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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出差的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出差的管理規定(新版多篇)

出差管理制度 篇一

一、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市內(縣、區)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二、本規定適用範圍包括:公司職工因公出差(以下統稱出差)因公發生的差旅費開支。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併到有關部門辦理出差借款等手續。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出差事由及經費使用申請報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每人每日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後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並結清餘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員工當日出差時由部門經理核准。

2、長途出差:3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另計。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外,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七、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並視其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八、市內差旅費支付。

1、市內(其他縣、區)出差原則上要當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標準包乾使用(市內差旅費標準詳見附表1)。

2、出差地市內交通工具一般採用公交車,特殊情況可使用出租車,使用出租車要經主管批准,遇緊急情況事後要説明理由。交通費不能超過標準。

九、遠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費標準參見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費補助標準(單位:元/天)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遠途出差需搭乘飛機的,需報經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機票。乘坐汽車、輪船的按實際長途出差需搭乘長途汽車的以實際票面價報銷,火車以硬座、硬卧價報銷,輪船按三等艙報銷。

十、不同職務人員一起出差時,差旅費按高職務標準計算。

出差的管理規定 篇二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xxx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准後,一份送祕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祕書處審核,總經理核准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 篇三

“差旅管理”在時下的中國依然是個非常陌生的概念,雖然商務人士們出差的次數越來越多,但是他們對自己差旅行程的控制也僅在預訂機票和酒店的範圍內。根據權威資料顯示,到20xx年全球商務旅行支出將達3500億美元,佔總旅行支出8700億美元的30%,這些數字勾畫出的是一個可觸可及的龐大的服務市場。

不管國人對於“差旅管理”有多陌生,作為全球第二的專業差旅管理公司CWT已經認準了這片處女地。CWT董事長休伯特。喬利(Hubert Joly)本月中旬在上海表示,隨着中國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中國企業對差旅管理的需求一定會大幅度增長。喬利透露,20xx年,嘉信力(CWT)在進入亞太市場不到10年的時間裏,商務旅行銷售額突破10億美元大關,比20xx年增加了45%,並預計亞太市場未來將佔據CWT全球三分之一的業務。

國外部分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並准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於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並依國税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二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後一週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三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四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繫,請示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五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六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於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於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並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並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五)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國內部分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准後,一份送祕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祕書處審核,總經理核准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出差的管理規定 篇四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出差管理程序,提高出差人員在外的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出差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公司出差人員

3、定義

出差: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以外地區辦理業務的行為。原則上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的,不按照出差對待。

4、出差審批程序

4.1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一式兩份,一份交公司人事部門作為考勤依據,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差旅費借支和報銷依據;若出差前需要借款的,應做出差期間的費用預算。

出差審批流程:

4.2公司管理人員出差,必須註明出差期間的崗位代理人。

4.3外出辦公當天能夠返回工作所在地者,經部門主管批准後,可到公司人事部門登記,按正常上班處理。

4.4出差期限應根據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原則上需按《出差申請單》批准時間返回公司,若因工作需要續期的,出差人員應電話請示部門主管同意,返回公司後補辦相關手續。

5、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若有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時,應在出差返回後兩日內補辦相關手續,交公司人事部門,逾期未辦理者,人事部門有權按照事假處理。

5.2出差人員不得私下宴請招待客户,贈送禮品等,如確有業務需求,必須徵得總經理同意確定禮品價值方可。返回後應做出書面説明,否則期間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5.3員工不得因私事或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出差期間差旅費不予報銷,未經許可因私事延長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4員工不得虛報報銷金額,一經查處,將以虛報金額的兩倍罰款,並作通報處理。

5.5員工出差期間除公司規定假日外,不計算出差人員加班時間的加班費。

6、出差費用管理

6.1出差期間按正常上班計算出差人員工資;

6.2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6.3職級報銷分類

A類:公司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總經理特批人員(外聘專家等);

B類:二級部門正、副經理;其他由公司總經理特批的人員;

C類:正、副部長/主任人員;

D類:除上述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

6.4報銷範圍

出差人員報銷範圍限定為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業務費;交通費包含出差路途費、市內交通車費;

住宿費是員工在外地出差需要住宿的,按照一定標準報銷住宿費;生活補助費主要是指出差人員在外地的用餐費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可申報業務費。

6.5報銷標準

6.5.1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6.5.2員工在出差地原則上應儘可能乘坐市內公交車,確因地域偏僻生疏時,可報銷住宿地到目的地來回的出租車各一次。

