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新版多篇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新版多篇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新版多篇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精選6 篇一

一、基本情況

航空路等八個停車場均由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607MA49MXRH3T)管理,採取無人值守方式營運。具體情況如下:

航空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航空路以東,民發廣場以南,佔地面積約23551m,車位數量110個;

永安南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西灣路以東,永安南路以北,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49292m,車位數量138個;

林蔭路1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西灣路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7513m,車位數量127個;

林蔭路2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3706m,車位數量46個;

鑽石大道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北,鐵路高架橋下方,佔地面積約3592m,車位數量237個;

潘台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卧龍路以南,榮華路以東,佔地面積約5943m,車位數量103個;

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佔地面積約40095m,車位數量215個;

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清河東路以東,雲灣國小以南,佔地面積約20xxm,車位數量103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2月15日,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於制定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的定價申請。

(二)停車場現場探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對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和標線;

3、配有巡檢人員定期巡檢;

4、計費設施已安裝到位;

5、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範、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於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以上停車場符合上述規定,應納入政府定價。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等相關規定。

三、收費標準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差別化停車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服務條件、供求關係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佔用時長等,擬定以下收費方案。

(一)停車收費標準方案

1、航空路停車場、永安南路停車場、林蔭路1號停車場、林蔭路2號停車場、潘台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8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40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20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500元。

(4)停車30分鐘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2、鑽石大道停車場、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15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7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35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15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00元。

(4)停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優惠減免政策

1、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超時停車,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衞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通行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免收停車費。

4、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其他問題説明

(一)風險評估情況。一是停車服務車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務於民、方便於民,有利於社會效益提升;二是優惠幅度更大。全省執行30分鐘免費停車,對新能源汽車,多數規定2小時免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停車超過4小時,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綜合評估,本方案無風險。

(二)執行時間。擬定標準於印發之日起執行。

(三)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見方式

(一)郵寄:

(二)聯繫人:

(三)郵箱: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精選6 篇二

為合理利用好現有停車資源,切實解決縣城中心城區“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3〕1046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定價目錄〉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199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原則

運用價格槓桿引導機動車合理分流,提高停車場點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交通疏堵保暢。充分考慮阿壩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羣眾承受能力以及停車場運營成本等實際情況,合理核定停車場點(泊位)收費標準。

二、機動車停車場點分類

縣城內機動車停車場點分為:室外專業停車場、室內專業停車場、臨時佔道停車泊位。

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定價形式

根據不同停車場點的性質和特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

(一)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車站、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遊景區、公用和公益服務機構所屬停車場對外開放等停車服務)收費、經有關部門規劃設置的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收費,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建築的配套停車場、商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企業單位(不含公用企業)內設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施市場調節價,可參照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四、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

(一)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實行差別化收費管理。對不同區域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根據停車供需狀況,道路路網分佈、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由縣交通警察大隊會同相關部門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實行較低收費。對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方案。一類區域:起價3元/泊位/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首小時後每小時2元。每天最高不超過27元。二類區域:起價2元/泊位/1小時,首小時後3小時3元(不足3小時按3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4元。

(二)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泊位收費標準。室內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後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內不得超過15元;大中型汽車起價7元/泊位/4小時,4小時後每4小時加收3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22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後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室外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4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後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外不得超過14元;大中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4小時後每4小時加收2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5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後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

各類專業停車場、車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費用最高室內不得超過260元,室外不得超過220元。

五、機動車停車場場點收費管理要求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根據停車場性質、權屬、經營管理形式等,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為持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相關手續的經營主體。臨時佔道停車經營主體還須同時取得臨時佔道停車泊位經營權。

(二)機動車臨時佔道停車收費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計時收費,城區臨時佔道停車場點收費時段統一確定為8時至21時,其餘時段不得收費。各類停車場點(不含醫療服務機構停車場點)對停放不足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用。

(三)臨時佔道停車場點實行計時收費。各臨時佔道停車場點經營主體必須配備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

(四)室內、室外停車場點開放標準及備案要求。各室內、室外停車場點必須配備全景攝像頭、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並將停車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對外開放停車。

(五)機動車停車場點停放發生事故責任劃分。機動車在停車場點發生擦掛、碰撞、盜竊等,事故責任糾紛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六)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須使用税務部門印製的合法票據。

六、機車車停放服務不收費範圍

(一)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警車輛,救災搶險車、救護車、環衞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

(二)按有關法規規定設置的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供殘疾人免費停放。

(三)法律、法規規定其它應免收停車費的車輛。

七、落實明碼標價制度,規範停車服務收費行為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所有停車場點經營者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 規規定,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設置統一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定價主體、經營者名稱、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八、執行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精選6 篇三

一、車場位置

內設停車場一個,約可停放普通轎車十餘輛,酒店大門前設有停車場左右各5個,共計停車位20個。

二、收費對象

只針對不在本酒店消費的外來停車車輛。

三、收費時間

(1)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收費;

