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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內部控制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公司的規範發展,有效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防範經營風險,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實施而制定的各種業務操作程序、管理方法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三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保證經營的合法合規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防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保證公司業務記錄、財務記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時。

(五)提高公司經營效率和效果。第四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一)健全性:內部控制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相統一;覆蓋公司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內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範圍、風險狀況及公司所處的環境相適應,以合理的成本實現內部控制目標。

(三)制衡性:公司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牽制;前台業務運作與後台管理支持適當分離。

(四)獨立性:承擔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應當獨立於公司其他部門。

第三章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五條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信息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第六條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第七條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作為法人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各業務部門在規定的業務、財務和人事等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規程,各業務人員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工作,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項操作規程運行;

公司對授權部門和人員建立了相應的評價和反饋機制,授權期限不超過一年,對不適用的授權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第八條員工素質控制貫徹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個環節。公司應當制定連貫、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蓋於員工招聘、培訓、輪崗、考核、晉升、淘汰等環節。

在投資管理業務方面的員工素質控制上,通過員工能力素質培訓,要求相關員工必須具備相關能力素質和與崗位相應的專業能力素質。這些素質要求同樣適用於招聘、晉升、培訓和考核等方面。

同時,公司應當通過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鼓勵員工努力提高核心與專業素質,打造個人、團隊乃至公司的競爭優勢。

第九條業務控制包括證券投資管理業務控制等,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由投資部統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擅自從事證券投資業務。財務部負責公司證券投資的清算工作及資金劃撥與核算。

(二)自營證券投資規模由證券投資部提出申請,公司董事長核定。

(三)證券投資部的組織構架分為投資決策委員會、研究部、交易部和風險控制組。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由負責證券投資業務的董事長、基金經理、總經理組成,負責對證券投資部所有證券投資項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達指令,研究部負責調研上市公司並做出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提供給投資決策委員會;交易部負責執行投資決策委員會下達的交易指令,並提供交易台帳和項目收益情況表;風險控制組負責監控交易過程中的所有風險並及時彙報投資決策委員會。

(四)公司所有的證券投資帳户,由財務部辦理、保管,開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須在財務部保存。公司自營證券投資業務必須與代理客户證券投資業務嚴格分開。

(五)嚴守商業機密,禁止無意或故意對外泄露本公司投資結構、投資計劃及盈虧狀況等。

(六)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與自營證券投資業務之間應當建立嚴格的防火牆制度,從組織結構、帳户管理、投資運作、信息傳遞等方面保持相互獨立,從而保證客户資產的完全分離和安全。

(七)不向客户保證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定期向客户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户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説明。

(八)公司風險控制部和證券投資部協作配合,共同負責公司範圍的獨立內部稽核和業務合規性檢查,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評價。

(九)實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實行嚴格的人員和空間分離制度,建立交易執行的權限控制體系和交易操作規則;建立完善的交易監測、預警和反饋系統;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及時核對並存檔保管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應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規則;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建立關聯方交易的監控制度。

會計系統控制可分為會計核算控制和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財務制度等制訂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

(二)公司制訂了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調閲會計檔案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批准,並指定專人協同查閲。

(五)公司在強化會計核算的同時,建立了預算管理體系,強化會計的事前控制。

(三)公司自有資金與客户委託資金實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財務核算上完全分開。客户委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和監控,客户資金劃付的授權、指令錄入、審核、執行及與銀行對帳等適當分離,任何個人無權單獨調動資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更新、轉移和報廢,首先要在經營計劃中列出計劃,購置前有書面申請報告,報董事長審查,經公司批准,由公司計劃財務部下達公司批覆後,方可辦理有關購買手續。

第十一條電子信息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信息系統的個體情況,制定了電子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二)數據庫管理系統的口令必須由信息技術中心專人掌握,並定期更換。操作人員應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統口令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術監管系統,定期進行獨立的對帳,核對交易數據、清算數據、保證金數據、證券託管數據以及會計數據的一致性和連續性。離崗人員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後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同時其負責的信息系統的口令必須立即更換。

(四)對交易業務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業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公司電腦部建立證券投資部交易業務數據庫,並定期和不定期與財務部數據庫進行核對,防止使用過程中產生誤操作或被非法篡改。每個工作日結束後必須及時對交易業務數據進行備份。

第十二條信息傳遞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部為公司內部信息收集和處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業務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檔工作。

