隊輔以外的其他職工,且總出勤在20天以上才有資格享受,①出勤在20、21天的享受一半,出勤在22天及以上享受全額。②二次分配享受的工數只能是井下工數,地面、學習、護理等工數均不享受。

8、各班組的考核得分必須由班長根據當班人員的工作表現、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分數分配必須做到公平合理、及時正確,必須在次日上班之前分配到個人。

9、在一般情況下,班長按平均分數的1.3~1.5倍分取,班組內的骨幹按平均分數的1.0~1.3倍分取。表現不好,或生產組織中貢獻小的按平均分數的0.8~1倍分取。

10、出勤10個班以下的人員按礦規定每曠工一天扣30分,每月扣分在350分以上的,工資有可能會出現負數,隊可根據出勤幾天的工作表現,適當給予生活費;5個班以下不計分,出勤在5~10班按所掙分數的30%——50%計算;如遇請事、病、婚、喪、護理假等特殊原因除外。

11、綜合班、大班分數由當班跟班隊長按照計分標準進行給分。隊長、書記進行審核。

12、打鑽班由主管副隊長按實際工作量計分,由隊長、書記進行審核。

13、其它班組分數為核定分數,由跟班隊長根據個人當班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隊長、書記進行審核。

14、全隊所有人員必須有考核分數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不得出現缺考或漏考現象。

15、所有當班人員得分為班長所分分數,當日工資為分數乘以分值,隊幹、隊輔除當日所得分數外,再加月底綜合考核分數(包括質量標準化、檢查、“三違”、任務材料承擔的連帶獎罰分數)。

十五、技術管理制度

1、各種技術方案、規程和安全措施由技術人員制定,並經礦長、副礦長、副總等批准。需要上級審批時,要按規定進行上報。

2、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

3、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符合煤礦實際,並保證在安全可行的基礎上選擇經濟、合理的方案。

4、安全技術措施經批准後,必須組織各工種及工人進行學習。

5、安全技術措施在實施時,必須責成專人負責。

6、需要更改或增減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時,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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