(2)室外停車位每日08:00-18:00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室內停放:08:00-23:00收費10元/次;23:00以後收費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費用

五、停車費的管理

(1)收費暫由當班保安人員收取,統一交由隊長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兩次上交至酒店財務;

(3)停車費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門提成部分於次月15日由保安隊長領取發放。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精選6 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資源,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貴州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柱縣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市場運作、協調發展”的原則,採取“劃定區域、限定時間、有償服務、分步實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車泊位資源,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機制,促進車輛規範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實施範圍

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包括鳳城街道、聯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學街道集鎮區域,按照“分步推進、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進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由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縣住建局(市政)、縣公安局(交警)等部門另行確定。

1、道路泊位:濱河北路(便橋—廊橋)、濱河北路(廊橋—鑑江橋)、廊橋—觀音洞、北門街(平安小區道路)、鳳凰城(水印藍庭售樓部門口道路)、中心市場路(汽車租賃門口)、電信路(供電局旁中山路—濱河南路)、電信路(電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場路(水東門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中心市場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清江路口)、鴻發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凱旋路(東方國際KTV—金山大道)、凱旋路(家居廣場後門—擎天路)、司法局門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門路(老縣委門口—物資局)、婦幼保健站門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藍庭—中山路)、高龍路(濱河苑城—自來水公司旁)、高龍路(農發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凱旋路北段(東方明珠旁)、健龍路(中心嘉園售樓部—水岸星城)、民生商業街(教育局門口—水岸星城)、永華街(加油站後第二條路)、安居街(鳳城街道辦門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紀委門口)、新業街(威斯濱酒店後面道路)共計912個停車位,其他路段將根據城區停車位設置和交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車場:國資公司停車場、體育館停車場和縣影劇院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

1、道路路內泊位:7:00-20:30

2、停車場:0:00-24:00

(三)收費標準

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不可上浮,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優惠。

車型分類:12座(含12座)以下客車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為小型車;12座以上客車及2.5噸以上、10噸(含10噸)以下貨車為中大型車;10噸以上貨車為超大型車。

1、路內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3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單次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免費停放時段20:30-次日7:00。

(2)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2、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2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夜間20:00-次日8:00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0元,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

(2)中大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4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25元。

(3)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4)同一車輛在同一停車場24小時內多次進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車費。停放超過24小時按收費標準重新累加計費。其他車型停放的按所佔車位數計費。

(四)收費方式

現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微信公眾號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車APP支付。

(五)收費實施時間

1、體育館停車場、影劇院停車場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開始計費。

2、路內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開始計費。

(六)建設管理模式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拍取得了天柱縣城區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20年特許經營權。由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停車泊位勘劃、停車場建設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實施,並組建管理、收費隊伍,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執證上崗。

(七)其他配套設施

1、標識標牌:路內停車泊位,在收費路段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停車場泊位,在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

2、監控系統:路內停車泊位,綜合利用公安系統天網工程資源;停車場,按規定加裝視頻監控設備。

三、政策措施

1、違法停車:對於不按規範亂停亂放的車輛,依法嚴厲處罰。

2、逃逸停車費:對欠繳停車費的,停車管理員有權要求其補繳停車費,或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對惡意逃避繳納停車費達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統將其錄入停車管理系統“黑名單”。

3、設備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銷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損壞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不得妨礙道路停車泊位功能。

4、收費保障:在停車收費管理區域使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停車人應當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劃定的車位,停車入位,依次按朝向順序停放車輛,按標準繳納車輛停車管理費。

5、安全隱患:嚴禁在車輛內放置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違禁物品。

6、超大型車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停放在路內泊位內,避免影響城市形象。

7、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依法建立停車場以緩解城市停車壓力。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和縣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共同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職責為:

縣住建局:制定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確定可建的路內泊位、可經營的停車場、確保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產權無糾紛。

縣發改局: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依據的解釋和收費的監督。

縣公安局:對天網監控範圍內路段發生停車糾紛提供影像資料、加大力度對路內泊位及停車場的巡查,預防治安事件發生。

縣市監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及執法。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縣城區路內泊位、停車場建設過程中的車輛清場、維持交通秩序、制止車輛亂停亂放,提醒告誡多次欠費的車輛。

縣委宣傳部:對縣城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及標準進行宣傳、對欠費和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的現象進行曝光。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佔用停車位的障礙物進行清除,制止不按規定佔用泊車位的現象、按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法。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與各部門共同維持文明城市的建設,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執行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發改局的批覆收費、做好羣眾的投訴建議及諮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為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統籌推進,形成合力。

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切實解決好項目建設和收費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牽頭部門要本着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指導;承擔項目推進工作的責任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感,切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發揮好宣傳工作思想引領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公信力,為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41wp6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