(二)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業務信息資源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信息報送的組織和審核工作。各部門的業務祕書(或指定專門信息員)作為業務信息的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

(三)為掌握公司日常經營情況,保證住處披露的及時、準確,公司業務部門應當及時與董事長和總經理通反饋日常經營情況。 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四)所有內部知情人在信息公開披露之前負有保守祕密的交務。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風險控制部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直接接受董事長傳導。風控部獨立於公司各業務部門之外,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並對董事長負責。

(二)風險控制部負責人任免由董事長決定。

(三)風險控制部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長提交上一風險控制工作報告,風控工作報告應據實反映內部審計部門在上一中所發現的內部控制的缺陷及異常事項、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處理建議及整改情況等內容。

(四)風險控制部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破壞內部風控工作,對打擊、報復、陷害風控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

(六)嚴格風控人員獎懲制度,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對在風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應予以適當的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總經理負責督促、檢查和評價證券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最終責任;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專門報告。總經理應對公司風控部門等對公司內部控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並督促落實。總經理應對高管、經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司財務情況和內部控制建設及執行情況實施必要的檢查,督促各人員及時糾正內部控制缺陷。

第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公司總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一)控制環境——指影響內部控制效果的各種綜合因素。控制環境是其他控制要素髮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及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主要包括:公司的結構;經理層的職業道德、誠信及能力;經理層的管理哲學及經營風格;聘僱、培訓、管理員工及劃分員工權責的方式;信息溝通體系等。

(二)風險評估——指公司對可能導致內部控制目標無法實現的內、外部因素進行評估,以確認這些因素的影響程度及發生的可能性,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動——指協助經理層確保其指令已被執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驗證、調節、複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職能分工、保障資產安全及與計劃、預算、與前期效果的比較等內容。

(四)信息及溝通——內部控制必須能產生規劃、監督等所需的信息,並使信息需求者能適時取得相關信息,主要包括與內部控制目標有關的財務及非財務信息在公司內部的傳遞及向外傳遞。

(五)監督——指對內部控制的效果進行評估的過程,包括評估控制環境是否良好,風險評估是否及時、準確,內部控制活動是否適當、確實,信息及溝通系統是否好順暢等。監督可分為持續性監督及專項監督,持續性監督是經營過程中的例行監督,包括經理層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員工履行其職務時所採取的監督等;專項監督是由公司內部相關人員或外部相關機構就某一特定目標進行的監督。

第十六條風險控制部應於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內部控制的評估工作並分別向董事長、總經理提交內部控制報告和風控工作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評價及對公司內部控制總體效果的結論性意見。

第十七條董事長應就上述內部控制報告召開專門的會議並形成決議。

內部控制制度 篇二

1.內部控制是指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

2.內部控制的目的在於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它是因加強經濟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是隨着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完善的。最早的控制主要着眼於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側重於從錢物分管、嚴格手續、加強複核方面進行控制。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生產規模的擴大,經濟活動日趨複雜化,才逐步發展成近代的內部控制系統。

3.所謂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續與措施的總稱。

4.內部控制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

5.內部控制的基本目標是確保單位經營活動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資產的安全性、經營信息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1)有助於管理層實現其經營方針和目標。內部控制由若干具體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組成,它們首先是為了實現管理層的經營方針和目標而設計的。。內部控制可以説滲透於一個單位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單位內存在經營活動和經營管理的環節,就需要有相應的內部控制。

(2)保護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保護資產一般指對本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商品、產品以及其他重要實物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進行保護。

(3)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一個單位的管理層來説,要實現其經營方針和目標,需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報告及時地佔有準確的資料和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6.內部控制的作用:

(1)提高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2)保證

生產和經管活動順利進行

(3)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

(4)保證企業既定方針的貫徹執行

(5)為審計工作提供良好基礎

7.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執行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制度本身制定得不合

理,或過於理想化,或隨着新情況出現,原有制度已不能適應卻沒有及時修改,從而使得制度不具可操作性,自然也就不會被執行;二是缺乏保證制度執行的機制,一些單位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既沒有檢查監督,又沒有相應的獎懲措施,內部控制制度成為牆上擺設和一紙空文也就不奇怪了。為此,企業一方面需要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執行力,不能為制度而制度。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業務經營管理活動安全、有效、穩健運行,切實防範和

化解經營風險,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內部控制是一種自律行為,是為實現經營目標、防範風險,對