6.5.3一般情況下,員工出差不能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特殊情況需要超標乘坐的,應提前報總經理同意,報銷時先由當事人在每一超標票據背面註明原因,並經當時同意的領導逐張簽字後,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報銷。除此之外的超標乘坐費用一律由當事人自己負擔。

6.5.4由公司派車直接到異地的,出差人員不得再報銷交通費,報銷其他費用時,司機作為同行人員填列;由公司派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的,出差人員不得報銷該區間的交通費。

6.5.5出差住宿費及生活補助標準

6.5.6員工出差應按規定標準住宿,超過標準的住宿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少於標準的節約部分,按20%的比例作為節約提成發給出差員工本人。住宿費標準限額和節約提成均可在當次出差時間累加計算。

6.5.7數人同行出差時,可按職級較高的人員標準執行;同性別人員出差時,每兩人按一人標準計算住宿費,依此類推。

6.5.8出差員工在出差地投靠親友或以其他方式自尋住處而不報銷住宿費用的,按實際應住宿天數每天發放30元的住宿補助,實際應住宿天數由財務部門按實際情況計算。對於由客户或供應商提供住宿的,出差員工應主動放棄住宿補助;隱瞞事實繼續填報的,一經發現,立即收回已發放的住宿補助,並處以虛報金額兩倍的罰款。

6.5.9公司外地員工到其家庭所在地城市(或縣)出差時,不得報銷住宿費,也不計發生活補助及住宿補助。

6.5.10上表所列標準均指城市市區,如出差地為城市的郊區、郊縣的,住宿費和生活補助均按降低一級標準執行。

6.5.11由客户或供應商提供用餐的,出差員工應主動説明情況,放棄與此相關的生活補助,否則按6.5.8條規定處罰。

6.6生活補助發放的規定:

6.6.1出差生活補助的發放按上表所列標準與實際應發放天數綜合計算,實際應發放生活補助的天數由財務部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6.6.2公司嚴格控制出差員工計劃外宴請招待客户,確因工作業務需要宴請的,應提前電話申請,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返回後應立即寫出書面報告,報原同意申請的領導批准後,方可按正常費用報銷程序單獨填單報銷,但應同時取消宴請當日的生活補助,出差員工每報銷一餐招待費用即取消一天生活補助,依次類推,如先報差旅費用再報招待費的,已發放的生活補助從應報銷的招待費中直接扣回。

6.7其它報銷規定

6.7.1出差期間發生的正常費用必須在返回工作單位後一週內報銷,不能按時報銷者應到財務部門説明情況,否則將按照10元/天予以扣款。

6.7.2出差人員報銷費用必須經部門經理核實。

6.7.3報銷時應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的填制應字跡清楚、項目完整、

金額準確無誤,所附票據必須真實、合法,票據粘貼應整齊、美觀、方便查詢。

6.7.4票據與報銷單的正面應保持同一方向並在左上角對角對齊粘貼,較小的票據應分開粘貼在專門的票據粘貼單上,再將票據粘貼單貼有票據的一面與報銷單的背面在左上角進行粘貼,其四邊均不得超過報銷單的範圍。

6.7.5所有費用報銷均需取得合法票據,公司財務部門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單據責成當事人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對不合乎規定或其他認為不合理的報銷行為拒絕報銷。

6.7.6公司外派培訓、學習及參加會議人員的差旅費用報銷標準由派出部門領導和財務部門主管領導共同商定後報總經理批准。

6.6.7出差期間非因公繞道回家或辦理其他私人事務的,不得報銷繞道的所有費用,當程差旅費參照直行時的有關標準執行。

6.6.8在接受對方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時,除合同已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承諾為對方報銷差旅費用。

7、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出差的管理規定 篇五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序及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於部門主管處並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xx,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彙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並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彙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託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後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紮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塗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飛機,火車,汽車,輪船,須批准,硬卧,大巴,二等

5、市內交通費,伙食及住宿補貼標準實銷。

出差的管理規定 篇六

1、宗旨: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係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名詞定義: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係之人員出差前後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繫。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准,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卧火車,需要乘坐遊輪的經核准後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准可乘軟卧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准,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准後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後返回的,可於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後,應在一週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略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略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略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據實報銷據實報銷據實報銷據實報銷

