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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物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物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的物品管理制度辦法 篇一

為了使幼兒園環境優美,整齊,乾淨,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規範幼兒園物品擺放規律,加強幼兒園衞生,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使老師能參照以下內容更好的。管理做好本班物品。

1、每班有班櫃一組,由各班老師根據本班教學要求和幼兒身高,數量,年齡等特點,按照拿取方便,安排合理、擺放整齊、美觀、方便、易拿、易認原則擺放物品。

2、幼兒水杯、毛巾按本班幼兒數量領取或歸還,放置在水杯、毛巾的固定位置,做上標記專人專用。

3、幼兒書包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老師在幼兒書包上寫上幼兒姓名,讓幼兒和家長便於認領。(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4、幼兒衣物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擺放時要求整齊,易拿取。幼兒拿取時要徵得老師同意,若家長或幼兒將衣物弄亂老師要將其擺放好,讓家長和幼兒覺得幼兒園乾淨整齊,愛惜老師勞動成果。幼兒衣物相同的老師可幫其在衣物隱蔽處寫上幼兒姓名,以便於區別認領。(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5、幼兒書本等學習用品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標記。並寫上幼兒姓名不要互相混淆。(讓家長寫上幼兒姓名也可以)

6、幼兒入園帶來的貴重物品、玩具、圖書、零食等物品,老師一律收繳,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待其回家時歸還,並交代家長和幼兒以後不能帶以上物品入園。

7、幼兒園玩具,教具,學習用品,幼兒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由各班老師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貼上標籤做好標記,以便於拿取和保管。

8、每天下班前對教室及班櫃進行收拾、整理及衞生清潔,教室其它位置不放置其它任何物品。

9、迎接每週五辦公室進行的衞生檢查評分工作。

10、老師如有需要教學用品和幼兒園日常生活用品請向幼兒園辦公室書面(寫紙條)提出。

11、非消耗品在離園時需要登記歸還,遺失或損壞的物品按購買原價金額賠償。請愛惜幼兒園物品。

12、消耗品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直線紙、備課紙)不在此限。

13、領取時須填寫領用登記表,不可未經允許拿用幼兒園物品,零時借用,須及時歸還。

14、老師領用的物品根據需要放置保管好,本着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

物品管理制度 篇二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物品入倉制度:

1、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5、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設備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文件複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台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工具管理制度:

1、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物品盤點制度:

1、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採購的物品必須説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物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物品管理,加強物品採購價格監督管理,降低物品採購成本,降低庫存,增加企業效益,特指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購買原材料、輔料、零部件、保潔用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採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領用監督、財務核算等行為。

第三條物品採購要樹立採購經濟批量觀念,物品驗收要堅持獨立原則,物品的領用要樹立需用原則。

第二章物品採購的管理

第四條各部門每月應根據部門需要,編制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一式兩份,部門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一),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綜合管理部(以下簡稱綜合部)。綜合部每月(25日前)應根據各部門提交的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及現物品庫存狀況編制'採購計劃彙總表'(一式兩份,綜合管理部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二),採購計劃彙總表後附各部門所需物品明細。'採購計劃彙總表'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物業公司經理確認後,審批方可生效。對採購計劃外的物質需求,必須填寫'用品特批單'(見表三),經上述人員確認同意,財務審批後方可採購。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每月應編制採購計劃,並建立採購明細台帳(保存期限為二年),接受主管領導檢查,定期和財務進行核對。採購計劃應以合理的庫存和經濟批量為前提,堅持'先利庫,後採購'的工作程序,誰提供採購依據,誰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對重要、主要物品供應商進行一次綜合評定,並建立供應商檔案,對於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予以淘汰,補充新的合格供應商。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負責處理公司庫倉的冷、背、殘、次物品。

第三章物品驗收的管理

第八條所採購的貨品到達公司前,採購人員應事先通知庫倉人員做好驗收準備。

第九條採購的物品到達公司後,必須由採購人員、負責檢驗人員(使用部門、工程部技術人員)和倉庫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貨單(或發票)上所列物品進行逐一驗收。