內部機構、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經營活動及業務行為進行規範、牽制和控

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結構和要求

第三條、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在全公司建立一個運作規範化、管理科學

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具體如下:

一、保證法律法規、金融規章的貫徹落實;

二、保證全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

三、預防各類違法、違規及違章行為,將各種風險控制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四、保證會計記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保證及時提供可靠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條、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規、穩健經營的要求,制定明確的經營方針,完善“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相統一的經營原則。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並貫穿於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二、完整性原則。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有相應的規範程序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應滲透到所有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三、及時性原則。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並遵循效率性原則,外簡內繁,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建立並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四、審慎性原則。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防範風險,審慎經營,保證資金、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五、有效性原則。內控制度應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修改完善,並保證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六、獨立性原則。直接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應相對獨立,適當分離;內控制度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於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部門。

第五條、內部控制系統的結構。全公司內部控制縱向結構由決策控制、執行控制、監督控制組成。橫向結構由組織結構控制、計劃財務控制、資金營運控制、會計管理控制等組成。縱橫結構相互交叉,相互依賴,相互制約,共同構成對全公司經營活動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綜合網絡體系。

第六條、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要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及業務特點,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明確、具體、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內部控制機制。在各項業務經營中,堅持“授權有限,相互制約,事後複核”原則,切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的約束和監督。各項業務的。開展要制定相應的崗位工作手冊和業務指導書,明確操作規則、程序和各項具體要求,各職能部門、各業務崗位和人員都必須嚴格照章操作業務,不允許違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須建立三道控制防線:

(一)自控防線。各業務部門應根據防範本部門所轄業務範圍內各類經營風險的需要,組織開展管轄業務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和控制,並對控制效果承擔控制責任。

(二)互控防線。應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建立業務文件在相關部門和相關崗位之間傳遞的工作程序,明確簽字責任。

(三)監控防線。應建立以內部監督部門對各機構、部門及崗位各項業務實施全面監督反饋的監控防線。內部監督部門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加強業務監督,並及時將檢查、評價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

三、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對以下業務及人員應實行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

(一)部門責任分離。

1.資金計劃業務的管理和其會計的核算;資金調撥、授權和賬户調劑;

2.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管理和貸款業務會計核算。

3.會計核算和現金出納。

4.固定資產及內部財產的登記、保管、領發與賬務核算。

5.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與核算。

6.各項資金(含信貸、財務)及財產損失的確認與核銷。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範集團內部控制規範建設,提高集團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集團可持續發展,同時規範內部控制評價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團《內部市計監察制度》等杆關制度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內部控制定義

本管理辦法所稱內部控制,是由集團及其各單位、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總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京東方集團及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各BU、各業務單元及其各業務組織(以下簡稱“集團各單位”)。

第四條、基本原則

集團各單位應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則制、制衡性、適應性及成本效益原則實施內部控制。

第五條、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個要素進行。

第六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具體負責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建設,並按規定向董事會及具市計委員會以及相關領導彙報。內部控制規範建設包括設計、運行和評價。市計監察組織負責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編制,組織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並進行市核。

第七條、集團各單位負責制定內部控制制度並彙總形成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報經審核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集團各單位根據業務性質強化信息系統規劃、建設、運營、維護,實現自動控制,減少人為操縱。

第九條、集團應根據相關規定及《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的要求,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進行評價,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發表評價意見。

第十條、集團各單位應將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將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內部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第十一條、一般情況下,集團各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集團統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集團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下屬各單位如需另行委託與集團上市公司年報市計不一致的會計師事務所時須報集團財務部門、市計監察組織審議並經集團市批通過。如涉及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須按上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權力與責任

第十二條、集團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機制。

第十三條、董事會負責決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工作總體安排,保證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在出現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時,及時決策內部控制缺陷解決方案。具體包括:

1、批准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的工作計劃

2、批准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3、批准集團內部控制的重大決策、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業務流程的判斷標準或判斷機制:

4、審閲和批准集團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5、批准內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認定報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重要文檔及重大、重要報告;

7、批准內部控制組織架構設計及職責方案:

8、督導集團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批准的內部控制管理相關制度以及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監事會對董事會的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以及內部控制評價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集團市計監察組織對董事會負責,是其內部控制規範建設的常設機構,負貢集團內部控制建設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並組織實施集團各單位的內部控制自我檢查與整個集團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市議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集團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實施與完善:

