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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內部管理制度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1

員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項目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範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於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級呈報。

第九條 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 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 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 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彙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彙報,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户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 在下班之後,值勤人員或最後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佔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藉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二十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瞭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範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後,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藉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瞭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於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並重視教育訓練及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徵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徵募事宜,經部門經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後,經總經理核准後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任用。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准後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徵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併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新進人員於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 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並經過試用期後,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後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僱用並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僱,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准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准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 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後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週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准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並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於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於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 因業務,須於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於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籤確認。

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准,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後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 .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户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准: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准;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第九條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並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於假後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後,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准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薪資外並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後,應於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准其復職。

第六章 離職制度

第一條 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於三十天前,一般職員於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准;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定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者,除不發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予以追訴。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僱並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佔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僱:

1、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後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條 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

手續辦妥後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後補發(移交手續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 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户資源信息;

4.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務資料;

5.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遊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並經主管經理提報批准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範者。

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災後,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替公司開源節支,節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並經過經理提報批准者;

3.揭發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對公司業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上班時間後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閲讀報紙者;

3.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態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託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後果較嚴重者;

2.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怠工、罷工者;

6.其它關係情節重大者。

第十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並視情況進行處分:

1.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遊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 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於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後視情況發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於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放年終獎金,發放標準如下:

1.服務滿一年者發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放;

2.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慶日(春節、中秋節等)向員工發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務盈餘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放日,發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 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4、指揮監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務高效運作,快速發展;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僱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准;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 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認真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按期上報;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應辦理註銷手續;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

4、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務結束後,有權向業務員確定金額,並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務部開據發票,送貨單等票據;

11、在收款過程中,業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務員索要客户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

12、業務開展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並及時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彙報;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後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户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閲。

第三條 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3、積極配合業務部和設計部的有關工作,做到盡善盡美,並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4、正確掌握客户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並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展。

第四條 業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經常與客户保持聯繫,加強管理,保證業務各個環節不出問題;

3、及時掌握客户對產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饋信息,為公司的業務拓展提供依據;

4、準確掌握客户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並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6、業務員接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特殊情況除外),並把公司的相關資料按規定送達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業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8、簽訂合同後,應及時收取貨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則必須將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則貨款將暫時從業務員薪資里扣除,直至拿回貨款再補發;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現,一律依法追回並解職。

第五條 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户電話並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户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並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彙報;

8、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轉達客户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 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3、設計師設計稿子必須按企劃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對設計工作單上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遲一個小時上班;

7、服從並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8、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

9、設計工作單由財務部發放,一式三份,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交於主管,一份由設計師本人保管;

10、設計單子完成後,設計師將設計工作單三聯一併交回財務部,並簽字認可完成情況,由主管寫上評議,將作為提成獎金依據,如未填寫設計工作單的一律不計提成及獎金。

第十一章 衞生與安全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境及公共衞生,隨時整理工作環境,保持整潔。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發現有突發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

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准,並需先了解其性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則,倘有違規罰款時須自行處理。

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生。

第十二章 培訓制度

第一條 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

第二條 培訓項目分為:

1、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放公司規章制度並進行解讀和釋疑;

2、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

3、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

4、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鍼對性的培訓。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條作為在公司裏任職的全職股東,除積極遵守此《規章制度》的同時,還須遵守《全職股東守則暫行條例》,此條例不隨本規章制度向非股東員工進行發放。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3

1、綜合管理部(辦公室、保衞、公司管理)

1.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編號、傳遞、催辦歸檔。

1.2負責公司文件打印、複印、傳真函件的發送、各種會議的通知、安排、記錄及紀要的制發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總經理作出彙報。

1.3負責公司的對外公關接待工作。

1.4為總經理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及各種報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鑑,開具公司對外證明及介紹信。

1.6協助總經理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

1.7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的值班。

1.8負責處理本公司對外經濟糾紛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務。

1.9負責調查和處理本公司員工各種投訴意見和檢舉信。

1.10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管理。

1.11負責公司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

1.1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3負責公司內的清潔衞生管理門衞、廠區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經濟活動狀況找出各種管理隱患和漏洞並提出整改方案。

1.15負責填報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各種報表及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變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員招聘及員工培訓員工考勤管理。

1.17員工績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員工社會保險的各項管理。

1.19針對公司的經營情況提出獎懲方案,核准各部門獎懲的實施,執行獎懲決定。

1.20人員檔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調查。

1.21檢查和監督公司的員工手冊和一切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22負責與勞動、人事、公安、社保等相關政府機構協調與溝通及政府文件的執行。