各部門主管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按上限40元/人日據實報銷按上限160元/人日據實報銷按上限120元/人日據實報銷按35元/人日補貼按25元/人日補貼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准後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按上限80元/人日據實報銷按上限60元/人日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於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准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併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繫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後及時交回手機卡。

出差的管理規定 篇七

總則

第一條為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事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總經辦各分、子公司、辦事處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涉及審批的事項中,主管領導因故無法實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權限的人員代理無效。

出差管理細則

第四條出差類型

(一)近距離出差。即為當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離出差之乘車費用,憑乘車證明可予以實際報銷。

2、近距離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按遠途出差辦理,如是臨時情況需住宿的,則需要電話申請、批准。

3、近距離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下需要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填寫{派車單}由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方可予以報銷。

(二)遠途出差。即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遠途出差之交通費憑票實際報銷。

2、遠途出差在其區域內有公共汽車或火車的,須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因時間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車或動車或飛機(但須事前申請批准方可)。

1)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倉);依程序辦理好出差申請後,憑審核通過後的《出差申請單》,由行政主任統一訂購機票。

2)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乘坐火車以硬卧為準,若自己需要乘坐軟卧的,按硬卧報銷,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別情況下需要乘坐飛機的,必須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後,將書面批准材料報行政辦統一訂購機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可補貼適當的油費,但不報銷交通補貼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車輛外,以乘坐公共汽車、火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宜,經公司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改乘飛機。

第五條出差籤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須提前2~5日提出書面出差申請,做好書面出差計劃,填寫《出差申請表》。並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含副總經理)出差,或分店、辦事處經理須出差2天以上,須報公司總經辦審批方可(分店、辦事處經理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審核)。

3、部門主管及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報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最後籤批;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出差,由分店、辦事處經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寫書面《出差申請表》,指派人及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有權限審批的領導審批通過後,方可辦理出差。

2、因公務緊急,未能按公司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前可由通訊方式電話請示批准,並委託部門員工或同事予以代辦出差手續,出差結束後補簽字。

3、出差員工(總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管理部辦理出差登記,並將通過審核的出差申請報管理部備案。

4、出差期間,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須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並將批准結果報行政辦備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回公司後提供相關的有效證明,經調查核實後,補辦相關請假事宜手續。

6、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後,須第一時間用當地座機電話向行政辦報道,如不執行的,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

出差報銷標準(住宿)略

出差報銷標準(伙食)略

2、銷售部門人員出差,根據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費用,由分管領導進行出差時間及差旅費用的預算計劃,報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核後分管領導根據計劃安排部門員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費用。

3、銷售主管領導嚴格審核銷售人員的出差時間、出差路線,做好差旅費用控制。

第七條出差費用預支及報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要預支出差費用的,憑已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依財務程序辦理出差費用預支。

2、出差人員亦可自己墊付出差費用,出差結束後憑正規票據進行差旅費用報銷。

(二)出差費用報銷程序

1、報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部分自付,低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交際費公司不予重複報銷。

2)交際費用額度事先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經總經理核實證明方可。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或正規票據報銷、如若確實無法取得正規收據(例如坐機車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實,除追加報銷費用外,另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而擅自延長出差時間的,或擅自更改計劃出差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同時按曠工論處。

6)本制度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的,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無相應憑證,則按實際應報銷住宿費用的50%予以報銷。

8)報銷發票遺失的,只按核准報銷費用的50%進行報銷。

9)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或汽車在早上5:00後到達出差目的地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10)員工出差期間一律不計加班,若遇國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進行調休。

2、報銷程序

1)員工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進行差旅費用報銷,並提交一份出差總結報告及拜訪客户詳細名單一份,否則不予報銷。

2)從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後,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正式的報銷票據,餐費補貼、市內交通費用補貼可不提供正式發票,但需填寫付款證明單。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後,依程序進行審核。

A、部門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

B、管理部審核;

C、財務審核;

D、總經理審核;

3)財務部門複核程序

A、財務主管按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票據的張貼、金額複核、主管領導審核意見、報銷時間等。

B、經其複核確認無誤後,報總經理進行最後審批。

C、對於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D、對於超過報銷時間的,只報銷實際費用的50%。

E、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報銷、支出説明;

1)出差小組須指定專人負責差旅費用的管理與支出,其他人員要進行簽字證明。

2)《費用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的報銷標準進行分發。

3)出差報銷的費用中,若遇公司不予報銷的部分費用,由出差小組人員進行分攤。

第八條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管理負責,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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