3、組織內部控制手冊的編寫工作:

4、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彙報;

5、組織編制並審核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工作方案:

6、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並對過程中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7、組織審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8、審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會或監事會解決的相關內部控制重要事項及文檔。

第十六條、各級管理層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所轄業務涉及的內部控制建設(設計、運行和自我檢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負責,負責主持內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各單位為內部控制管理執行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2、負責執行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並根據本業務及管理變化情況,開展風險評估,對照風險點,制定或完善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更新內部控制流程文檔,確保內部控制有效;

3、根據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整體部署,負責組織落實本年度內部控制相關工作;

4、負責向集團審計監察組織提供本業務內部控制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內部控制設計、運行情況和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情況,如遇內部控制重大變化應及時溝通:

5、按照集團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執行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工作,完成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並按照集團《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提出所轄業務內部控制缺陷的初步認定(含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報經集團內控管理部門及決策機構批准後進行內部控制的整改:

6、負責配合集團信息管理部門、內控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內控管理信息系統:

7、負責培育員工良好的內部控制管理素質。

第十七條、集團CHRO組織須向各單位宣貫組織架構調整情況,並積極推動落實。

第十八條、審計監察組織協同集團IT流程部門梳理各業務流程,並對集團各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流程設計方法輔導。

第十九條、內部控制規範建設應與集團SOPIC創新變革同步,每年須完成PIDCA(運行、自我評價、修訂完善手冊)循環以逐步提升內部控制水平。

第三章、內部控制程序與方法

第二十條、集團須建立內部控制組織架構並明確彙報機制;根據集團發展戰略,按照SOPIC創新變革實施方案,確定集團內部控制規範建設整體目標。

第二十一條、集團審計監察組織負責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建設。

1、明確年度內部控制規範建設項目目標;

2、制定年度內部控制規範建設實施方案,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後,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3、編制《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

4、協同IT流程部門督促各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及運行;

5、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審核各單位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經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審批後,按規定程序對外披露;

6、跟蹤各單位缺陷整改。

第二十二條、集團各單位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建設。

1、對年度事業計劃(KPI)逐級分解並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公司層面和流程層面的重要風險領域或關鍵風險點,落實控制措施,完成風險控制文檔:

2、編制《內部控制制度手冊》並運行:

3、實施內部控制自我檢查,並編制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底稿,出具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報告並報送內控管理部門審核;

4、對制度流程進行細化、優化、簡化,完成內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四章、內部控制記錄文檔

第二十三條、集團各單位在實施內部控制時應按規定記錄相關內部控制文檔,文檔的編制方法應符合《內部控制評價手冊》所附要求,主要包括:

1、集團及各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項業務生成的各種原始資料;

3、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各項記錄及會議資料:

4、內部控制自我檢查及評價過程中的資料。

第二十四條、內部控制管理部門應按照集團檔案管理和審計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章、人員與培訓

第二十五條、內部控制所有崗位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和任職能力,應獲得相應的專業資質,應按相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和培訓。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六條、對於違反內部控制相關規範的行為導致內部控制發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時,包括設計和運行活動中的相關人員或單位,按規定給予懲罰。

第二十七條、在內部控制建設中有突出貢獻的,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八條、未經授權批准或許可,任何個人或權屬單位不得對外公佈涉及內部控制過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審計監察組織內控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解釋,並依據本辦法修訂風險評估細則、內部控制評價細則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報經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條、本管理辦法自董事會批准之日起實施。

內部控制制度 篇五

摘 要

內部控制是事業單位進行現代化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着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同時,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也在日益推進,這使得我國事業單位的運營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們大部分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不夠,事業單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內部控制體系,導致事業單位管理不能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因此建設完善的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對提高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水平,加強廉政建設有着重要意義。

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和制度建設,我國財政部於 20xx年 11 月向全國發布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徵求意見稿),經過一年的討論和實地調研,於 20xx 年正式發佈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並在 20xx 年頒發實施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這些法規制度對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做了具體的規定,這標誌着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本文綜合考慮 COSO 內部控制框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的相關內容,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進行進一步的探討,並建立本文的研究框架,運用規範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以吉林省地理信息院為研究對象,從五要素出發分析吉林省地理信息院的內部控制的缺點和不足,分析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過程中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方法、信息與溝通、監督評價方面存在的問題,即內部控制環境缺失、缺乏有效的控制活動、信息溝通不暢、監督檢查作用不夠明顯。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單位領導對內部控制不夠重視,全體員工的內部控制意識不強、風險防範意識淡薄、技術條件落後信息化程度低、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以及外部監督乏力。通過對問題及原因的梳理,提出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建議,從完善內部環境、建立風險評估、控制活動的具體業務流程和控制措施、信息建設與內部監督、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執行保障體系等方面進行建議的構建和論證。