第十條採購物品的入庫驗收包括數量(直觀上物品的完好度)、質量(規格、型號、產地等)、價格三個方面。數量和價格驗收由倉管人員負責,質量驗收由使用部門(或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或倉管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公司所採購的物品到達後,應在當日辦理完驗收入庫手續和財務入庫手續。

第十二條公司購進物品,經驗收合格後,倉管人員必須及時填制有編號的入庫單,一式三聯。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由採購員辦理換貨或退貨;對入庫後發現不合格的,倉管人員應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辦理換貨或退貨,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倉管人員填寫入庫單,應以獨立保管的實體作為入庫單位。

第十三條物品入庫後,應當按照種類分區擺放整齊,按種類設置貨物標識,嚴禁將不同種類的貨物混放。

第十四條付款時必須持合同、入庫單、發票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手續不全財務有權拒絕付款。

第四章物資領用管理

第十五條確需領用物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填寫公司統一印製的領料單'及'採購計劃明細表'並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持'領料單''採購計劃明細表'到倉庫領料,領料單的有效期限為3天。保潔用品,辦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頻繁的物品,由各部門憑'領料單'、'採購計劃明細表'按月一次領出。

第十六條倉管人員根據完備、有效、準確的領料單填寫一式四聯出庫單,按照出庫單上的項目逐一發放,並在各部門'採購計劃明細表'上蓋'已領用'章,定期將出庫單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十七條保潔班月領料計劃應由保潔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嚴格編制,並經主管簽字後,報項目經理審批。由月領料計劃分解產生的旬計劃、日計劃由其主管審批後連同物業經理審批過的月領料計劃應於計劃月上月末送至倉庫管理員,倉管人員嚴格按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的要求發料。

第十八條每月末,由倉庫管理員對保潔部領用物料彙總,與月領料計劃進行核對,若有差異報其物業經理並責成其説明原因。

第十九條工程部主管根據歷史數據、經驗,編制維修用料月計劃,對於經常使用的替換配件、物品、維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並經物業經理審核批准後,可實行定額備用量,一般保證7天的庫存量。根據批准後的申請填寫'領料單'(見表四),一次領出備用。並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明細台帳,月末工程部應將庫存量結出,報倉管人員核對,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領用、庫存情況。

第二十條對於不經常使用的物料,憑完備、有效的手續領用。

第二十一條需要維修的客户或公司部門,工程部必須根據客服中心填制的報修單'(一式三聯,財務、工程、客服各一聯,見表五)進行維修,所需更換的物料或所需工費必須經客户或報修部門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月末客服中心應將報修單彙總後交倉管部門、財務部進行核對、核算。對於虛假的報修,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工程部主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實行'以舊換新'領用物料的部門或人員,必須持舊物料和完備、有效的領料單',到倉庫更換。倉管人員應在領料單備註欄中註明'以舊換新'字樣,對回收廢舊物料有變賣價值的,倉管人員應歸類存放,無使用價值的,也應獨立存放,定期按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採購必須按上述規定的程序辦理,指定專人負責採購、驗收和保管,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價格、合同、程序等),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同時將此作為部門及個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第二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原與此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物品管理制度 篇四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全面加強廢舊物資處置管理,增強對廢舊物資回收、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及各部室在生產、維修、大修、更新改造過程中,拆除更換的各種廢舊金屬、工器具、機電產品、廢棄包裝物以及生產中不能繼續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業垃圾等,一律由供應貿易部和生產技術部組織回收。

第三條:所有廢舊物資均由上述部門歸口統一回收,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理,違者視其情節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由其產生部門負責交送供應貿易部回收。

第五條:供應貿易部對回收的廢舊物資要根據品種、等級重新分類,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的處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應貿易部門出售。銷售款統一交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廢舊物資售出後,憑供應貿易部門開具的專用出門證出門,其它出門證一律無效。

第八條:供應貿易部門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廢舊物資回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九條:各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的規定,保證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環節的銜接和有效運作。

第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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