1.23負責員工的勞資糾紛事宜及各種投訴的處理。

1.24負責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

1.25公司員工工資的核算、編制和發放工作。

1.2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財務部

2.1公司財務預算、決算、預測。

2.2編制財務計劃。

2.3編制會計報表。

2.4擬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5負責合同的管理,對公司對外的經濟合同進行審核並備案。

2.6負責建立公司內部成本核算體系,並進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對各種單據進行審核。

2.8負責各種財務資料的收集、保管

2.8處理應收、應付貨款等有關業務工作。

2.10負責公司税務處理工作。

2.11與財政、税務、銀行等機關政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政府文件的執行。

2.12監督公司不合理費用開支。

2.13公司全盤賬務業務處理。

3、銷售部

3.1負責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產品營銷條件進行市場定位和勢態分析作出公司營銷策略、方針的建議方案。

3.2搞好公司的產品宣傳策劃。

3.3組織合同評審工作。

3.4催收貨款做好資金回籠及賬款異常處理。

3.5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負責接待客户並協助處理好客户投訴。

3.6負責客户的溝通和聯繫及潛在客户的開發。

3.7負責建立公司營銷資料庫。

4、技術部

4.1負責公司產品規劃、技術調查、工廠佈局。

4.2新產品開發研製,樣件製作、鑑定與審核。

4.3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參數、工藝圖紙、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説明書等技術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4.5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並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4.6向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方面的服務並接受各方位的有關技術方面的信息反饋及處理。

4.7負責建立公司技術資料庫。

4.8收集客户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情況的各種信息資料,並做相應分析,提供改進的具體方案。

4.9按照技術工藝流程編寫工序作業指導書。

5、生產部

5.1負責根據公司計劃及市場營銷部需求計劃制定生產計劃,編制具體的生產作業計劃。

5.2負責按計劃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進度完成生產任務。

5.3合理確定生產節拍,使生產工作有序進行。

5.4時刻掌握生產進度,做好生產各工序間的平衡,提高生產效率。

5.5合理使用設備,提高設備使用率。

5.6負責公司設備管理。

5.7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類資源,減低物資消耗,避免各種不必要的浪費,降低產品物耗。

5.8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程序要求把好產品質量關。

5.9負責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標準搞好有關工作,制定公司現場綜合管理標準並督導實施。

5.11制定設備操作規範,指導生產員工按章操作。

5.12負責公司生產工位器具的管理、組織、設計、製造、使用、維護工作。

5.13負責公司水、電、氣的管理。

6、採購部

6.1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需求計劃,並督導實施。

6.2負責編制公司物資管理相關制度。

6.3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原則,實施統一採購。

6.4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採購渠道,搞好供應商的擇優、篩選與新供應商的開發工作。

6.5負責嚴格監控公司物資的狀況,控制不合理的物資採購和消費。

6.6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比價體系。

6.7組織建立科學的庫存儲備量標準,最小限度地佔用流動資金,充分發揮物資的有效使用。

6.8組織建立公司物資消耗定額並嚴格定額管理。

6.9嚴格規範物資保管,採用科學的倉儲管理辦法,保證物資盡其所用。並建立物資的綜合利用和廢品利用制度。

6.10負責做好倉儲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7、質量部

7.1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管理保證體系,並推進、實施、督導。

7.2負責對產品品質的全過程管理。

7.3對原材料及外協零部件入庫前進行質量檢驗。

7.4對質量異常情況進行追蹤分析及處理。

7.5對產品進行各種功能性測檢。

7.6加強對檢測和試驗設備、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對本公司產品質量情況的各種信息,並做好相應分析提出改進具體方案。

7.9買力做好客户對質量異常投訴的處理工作。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4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據公司需要調整。

(二)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C類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給予補籤.

(三)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准,併到前台登記.

(四)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前台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五)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30元,以考勤卡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5元2分鐘10元以此類推)遲到30分鐘以後,按曠工半天計。

3. 曠工: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

4.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辭職制度

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規定辦理,具體實施細則:

本公司員工的離職分為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四種情況

(一)辭職

(1)合同期滿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或不願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辭職;

(2)員工因疾病、身體方面的原因(須附鎮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和相關資料),並在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健康而提出的辭職;

(3)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個人辭職,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4)公司所有職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總監(含)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半月申請並填寫《離職申請單》,試用期職員離職申請應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辭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填寫《離職申請表》,申請得到批准後再辦理離職手續,並離職前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並不予以結算工資。

(三)辭退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辭退:

(1)試用期內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2)對工作不負責任,表現欠佳,經教育無效者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或調換崗位仍無法適應者;