本文以吉林省地理信息院為具體案例,從其實際情況出發,深入瞭解其內部控制的狀況,提出完善政策,對進一步完善該單位的內部控制體系具有參考借鑑意義,同時,本文分析的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的問題在其他很多事業單位也可能存在,本文具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對類似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完善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資產安全

目 錄

第 1 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和意義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框架與內容

第 2 章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現狀

2.1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簡介

2.2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現狀

第 3 章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3.1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3.2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存在問題的原因

第 4 章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建議

4.1 完善內部環境和建立風險評估機制

4.2 進一步規範控制活動

4.3 加強信息建設與內部監督

4.4 吉林省地理信息院內部控制執行保障體系

結論

參考文獻

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篇六

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思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一、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規範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二、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三、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繫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並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四、校長負責學校合同綜合管理,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內部控制制度 篇七

基於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對財務管理的重要影響,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施行過程中,不但要考慮單位的實際情況,還應當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完善性以及管理效率有着明確的要求,但是從目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來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實行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對財務管理的效果有着不利的影響,因此,我們應當立足財務管理實際,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進行全面的分析,並掌握存在的問題,制定有效的應對策略,保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為財務管理提供良好的支持。

一、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單位領導的內部會計控制意識淡薄,使控制往往流於形式

在目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實行過程中,單位的領導是影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實施的重要因素,如果單位的領導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重要性沒有足夠的認識,並且在具體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實行中不注重約束和規範,那麼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將會發生一定的混亂。因此,單位領導內部會計控制意識淡薄,將會導致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施行效果大打折扣。

(二)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薄弱

從目前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來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實行過程中暴露出的最顯著問題是財務基礎工作不紮實,導致了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實行中沒有可靠的財務管理作為支撐,使得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作用無法得到全面的發揮,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效性有所欠缺。因此,會計基礎相對薄弱是目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實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資金的使用隨意性很強

從目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來看,對於資金方面的控制未達到預期要求,使得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對資金管控效果不理想,使得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存在隨意性強等問題,不但不利於財務管理質量的提高,同時還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產生了不利影響,因此我們應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

(四)單位內部審計落實不到位

在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施行過程中,內部審計是重要的內容,結合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是保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實施的關鍵,但是從目前單位財務管理過程來看,內部審計工作在開展效果上還不夠理想,內部審計的實際效性未達到預期目標,使得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難以得到有效的實施。

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問題的應對策略分析

(一)建立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

基於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實際,以及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構建過程中,應當建立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並引起單位領導的足夠重視,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夠得到有效的建立和實施,並保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夠成為單位財務管理中的一項基礎制度,滿足單位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所以,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十分必要。

(二)夯實單位會計基礎工作

在單位財務管理過程中,會計基礎工作關係到財務管理的整體質量和效果,同時,基於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實際,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構建和實施過程中,應當夯實會計基礎工作,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夠有良好的會計工作基礎作為支撐,滿足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需要。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構建和實施過程中能夠獲得有力的支持,因此,應當對會計基礎工作引起足夠的重視,做到夯實會計工作基礎,提高會計工作質量。

(三)建立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會計控制質量

按照單位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加強對資金的管控是提高財務管理有效性的關鍵,同時按照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要求,也應當對資金管控引起足夠的重視,通過建立完善的資金管控制度,將資金管控納入到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中來,使資金管控能夠取得實效,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構建和實施提供良好的資金管理支持,規範資金管理行為。

(四)強化單位內部審計控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基於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瞭解,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構建和實施過程中,應當對內部審計引起足夠的重視,通過強化內部審計工作手段,使內部審計能夠更好地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服務,發揮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優勢。通過有效的內部審計手段,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構建和實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保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構建與實施取得實效。

三、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構建與實施過程中,由於受到單位內部環境以及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還存在一定的問題,要想有效提高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構建與實施質量,就應當根據單位的財務管理需要,從多方面入手,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保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能夠取得積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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