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競賽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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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開展勞動競賽活動是全面培養“四個一流”職工隊伍的具體舉措,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職工素質的重要手段,競賽獎勵辦法是勞動競賽活動的一個環節,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勞動競賽活動的開展。
第三條 公司設立勞動競賽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勞動競賽活動的組織、管理、審批、表彰和獎勵工作。
第四條 公司競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工委),主要負責勞動競賽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競賽領導小組下設評選工作小組,根據評審需要由有關專業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對勞動競賽活動的定期檢查及評審,提出獎勵建議。
第三章 評選條件與方法
第六條 各分會勞動競賽組織健全,認真組織開展了競賽活動,制度規範,競賽方案詳細、措施有力和制訂了科學的競賽管理制度。
第七條 各分會勞動競賽對促進安全生產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第八條 各分會勞動競賽對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第九條 各分會勞動競賽對基礎管理工作紮實,注重加強班組建設。
第十條 各分會勞動競賽對主要經濟指標和安全生產等方面達到較好水平。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競賽評選工作小組,對所有申報單位按經濟效益指標和安全指標計算總分進行排名。
(一)運行管理:
1.安全指標符合安康杯競賽標準;
2.兩票合格率100%; 3.小指標成效顯著; 4.廠用電率低於計劃值; 5.無誤操作; (二)機組日常維護: 1. 設備健康率100%6; 2、設備消缺率100%; 3. 節約消耗性材料成效顯著; 4. 修舊利廢,成效顯著; 5. 節能降耗成效顯著顯著; (三)承攬工程: 1. 工程工期符合計劃規定; 2. 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3. 工程進度符合網絡計劃要求; 4. 工程利潤效益明顯; 5. 工程材料節約規範管理; (五)管理部室競賽項目 1.創先爭優; 2.創建文明單位; 3.安全管理; 4.經營管理; 5.工作效率; 9第四章 獎勵的標準 | 1、安全指標符合“安康杯”競賽標準。10 |
第十二條 公司設立勞動競賽專項獎勵基金。
(一)各分會開展勞動競賽項目要上報工會審核,報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公司對各分會開展規範化的勞動競賽項目設立固定獎勵基金。一等獎一名,獎金1500—2000元;二等獎二名獎金各1000—1500元;三等獎三名,獎金800—1000元;。具體由各分會根據競賽項目分配獎勵金額。
(三) 公司對獲得省公司以上競賽一等獎獎金3000元,二等獎獎金2000元,三等獎獎金1500元。
(四)項目部舉行較大規模生產勞動競賽的,可根據實際競賽情況,給予競賽鼓勵獎單項700元,單項組織獎100元。
(五)公司對開展勞動競賽活動成效明顯的分會設立組織獎,獎勵金額500—7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會、各項部,自行設立常規性勞動競賽獎勵基金。要求在月度獎金總額中設立勞動競賽單項獎勵基金與月度績效考評掛鈎。根據“兩全”管理規定與月度獎金掛鈎,每月綜合評比一次,予以獎勵兑現。每月將常規性競賽項目、常規性項目獎勵兑現單據彙總上報工會。
第十四條 外部工程項目,應預先在項目專項兑現獎勵基金中,設立勞動競賽單項獎勵基金,預先明確競賽內容、競賽指標、評價方法、兑現獎勵標準,工程結束時綜合評比一次,予以獎勵兑現。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分會、各項目部開展勞動競賽活動範圍。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公司勞動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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