(3)數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屢教不改者;

(4)不服從管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者;

(5)由於公司經營不景氣或組織結構調整需要裁員。

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條件

(1)對未準辭職,而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

(2)請假期滿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續假達三天(含)以上者。

2、員工未經正常渠道辦理辭職、辭退手續,擅自離職離崗,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若對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

3、重要崗位員工因自行解除雙方僱傭關係導致企業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開除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開除:

(1)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2)不服從領導,不執行上級工作指令,態度惡劣,情節嚴重者。

(3)威脅、恐嚇、危害管理人員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竊公司產品、開發信息、文件制度、員工財物或泄漏公司商業技術祕密的。

(5)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聚眾鬧事,破壞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有流氓行為或道德品德極為敗壞者。

(7)不忠於公司事業,貪 污受 賄,索取回扣,公報私仇,嚴重損害公司名譽和信用者。

(8)工作中嚴重弄虛作假,偽造(包括與人串謀)公司記錄文件、帳單等人為掩蓋事實真相,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者。

(9)觸犯國家有關法律造成犯罪,觸犯刑律而被公安機關拘留、判刑人員。

(10)對於違反上述條件者經公司核准開除的人員工資不全部發放,僅發放基本工資的30%作為遣送費並永不錄用,如果開除人員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直至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離職程序

所有由部門主管(經理)→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後生效,生效後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好一切交接手續者,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公司部門職責

一.總經理

1.處理公司內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統籌安排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並下達工作指令單,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3.組織和落實裝飾工程項目的工作開展並監控裝飾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

4.裝飾工程材料採購及相關資金錶格的審核,及對材料採購價格的審批。

5.審核《預結算書》、《裝飾工程施工合同》、《裝飾設計委託合同》、《圖紙》、《方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

6.落實各部門經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務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總經理制定合理的部門市場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公司企業形象的宣傳和裝飾設計作品的推廣。

3.負責業務聯繫及與業主溝通,洽談,協調並簽定合同、合約。

4.負責聽取業主對工程項目及公司各項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其收集並反饋給總經理。

三.設計部

1.設計師應在設計部經理的領導下,主要負責進行工程投標方案及裝修工程設計及方案效果圖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設計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顧客需求,充分了解設計師意圖,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國家標準進行製圖;

3.按時、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給的每一項工作任務,確保公司的工程進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後三日內,按照公司設計規範製作平面圖、吊頂圖;

5.設計方案時要考慮產品強度,工藝、裝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設計師必須在交底前一天將工程全套圖紙交給主管上級和相關部門;

7.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工程人員詳細介紹設計理念、表達效果,工程人員向設計師提供簽字認可後的交底單(交底人員包括客户、設計師、設計總臨及現場負責人);

8.正式開工前應做出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平面圖、總吊頂圖、剖面圖、節點大樣圖、牆面展開圖(立面圖);

9.認真核對測量底稿,客户簽字圖紙降低出錯率;並根據自己所學知識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議及設計;

10、做好安全文明生產,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四.項目工程部

1.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及安全措施準備工作,填寫施工人員安排表。

2.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及項目工程材料採購計劃的編制。

3.組織設計師,各工種施工員對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

4.材料分析實際材料用量統計表的編制及申請採購。

5.工程項目中的協調工作,包括施工人員,場地設施,工具借用的審批,發放,材料進場安排,現場施工各班組的工期及質量的控制。

6.對裝修前裝修套房的物品檢查,並接收。裝修押金的退還。

7.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規章制度,教育違章行為,並對臨時設施及搭設腳手架等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施工質量檢查,對不負責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員。對質量意識不強,不能按設計要求的施工班組,可聯絡部門主管,確定更換新班組。

9.施工完成後安排材料的清點入庫。退庫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後的,垃圾清理,清潔工作;

11.組織相關人員竣工驗收,並辦理相應的驗收報告,移交手續等;

12.施工人員人工費彙總,及臨時水電費,裝修押金的退還;

13.對施工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引起的公司經濟損失,形象損害負責;

14.負責審核《施工驗收單》。

五.工程監理崗位

1.負責監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用料、工藝、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

2.進行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對所分管監理的每個工地做好監理記錄,及時處理施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4.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施工管理的各項辦法及獎罰條例,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紀事件執罰;

5.及時向工程部經理彙報監理情況,協助工程部經理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

6.對重大質量事故或施工單位其他重大違紀現象,不能處理的,須及時向工程部經理或副總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

7.完成直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並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六.水電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

2.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施工前水電工組長鬚首先對原有下水管道和電氣開關進行檢查驗收,對有問題的下水管和電氣開關列出清單,報項目經理讓客户簽字確認;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水電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施工完畢,須交工程監理員及客户驗收,並協助做好驗收記錄;

7.驗收合格後,須做好水電佈置竣工圖,交公司、客户、項目經理各一份;

8.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9.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10.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木工組長或施工隊隊長鬚在正式施工前,通讀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方案、工程預算),並對須施工木製部份,參照圖紙進行現場測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對有問題的圖紙,報項目經理和設計師,待設計方案確定並經客户簽字後,按圖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築結構;

4.進場後對所有的木製傢俬進行基本驗收,對不合格傢俬配合木工做好細節修補,合格後方可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規範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工種成品,愛護材料,文明施工,協調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關係;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緻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忱地接待現場參觀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衞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財務

1.參與制定本公司財務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

2.參與本公司的工程項目可信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工作。

3.負責董事會及總經理所需的財務數據資料的整理編報。

4.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税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5.負責資金管理、調度。編制月、季、年度財務情況説明分析,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6.負責銷售統計、複核工作,每月負責編制銷售應收款報表。

7.負責每月轉賬憑證的編制,彙總所有的記賬憑證。計報表的編制,並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十.行政

1.負責辦公室日常辦公制度維護、管理。

2.負責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後勤保障工作。

3.負責對全體辦公人員(各部門)進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資源部門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並履行人事管理職責。

5.處理公司對外接待工作。

6.協助總經理處理行政外部事務。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員工內部管理制度5

一、餐廳管理方式

1、職工餐廳實行個人承包,隸屬於公司辦公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監督考核。

2、公司提供現有的食堂設施及用具,做到水、電到位。並按規定按時收取電費。未經公司允許,承包人不得擅自改變餐廳設施。

3、公司辦公室有權對餐廳飯菜質量、價格、成本、衞生、進貨渠道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管理,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餐廳整改。

4、招待用餐由總經理簽字審核後方可到財務入賬。

二、職工餐廳崗位設置

職工餐廳工作人員由承包人決定,保證廣大幹部職工正常用餐。

三、餐廳管理規定

1、保證飯菜衞生。首先要保證食品供貨來源,由辦公室對餐廳進貨貨源進行檢查監督,重要物品進行招標供貨,以保證食品的衞生可靠。所進食品如魚、肉、蛋等和蔬菜要乾淨、新鮮,生熟肉食必須要分開存放,飯菜內不得有蠅蟲等物。

2、職工用餐後,服務人員應及時對碗筷進行消毒和清洗,再次使用不得出現油污。

3、職工餐廳應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食堂管理辦法,保證按時開飯,做到飯熟水開,在公司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如有夜間值班職工需要,十二點前應隨時為職工服務。

3、每天飯菜要多樣,堅持頓頓有飯菜譜。早餐要有稀飯、玉米粥,各種小菜。間隔,配備豆汁、老豆腐以及各種小吃,如油條、花捲、餅類等;午、晚餐要主食花樣不少於三種,菜類要有高、中、低檔的品種,要有湯類,並配有檔次的炒菜。

4、堅持為員工服務的宗旨,飯菜價格制定合理,公司來客招待要飯菜價格明確,每月向公司對本食堂的經營管等情況進行一次書面彙報。

5、餐廳承包人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徵求有關飯菜質量、口味、服務態度、衞生等方面的意見,由辦公室負責督促實行。

6、做好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潔淨工作衣帽,手指應無煙薰色和污漬,女員工不準濃粧豔抹,不能使用指甲油。炊事及服務人員每年由餐廳自行主動進行一次體檢,並持有健康證,不合格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7、搞好室內衞生。包括工作室、廚房、餐廳(單間與大廳)、衞生間、走廊、門窗及其它所有地方的衞生,不留任何死角。

8、搞好餐廳外環境衞生。其所屬衞生區每天必須堅持打掃,如有垃圾要及時清理,因職工用餐人多,頻繁,更要不定時的及時清掃,若衞生檢查不合格,將按規定予以處罰。

9、節約用電,節約用水,計劃採購,嚴禁購進腐爛、劣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加強自身修養,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外來客人接待做到熱情禮貌,面帶微笑,端莊穩重,體現公司形象。

11、重視安全。餐廳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尤其是用電安全,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夥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各開關、設備,督促檢查防盜。

12、餐廳有權監督和提醒各部門負責人在用工作餐時及時簽字,但不得擅自代替領導簽字或塗劃。

12、餐廳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業務招待用餐規定”,不得違反或隨意更改。

標籤: 管理制度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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